刑讯逼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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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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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刑讯逼供。刑讯逼供根源之分析
民警刑讯逼供案例
铁路乘警刑讯逼供案例
看守所刑讯逼供案例
刑警刑讯逼供案例
禁毒刑讯逼供案例
山西“割舌事件”
一些专家提出了比较合理的遏止刑讯逼供的方法,但是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如何,还值得进一步探讨。在没有真正弄清楚利弊以前,最好不要改变,否则副作用之大更不易承担。
广东严查警员刑讯逼供滥用枪枝 2000年06月25日07:55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广州六月二十四日消息:广东省公安厅二十三日在一个电话会上,通报了近期广东公安机关发生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枝、用强制措施等案件,厅长梁国聚要求加强民警队伍管理,严防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今年以来,广东发生民警刑讯逼供、滥用枪枝致人死的案件多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公安机关对这几宗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涉案民警分别被逮捕、刑事拘留,有关领导给予行政撤职、记大过处分。
梁国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吸取教训,务必使三类案件明显减少,坚决刹住,使防范、监督滥用强制措施问题的制度得到健全。同时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追究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成都一大学生丢狼狗竟将三少年关狗笼毒打逼供 2000年05月07日20:07 羊城晚报
成都消息:成都一名大学生丢了狼狗,竟将三名少年关进狗笼长达数日,目前已被警方抓获。
4月24日上午,温江县柳城派出所接到举报,成都水电局地质勘察队家属院龚某家关了数名来历不明的男孩!警方迅速赶到。屋内狗吠此起彼伏。龚某男友毕业于四川某大学的文仲敏说,一帮小孩3月底偷了他一条价值5000元的德国狼犬,正找他们“算账”。
据了解,4月16日夜,11岁的东东与涛涛正在街头打电子游戏,文带人拖起他们便走:“偷了我的狗,回去说清楚!”两个孩子被带到龚某家。
进屋后,两人发现屋内还关着15岁的小伙伴彦彦。头脑有些不正常的彦彦哭丧着脸:“他们硬说我偷了狗,我不供出两人,就要放狗咬我!”文拿出一根胶皮铜线。孩子们被抽得哭爹喊娘,便胡编狼狗是伙同五个孩子所为。文随即去找人,但没有找到。
当晚,文生气了,他将东东和涛涛关进一个较大的狗笼里;彦彦住狗笼“单间”。
4月17日上午,文等带着东东四处寻找另五个“小偷”。“找不到同伙,今晚就放狗咬你!”文威胁道。东东害怕了,他顺手指
了几个不相识的男孩文等抓住这些孩子,连同东东一起送到派出所。
然而当天下午他却被告知因证据不足,人已被放走。文火冒三丈,又将东东抓回。
18日晚文认为彦彦太臭,将他赶走了。
4月19日,文又带着东东去找“同伙”时,涛涛趁机逃跑了。
据警方介绍,彦彦父亲死了,母亲改了嫁;涛涛读过一年小学,父母离婚,谁也不要他;东东母亲跟人跑了,两年前,没上过一天学的他偷跑出来,流浪街头。警方将东东送回了老家,逃走的涛涛却杳无音信。(黄微)
台湾军队使用八大酷刑逼供疑犯造成冤案 2000年04月29日12:51 中新社网站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消息:台湾桃园空军基地去年十月起接连发生多起弹药失窃案,当局迅速抓人宣布破案,结果铸成冤案。据报道,在侦办过程中,身兼军方联合项目小组成员的空军反情报总队梁玉树,除向疑犯疲劳侦讯外,还以恐吓、电击、食泥,甚至用冰块冻伤生殖器等八大不人道酷刑逼供,罗织罪名。
据报道,因为没有通过测谎,被列入嫌犯的弹药兵苏黄平在记者会上表示,殴打是最普遍的逼供方式。拘留期间他和其它嫌犯一直被囚禁在一间狭小的密室内,外出时戴上眼罩,有一次,数名军官让他戴上手铐脚镣到一公墓,要他摸墓碑,然后又将他推进预先挖好的坑洞,用泥沙将他掩埋,只露出头部,一名军官还上前踩住他的脖子,要他食泥,甚至用冰块冻下体,要他们写下自白书。
另一名当时涉案的华姓少年则表示,他是探望苏黄平后被莫名其妙地带走,随后也遭到各式各样的酷刑。
事后诊断可能患有轻微精神病的罗樟平说,办案人员不断打他,“就是要我们说出他们想要的答案”,一有不从,就立即遭到痛打。罗樟平回想起这段往事时,显得苦不堪言。
他说,当时他被蒙上眼罩,不知道有哪些人打他,但从声音判断,应该有四、五人。他回忆,有次军官叫他半蹲后,将冰块放进他内裤里,冰冻他的生殖器。另一次,盘问他的军官叫他抱着五公升蒸馏水瓶后拳打脚踢。
据台湾“立委”戴振耀昨日透露,案件侦办期间,适逢空军一批将领调动,为了不让这起案件影响将官升迁,侦查人员在上级指示下迅速抓人宣布破案,却因此铸下冤情。
警察十大酷刑逼供 受害男子获赔38万 2000年07月02日14:1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香港消息:高等法院裁定一名投诉遭警务人员施以“十大酷刑”,导致身心受到伤害的一名男子获得胜诉。高院法官根据医生报告,相信其中二项殴打及虐待的
指控成立,证明原诉人被拘留期间被殴伤,法官又认为涉案的三名警员及警长,事后制造假记录来掩饰事件,判政府须向原诉人赔偿港币38万元。
警察公共关系科发言人表示,尊重法庭的决定,至于会否对涉案的警务人员停职调查,或作出处分,发言人表示,会深入研究法官的判词,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原诉人陈国威,34岁,他在1995年1月1日,因为被警方怀疑牵涉串谋行劫及非法藏枪被捕,当晚被押返寓所搜查后,再被拘留于高街警署接受盘问,他声称于当日至同年1月3日期间,在高街警署内遭至少八名警员施以“十大酷刑”。
高院法官石辉裁决时指出,原诉人在高街警署接受盘问其间,遭到现已离职的一名督察,和以他为首的一队警员殴打,医生报告证明原诉人胸口遭拳打,双耳被人从后拍打,导致左耳耳膜受伤的罪名成立;但报告没有提及他的下体被捏伤,也没有证据显示,他被灌尿或水入鼻。
法官又指出,原诉人在1月2日早上往医院验伤,没有向医生投诉被警员殴打,等到第三天调往荔枝角羁留中心才和盘托出,相信原诉人此举是为免再受迫害。而涉案两名警员及一名警长的记事簿中,没有即时记录指原诉人自残身体受伤的情形,事后才补记录的做法,法官认为他们是受到上级的指使,以掩饰事件的真相。
云南省向刑讯逼供顽症开刀 2000年10月11日12:03 检察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江南报道 刑讯逼供是执法活动中的顽症,为进一步解决刑讯逼供等执法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出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申严禁刑讯逼供和严格执行办案时限等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日前,云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出了贯彻《决定》的八项措施,同时,诚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八条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这八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云南省检察机关从9月下旬至12月底,要安排专门时间学习《决定》,进行执法检查,制定落实措施,积极贯彻执行,保证依法办案和公正执法;从今年四季度至明年底,云南省检察院实施“素质工程”,强化“素质兴检”,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各级检察机关要对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和查获收缴赃款赃物等扣押物品收缴保管移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与公安、法院的相互配合、制约和监督,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程序法和中政委四条禁令,以及高检院关于办案工作的九条禁令,坚决
禁止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问题。
凡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决不护短;健全和完善办案制度,坚决纠正超期羁押;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法律,既要重视实体法,又要重视程序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云南出台严厉措施制止刑讯逼供 2000年10月27日04:50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殷红) 本报8月21日曾以《无辜者是怎样成为死刑犯的》为题,详细披露了民警杜培武惨遭刑讯逼供,继而被判死刑,后又被“刀下留人”的蒙冤过程。“杜案”“震惊了云南各界,以杜案和近年来发生过的类似案件为契机,该省立法、执法机关上月以来连续公布了若干决定和措施,整肃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重申严禁刑讯逼供和严格执行办案时限规定的决定》,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监督权力,督促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讯逼供,对证据不足、存在疑点的案件,应依法退回补充侦查或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司法人员因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或致人伤残死亡的,要依法严查。
该省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公布后,云南省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各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执法检查和内部监督,对群众和当事人反映的刑讯逼供事件逐一追查,造成损害的依法赔偿;各级公安机关对审讯羁押场所要实行技术监控,防止刑讯逼供。省检察院郑重表示,在刑事案件移送过程中,发现属刑讯逼供违法取得的证据,坚决不予采信;检察人员因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或致人死亡查证属实的,除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外,对失职渎职的上级领导一律撤职。省高级法院规定,对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被告人实行诱供的,应及时制止;严禁审判人员对被告诱供、骗供、逼供;对被告人提出侦查期间被逼供的,应依法调查核实,经证实确有刑讯逼供情形的,被告人的供述不作为证据使用。
杜培武冤案昭雪后,云南省警方面临着极大的舆论压力。省公安厅厅长江普生表示将从中汲取教训,全力避免冤案再发生。他说,云南警方已设立了6道防线遏制刑讯逼供行为,其中包括采取强制措施时警察要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审讯犯罪嫌疑人应有两名以上警察在场,在场警察不制止刑讯逼供要负连带责任;审讯场所要张贴“严禁刑讯逼供”的警示标语等。据悉,该省近期查处了公安系统3
起刑讯逼供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8名县市公安局长、政委或分管副局长以及7名所长、队长受到免职等纪律处分。
被刑讯逼供致瘫 检察院鉴定却为轻伤 2000年09月14日17:52 西安晚报
本报富平讯(记者辛雨)富平县老庙派出所两名民警一年多前刑讯逼供,致使刘发财下肢瘫痪。但近日,他却拿到了一份结论为轻伤的鉴定书。
1998年12月7日18时许,老庙派出所民警郭宇飞、张雄以老庙镇河绕村村民刘发财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口头传唤至该所。在讯问期间,郭、张二人为逼取口供,对刘发财采取扎马步、扎背铐、拳打、脚踢等手段进行体罚达数小时之久,事后经当地及西安数家医院诊断刘右下肢瘫痪。因无钱再治,被转到富平县医院治疗,至今仍然拄着双拐“行走”。开始该派出所还为他支付部分医疗费,但在今年元月以后不再付费,刘多次寻找公安部门未果。
近日,刘发财却收到了一份渭南市检察院送来的“伤情鉴定书”,其结论为轻伤。刘发财拄着拐杖来到本报哭诉:“我下肢瘫痪一年多,日日盼鉴定结论出来,却不料得到了这样的结果。”鉴定书认为他“右下肢无主动活动功能属意志控制,萎缩为废用性萎缩,通过正确的功能锻炼可以恢复”。他表示坚决不服,要求上级检察部门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