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绿化导则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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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通知)

厅〔2010〕223号

关于印发市林业和园林局三个绿化

工作导则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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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

合肥市城市绿化施工,必须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土壤、地形标准

1、清理施工场地。彻底清除绿化带内建筑“三灰”、砖头、石块等垃圾。

2、土壤更换、改良。不符合种植土要求的土壤必须更换。草坪、花卉等加10%粗砂,改良土壤透气性。盆栽植物种植土需过筛后再加拌50%泥炭土。

道路分隔带绿化,先将1m深土方全部挖出运走,树池经验收合格后,再回填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各区应分别选择一个种植土取土点,设立一个土壤拌和站。

3、整理地形。利用旋耕机或其他工具对土壤进行翻耕。翻耕后的土块粒径应在1cm左右,粒径为2-4cm的土块不得超过10%,土壤外表要达到土粒细碎、疏松、无杂物。地形应自然流畅,达到自然排水要求。

4、绿化带内土壤必须低于侧石5cm。

二、苗木质量标准

1、所有苗木一律使用圃地苗。苗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形端正、冠形丰满、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符合绿化方案和施工图要求。

2、乔木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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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3-4个。

3、球类及花灌木树高、地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树形丰满匀称、不偏冠。

4、色块(绿篱)植物的单株冠幅、高度等规格基本一致。

5、乔木胸径须大于10cm,色块修剪后高度须大于60cm。

三、苗木土球和树穴标准

1、乔木类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灌木类土球直径是地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树穴的直径应大于土球直径40-60cm。树穴深度应大于土球高度20-40cm。

3、公园、大片绿地树穴用小型挖掘机挖掘,人工修整。

四、苗木修剪标准

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

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

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五、苗木施肥、种植标准

1、各种花草树木均需施放腐熟有机肥或复合肥。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饼肥。施肥时,将腐熟饼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在穴底铺平,再加10cm种植土。

2、规则式栽植应保持平衡对称,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型一致,栽植树木应保持直立,树型丰满面朝主要方向。

自然式栽植要充分体现绿化方案意图和施工图要求,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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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规格、株距大小搭配合理。

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4、定根水必须及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

5、色块(绿篱)植物须做到满栽密植、到边到角。

6、道路绿化带内路灯、交通信号等各种管线须埋设在1m 以下,保持种植土层厚度。

7、公交站台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要设置护栏。

六、苗木固定、支撑标准

1、苗木树干或树木重心与地面必须保持垂直。

2、支撑应统一、牢固、整齐。支撑选用圆木,直径大于6cm。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

七、植物配置标准

1、坚持绿量第一,丰富色彩。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增加木本花卉。老城区内小块绿地栽成小树林。

2、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乔木选择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银杏、黄山栾树、杂交马褂木、青桐、中槐、椿树、白玉兰等树种为辅。

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每日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于当日全部栽植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当日施工垃圾必须于当日全部清理干净。

2、施工队伍必须统一着装,苗木严禁乱堆乱放。

3、大苗装卸必须使用吊车,并配备有经验的吊装驾驶员,吊装时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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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质量监督标准

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

2、业主单位责任到人,加强施工质量督查。

3、市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施工质量。

4、业主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

附件:1、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乔木)

2、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花灌木、色块)

3、乔木花灌木尺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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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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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花灌木、色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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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附件3:

乔木花灌木尺寸图

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

合肥市城市道路必须种植行道树,株距为5m,并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树种选择标准

适地适树,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黄山栾树、中槐、椿树等树种为辅。

二、树穴、土壤标准

1、行道树树穴规格长宽深为1.6m×1.6m×1.6m,特殊情况不小于1.2m×1.2m×1.2m,深度要见底土。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将树穴内土方全部挖出运走。

3、回填的土壤必须是拌合30%泥炭土的种植土。

三、质量标准

1、行道树一律选用圃地苗,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

2、行道树胸径须大于12cm;分枝点高度为3-3.2m,商业门点前为4m。

3、行道树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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