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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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惠府办[2013]44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6.28

【实施日期】2013.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惠府办〔2013〕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十一届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惠州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生质量,提升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对我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管理,逐步实现老年人在我市免费乘坐公交车,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粤价〔2012〕1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以及企业承担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造成政策性亏损的补贴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5周岁以上的惠州户籍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

本办法所称公交车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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