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技术管理制度(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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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强化总承包技术管理,规范作业行为,使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建设项目达到甲方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总承包部所承建的总包管理项目的各参建单位。

1.3总包单位、各施工单位的职责

1、总承包方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并归口管理。

2、总承包方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总承包方的技术管理工作,技术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承建项目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状态实施控制;结合工程实际,制订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制度;适时检查、交流、评比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

3、各施工单位负责本标段内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和施工过程控制,建立和健全集中统一的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明确职责,在各施工单位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合同段的技术管理工作。

4、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是贯彻实施“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技术管理制度”的负责人,要对“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技术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有效运行负责。

5、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企业的质量目标和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应用统计技术,做好本岗位的质量记录,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归档工作,确保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6、各施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现行相关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掌握其内容和要求,自觉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办事。

第二章总包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章设计文件审核

3.1熟悉和审核设计文件是施工技术管理中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有利于弄清设计意图、标准和工程特点,发现问题,消除差错,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3.2工程开工前,由总包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资料与现场情况进行核对,对原始地形、地貌进行测量,并计算工程数量。

3.3各个施工单位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单位工程分类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技术质量部,总包单位将相关问题及时逐级上报总监办、甲方甲方,以便设计部门进行修正、完善。

3.4自审资料上报一周后,总包单位及时组织各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甲方代表,进行图纸会审,解决和明确存在的需要澄清的问题。

3.5总包单位技术质量部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并连同施工单位所提问题一同报甲方和设计单位。

3.6总包单位技术质量部及时与设计、甲方进行沟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最终以甲方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回复为准。

3.7设计单位向总包单位提供施工图和设计资料后,总包单位登记备案后,及时向各施工单位提供所需的施工图和设计资料。

第四章施工组织设计

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4.1.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和组织建设工程的依据,是工程建设重要的技术经济文件。

4.1.2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本项目整体施工组织设计;各施工单位编制各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分项、分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关键、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和专项方案的编制。

4.1.3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各施工单位相应

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共同调查、研讨和编制。

4.1.4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总体部署与规划、项目机构设置、主要人员和设备配置、主要施工方案和方法、工艺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材料需求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相关附图附表,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

4.2施工组织设计编写要求

4.2.1施工组设计设计应作为本标段施工组织的指导和总体部署计划;

4.2.2施工组织设计须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2.3施工组织设计应对本标段的施工重点、难点以及控制关键施工顺序、工艺方法等进行详细描述;

4.2.4严禁摘抄或抄袭施工技术规范以及投标施工组织中的泛泛内容;

4.2.5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人员、工期以及模板、支架等数量和项目应具有可实际操作性,其型号、规格等应与进场实际相符;

4.2.6施工组设计中的施工单元划分和班组分配等应与实际相符;

4.2.7材料需求计划以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等应与总包单位的总体工期要求和节点目标相匹配。

4.3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实施(审批流程有待有待商榷)

4.3.1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批准

总包单位技术质量部负编制完成后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后,由总包单位项目总工负责复核,总包单位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审核,甲方批准后付诸实施。

4.3.2各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流程

1、各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后报总包单位项目总工初步审查;

2、施工单位将施工组织设计报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审查(需附表);

3、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部审查工作,按照总承包部内部审查流程进行流转(需附表);

4、技术质量部负责将内部审查意见进行汇总,并将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正和完善、补充,并将完善内容以

书面反馈总承包部;

5、施工单位将完善和补充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部报监理、甲方审批。

附图----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图

4.3.3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批成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安排、技术管理、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规划、土石方调配、机械设备、劳力组合、后勤供应等都要以施工组织设计为行动纲领,紧密围绕着施工组织设计而进行。

4.3.4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如因设计变更、计划修订、工序调整、条件变化等难以按预定方案实施时,应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

4.3.5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上报时间合同签订后28天内编制完成并上报。

第五章技术交底

5.1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对参与工程施工的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使施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能预见性地指导施工。

5.2技术交底分为对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方案交底)和对操作工人的技术交底。

5.3总包方技术交底工作由总包方项目总工负责,技术质量部具体实施,各施工单位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负责,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负责落实和实施。

5.4凡没有经过技术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交底要有与会人员签字记录,不交底而进行施工按照《质量管理细则》处罚执行。

5.5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

1、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各标段参加。参加人员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工;总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施工工程师。设计单位主要对全线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情况、施工技术要求等进行交底。

2、在编制的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获批后,开工之前,项目总承包方进行技术交底,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参加人员:各个标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主管技术员;总包方项目经理、副经理、职能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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