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的“儿童中心论”教育理论及其对我国学校体育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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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的“儿童中心论”教育理论及其对我国学校体育改革的启示

默认分类2010-12-05 21:45:44 阅读11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杜威的“儿童中心论”教育理论及其对我国学校体育改革的启示

惠州市第八中学体验式班级活动研究课题组

[摘要] 杜威是现代教育流派的代表人物,他的“儿童中心论”对我国体育教学改革有很大启示。

[关键词] 杜威“儿童中心论” 学校体育学生主体作用论

杜威(1859-1952)美国教育家。主张“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认为学校教育“从儿童不变的本能、自发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自身的活动为教育过程的中心”。他把儿童比作太阳,认为一切的教育措施都应该围绕这个太阳转,这就是著名的“儿童中心论”。杜威实用主义的教育理论,对传统教育理论产生了极大冲击,是二十世纪20-30年代一种主导的教育流派。他的“儿童中心论”对我国体育教学改革有很大影响。

一、杜威“儿童中心论”的基本观点

19世纪中期以后,资本主义确立并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由机械化进尔发展到电气化。科学技术逐渐普及,从教育自身发展而言,则在摆脱一般文化教育或古典文化教育,走向生产性、实践性教育,原来的传统教学方式偏重灌输、说教,与新时期所要求的教育、教学以及培养新型的人才,日益发生尖锐的矛盾,要求进行变革。出现了现代教育的教学体系。杜威就是现代教育的代表人物,他把赫尔巴特作为传统教育的主要代表,给予了激烈的批评,他抨击赫尔巴特主义剥夺了儿童自我活动的余地,实施的是强制的、非民主的、有抽象主义倾向的教育。

杜威认为,“传统教育”就是一种“静听”的教育,学校里的一切都是为“静听”准备的,消极的对待儿童,机械地使儿童在一起,课程和教学方法的划一,概括地说,重心是在儿童以外,重心是在教师、在教科书以及你所喜欢的任何

地方和一切地方,唯独不在儿童自己的直接的本能和活动。

杜威提出教育应该“以儿童为中心”。他提出:“儿童是起点,是中心,而且是目的。儿童的发展、儿童的生长,就是理想所在。“以儿童为中心”,体现在教育过程,它要求教师应考虑儿童的个性特征,使每个学生都能发展他们的特

长,尊重儿童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从做中学“是杜威教学理论的基本指导思想,在理论上是以他的经验论哲学观和本能论心理学思想为基础的,

是对传统教育的教学进行全面否定的一个中心论据。

针对传统课程编制的弊端,他提出要改造课程,使之能真正适于儿童的生活,并特别强调了两个观点:第一,儿童和课程之间不是互相对立,而是互相关联的,“儿童和课程仅仅是构成一个单一过程的两极,”儿童是起点,课程是终点。只要把教材引入儿童的生活,让儿童直接去体验,就能把两点连接起来,是儿童从起点走向终点。第二,“学校科目相互联系的中心点,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

二、杜威教育理论对我国体育教学改革的启示

2001年9月,我国推出了新体育课程,意味着一种新型的体育教育实践的推广,与传统体育课程相比,新课程在课程名称、教学目标、内容体系、教学过程及教学评价方式上都有较大的变化,突出了面向新世纪,创造新生活的课程理念,并着力探索体育教育实践与人们生活形态相联系的课程发展膜式。新课程改革中突出的一点就是强调在体育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有的甚至提出要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确立以学生为中心。课程标

准提出的四个新理念是:①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②激发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的意识。③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④关注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个学生受益。这与杜威的“儿童中心论”有极大的相似性,杜威在1919-1921年来到中国,通过胡适等人传播其教育思想,在一些大城市中颇有

影响,他对我国目前进行的教育改革有很大的启示。

启示一:学校体育教学中应树立正确的学生观

研究表明,有什么样的学生观,就有什么样的教学态度,也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教学行为。我国传统体育教学历来把学生有形无形地分为好、中、差三类,对三类学生寄予不同的期望,给予不同的关注,施与不同的教育。这样必然导致不同的教学效果。为此,必须树立育人为本的观点,明确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学习和发展是每一个学生的权利。教师必须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体育教师必须在教学思想上对学生

一视同仁,在教学方法上要区别对待。

启示二: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应重新调整。

2001年,我国对体育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新大纲在加强内容的灵活性、教育性,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利于养成学生体育习惯以及弘扬民族文化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改进。但学校体育课程的建设和发展仍滞后于素质教育的需要,课程内容还需要在娱乐性、创新性、实用性、普及性方面作一些改进。可以让学生自定目标、自选内容、自定难度。现在很多学校开展的俱乐部形式体育教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其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启示三:学校体育教学中应树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观。但要区分“学生主体作用论”与“儿童中心论”。

我们在体育教学中应树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观,即提倡“学生主体作用论”,而不是杜威的“儿童中心论”。两者有显著区别:首先“学生主体作用论”,是以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的统一为基础的,承认学生既有受动性又有能动性,并且这种受动性和能动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教育、教学影响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而“儿童中心论”是以儿童与生俱来的的本能为基础的,是以儿童个体感受的兴趣和需要为中心的,否定教育、教学对其兴趣和需要的制约和促进作用,否定教育、教学具有“长善就失”作用。因此儿童中心主义不利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其次,“学生主体作用论”强调学生作为教育、教学的主体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而不是主导教育、教学活动。主导教育、教学活动的不是学生而是教师。而“儿童中心论”由于以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为中心,要求教师作为仆人围绕学生转,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这就必然导致教学上的放任自流,不能制定和实现一定的教学任务和目标。因而按照儿童中心论进行教育、教学不能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人才。第三,“学生主体作用论”是把发展学生的兴趣和需要作为学生学习和掌握教材的动因,而不是目的。“儿童中心论”则相反,把发展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的活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要求“从做中学”,否定学习和掌握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必要性,否定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堂教学的必要性。因此,我们不能把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片面的理解为就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过分强调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个人兴趣,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与课程实施上强调“必须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在教学目标上片面追求“愉快的情感体验”,鄙薄运动技能的学习与体能的发展,甚至把国家和社会对学生的体育要求,说成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传统学校体育思想的反

映。

总之,我国的体育课程建设,既不能以学生为本位,也不能以社会为本位,更不能以学科为本位,而是强调

三者的有机结合。这既是世界教育思想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也是我国课程建设的经验总结。

参考文献:

[1]路冠英,韩金生,教学论,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87. 14-25.

[2]成有信,教育学原理,河南教育出版社,1993. 206-210.

[3]王正福,周志平,“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之争及现代教育的走向,教育学,2001,( 3):27-31.

[4]吴志超,如何区分“学生主体作用论”与“儿童中心论”,中国学校体育,20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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