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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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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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2011-05-18 | 作者:| 来源:国家海洋局| 【大中小】【打印】【关闭】

概述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全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创新管理思路,突出管理重点,海域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制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

围填海管理全面加强,围填海计划指标得到严格执行。

优先保障国家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海洋产业的用海需求,全年报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项目用海16个。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用海管理得到规范,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初显成效。

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工作扎实推进,海域使用权属数据整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全面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海域海岸带整治与修复工作正式启动。

2010年全国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2481本,确权海域面积19.38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90.74亿元。

1 基本情况

1.1 海洋功能区划

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专家评审会

充分发挥海洋功能区划统筹作用。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制完成,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组织召开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专家评审会。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开展海域管理专题调研

成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及有关研究单位推荐的44名专家组成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委员会。

经国务院批准,下发《关于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的前提条件和报批程序。

1.2海域权属管理

我国首个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挂牌竞价成功

进一步优化项目用海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坚持把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优先保障国家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重点海洋产业的用海需求,全年报国务院批准了16个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依法推行海域使用权市场配置。2010年,全国通过招标、拍卖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36本,确权海域面积6288.65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5527.58万元;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证书722本,抵押海域面积6.80万公顷,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87.70亿元。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初见成效,广东全省推行海域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

2010年,全国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481本,确权海域面积19.38万公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90.74亿元,减免金额2.45亿元。

1.3 围填海管理

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区划规划衔接、计划衔接、项目审查、供地方式、调查登记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了围填海造地管理中用海管理和用地管理衔接的问题。

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中央及地方指标均未突破,重点保证基础设施、民生领域及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用海,遏制了盲目围填海,提高了海域使用效率。全年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共批准围填海项目571个,面积15560.86公顷。

指导地方科学选划区域建设用海范围,控制围填海面积,优化平面设计,全年批准了15个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规划总面积21 665公顷,其中规划填海面积17 969公顷。

1.4配套制度建设

我国首座大型海上风电场

——上海东海大桥1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制订发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用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海上风电规划和项目用海管理。

积极推进军事用海立法工作。

1.5海域动态监视监测

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平台

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视监测为主要手段,实现全年两次对全海域的低精度卫星遥感监测和对31个重点区域的高精度卫星遥感监测,通过视频监控、现场监测等方式进行区域建设用海和在建用海项目地面监视监测。

优化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基本软件,完成软件部署安装工作。

开展全国海域使用权属数据整理工作,完成3.5万余宗用海数据的整理入库。

开展年度围填海以及海岸线变化等专题评价,反映全国海域开发利用情况,为海域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1.6海域使用论证管理

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专家参加高级研讨班

深入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通过资质单位自查、检查、论证报告质量评估、优秀论证报告评选、评审专家高级研讨班、论证技术交流等六方面活动,加强行政监管,推动技术交流,全面提升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质量。

完成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的资质年检工作,注销了4家单位的论证资质,责令13家存在问题的资质单位暂停执业3~8个月。

修订发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开通中国海域使用论证网。

1.7 海域海岸带整治与修复

出台《关于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启动海域海岸带整治与修复工作,落实“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原则,促进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一批海域海岸带整治与修复项目经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1.8专项行动

国家海洋局检查组到深圳前海湾检查用海项目情况

落实全国海洋厅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赴辽宁、福建和广东三省开展海域

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大检查。

发布《关于加强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海底光缆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2010年广州亚运会期间海底光缆保护的通知》,确保了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海底光缆的安全畅通。

2 各省情况

2.1 辽宁省

辽宁省级审批用海项目现场监测核查工作

《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初稿编制完成。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围填海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已批准的围填海项目实施情况核查工作,完成2005-2008年省级审批用海项目的核查监测。

锦州市率先对渔港区、锦州港区、笔架山国家特别生态保护区的用海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

2010年,辽宁全省新确权项目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32本,确权海域面积105470.49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166901.71万元。其中,养殖用海共发放证书482本,确权97667.04公顷;填海造地确权3011.53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125810.36万元。

2.2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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