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管理》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税收管理》
6
(三)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
目前,常见的消除或减少国际双重征税的 方法主要有: 1. 免税 2. 税收协定法 3. 税款抵免(全额抵免、限额抵免)
《国际税收管理》
7
免税
• 居住国对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已向外国政府纳税的部分,在本国则免予征税;
本国政府只对来源于本国的收益征税。 • 免税法是建立在减少本国政府税收的基础上,而
我国也实行这种方法。
《国际税收管理》
10
第二节 国际税收管理理论
• 国际税收管理是指国际企业利用各国税法制度规 定的差异、税法制度本身存在的漏洞和真空,采 取变更经营地点或转移收益等种种不违反税法规 定的办法,作出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收筹划,以 规避或尽量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行为。
《国际税收管理》
11
《国际税收管理》
14
2.课税范围和方式的差别 绝大多数国家对法人或自然人的所得课税,但对 财产转让课税的国家就很少;对同一种税,税负的 高低也因国而异。
在跨国公司大量发展以后,母公司、子公司以 及多层子公司独立经济实体之间的重叠征税,在
一定条件下也视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管理》
3
(二)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
• 国际双重征税的产生是同税收管辖权紧密联系的, 只有在两个国家对同一纳税人都能行使税收管辖 权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国际双重征税问题。
• 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基本原因在于国家间税收管 辖权的冲突。
第七章 国际税收管理
一 .国际税收概述 二. 国际税收管理理论 三.国际税收差异与税收管理
四. 税收漏洞、税收真空与国际税收管理
《国际税收管理》
1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述
一、国际税负的影响因素
• 世界各国在税负(这里主要涉及所得税)上存在着 很大差别。
• 首先是由各国税率的不同而产生的。如有的国家 税率高达50%以上(如英国),有的低于20%,在
且又不考虑收益来源国(即外国)的税率高低,因 而没有体现纳税公平原则,并为国际企业利用国 际税负的差别提供了逃税避税的机会。
《国际税收管理》
8
税收协定法
• 是通过有关国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以避免国际 纳税人重复征税的一种方法。
• 运用税收协定避免国税权完全划归一方,从而完全排除了
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方法来谋求最大限度地规避、 减少或消除纳税义务的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
《国际税收管理》
12
二、国际税务筹划的产生
(一)内在根源
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内在根源同国内税 务筹划一样,是纳税人追求物质利益最大 化。为此,每个跨国纳税人就要根据自身 情况进行税务筹划和财务安排。跨国纳税
人作为独立经济主体,追求物质利益最大 化是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主观原因。
《国际税收管理》
13
(二)客观条件
国家间的税收差别是国际税务筹划产生的客观 基础。主要包括;
1.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在税收领域内行使具体法律效的管
理权力,它可分别按属地和属人原则建立。
• 按属地原则建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按属人 原则建立的税收管辖权,有两种类型:一是居民管辖权, 一是公民管辖权(又叫国籍管辖权)。 除美国实行三权并行外,世界各国一般是以一种管辖权 为主,以另一种管辖权为补充,也有单一行使一种管辖 权的(即地域管辖权)。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相 互之间的差异,使纳税人利用这种税法漏洞以规避纳税 义务成为可能。
一、国际税收筹划的概念
• 国际税务筹划是国内税务筹划在国际范围内的延 伸和发展,它指的是跨国纳税义务人运用合法的
方式,征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减轻或消除税负的行 为。
• 它是纳税人在国际税收的大环境下,为了保证和 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
税收法规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缺陷,采取 人(法人或自然人)或物(货币或财产)跨越税境的流 动(指纳税人跨越税境,从一个税收管辖权向另一 个税收管辖权范围的转移)或非流动,以及变更经
《国际税收管理》
4
这种冲突通常有三种情况:
1. 不同国家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 税收管辖权,使得具有跨国收入的纳税人,一方 面作为居民纳税人向其居住国就世界范围内的收 入承担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作为非居民纳税人向 收入来源地就其在该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承担纳税 义务,这就产生国际双重征税。
2. 居民身份确认标准的不同,使得同一跨国纳税人 在不同国家都被认定为居民,都要承担无限的纳 税义务,这也产生了国际双重征税。
3. 收入来源地确认标准的不同,使得同一跨国所得 同时归属于两个不同的国家,向两个国家承担纳 税义务,这又产生了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管理》
5
• 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双重征税的另 一原因。
当今世界,除了实行“避税港”税收模式的少 数国家外,各国几乎都开征了所得税。由于所得
税制在世界各国的普遍推行,使国际重复征税的 机会大大增加了;更由于所得税征收范围的扩大, 使国际重复征税的严重性大大增强了。
其世界范围内所得向居住国缴纳的税款的一部分, 以避免双重征税的一种方法。
• 抵免法有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两种。
• 当收入来源国的所得税税率低于或等于居住国的 所得税税率时,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并无区别。 当收入来源国的所得税税率高于居住国所得税税 率时,超过居住国税率所应纳税款的部分则不能 抵免。这对跨国纳税人是不利的,但对征税国有 利,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限额抵免法。
百慕大和某些避税港则为零。
• 不仅税率会影响税负,而且应税所得范围、费用 的确认和分配等因素也会影响税负。
• 此外,各国税务行政制度的不同也是影响税负的 一个因素。
《国际税收管理》
2
二、国际双重征税
(一)概念
国际双重征税又称“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
就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 纳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另一方对该纳税对象的征税权,使国际双重征税 得以免除;
(二)是通过税收协定,缔约国双方可以确定各自 税收管辖权的范围,明确哪些所得应由来源一方
优先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哪些所得应限制其 税收管辖权的行使等。如此,也能避免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管理》
9
税款抵免
• 是指居住国允许本国居民纳税人在本国税法规定 的限度内,用已在来源国缴纳的税款,抵免应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