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联邦党人文集》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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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

【摘要】《美国宪法》是建国一代人“慎明思辨”的结果,联邦党人在面临邦联政府的们无能的情况下,在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时,在新的制宪法过程中,根据需要有选择的借鉴了和发展了孟德斯鸠相关学说,对新宪法的内容和意义做出了雄辩的阐明和评论,使之制度化,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美国的联

邦制,三权分立和共和思想都与孟氏理论有着很深的承继关系。【关键词】联邦党人;孟德斯鸠思想;继承与发展

一、联邦党人的地位及思想根源

《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对美国宪法的内涵作了深度的理论阐述。联邦党人在其中充分地论述了建立联邦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难发现在美国的制宪过程中,《联邦党人文集》中引用最多的恐怕就是孟德斯鸠,正是在对孟德斯鸠的思想进行解读的基础上,在其诸如:共和理念,三权分立等理论,都在对它进行着继承与发展。

二、对孟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一)共和主义:从直接民主到间接民主 ,从小共和国到大共和国

在人类政治史上,共和作为一种政体,是作为君主政体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孟德斯鸠说: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从词源学上讲,“共和”的意思基本上相当于公共财富或公共利益,共和意味着最高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权力的渊源是人民,以及政府是由人民建立的并且是向人民负责的。因此,共和主义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与中立性,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公益),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共和理念和政体也是人类很早就有的一种价值诉求和实践追求。

既然共和政体追求的是政治的公共性,就必然要涵括民主,联

邦党人非常敏锐的意识到了直接民主的内在缺陷:它不足以实现权

力的公共性。在联邦党人看来,民主在共和政体中成为政治活动主

导时,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数公民亲自组织

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止派别斗争的危害。在此,联邦

党人对它作了矫正。共和政体,指采用代议制的政体而言,情形是不同的,共和政体与民主政体相比,有两大区别:

第一、共和政体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

民;

第二、共和政体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在这一点上对孟德斯鸠的共和理论有了很大程度上进行了改进。孟

氏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共和国宜建立小国。建立小的共和国是

有其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党争,领土范围的狭小。通过联邦党人

的改进,指出,对于选举公共福利的适当保护人来说,大共和国优

于小共和国。

(二)分权制衡比立法权至上的优越性

孟德斯鸠的国家权力理论是由国家权力划分和国家权力制约两

个相互联系的理论部分组成。在国家权力划分的理论问题上,孟德

斯鸠吸收了洛克关于国家权力划分的思想观点和思维方法。孟德斯

鸠将国家的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联邦党人在

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实质上是对此前州宪法普遍规定的议会(立法)

权力至上的一种否定,同时也是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理论的更进一

步发展。通过历史的发展与不断的斗争,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形成的权力的分立并不像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只体现为三权单一的分立,而实际上包括三个层面上的三权分立。

1、纵向分权——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权。表现在中央和州的关系上即是联邦制的设计。

2、横向分权——三权分立。美国宪法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将它们授予三个不同的机关分别行使,相互独立,但在行使权力时又相互依赖。

3、部门内部也分权。在立法部门中,参议院、众议院互相牵制即是表现之一。例如,关于弹劾权,众议院只有控告权,参议院才有审议权。而众议院独掌财政的提案权。

权力的分立对于阻止权力的集中和勾结仍然不够,还需要权力的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联邦党人指出:“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

(三) 联邦主义------联邦制优于邦联制或单一制的优越性实质上,美国宪法规定的是一种双重主权制,而宪法本身也是一种混合性宪法,即兼有邦联性和国家性的混合宪法。联邦制的优点是“统而不死、活而不乱”。联邦党人结合美国的国情创制出的复合联邦制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孟德斯鸠的联邦制。

联邦制实际上就是纵向分权,即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的权力划分(division of powers)。联邦制实际上是单一制和邦联制的混合,因而既克服了邦联的无能无力,而保留了邦联下的各州的自治。联邦制实现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双重自治。 复合共和制理论(联邦主义)在政治理论上是一个全新的创造。《联邦党人文集》中的复合共和国(compound republic)理论则可以解决“民主只能在小范围的共和国内实行”这一矛盾。

三、结语美国宪政思想的最主要的外在来源是英国。在法国思想家中,对美国理论影响最大的是孟德斯鸠。联邦党人围绕孟德斯鸠民主政体的缺点进行了精心的制度设计。因此在他们的政治号角下所写的《联邦党人文集》意在进行两个改造工程:

改造民主政体,在其中添加进君主制和贵族制因素;改造松散的邦联体制,在其中加入单一制体制因素。宪法的制度设计“不是要使美国对民主安全无害,而是要使民主对美国安全无害”

。他们尊重先驱的思想,但又不教条般的拘泥于先驱的思想而固步自封。汲取思想的精髓,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创制与改造。这种成功的改造与发展值得我们学习。【参考文献】[1]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2]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联邦党人文集 [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3]张千帆.自由的魂魄所在 美国宪法与政府体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5]史彤彪.美国宪法中的外国人的智慧[J].政治与法律,2006,(6).读《联邦党人文集》有感

——联邦党人对孟德斯鸠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蒲慧1, 叶松竹梅2

(1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2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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