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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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简本)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确定中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中山市域范围,即中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1.市域规划范围

包含陆域总面积1784.00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176.00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火炬开发区、小榄镇、南朗镇、三乡镇等24个街道办事处及建制镇。

2.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包括主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4个街道办事处)、火炬开发区(不含马鞍岛部分)及港口镇、五桂山街道办事处(不含桂南、南桥部分),陆域总面积362.6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2010-2020年

二、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一)城市发展目标

坚持全面改革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打造新型专业镇,加强两岸四地区域合作,走国际化道路,与粤港澳共同建设世界级城镇群,把中山建设成为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创新的创新发展与专业制造中心城市、珠三角宜居建设精品城市、全国改革先锋示范城市。

(二)城市发展策略

1.经济发展策略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构建以现代专业制造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区域创新服务业为支撑,都市休闲农业协调发展的创新型特色产业体系,提升中山区域与国际竞争力。

(3)加快专业镇与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打造新型专业镇,发挥经济转型引领作用。强化生物医药、健康保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与粤港澳和湾区合作力度,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研发、教育、信息、文创等高端服务业。发展特色休闲农业,为珠三角都会区提供观光、休闲、教育等服务。

2.空间发展策略

(1)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强两岸四地合作,围绕珠江口湾区打造世界级城镇群,形成与港澳共建的世界生态宜居湾区。借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与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的联系,构筑面向区域综合发展的城镇空间结构。

(2)强化市域空间管制,优化整体空间结构,提升外围组团中心服务功能,培育翠亨新区等战略性发展节点,构筑分工明确的多层次空间结构。

(3)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强化地域文化特色。通过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3.社会发展策略

(1)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完善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建立全口径的人口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加快人口市民化进程。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2)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市场、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美丽乡村。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保障型住房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化,改善创业环境,建设完善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展。

(4)加快智能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打造政府现代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生态低碳智能城市。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完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4.宜居城乡发展策略

(1)优化市带镇模式下的城乡协同发展与管理机制,完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与公共服务平台。

(2)强化城乡空间分区分类指引,实施差异化的空间管制措施,构建生活、生产、生态一体化的景观体系。形成现代城市与传统乡村相融合的城乡空间格局。

(3)优化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品质,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在满足不同人群对住房、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需求的同时,重视低收入人群对于住房和服务设施的基本需求。

三、城市性质与规模

(一)城市性质

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专业制造基地,国家生态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城市职能

1.中山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

2.高新技术及现代制造业的创新型产业基地;

3.珠江口西岸现代服务中心;

4.珠三角优质生活圈的宜居城乡示范区;

5.以香山名人文化、岭南水乡为特色的旅游服务中心。

(三)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市域常住人口约为420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约为403万人,城镇化水平约为96%。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为167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约为164万人。

2.用地规模

(1)市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市域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695.0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584.00平方公里左右,强化全域范围内的土地集约利用,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管理,逐步降低人均建设用地规模。

(2)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05.71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23.18平方米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96.41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9.76平方米左右。

四、市域资源利用和空间管制

(一)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目标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节约用地,全面规划,严格管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全市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43867公顷,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城镇建设布局应注重耕地保护,应主动避让城区周边基本农田。

(二)空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1.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城市绿线划定生态控制线,控制资源环境底线。

2.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安排污染工业;加强湿地、人工湿地等的建设和保护。

(1)全市自然保护区即长江库区水源林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涉及东区、五桂山办事处和南朗镇,总面积6.36万亩,其中山地5.76万亩,水面0.60万亩。

(2)重点保护和建设崖口红树林滩涂湿地公园。

(3)严格保护城市内河流水系,划定河道管理范围,抓紧实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各级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国家与省市相关标准与规定。保护与培育山体林地,严格限制城市建设用地占用该区域内的土地,严格控制该区域内开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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