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知识点总结与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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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知识点总结与典例
【要点梳理】
一、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
主体人民群众
领导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
依托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行为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实质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1)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职能:其主要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3)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4)管理: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3.居委会
(1)性质: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职能:其任务是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3)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4)意义: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二、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
1.发展基层民主
(1)原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实践:在我国农村和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层民主实践。
2.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
(1)民主选举
①农村: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在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②城市: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显著变化。
(2)民主协商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成基层社会的和谐。
②开展: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3)民主决策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
②要求:按民主决策要求,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做出决定。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4)民主管理
①要求: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区的全体居民;在现实运作中,一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进行。
②原因: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5)民主监督
①原因:负责城乡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事实上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要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必须实行民主监督。
②要求: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地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要求: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典例分析】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在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上按下红手印,拉开了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大幕。两年后,一场开创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先河的选举,也在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展开。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第一个村委会主任由此诞生。这两件对中国农村影响深远的事件,被合称为中国农村两次历史性变革。作为第一个村委会主任,韦焕能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被授予“改革先锋”称号。1982年12月,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首次被写入这部根本大法,标志着韦焕能带领合寨村村民探索出的农村基层自治制度,获得了国家的认可和推广。随即,建立村民委员会的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铺开。
[探究]
1.村委会是什么样的组织?
提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组织。
2.国家为什么要认可、鼓励、推广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提示:居(村)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村里)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村)民管。这就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村)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总结]
1.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监督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
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来监督村民委员会
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
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
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
的监督
2.正确理解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
(1)村(居)委会不是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村委会、村民会议决定的是村内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而非村中一切事务。
(2)村(居)委会区别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国家政权机关的组成部分,不同于村(居)委会。
(3)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村委会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党的十七大正式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范畴。
(5)从形式上看,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
(6)扩大基层民主政治,不等于扩大和增加公民的政治权利。
村两委
(1)村“两委”就是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支部,后者简称村委会。
(2)村支部的职能是宣传共产党政策、帮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带领广大基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家致富奔小康。村委会是村民民主选举的自治组织,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它不属于国家机关。
(2019·全国卷Ⅱ)某地为治理村委会公章管理不严、随意乱盖公章现象,将村委会公章收存到乡镇政府“柜子”里,由乡镇政府“代管”。这一做法受到社会质疑而被叫停。叫停“村章乡管”的主要理由在于()
①乡镇政府承担了过多的行政管理事务②乡镇政府没有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的职能③乡镇政府不能代行村委会的自我管理权④应当维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权利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