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培训课件PPT实用课件(共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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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3. 试用期管理常见的错误行为 (7)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的下限规定 (8)试用期满后缴纳社会保险费 (9)试用期内不享受医疗期待遇 (10)试用期内不享受婚假、护理假、年休假等假期 (11)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12)试用期内要求辞职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承担违
案例
2016年8月16日,王女士向公司提交辞职信,核心内容为其不 适应工作要求,同时需要照顾家庭,因而提出辞职请求,但未 注明离职日期。由于王女士平日工作表现不尽人意,次日,主 管领导即在辞职信上批复,内容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未 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日期。9月26日,主管领导向用人部门了解, 王女士是否已经离职。用人部门反映,本月中旬开始王女士拒 绝工作交接,表示不愿辞职,一直工作至今。经了解,公司无 证据显示王女士主管领导对其辞职信作出的批复已告知王女士, 且此前公司尚未向王女士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问,此时公司可以依据王女士的辞职信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 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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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1. 劳动者“空手”而来怎么处理? 2. 用人单位应把握“一个月”原则。 3. 劳动者不配合,怎么办? 4. 提倡用人单位怎么做?
案例
王某于2010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当天人事经理准备与其订 立劳动合同时,被告知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带,人事经理遂未 与其订立合同,但交给了用人部门安排工作。一个星期后, 人事经理催促王某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带至公司,但王某未予 理睬,继续上班。一个月后,人事经理再次通知王某,王某 仍未予理会。三个月后,该公司收到劳动仲裁委的应诉通知, 原来王某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订立合同的二倍工资、 补办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1.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1)当事人应当签订协议,对权利义务约定清晰、明确,注 意兜底条款。
(2)签订协议书后劳动者能否以怀孕或生病为由反悔,要求 撤销协议?
(3)协议书中约定劳动者不得再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不得 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单位能否反悔再告公司?
(4)用人单位免除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的义务,相 当于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解合同。
(四)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3. 试用期管理常见的错误行为
(1)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2)口头约定试用期 (3)超过试用期的约定次数 (4)违法延长试用期 ① 约定的试用期限,未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进行延长。 ② 延长的试用期限超过了法定的试用期限或者首次约定的试用期 限已超过法定试用期限。 (5)随意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满后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订立劳动合同后续工作
1. 应填写的表单 2. 应知应会培训 3. 劳动合同保管 4. 花名册之管理
(五)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1. 法律依据
2. 风险控制
(1)试用期间符合法律规定; (2)明确录用条件(可考量),并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录用通知 书中告知,单独约定或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招聘要求≠录用条件。一般而言,录用条件包括学历、专业技 能、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作态度等方面。 (3)有效进行试用期考核,并与录用条件结合起来; (4)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5)在试用期间行使解除权; (6)试用期满后未办理转正手续的,不得认定处于试用期间,不 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7)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约金
案例
郑某参加了某区主办的专场招聘会,经面试被一家企 业录用为销售部经理助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2年期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并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
入职一段时间后,企业领导认为其工作态度十分认真,但专 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都不理想,与招聘时对空缺岗位的要求存在很 大差距。该企业以郑某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 定解除与郑某的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郑某认为,自己工作积极努力,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也正在 快速提高,企业领导在未对其进行任何考核,也没有任何考核标 准的情况下,片面地认为自己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是 不合法的。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该企业 向其支付赔偿金。
二、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雇主解除合同之程序 ➢离职之劳动合同终止 ➢终解合同后合同义务
入离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目录
入职管理 风险控制
离职管理 风险控制
答疑交流
一、入职管理及风险控制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订立地点 ➢订立合同后续工作 ➢试用期管理及风控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 特殊人员(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 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三)劳动合同订立地点
1. 是否可以让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文本带回部门或住所地? 2. 两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时,怎么处理? 3. 人力资源部门是否应该提供笔?
案例 李某于2011年3月到某公司工作,一年后李某提请仲裁,要 求该公司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1个月)。该公 司向仲裁庭辩解,其系规范用工单位,全员订立劳动合同, 不可能不与李某订立合同,但李某坚持称该司未与其订立合 同。公司遂根据举证规则,申请笔迹鉴定,李某应允。后鉴 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字迹非李某书写。这是为什么呢?
(一)离职之劳动合同解除
2.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1) 员工辞职,单位能否不批?能否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辞职后尚在30天通知期,要求撤销辞职书不愿意离职,如何 处理? (3)单位能否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4)员工提出辞职,单位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而不要30天通知期? (5)合同中能否约定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辞职需赔偿一个月工资? (6)员工辞职未提前通知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公司该如何处理? (7)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解除?单位如何操作 才可避免风险? (8)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后,尚未发放的工资单位能否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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