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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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善美
作者:王红杰
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0年第09期
摘要:柏拉图是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理念论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第一个从哲学高度提出美学问题。本文介绍其以“相”的理论为基础的真善美的美学观。
关键词:柏拉图;真;善;美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8-0046-01
柏拉图(前427—前347年) 出身于雅典贵族,是西方哲学和文艺理论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的近40篇对话涉及哲学、美学等诸多问题。“相”的理论即理念论是柏拉图哲学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美学和文艺思想的理论基础。他认为,现实存在于理念中。
一、“相”的理论
柏氏“相”的理论把世界分为不可靠的、短暂的世界和永恒的、可靠的世界。现实的世界时不可靠的、短暂的、变动的,所以是不真实的,是个别的;“相”的世界是永恒的世界,是静止的,所以是真实的,是一般的。
柏拉图把追求“真”、“善”、“美”当做哲学探索的目的,认为,理性所获得的真正的知识必须是关于真实的、永恒存在的事物的知识,而非关于流动的、变化的事物的知识。柏拉图相信这种永恒的世界:“相”的世界是存在的,因而真正的知识是关于“相”的知识。
永恒的世界是“相”的世界,而现实世界是对“相”的模仿或“分有”。柏拉图认为“相”是最高级的存在,拥有绝对的静止性、永恒性;现实世界“分有”了“相”,分有即“具有一部分”之义。
二、“相”的美
与“相”的理论相对应,柏拉图把“相”的美(对应“相”的世界)和现实的美的事物(对应现实的世界)加以区别。
《大希庇阿斯篇》论辩了美是什么的问题,柏拉图强调美不是美的事物,美不是一匹漂亮的母马,不是美的竖琴,美就是美本身。首次提出美本身与美的事物的概念。进而对两种人进行了界定:一种认识普通的爱美者,是爱表象之美;一种是真正的爱美者,是爱实在之美。
随着柏拉图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日臻成熟,形成了其理念论美学思想体系。在《斐多篇》中,柏拉图认为:
“如果有人告诉我,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它有美丽的色彩或形式等等,我将置之不理。因为这些只足以使我感到混乱不堪。我要简单明了地、或者简直是愚蠢地坚持这样一种解释:某事物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绝对的美出现于它之上,或者该事物与绝对的美有某种联系,而无论这种联系方式是什么。我现在不想追究那些细节,而只想坚持这样一个事实,依靠美本身,美的事物才成为美的。”
在柏拉图看来,具体的、个别的美的事物是多样的、易变的、相对的,只有理念(即“相”)的美才是真实存在。美的本质不存在于个别的可感事物,而在于美的理念。理念永恒不变,可感事物之所以美,只是由于分有了美的理念。从理念决定现实世界出发,柏拉图认为本质意义上的美就是“美自身”,“美本身”就是美的理念,就是绝对的美,也就认为“美”与“真”合一。
三、“相”的善
在《菲力布斯篇》里柏拉图“善本身”比作混合体或复合体,其主要因素有三个:美、真理和比例。这意味着用“善”来统摄者三者。
柏拉图认为,人们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朽。他说:“我相信人们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都是为了获得不朽的声望……他们所爱的是不朽的事物。”
追求不朽的方式之一是创作精神产品,追求这种不朽与和爱相关。“爱就是希望善永远为自己所有。”爱在本性上是“力图寻求美和善的事物”。
在《国家》中柏拉图说:
“在知识世界最后看到的、也是最难看到的,即是善的理念。要认识它,就必须说明它确实是各种美和正义事物的原因,是可见事物中的光明之父,是可知世界中理智和真理的最高源泉。”
这里明确地把善看做是最高的“相”。善事包括美、正义在内的各种事物的原因和根据。
柏拉图在《会饮》中对美进行了层次划分:从某一个形体的美开始,到一般形体的美,到心灵的美,到行为和制度的美,再到各种学问知识的美,最终到最高的理念之美即至善至美。“最高最美的思想智慧是用于齐家治国的,它的品质通常叫做中和与正义。”
四、结论
萨耶尔认为,柏拉图所谓的“善”,至少具有三重用意。在《会饮篇》里,突出了美的一面;在《斐里布斯篇》里,强调了比例和谐的一面;在《理想国》里,关注的则是真的一面。
“美真善合一”的美学观本质上是以理念论为基础建构起来的,因此在诞生之初就打上了理念论的烙印。而且柏拉图把真善美最终还原到人的生活本身中。在柏氏思想中,美的概念不仅与审美相关,更是哲学的最高境界之一, 是一种人的生活方式和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