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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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

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

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

5.1一般管理:

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1.3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1.4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1.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5.1.6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5.1.7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2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

5.2.1掌握本单位“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5.2.2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分类、收集、暂存和登记”。

5.2.3掌握手卫生定义、指征、方法,接触污物前后严格手卫生。

5.2.4执行一级标准防护:工作服、正确使用口罩、帽子、手套、防水鞋等防护用品。发生锐器伤时执行一挤、二冲、三消毒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5.2.5掌握专收人员消毒隔离制度,保证运输车、暂存点清洁、干燥,每日使用500mg/L 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5.2.6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地与医疗废物暂存地分开。设置可回收物“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警示标识。严禁在暂存地以外堆放输液瓶(袋)。

5.2.7规范台账记录,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6.相关文件:

6.1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5号)

7.流程图:无

8.使用表单: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交接转移联单

医院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交接转移联单

()年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回收处理单位名称: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由院方交接人员和公司回收人员共同填写,双方各留存一份。

感控科

编写者:审核者:审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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