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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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契税的税率
契税实行3%~ 的幅度税率 各省、自治区、 的幅度税率。 契税实行 ~5%的幅度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可以在3%~ 的幅度税率范围之内 的幅度税率范围之内, 人民政府可以在 ~5%的幅度税率范围之内,按照本地区 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适用的税率。 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适用的税率。 日起,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普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 平方米及以普 年 月 日起 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 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 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 在地县( 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承受人为取 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 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 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评估价格: ①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 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 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的价格。 的价格。 土地基准地价: ②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 价。
2.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政策 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政策 (1)公司制改革 ) 在公司制改革中, 在公司制改革中,对不改变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改建 成的公司制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 成的公司制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 对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分司承受发起人土地、 对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分司承受发起人土地、 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国有、 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批准改建成 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 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其余涉及土地、房屋权 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其余涉及土地、 属转移的,征收契税。 属转移的,征收契税。 (2)企业合并 ) 企业合并中,对派生方、 企业合并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 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 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则 不征契税,其余征收契税。 不征契税,其余征收契税。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
1.契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契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①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 ②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但以自有房产作股投 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征收契税。 ③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征收契税。 房屋赠与。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 ④房屋赠与。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应征收契 税。 房屋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⑤房屋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 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会差价方缴纳契税。 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会差价方缴纳契税。
(3)企业分立 ) 企业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 企业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 权属的,不征契税。 权属的,不征契税。 (4)股权重组 )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 ,企业的土 房屋权属不属于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 地、房屋权属不属于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 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 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 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 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以全 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 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 (5)企业破产 )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 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 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3.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1)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 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 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 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 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 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 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 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 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4)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 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 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计税 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 其他的费用。 其他的费用。
单选题】 【例题1 ·单选题】 例题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不征收契税的是( 下列行为,不征收契税的是( )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 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 C.出租房屋 出租房屋 D.房屋产权买卖 房屋产权买卖 答案】 【答案】C 解析】 【解析】契税的征税范围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 屋所有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 屋所有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不包括出租房屋 的行为。 的行为。
单选题】 【例题3 ·单选题】 例题 单选题
某公司2008年8月以 年 月以 月以3000万元购入一旧 某公司 万元购入一旧 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 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该写字楼原值 6000万元,累计折旧2000元。适用的契税税 万元,累计折旧 元 万元 率为3%,该公司应缴契税为( 万元。 率为 ,该公司应缴契税为( )万元。 A.300 B.180 C.90 D.100 答案】 【答案】C 解析】契税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解析】契税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 缴纳契税=3000×3%=90(万元) 缴纳契税 × (万元)
【例题 ·单选题 例题2 单选题 例题 单选题】
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济经批准改建成全体职工持 对国有、 对国有 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 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 房屋权属的, 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B.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 在增资扩股中, 在增资扩股中 对以土地、 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 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不征收契税 C.以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 以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 以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 房屋权属的, 收契税 D.对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发起 对独家发起、 对独家发起 人土地、房屋权属的, 人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答案】 【答案】B 解析】 增资扩股中 对以土地、 【解析】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 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5.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 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
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 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 费用应包括在内。 费用应包括在内。
单选题】 【例题4 ·单选题】 例题 单选题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 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 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 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 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 征收机关参照( 核定。 征收机关参照( )核定。 A.市场价格 B.评估价格 市场价格 评估价格 C.重置成本 D.转让受益 重置成本 转让受益 答案】 【答案】A 解析】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 【解析】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如果成交价 格不能获得或者明显不合理偏低, 格不能获得或者明显不合理偏低,应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 确定。


汪海忠Biblioteka Baidu
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征税范围 契 税 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外籍个人 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减免税优惠 申报和缴纳
一、契税的税法三要素
(一)契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 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提示】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提示】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外国人和国有经济单位,都是契税的纳税人。 外国人和国有经济单位,都是契税的纳税人。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 )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 确定为竞价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 确定为竞价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 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 )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 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 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4)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 ) 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二、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二)契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契税的计税依据依照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确定: 契税的计税依据依照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确定:
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土地使用权出售、 土地使用权出售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土地使用权赠与、 土地使用权赠与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 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土地使用权交换、 土地使用权交换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 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 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 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 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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