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资料归档规定整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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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建科教[2004]1039号)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实践,特制定《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其它公路工程参照)。

附件: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2008年4月24日

附件:

关于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一)工程资料是对工程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均应收集齐全。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的进度同步,不得涂改、伪造、损毁。

(二)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各参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有关部门。

(三)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竣工决算、竣工验收阶段等资料。负责组织和审查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立卷归档质量,应对工程资料的套数、质量标准、移交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

(五)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全过程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六)监理单位应提供监理全过程资料。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资料予以签认。

(七)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明确。

二、工程资料归档质量要求

(一)工程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工程资料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编号符合标准要求。

(二)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交通部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其中施工质量检测频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频率;监理单位质量检查频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频率。

(三)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应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和评定。

(四)工程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水笔,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禁止使用涂改液。

(五)工程资料档案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时,应字迹清晰,效果良好,并在备考表中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单位及原件保存地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工程资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210mm),纸张应为70g复印纸。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或计算机出图。

(七)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且图物相符。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或附近的空白处。竣工图尺寸宜为80×50mm,图章示例如下:

(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所在卷所在页号及条款。凡施工图有关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

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九)照片、录像带内容真实,能客观反映工程状况。照片和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用档案浆糊或双面胶粘固定在芯页上,案卷内的芯页以二十页以内为宜。录像带应图像清晰、色彩饱和。

三、工程资料的组卷

(一)工程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建设工程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不同内容的资料一般应分别组卷,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组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按照建设依据、征地拆迁资料、招投标文件等分别组卷。

2、监理资料按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组卷。

3、施工资料按照施工管理文件、原材料试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资料组卷。

4、竣工图按照专业类别组卷。

5、变更文件单独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可按竣工验收文件、交工验收文件、单项验收文件等组卷。

7、地质勘查报告单独组卷。

8、科研、新技术资料单独组卷。

四、卷内文件的排列

(一)卷内资料的排列按归档内容目录顺序排列。

(二)文件资料按逻辑关系或按文号排列,同一事项的批复在前,

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

(三)分项工程资料按照设计桩号顺序排列,其中道路工程的路面工程部分实行上行线、下行线分别按桩号排列;桥梁工程属于独立的上行桥、下行桥的,实行上行、下行分别按桩号排列。

(四)其它资料可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五)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六)既有文字资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资料在前,图纸在后。

五、案卷的编目

(一)编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资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资料,正面的在右下角,背面的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印刷成册的科技资料,自成一卷且连续编有页号的,沿用原有编号,不再重编。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底不编写页号。(二)目录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按文件的排列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纸编号。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可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

4、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或图纸的全称。

5、页次:填写文件在本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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