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方库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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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及项目部对各供方单位的管理,提高采购招标工作水平,加强公司和项目部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中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策划广告、拆迁安置、物业管理、材料和设备等供方的考察、评价和选择。
各类供方选择须经专业考察、综合评价、选择推荐、领导批准,并实施保优汰劣的动态控制。
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含工程、材料、咨询、营销广告、物业管理等)发标,由相关部门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随机抽取,名录中未能收录的,面向社
会招标,事后入库,但响应单位的尽职调查工作,仍然执行本办法的标准及流程。
第二章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进行供方单位初步资料搜集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相应专业供方的考察、评价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规划设计部负责规划、设计、勘察供方的考察、评价,工程管理部、市政管理中心配合;
2.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监理供方的考察、评价,设计部、营销管理部配合;
3.采购部负责物资、设备供方的考察、评价,工程部、规划设计部配合;
4.营销部负责策划、广告供方的考察、评价,采购部、设计部配合;
5.项目/工程部负责拆迁安置委托方的考察、评价,设计部配合;
6.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委托方的考察、评价,营销部、工程部
配合。
7.招标小组负责组织各类供方的评价审定,并编制各专业《合格供方名录》。
8.公司总经理批准各专业《合格供方名录》。
并填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附件 1)。见下表: 1.3. 上表中:
第三章 合格供方库名录组成
合格供方名录的组成部分:合格供方库由《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合格供方考察评价表》、《供方履约评估表》和《合格供方名录》四部分组成;
1.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1.1. 由供方如实填写调查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由供方如实提供表格中所提及的各类资质证书附件及详细资料,
1.3.1. A
类供方:提供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我公司最终产品质量的
供方(原材料供应商)及大型生产设备供应商。
1.3.
2. B
类供方:提供产品质量间接影响到我公司最终产品质量的
供方(辅料、耐材等,具体以项目物料表分类为准)。
1.3.3. C 类供方:备品备件供应商,采购额高于 50 万的供应商。 1.3.4. D 类供方:零星材料供应商,采购额高于 20 万的供应商。
合格供方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一览表 内容 A 类供应商 B 类供应商 C 类供应商 D 类供应商 E 类供应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 ● 税务登记证 ● ● ● ● ● 组织机构代码
证 ● ● ●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 ○ ○ ○ ○
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 ○ ○ ○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 × × ×
主要生产设备、工艺 装备明细表 ● ● ● ● × 主要检测仪器、设备 明细表 ● ● ● ● × 产品执行标准 ● ● ● ● × 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 ○ ○ ○ ○ 主要产品名称及年生
产能力明细表
● ● ● ● ● 特殊产品/特种设备 检验报告 ◎ ◎ ◎ ◎ ◎ 注:●必
须提供 ○可提供 ×不需提供 ◎如有提供此类产品或设备的供方则必须提供。
1.3.5.E类供方:中间商,供方本身不生产产品,只做为生产厂家
的代理商或以贸易公司的形式供货的,如提供的产品是A、B
类产品,则必须提供2家以上的生产厂家的合共供方资料,
其要求与A、B类供方要求一致。
2.合格供方考察评价表(附件4),由各职能部门依照专业分工,在取得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后,逐项考察填写;
3.供方履约评估表(详见附件2),由采购部、招标办、工程部、物业公
司或管理公司工程部配合共同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作为合格供方评价的唯一标准,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客观。
4.合格供方名录(详见附件3)
4.1.由主办部门将已经完成的《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附供方
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合格供方考察评价表》和《供方履约评
估表》整理、分类、排序后按要求填写初步入围名录,保证资料
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4.2.将填写好的合格供方初选入围名录交分管副总和董事长签字审核
后,主办部门根据专业划分和供方性质分别交各分管职能部门和
项目部进行尽职调查工作,考察过程见第四章。
4.3.考察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主办部门统一入《合格供方名录》,交
总经理签字后备案,并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
第四章供方考察、评价和选择
1.考察分为资料考察和现场尽职调查
1.1.资料考察主要了解供方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许可,包括:
1.1.1.企业简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自有资金证明、财务状
况;
1.1.
2.职工人数、技术力量、专业配备、自有生产、施工设备、
检测手段;
1.1.3.生产、施工、服务能力及近三年的质量、信誉状况、代表
性成果;
1.1.4.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是否通过认证。
1.2.承担复杂项目或重要物资的新供方,除上述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外,
还必须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另行颁布),以了解:
1.2.1.企业质量管理现状、生产、服务设施、检测手段、现场管
理水平、人员结构情况;
1.2.2.有无从事、完成某项工程、项目的成套技术和管理经验。
2.评价方法
根据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及价格等因素,可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对供方进行考察评价:
2.1.基本情况评价,根据书面调查情况对供方能力、业绩、信誉等作
出评价;
2.2.成果和样品评价,根据供方已完成项目对其技术装备、成套技术、
管理经验、服务能力等作出评价;请供货商提供样品,检验部门
检验并出具样品认可书,必要时由项目部进行批量试用后出具使
用报告;
2.3.现场评价,由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供方生产、施工、工
作现场考察,并进行现场评价;
2.4.以往业绩评价,对有业务往来或合作经历的供方,可根据其以往
提供物资或服务的质量状况和信誉,如交付及时性、质量可靠性、
价格合理性、后续服务支持能力等进行评价。
3.各职能部门将各专业的供方考察评价情况,逐一填写《合格供方考察评价表》(附件4),分类提交招标小组审定,每类供方不得少于3家。
4.招标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专业《合格供方考察评价表》进行审核,根据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供方能力、信誉等进行选择,组织编
制《合格供方名录》报公司领导审批。
5.经批准的各专业《合格供方名录》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相关部门使用,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需要,在《合格供方名录》框架下建立相应
《合格供方档案》。
第五章合格供方的控制
1.各专业合格供方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动态管理,于每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