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设备入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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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设备入网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一、为保证移动通信网的统一性、先进性、完整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将统一对进入本网的通信主设备、支撑网设备、配套设备实行入网审批管理。
二、省(区、市)公司负责向集团公司提出设备入网申请,集团公司根据业
务发展需求、设备计划情况、框架选型结果、测试情况、组网结构等因素决定设备可否入网运行。
三、未经集团公司审批的通信主设备、支撑网设备、配套设备不得进入移动
网联网运行或试运行。
本方法的解释权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第一章中国移动网络主设备入网管理办法
第一节入网管理设备范围
一、中国移动网络主设备是指联接在中国移动网上,直接或间接向用户提供通信业务的核心设备、接入设备、网关设备及设备自带的管理维护系统等。
二、网络主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是网络提供优质丰富服务的网络基础。
设备的有效性、兼容性、稳定性、统一性、先进性等将直接影响各种业务的服务质量。
三、为严格规范进入中国移动通信网运行的通信主设备的性能,以及设备进网后的网络结构,集团公司网络部将依据此办法统一负责所有通信主设备的入网管理工作。
四、中国移动网络目前所涉及的主设备,包括:
(一)移动通信设备:
1、GSM网设备:
TMSC1/2、H/LSTP、HLR、MSC、GMSC、短信中心、语音信箱、BSC、BTS、室内分布系统、直放站、OMC(OMC-R、OMC-S、OSS)等;
2、国际局设备:
ISC、ISTP、国际局设备厂家维护管理平台等;
3、GPRS网设备:
SGSN、GGSN、CG、DNS、BG、OMC-G(OMC-D)等;
(二)传输、同步、接入网设备:
1、传输设备:OADM、OTM、OA、ADM、TM、REG、DXC、DCME、光缆等;
2、数字同步网设备:PRC、LPR、BITS、GPS和GLONASS接收机等;
3、接入网设备:微波系统、LMDS等;
4、设备厂家提供的操作维护系统:EMS、SNMS等;
(三)移动数据网设备:
1、IP电话设备:V oIP网关、V oIP网守、RADIUS等;
2、移动互联网设备:核心路由器、边界路由器、接入服务器、DNS、局域网交换
机等;
3、数据业务网设备:EMAIL SERVER、WWW SERVER等;
4、随厂家设备提供的维护管理系统等;
(四)业务网关设备:
互联网短消息网关(ISMG)、WAP 网关、MISC等;
(五)智能网设备:
独立SSP、SCP、SMP、SMAP、VC、独立IP、SCEP等;
(六)其他未尽设备:
对于提供基于移动通信网、移动互联网、移动梦网、智能网的增值业务所增加的处理平台、网关设备、操作维护系统等;以及随着移动通信网技术和业务的发展,所出现的各种直接或间接向用户提供通信业务的新设备,也一同纳入主设备入网管理办法。
第二节进网试运行测试流程
一、下列设备在中国移动通信网正式入网运行前,须经过设备试运行测试:
1、未在中国移动通信网上使用过的新的通信主设备,包括新的设备厂商、设备型号;
2、现网使用的通信主设备,系统硬件结构或发生根本变化,且此硬件结构尚未在现网使用的;
3、未在集团公司定期公布的许可入网的通信主设备清单之列的。
二、设备试运行测试由设备厂商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测试材料,由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测试:
1、该设备获得信息产业部进网许可的相关材料,包括设备进网许可证、设备进网试验批文等;
2、设备在集团公司认可的模拟实验环境下测试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其中包含大业务量测试、稳定性、损伤性、相关接口测试、功能测试等;
3、设备实现功能、各项性能指标描述及软件版本情况;
4、该设备入网后的组网方案及网络结构;
5、该设备对集团公司或信息产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的支持承诺书,该设备与现网关联设备互通性承诺书;
6、如集团公司或信息产业部已经颁布该类别设备与网管系统或其他系统的接口技术规范或要求,需针对该规范最新版本及要求进行应答和说明;如尚未定义该接口,厂家需按集团公司网络部要求进行说明;
7、试运行过程中的测试方案和测试项(含系统功能测试、网管、计费等接口的
测试);
三、集团公司根据信息产业部的入网批示、业务发展需求、设备计划情况等安排该设备在现网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一般为3个月。
试运行期满后,由省(区、市)移动通信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交试运行测试报告。
四、对于尚未获得信息产业部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验批文的设备,确因市场发展要求,需要入网进行试验运行时,由集团公司负责或委托省公司组织该设备在现网上的试运行。
试运行期间,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对设备的有效性、兼容性、功能实现情况及相关接口进行测试。
对于测试中出现的遗留问题,由厂家负责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解决,否则将作退网处理。
五、试运行期间,一般不允许此类设备在其他本地网入网运行。
如测试通过,试
运行测试报告将作为本设备在中国移动入网的依据。
如测试未通过,将根据情况继续测试、改造或退网整治。
六、集团公司定期汇总进网试运行测试通过的通信设备清单,所有设备在系统硬件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后,应重新申请进网试运行测试。
七、原则上一般不允许未获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验批文的设备入网试运行。
第三节设备入网审批流程
一、作为集团公司一级干线工程管理进行统一招标选型的设备,工程可研报告、设备选型结果及工程设计书作为设备入网运行的依据。
二、对于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框架选型的设备,各省在申请设备入网时应遵循框架选型结果。
三、对于省内工程管理的设备,以下因素作为设备入网审批的依据:
1、如集团公司已统一制定下发过建设指导意见,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组网方案及设备在各省建设的规模及配置建议,将作为设备入网运行的依据;
2、集团公司对该省本期工程建设的合同批复;
3、申请入网的设备是否是新设备、新硬件,是否在集团公司许可入网的主设备清单之列,是否通过现网试运行测试;
4、申请入网设备进网后的网络结构是否合理;
四、各省在新增通信主设备前,请提前三周向集团公司提出设备入网申请,同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设备型号及功能;
2、设备各项指标描述及软件版本情况;
3、该设备所需的信令点编码资源或IP地址资源;
4、该设备入网后的组网方案及网络结构;
5.设备割接方案;
6.设备各接口说明(如网管、计费等接口);
五、集团公司在综合设备试运行测试结果、设备组网指导意见、设备框架选型结果、设备组网方案、设备割接方案的基础上,批复设备入网,并备案。
六、任何接入中国移动网运行的通信主设备必须遵从此管理规定,在获得入网审批手续后方可入网承担业务。
第二章支撑网系统的入网管理办法
一、支撑网系统指独立于移动通信基础网、业务网的网络管理系统、信令(环境)集中监测系统、计费结算系统、业务营帐系统等。
二、支撑网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是移动网正确计费、提供优质网络服务的保障,是方便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管理的有效手段。
由于支撑网系统的网络路由设备、数据采集设备与移动网主设备联接,支撑网系统的设备质量问题及网络结构不规范可能会影响移动通信网的正常运行。
三、集团公司统一提出支撑网的路由设备、服务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主要软硬件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所有支撑网系统的设备必须符合上述指标要求方
可入网运行。
四、对于集团公司统一编制技术规范的支撑网系统,各公司自建的支撑网系统必须满足上述技术规范方可入网运行。
五、集团公司网络部统一提出支撑网系统与移动网联接的网络安全要求,统一规定网络路由组织基本原则及IP地址统一规划。
六、根据支撑网设备软硬件指标情况及在移动网运行情况,网络维护部门定期汇总符合移动网要求的支撑网路由设备、计算机设备、IP交换设备、数据库等许可入网清单,各省在建设本省的支撑网系统时必须遵循入网清单的要求。
七、不在入网清单的支撑网设备的入网审批由集团公司负责。
支撑网的入网管管理细则将以本办法补充规定形式下发,各省支撑网的入网需遵照该细则执行;
第三章配套设备入网管理办法
一、配套设备是指保证通信主设备、支撑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所配备的电源系统、空调系统、环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外围设备。
二、配套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是通信主设备、支撑网主设备良好运行状态的保障,是主设备避免电力、环境突发事故影响的保障。
三、集团公司网络部统一提出通信主机房电源系统、空调系统等配套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所有配套设备必须符合上述指标要求方可入网。
四、根据配套设备各项主要性能指标的达标情况及在移动网运行情况,网络维护部门定期汇总符合移动网要求的配套设备许可入网清单,包括设备厂商、设备型号。
各省在建设本省的配套设备时必须遵循入网清单的要求。
五、不在入网清单的配套设备的入网审批由集团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