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录单承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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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录单承保流程

第一部分承保一、基本原则

1.投保信息录入的依据材料包括:(1)客户填写或签字确认的书面投

保单;(2)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3)分期付款协议;(4)购车发票等其他相关材料。

投保单信息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不相符的,以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上的内容为准。

2.投保信息录入中涉及的各类项目包括录入项与选择项;对于录入项,应根据项目要求录入完整、准确年的文字、数字、字母或符号,保证表达准确且无错别字;对于选择项,应根据项目要求从下拉框中选择

正确的项值。

3.投保信息录入中涉及的各类项目包括必录项(显示为绿底)和非必

录项(显示为白底);对于必录项,必须录入或者选择项值,否则投保

信息录入的工作无法完成;对于非必录项,条件允许的,录单员应尽

可能的逐项一一填写,尤其是一些较为重要的投保信息。

4.投保信息录入界面中的各项信息间有一定的关联关系,录单员将投保信息录入完成后,应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对录入结果进行初步校验。

5.注退、批改操作的依据材料包括:(1)保单被保险人留存联原件;(2)批改申请;(3)身份证明原件;(4)保费发票、过户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具体录入规范要求

(一)通用项目

1.业务类型:根据业务的性质选择新保业务、续保业务或者共保业务,在业务类型前的“□”内打“√”即可。

续保业务的,必须在“续保单号”中准确填写上年度的保单号(续保业务是指同一个保险标的上年度由我公司按此险种承保的业务,要求险种代码相同)。

共保业务的,除正确选择“共保方式”(可选择“共出”、“共入”和“共入转共出”)外,还应在“共保信息”中如实填写所有承保主体参与业务的信息。

2.是否涉农:根据投保单上的项目填写,判断依据参照《关于对涉农财产险有关定义及业务系统正确录入信息的通知》。

3.机构部门:根据投保单上业务经办人所属的机构,录入对应的八位机构代码,回车后系统将自动带出机构名称。

4.业务来源:根据业务渠道选择对应的业务来源后,再录入业务经办人的名称;非直销业务的,还应根据系统提示选择代理人、经纪人、代理协议、手续费比例等选项。

5.争议处理:根据投保单信息录入争议发生时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及处理机构。

6.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根据投保单信息录入,联系方式应同时包括固定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号码。

7.客户类型: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性质选择法人客户或者个人客

户。

8.投保日期:录入客户填写完投保单并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9.保险起止期:根据投保单上填写的保险合同的起期和止期录入,完成后系统将自动显示起止期期间的天数。

10.币种:从下拉框中选择保额和保费的货币计算单位。

11.费率类型:根据保险条款选择短期费率计算的标准,可选择月费

率或者日费率。

12.短期费率系数:以一年为标准,系统根据保险期限和费率类型自

动计算出保险期限对应的短期费率系数。

13.固定特别约定:根据投保单上的特别约定,录单员录入相应的内容;系统上有固定表述的,录单员直接勾选即可;系统上无固定表述的,录单员应逐字录入。

14.共保信息:“共保方式”为共入或共出的,要录入主协议合同号及共保各方的公司名称、份额、保额等信息;“共保方式”为共入转共

出的,要录入主协议、从协议合同号及共保各方的公司名称、份额、保额等信息。

15.缴费信息:根据分期缴费协议,录入分期缴费信息,包括缴费期数、缴费起止时间、缴费金额等信息。

16.险别信息:根据投保单上客户的投保意愿选择相应的险别,录入

保额或责任限额后,系统将根据车辆信息计算出对应的保费和最终保费合计。

17.其他通用信息,如汇率、签单日期、保额、保费、录入人、录入日期等由系统自动带出,无需录入,不可修改。

(二)车辆信息

1.行驶证车主:根据机动车行驶证上“所有人”的名称填写。

2.车辆种类:根据车辆生产地选择国产或进口。

3.本年度投保的其他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上年度保单填写其他公司名称。

4.车牌号码:填写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号牌号码,按照投保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录入。

车牌号码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一律不添加点、横杠、空格等符号,号牌中所含的字母一律大写,如:新AC8888,WJ011234,使001023、新AAAB123。未上牌照的车辆填写发动机号后六位字母或数字。

5.车牌颜色:根据车牌的底色从下拉框内选择对应的颜色,现有“黑”、“白”、“黄”、“蓝”四种车牌底色。

6.发动机号:根据机动车行驶证上“发动机号码”对应的数字填写,或根据机动车辆检验合格证上的“发动机号码”对应的数字填写,多为8位数。

7.车架号:根据投保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识别代号”填写,也可根据生产厂商在车架上打印的号码填写,应为17位数。

8.厂牌型号:根据机动车行驶证上的“品牌型号”填写,机动车行驶证上的厂牌型号不详细的,应在厂牌型号后注明具体型号。

进口车按商品检验单、国产车按合格证填写,应尽量写出具体配置说

明,特别是同一型号多种配置。如:丰田海狮RZH105L-BMNRS,广州本田雅阁HG7230,一汽解放CA1032PL。

9.车辆属性:根据机动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从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的属性。

10.车辆类型:根据车辆的吨位、座位数、专属类型选择对应的类型。

11.车身颜色:按照投保车辆车身颜色的主色系在“黑、白、红、灰、蓝、黄、绿、紫、粉、棕”这10种颜色中归类选择一种颜色;多颜色车辆,应选择面积较大的一种颜色;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按照登记证书中的“车身颜色”栏目填写。如实在无法归入上述色系中,才可选择“其他颜色”。

12.座位数:根据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人数填写。

13.吨位:根据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质量填写。

14.排气量:根据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明的排气量填写。

15.新车购置价:填写投保车辆投保当时新车的购买价,新车购置价可以通过系统内的“精友整车报价系统查询”获得,也可以与客户协商,按协商价格录入。

16.制造年份:填写车辆的出厂年份。

17.初次登记年月:根据机动车行驶证上的“注册登记日期”填写,如果行驶证上的“注册登记日期”与初次登记日期不相符时,要追溯到真正的初次登记日期填写。

18.车龄档次:根据车辆的初次登记年月,计算出车辆的使用年限,并选择对应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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