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与临终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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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与临终关怀导语: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展开了安乐死的讨论。

然而这场伦理界、医学界、法学界等各方面都颇感兴趣的议题进行了20年,有关安乐死的立法却依旧步履蹒跚,症结何在尽管社会上呼吁安乐死立法的声音不断响起,但在相关法律出台以前,医生面对那些身罹重症、无望救治却又被痛苦折磨的患者及其亲属却仍然莫可奈何。

那么,可否在安乐死之外另辟它径呢实践发现,较之于安乐死,临终关怀被认为是更具人道,更富情感的选择,因而更易被人们所接受。

1安乐死立法所面临的伦理困境
安乐死惯常所依赖的伦理辩护有四条,即:(1)自愿原则:患者有权利选择自已的生存状态;(2)避免痛苦:绝症患者在晚期通常伴随着巨大的精神和肉体痛楚,选择安乐死可以使他们避免遭受疼痛的折磨;(3)尊严死亡:当优生已成为人们践履的目标,那么随着社会的进步,优死也应成为现代人追求的一种境界。

当死亡不可回避,选择安乐死能够维护人的尊严;(4)公正原则:基于医疗资源有限这一事实,将有限的资源分配给无望救治的病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公正的。

无疑,这些原则也可以作为安乐死立法的主要依据。

但是这些原则在实践过程中却会遭到如下争议。

1.1 关于自愿原则自愿,应界定为一种完全自由的心理状态。

主体基于对事物准确的理解且不受外界影响而做出抉择。

但是对于患者而言,能否作到真正的自主自愿呢他们是否会因病痛而消沉,失去对疾病的认知力和判断力呢他们的抉择是否会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呢他们对安乐死的认同会不会是在各种压力的综合作用下所做出的违心的、无奈的抉择呢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种“自愿”就失去了
自由性,当然也就偏离了其真实的含义。

尤其在我国现有经济水平不高、医疗体制尚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亟需完善的情况下,所谓的患者“自愿”很容易受到经济负担等社会因素的牵制。

在一篇关于尿毒症病人选择停止透析的伦理剖析的文章中,笔者注意到公费医疗患者罕有选择停透即安乐死的。

1.2 关于避免痛苦人类理想的幸福状态是没有痛苦的,当痛苦不可避免,死亡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然而有资料显示,体面、自控、独立等因素比难以解决的疼痛及其它症状更容易诱发安乐死的动机。

加之痛苦首先是一种个体化倾向很强的肉体感受和精神体验,至今缺乏客观的检测方法和统一标准。

这就使得“避免痛苦”难以成为一把客观、公允、普适的尺子。

由此导致一系列难题,比如:在临床中我们如何判断什么样的痛苦是不可忍受以至可以成为需要放弃生命的理由呢如果能够给予临终患者以良好的基础护理,并通过药物控制等技术方法缓解疼痛,安乐死应该不是避免痛苦的唯一选择。

1.3 关于尊严死亡生与死的话题几千年来一直是哲学家所关注的命题。

但对生的依恋与对死的恐惧却是人之常情。

然而,由于人的素质差异,每个人在身临困境濒临死亡时的境界必然有很大的差别。

相当一部分人会将选择死亡视为一种“解脱”,这与尊严无关。

孔子也曾说:未知生,焉知死安乐死事实上维护的是人“死的尊严”,而患者在濒死状态所遭受的肉体上的痛苦与心灵上的焦虑和不安并没有消除。

试问“,安乐”何在呢
1.4 关于公正原则从社会公正和节约资源的角度而言,患者理性地选择了安乐死,医生及其亲属理性地支持安乐死。

然而当逝者已逝,亲人的内心却会受到非理性的情感因素的时时敲打而感到不安与自责。

对于安乐死所造成的这种负面情绪我们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无法视而不见。

除了情感因素的制约之外,从公正角度
去考虑安乐死问题还有一定的功利主义之嫌。

此意推论,是否有严重缺陷的婴儿和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的老人,甚至有严重残疾的人的社会价值取向都应重新更改以上分析足以显示:现阶段赞成安乐死的伦理论证线索是清晰且具有一定的说服力的。

但是,主动安乐死所面临的质疑却无法回避,加之传统的伦理观念的变革也非朝夕之功。

因而,安乐死立法还需待以时日。

讨论可以继续,认识有待统一,但现实问题的解决却无法被“束之高阁”。

于是,人们将目光转向“临终关怀”。

2 临终关怀的伦理意蕴浅析
临终关怀的宗旨是“减少临终病人的痛苦,增加病人的舒适程度,提高病人的生命质量,维护临终病人尊严,同时希望给予病患家属精神上的支持,给予他们承受所有事实的力量,进而坦然地接受一切即将面对的问题”。

临终患者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遭受灵与肉双重的煎熬。

临终关怀不只通过专业的方法帮助病人缓解或解除肉体上的痛苦,而且还意味着尽可能消除病人精神、心灵上的焦虑与不安,尽可能帮助病人及其家属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与后顾之忧,使临终病人获得全面的照护,能不抱遗憾与忧虑、安祥宁静甚至愉快地告别人世,告别亲友。

不难看出,临终关怀较安乐死而言更注重患者在生命最后阶段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没有临终前痛苦的挣扎,也不需要冰冷理性的权衡与抉择:是维持质量很低的生命的长度还是“尊严”地去死。

接受临终关怀的病人在一种自然的气氛中逐步了解死亡,进而接受死亡,使生与死自然地衔接而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使人在整个生命过程中都能保持和体现尊严。

从而伦理学的基本原则(知情同意、行善、无伤及公正)也得到了更好的贯彻,同时也避免了主动安乐死所可能遭遇的不利情境。

首先,临终关怀通过控制病人的疼痛,使病人没有疼痛的压力,病人不必在与疼痛作挣扎的过程中产生“生不如死”的绝望情绪;其次,临终关怀不是与死亡做斗争,它强调良好的基础护理,没有ICU,没有高昂的医药费,病人及家属不必为尽量延续生命而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不存在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

由此,病人及家属也能够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坦然等待最后时刻的到来。

就像大自然有春夏秋冬四季,人生也有幼壮老衰四个阶段。

死亡过程是人生的一部分,我们不必人工地把死亡过程与生命过程斩断,也不必人工地把死亡过程拖长,一切顺乎自然。

这种自然主义观点其实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庄子至乐》曾说“: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

3 临终关怀是主动安乐死的过渡选择
尽管安乐死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伦理、社会、法律及医学等方面的诘问,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安乐死的提出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现代医学伦理学不但强调生命神圣而且强调生命质量。

当个体的生存质量已经非常之低时,选择死亡是符合道德要求的。

然而伦理学不能只是形而上学地讨论此事与彼事在道德层面的高与低,它更应关注在具体的情境中此事与彼事是否符合大众普遍的道德习惯。

譬如死亡,当整个社会的死亡教育尚未普及,人们对死亡还存有厌恶、恐惧、回避等情感时,试图用道德与法的形式来规范安乐死会引发道德滑坡也并非杞人忧天。

近年来,欧美日等国纷纷开展“优死学”研究,以期通过各种形式的死亡教育改变人们对“死”的看法。

美国出版了名为《生死》和《死》的特别杂志;德国则实施了“死的准备教育”并出版教科书;日本则定期举办“生和死问题研讨会”,
还出版了《生与死的思考》、《人的临终图卷》等。

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且大多局限于学术界的探讨,民间尚缺乏此方面的普及教育。

1998年,在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和郊区400名工人、农民、干部和医务工作者间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

通过调查结果的全面分析可以看出,主张安乐死的人以农民所占比例最小,以医务人员所占比例最大;文化程度越高,对安乐死的支持比例越大。

这次调查
中,81.59%的农民不支持安乐死,这是否可以得出“在农村人口占绝大数的中国,大部分人不支持安乐死”的结论尚可存疑,但这一数据起码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我国的死亡教育还远未普及,人们依旧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坦然面对死亡。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认为临终关怀作为一种缓和性措施能够在一定时期内替代安乐死,并且从长远来看,临终关怀还可以促进安乐死观念的普及和相关立法的形成。

关于“临终关怀”
所谓临终关怀源于Hospice一词,原意为旅游者中途休息的地方。

医学上指对病人关怀照顾的场所。

现译为临终关怀或临终关怀机构。

纪元前柏拉图在《共和国)一书中,就提及家庭对于一个贫苦的人所能产生的安稳及支持。

比利时中世纪时就曾在社区中设立了“温暖之家”。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人们对临终前得到关怀和照顾的愿望由来
已久,同时,人们对它的意义也早有所认识。

现代较健全的临终关怀组织是D.C.桑德斯博士1967年创建的英国伦敦“圣克里斯多弗临终关怀机构”(StChristopherHospice)。

现代临终关怀的定义是:它是一种照顾方案,与医生或社区中的巡回医护协会相配合,为垂死的病人及其家属提供缓和性和支持性的照顾。

临终关怀组织的理念是强调生命的存在并非只有肉体活动,还有高尚的精
神生活.人在临终阶段,应受到的尊严和关怀.不该因生命行将结束而减低。

临终关怀组织其实就是末期照顾,因此末期照顾的理念应该与临终关怀的理念相通。

末期照顾的理念有二:一是坦然面对死亡,凡是参与末期照顾的工作人员,都应有死亡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的观念,这之间没有恐惧,没有忌讳;二是以同情心对待濒死病人.必须与患者站在同一线上,共同参与面对死亡的到来。

在圣克里斯多弗临终关怀院里,人们看到和听到的是欢乐、宁静,因而使人们很难相信这是走向坟墓、回归自然的地方。

由于有先进的医疗方法,良好的服务程序。

疾病的痛苦得以减轻,精神得到安慰。

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牧师也加入关怀的行列,让临终者充分享受完美的人生最后的乐趣。

科学家认为对临终者的护理与服务是至关重要的.参与临终护理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一、是正确对待死亡的态度和情绪;二、维护临终者的权利;
三、具有仁爱之心做好临终病人的心理护理,充分理解和满腔热情地对待临终病人;四、在对临终病人进行躯体护理时,要注意保持病人的尊严;五、减轻临终者的痛苦是应尽的职责;六、掌握中断治疗的伦理问题。

临终关怀照顾小组成员应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临床心理学家、营养师、社会工作人员、精神医生、志愿人员等专业人士。

以医生为主导,由护士承担主要工作。

他们应该受到严格、正规、系统的培训,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人们最初建立临终关怀院的目的。

自从D.C.桑德斯博士创办第一所临终关怀机构,迄今仅30年,但发展之迅速令人为之惊喜。

世界上已有4O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临终关怀机构或类似机构,英国近300所,美国已到2000所。

1988年7月天津医学院创立了中国第一所I缶终关怀研究中心,此外台湾、香港也已建立临终关怀安宁病房或善终服务,这说明我国已加入到世
界临终关怀的行列之中。

东西方文化的不同导致东西方死亡态度的差异。

中国传统的死亡文化基本基于“来世观念”。

儒家好言死亡之意义,极为重视死亡。

庄子日:“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意为死生循环往返不已。

佛教更是以“轮回”生死观来肯定“来世”的。

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对死亡存在着普遍的恐惧心理。

对上海、天津市居民关于死亡认识的调查研究表明:居民在家中谈论死亡“很公开”占第一位(36_8%),但第二位和第三位却是“尽量避免”和“不舒服”,并且后者比例之和远远高于“很公开”,反映了普通居民对死亡题目的回避和禁忌的心理。

对死亡课题不表示关心者占人口57.18%,同时占人口38.4O%的居民希望了解与此相关的内容,反映两大城市居民对此内容了解的愿望是比较高的。

这说明我国有关此领域的人员尚有大量工作要做。

不同的文化宗教背景、经济背景都说明中国的临终关怀活动应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模式。

开展有中国特色的临终关怀研究与实践,首先应该建立多种形式的临终关怀研究机构。

其主要形式有独立的、附属于医院的、社区的、家庭的几种。

根据我国目前的条件,建立独立的临蝗关怀机构如安宁病院,因设施条件要求高,在资金方面困难大,只宜少量逐步建立。

医院附属的临烬关怀病房和家庭护理形式则大有发展前途。

近年来,我国家庭病床的飞速发展为此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应该广泛进行临终关怀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死亡教育,可有益于临终关怀的推进。

长期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在思想上有唯物主义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死观的教育是行之有效的。

最后,应联合推进临终关怀事业的计划。

现代医学模式不再是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而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临终关怀的理论与实践恰好适应这种新的医学模式。

我国医疗机构大多数是公立的,并实施了行之有效
的管理。

只要取得各方面重视,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就能以不同于西方的形态迅速发展起来。

这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正在为之奋斗的。

临终关怀的内容
1解除病人疼痛的折磨,满足病人使用止痛剂、麻醉药在晚期癌症患者中,60%~90%的病人有不同程度的疼痛,使病人感到恐惧或烦躁,随着疼痛的加剧和疼痛时间的延长,病人发生人格改变,严重影响病人的生活质量,积极协助控制疼痛是对临终病人最好的关怀。

美国护理协会在有关倡议中明确指出:“只要能控制病人的疼痛,任何药物、任何剂量及任何给药途径都可以”。

可应用WHO建议的三阶梯疗法止痛,同时配合音乐疗法帮助病人分散对疼痛的注意力,缓解疼痛。

在具体实施中,要严密观察疼痛性质、部位、程度及持续时间,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控制疼痛,在疼痛出现之前用药,最大限度的保持病人无疼痛与清醒之间的平衡,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使其较舒适的死亡。

2满足临终者的心理、生理需要。

美国库伯勒·罗斯博士把临终病人从获知病情到临终时的心理反应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即否认、愤怒、协议要求、抑郁和接受死亡,而忧虑、痛苦、悲伤贯穿于濒死的全过程。

这些心理反应过程的顺序和时间,并没有一定的规律和明显的界限,常受年龄、文化程度、性格、社会背景、经济因素等的影响,有的可能只停留在某个阶段,有的可能重复出现。

因此,对临终病人实施有效的心理护理原则是因人而异、因病情而异,针对每个病人的特点及临终期的不同阶段进行个体化护理。

有学者认为:“舒适是所有癌症病人的主要需要”,所以临终关怀首要的是给予病人舒适的护理。

护理是临终关怀的基石,临终病人最基本的需求是:保存生命、减轻痛苦及无痛苦的死亡。

具体的护理内容包括:创造舒适的环境即病室要家庭
化、安静、清洁、光线充足,室温适中,空气新鲜。

对病人的操作处置做到稳、轻、细、准、快,做好生活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尽可能减轻病人的痛苦,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生理上的需求,重视病人微小愿望的满足,让病人在充满人间温情的环境气氛中安详、舒适、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

3加强死亡教育,重视对家属的慰藉。

死亡对病人来讲是痛苦的结束,对家属来讲是悲哀的顶峰。

死亡教育是实施临终关怀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对临终病人及其家属的死亡教育,使他们改变传统的死亡观念,帮助临终病人克服恐惧,学习“准备死亡、面对死亡、接受死亡”,帮助家属适应病人病情的变化和死亡,使他们学会尊重死亡。

临终关怀另一个内容就是做好对家属的慰藉工作,医护人员对家属给与安慰和鼓励,指导他们参与护理,使临终病人在平静之中走完人生之路。

同时做好病人死亡之后的家属思想工作,多关心、多体贴、多支持、多理解,使他们减轻悲痛程度,尽快渡过悲伤期。

4加强道德教育及护理技能训练,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临终关怀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从事临终关怀的医务人员,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水准是难以胜任的。

因此,对从事临终关怀的医务人员要进行更加严格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尊重病人、尊重生命的价值。

接受心理学知识教育,掌握心理学基础理论,对病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支持与疏导,积极有效地控制疼痛,细致入微的基础护理,良好舒适的环境,才能真正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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