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综合规划_地下空间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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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地下空间
UNDERGROUND SPACE
(二)地下空间布局 3、地下空间规划
地下空间布局结构
前海合作区规划地下空间基准规模约800万平方米,上限规模约为920万平方米,鼓励进行合理、有效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地下空间与地面功能布局结构相协调, 形成“三区、五点、网络化”的地下空间布局结构。 本规划的地下空间规模和布局为指引性内容,具体的地下空间规划应在单元规划中予以确定。
分区地下人防面积
地 块
基准居 住人口 (万)
上限居 住人口
增量 (万)

湾 片
6
2.8


湾 片
3
1.4


湾 片
6
2.8

合 计
15
7
基准人防 面积
(万平方 米)
上限人防 增量面积 (万平方米)
3
1.4
1.5
0.7
3
1.4
7.5
3.5
桂湾片区 基准:3万平方米 上限增量:1.4万平方米
铲湾片区 基准:1.5万平方米 上限:0.7万平方米
价值等级
一类
二类 三类 现状
所在区位
地下空间评估状况 地面土地利用方式
地铁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现代服务业产业用地、公共服务主导用地
办公为主、复合商业、公寓、酒店等
地铁站点500米范围内、现代服务业产业拓展用地及综合配套用地 外围区公共建筑、外围区高层住宅区、核心区边缘区 地铁车辆段上盖物业、污水处理厂、港口
妈湾片区 基准:3万平方米 上限:1.4万平方米
地下防空防灾
284
十三、地下空间
UNDERGROUND SPACE
(三)地下空间开发指引
基准开发规模
增量开发规模
单位:万平方米 285
地下空间开发类型
地块 编号
类型
单元一
A-1 一类区
A-2 二类区 A-4 一类区 A-5 一类区 A-8 一类区 A-9 一类区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万 ㎡)
配建 比例
5.2
A-10 一类区
单元二 A-3 二类区 A-6 一类区 A-14 一类区 A-15 一类区 A-31 A-32 -
单元三 A-7 二类区 A-16 三类区 A-21 三类区 A-22 三类区 A-33 -
单元四 A-11 一类区 A-12 一类区 A-13 一类区 A-17 二类区 A-18 二类区 A-19 一类区 A-28 A-29 A-30 单元五 A-20 现状 单元六 A-23 二类区 A-24 二类区 A-25 二类区 A-26 二类区 A-27 二类区 A-34 A-35 A-36 A-37 桂湾片区 -
十三、地下空间
UNDERGROUND SPACE
(一)目标
目标1:根据地质情况合理利用地下资源,切实保护适应未来发展的战略性资源。
对策1:掌握地质详细数据为地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对策2:地下空间开发首先利用浅层、次浅层用途,深层作为保护性资源,为以后重大基础设施地下化留有余地。 对策3:依据公共都市战略,合理选择机动车停车配建比例,尽量避免对地下空间进行大规模破坏性开发。
Sb=P x50%x平战结合的人防配建指标(1m2/人) Sc= Sa/地下综合体中停车设施面积开发比重 ——测算结果 根据地下空间价值评估数据结合城市建设动态平衡测算法,新增地下空间开放总量S=S1+S2+S3。 S1:不考虑开发地下空间,主要指三条放射形水廊道、一条滨海岸线地区、市政设施用地。 S2:一类区计算公式S2=∑〔MAX(Sa , Sb,Sc)〕 S3:二类至三类地区计算公式S3=∑Sa 新规划地区地下空间面积S=S1+S2+S3 , 基准规模约800万㎡,上限规模约为920万m²。
前海合作区不同高程范围内的土质分析
人工填土层 碎块石、粘性土
冲洪积层 粘土、中粗砾沙
岩石层 混合花岗岩
5.0
0
海积层 淤泥
-10
-20
第四系残积层 沙砾质粘性土
-30
273
274
十三、地下空间
UNDERGROUND SPACE
(二)地下空间布局
地下空间开发潜力分析
根据规划的土地使用集约利用情况、公共服务职能布局及空间布局结构,我们认为地下空间最有价值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地铁站500米范围内的用地;地下空间强调综 合功能开发。价值评估是指导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的最主要参考依据,包括开发地块位置,地下功能利用与开发规模。(参见地下空间评估分析图)
地下空间开发指引表
面积 (万㎡)
35.5
2.6
2.4 12.3 8.3 3.8 2.6
3.5
32.1 1.5 9.4 10.6 7.9 1.7 1.0 21.9 1.6 11.8 3.4 0.7 4.4 42.3 4.5 3.1 3.9 10.7 7.4 9.0 1.1 1.1 1.5 56.5 56.5 39.9 5.1 4.3 5.1 6.1 8.3 3.6 1.6 1.9 3.9 228.2
——自变量 A:地块用地面积(m2) R:地块平均容积率 P:地块内容纳人口(人) 3)因变量 S:分区内地下空间开发总量 Sa:各地块内配建地下停车设施开发量 (m2) Sb :各地块内平战结合人防设施开发量 (m2) Sc :各地块内地下综合体开发量 (m2) 计算公式:Sa=(A x R/100) x 地下停车率(90%) x地下标准停车位单位面积(35 m2)
公寓、办公、商业等 公寓、商业等
地下利用方式意向
大型商业、交通设施、人防设施等
商业、交通设施、人防设施等 交通设施
275
地下空间评估分析 276
十三、地下空间
UNDERGROUND SPACE
(二)地下空间布局
2、规模预测
经验值预测法
一般中心区地下空间的可开发面积大致控制在地面建筑面积的30%至40%。根据远期适宜开发规模中确定的地面基准建筑总量2600万平方米,上限建筑总量3000 万平方米,初步估算地下空间开发基准规模大致780—1040万平方米,上限规模大致为900-1200万平方米。
(二)地下空间布局
综合功能区
根据地下空间价值评估,考虑在价值较高的现代服务业主要功能用地及公共交通站点密集地区进行综合功能开发,安排大型的公共设施、公共停车以及人防设施。 在地下负一层应将人流主要集散点相连形成地下步行系统,地下步行系统由主通道(地下街)、次通道、过街通道、地下公共空间、地铁站厅层等构成。 地下步行系统应在下一步地下空间详细规划进一步落实。
281
综合开发区
配建车库要求
282
十三、地下空间
UNDERGROUND SPACE
(二)地下空间布局
地下空间储备区
本规划确定滨海休闲岸线、水廊道、振海路道路红线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作为地下空间储备区,未来根据需要作为公共停车场库用地。
283
地下空间储备区
地下人防工程
建议进一步通过开展地下空间详细规划,明确包括街道指挥中心、战时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地下物资库、战备油库、战备车库、药品库、通信专业队、治安 专业队、抢险抢修专业队、防化专业队、消防专业队、运输专业队等人防设施。本规划初步划定综合开发区为地下防空防灾的主要承载区,以地铁站、大型公共建 筑、公共空间等重点人防工程作为发展源,防空地下室为主体,通过地下商业走廊和地下过街通道连接形成完整的、便于疏散和掩蔽的地下人防工程体系,提高核 心区的整体防护效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1)》,住宅区防灾地下室的使用面积标准为留城人员每人1平方米。按照留城人口比例50%计算,桂 湾片区地下防空防灾用地面积基准规模3万平方米、上限增量1.4万平方米,铲湾片区地下防空防灾用地面积基准规模1.5万平方米、上限增量0.7万平方米,妈湾片区 地下防空防灾用地面积基准规模3万平方米,上限增量1.4万平方米,共计基准规模7.5万平方米,上限增量3.5万平方米,该地下人防面积可通过规划的地下空间满足。

用地面积 (公顷)
165 100 69 88 402
400 132
地面建筑量 (万m2)
346 200 135 191 650
800 410.76
地下空间开发量 (万m2)
60 45 60 101 210
230 105.78
地下与地上开发比率(% )
17.34 22.5 44.44 52.87 32.3
目标2: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合理使用,提出先进的地下空间布局要求。
对策1:根据地质勘探的情况,结合地下空间开发规模预测结果,合理使用填海工程用土,就地平衡,进一步建构立体城市地形、丰富城市空间形态。 对策2:建立分层开发的立体地下空间开发模式,以地下轨道站点为核心,建立完善、高效、人性化的地下空间网络系统。 对策3:依据单元开发模式,提出适应单元开发的地下静态交通整体布局模式。
三区:于桂湾片区、铲湾片区和妈湾片区规划布局三个地下空间综合功能开发区。
五点:桂湾片区包括综合交通枢纽、超级商业中心、创新金融集聚区三个地下综合体开发重点;铲湾片区开发重点主要位于科技服务与信息服务的中心地带;妈湾
片区开发重点主要位于航运创新服务区内。
网络化:由地铁站、交通枢纽、公共通道与大型地下空间构成的地下网络,并通过局部地下人行通道通向海滨、水廊道公园。
城市名称
北京王府井 南京新街口 上海静安寺 杭州滨江区 杭州钱江新城
深圳中心区 郑州郑东新区
国内部分城市中心区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一览表
定位
商业为主的中心区 商业为主的中心区
文化旅游中心 商业为主的中心区 行政办公、商务、娱乐为主居住为辅行政商
务中心 多功能商务中心区 办公、教育文化商业为主的城市功能新型城
平方米)
桂湾片区
950
335
35%
182
61
61
31
110
30
铲湾片区
580
242
42%
132
44
44
22
125
50
妈湾片区
1060
225
21%
158
27
27
13
165
40
279
总计
2590
802
31%
472
132
132
66
400
120
地下空间布局结构 280
十三、地下空间
UNDERGROUND SPACE
地下开发规模
单位:万平方米
基准规模
上限规模
片区
地上建筑面 积
(万平方米 )
地下空间开 发面积
(万平方米 )
地上与地下开发比 率
(%)
地下停车面 积
(万平方米 )
地下公共通道 面积
(万平方米)
地下商业 面积
(万平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米)
设备等其他面积 (万平方米)
地上建筑 增量
面积(万 平方米)
地下空间增 量面积(万
28.75 25.56
地铁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前海与其他城市地下与地上开发比率比较 百分比%
277
城市建设动态平衡法
——假定常数 停车配建标准:配建停车场是地下空间的主要功能,本地区的停车配建标准将直接影响地下空间建设面积。由于本地区土地使用呈高度混合状态,因此本规划配建 停车标准在参考《深标》的基础上,结合地面功能、公共交通密集度及地下开发条件,采用分片的配置标准,一类区按照0.8个/100m2的标准配建停车位 ,二类区 按照0.3个/100m2的标准配建停车位 ,三类区按照0.4个/100m2的标准配建停车位 。 地下标准停车位单位面积: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30至35m2/车位,本次规划取35㎡/车位。 平战结合的人防配建指标: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定额参数及原则:留城人口比例为50%;人员掩蔽工程有效面积按1m2/人。 本规划规定一类区允许进行地下综合体开发,其他类地区不鼓励。 地下综合体中交通设施面积开发比重:50%。 地下综合体中商业设施面积开发比重:20%。 地下综合体中公共通道面积开发比重:20%。 地下综合体中设备面积开发比重:10%。 轨道、地下道路等不列入测算范围。
配建车库
应根据本规划预测开发规模进一步深化落实,建议以单元开发为设计思路,开发单元内应集中设置地下停车场库,并根据防火分区、地下停车场库规模等具体技术 要求进一步设置出入口等。 开发单元内统一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应采用内部地下公共道路连接为一体,出入口距单元开发内的最远建筑步行距离不超过5分钟,否则应分设地下停车场库。
(二)地下空间布局 1、地下空间评估
地下土方评估分析
通过对前海合作区填海区的地勘资料分析后得知,合作区内土层主要分为人工填土层、海积层、冲洪积层、第四系残积层和岩石层; 一般来说,硬塑、可塑状态 的土壤相对比较好用,流塑、软塑状态的土壤不好利用,淤泥主要为流塑或软塑状态;前海合作区的淤泥层主要分布于高程为-10 ~3.5米的范围内(参见土质情 况分布示意图)。 -10 米以下和+3.5米以上为可直接填海或软基处理用的优质土。因此,前海合作区内未来填海工程素需要的填料将由轨道等重大基建所产生的 土方,而地下停车场等产生的土方不能直接用于填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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