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区性的三个人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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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夫(R.Relph)在关于场所的“内在性” (insideHess)和“外在性” (outsideness)的论述中,揭示了“城里人”和“城外人”的差异。 “由外在的视角,你会像旅人一样站在远处观察这个城市;由内在的视角,你会像居民一样生活在该城市之中,被其包围并成为该场所—地区的一部分。”
舒尔兹曾引用伯劳(O.F.Bollnow)的话来描述空间的“内侧”与“外侧”: “出发与返回,运动的这两种状态把空间分割成“内侧”和“外侧”这两个同心圆的领域。比外侧狭小的内侧,是住宅或故乡的领域,人们从这里进入更广阔的外侧领域,并再返回这里。”这里的“内侧”和“外侧”类似瑞尔夫所提到的场所“内在性”和“外在性”。
空间的内在性/外在性、或内侧/外侧,揭示了地区和场所认知和感受中“主体——人”的重要性——即“主体身份”的不同会带来认识上的差异。例如,一种“城里人想出去,而城外人则想进来”的《围城》现象。所以,城市地区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研究城里人和城外人的关系。
“城里人”感受的是一种“内在的地区性”,或“地区共性”。这种同一性在瑞氏看来是重要的,它是一种存在的“根”或“家”的感觉。在城的边界以内,是一种安全感、稳定的生活和薪火相传的祖辈历史和生命延续;而在城外则是一种漂泊和不定,给人以无存身之所的恐惧感。但城里人也有苦恼,这就是“场所的苦闷” (the drudgery。fplace)——单调乏味和缺少新奇,人们,特别是年轻人不愿终老于此,他们渴望走出城墙,去探索外面精彩的世界。
“城外人”分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围城》式的,他们或是站在城外,近乡情怯的归来游子;或是远离家乡,但日夜“恋乡”[3]的漂泊浪客,家乡的“城”是它们永远想再进去的。另一种情形则是寻幽揽胜的游客,它们有自己的“家”和“围城”,不必为眼前这座城而牵肠挂肚,所以可以客观地品味它;由于站在城外,特别是由于游历了许多地方,见闻广博,可以通过对比而充分领略到“此城”不同于“彼城”的不平常处,即我们所说的“外在的地区性”或“地区特性”。
上述讨论,说明对于城市地区性——场所的认识,是因认识者的角色和参与程度不同而异的。 (当然,还有主体自身的其他影响因素,例如年龄——年轻人拥有离家漂泊和游历的需要和本钱,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会落叶归根的。)由此,笔者对“地区性二地区特性”这一命题提出了质疑,认为:地区性、特别是城市的地区性,首先是一种“内在的地区共性”,即同一性,然后才是一种“
外在的地区特性”,两者是地区性的一体两面;地区性只有在更大的空间范畴中才能凸显其地区特性的一面,从而揭示出地区性具有空间的多层次性的特征。例如:对于从小生活在旧北京城并从未走出城外的“老北京人”而言,它们或许感受不出胡同和四合院有什么特别之处(即城市的地区特色),更遑论感受巴黎城的特色了,但当他们走出北京城去欧洲游历时,北京城和巴黎城的各自特点便清晰地凸现出来。
“城里人”和“城外人”的差异说明城市地区性实践中“人”的作用和意义。在现实中,这个主体因素主要包括三类人,即:使用者、建筑师和业主。
使用者,就是城里人。他们天天感受到的是地区的内在同一性,它固然是一种凝聚力和文化、身份的认同力量,但时间长了难免“苦闷”。更何况,他们中大多数是没有出过城的,因此,认识不到家乡的特色(即外在的地区特性),产生不了“恋乡”的情结(complex)。更何况正如艾柯(U.Eco)所言, “崇洋倾向”本身就是一种普遍的文化心理。表现在国人当前的心理,就是即使出不了国(围城)也要将外国的样式搬过来看看,所以就有了在“城”中,将本土/本城的历史建筑、文物拆除,去建造所谓“欧陆风格”建筑的举措。这一景象令人想起了清末的圆明园,当时的慈禧就是要将世界其他地方的建筑造在园中,以满足其作为世界中心的大帝国幻象。
当然,城里人中也不乏见过世面的人,他们曾经出过城门,在比较中认识到家乡——作为一个地区的特色和价值。所以,要认识到地区性的外在特色,就不能“囿于地方”,只有一种开放的地区观念,才能同时看到地区性“内在共性”和“外在特性”这钱币的“一体两面
建筑师不完全等同于城外人。他们既需要在城内,去深入了解居民的甘苦,又需要在城外,以保持冷静全面的视角。在人类学研究中,有“参与考察”的方法论之说,即费孝通所说的既要“进得去”,又要“出得来”。完全融入了使用者的视角,往往便会“出不来”,会坠人到狭隘的地区主义或民族主义之中;而不深入到地区的现实生活中去,则“进不去”,便不能体会到地区的内在力量。所以,建筑师应该具有“城里人”和“城外人”的双重身份。他们既要满足使用者客观的内在需求,但也不是一味地加以屈从。换言之,建筑师是既要“人俗”,又不能“媚俗(kitsch)”。只有利用专业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对使用者进行分析和研究,才是“建筑为了人”这一人文精神的真正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全球化和地区化正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关系,建筑师要保持
的是“全球化的视角,地方性的行动”这一准则。
业主扮演何种角色,将视其自身的自觉性。作为开发商,当然要追求利润,但理想的业主是在赢利前提下或多或少地扮演城里人和城外人的角色,多从使用者和建筑师的视角看一看。政府官员与此类似,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使用者(有时也是业主),其自身的品味和身份的确定,对于建成环境的最终结果影响重大。就业主和政府官员而言,最不理想的状况是将自己完全装扮成一个建筑师,去替代后者的角色,然而在现实中,这种情形往往难以避免。
城里人与城外人的讨论表明,城固然重要,但城里城外的人更重要。正如在人文地理学家的眼中,《禹贡》“九州”虽然叙述的是河山布列,表达的却是人文大局一样,城市地区性从根本上仍然脱离不开对“人”的研究。
“拼贴城市” (collage city)的观念强调了城市“历史”的重要性。C.罗厄(和F.寇特尔)引用了噶塞特(Jose Ortega Y Gasset)的一段话来表明历史对于人类的重要性:“人,一言以蔽之,是没有自然的,他所拥有的是……历史。换言之,自然是物,人是历史。猩猩与人的区别不在于理智的有无,而在于猩猩是没有记忆的。这种可怜的生物每天早晨所要面临的都是昨天生活的遗忘……割裂与过去的延续性,就是贬低人的价值和对猩猩的模仿。””
拼贴城市认为城市是历史的沉淀物,每个历史时期都在城市中留下自己的印记。因此,拼贴城市观念反对以现代化为名,对城市进行大拆大建,其中包括反对现代主义建筑的创始人之一勒·柯布西耶所设想的现代化的乌托邦城市模式——“明日之城”。拼贴城市还倡导一种阅渎城市的“图底法” (hgure—ground method),即将实体的建筑物作为图(黑色),将虚体的城市空间(如道路、广场等)作为底(白色)来分析和认知城市的方法。根据这一方法,C.罗厄通过对比揭示了柯布西耶为巴黎规划的“明日之城”的单调和罗马这个拼贴式“历史城市”的丰富。
“类似城市” (analogical city)观念来源于容格的“集体无意识” (collective unconsciousness) 和 “原型”(Archetype而非Prototype)研究。罗西据此提出与集体无意识相似的“城市记忆”观念。在他看来,城市就是“集体记忆”的所在地,它交织着历史和个人的记忆。当记忆被某些城市片段所触发,过去的经历和历史就与个人的记忆和秘密一起呈现出来。个人的城市记忆虽然因人而异,但总体上具有血缘的相似性,因此不同的人意象中的城市就具有了本质上的“类似性”。
“类似城市”的理论不仅揭示了城市的历史和心理特征,
而且提出了历史性表现的方法。正如罗西本人那张著名的“类似城市”绘画那样,类似性的时间因素就是将顺序的时间叠合,将不同历史时期的对象(作为片段)运用“加法法则”并置在一起,从而获得“历时性” (历史性)的“共时性”表现。这种方法,正如P?艾森曼所评论的那样,受到了弗洛伊德思想的影响。
类似城市是一种尊重历史的城市理念,正如罗西曾引用法国地理学家的观念,认为“历史是城市之灵魂” (‘The soul Of the city’……reside in its history)。
人居环境地区性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或本质就是长时段性,换言之,它不是一种瞬时或短期的现象,而是通过长时段的历史逐渐形成并显现出来。同样,城市的本质都是一种历史性的生长过程。因此,在历史性这一时间要素中,城市与地区性获得了契合。
城市历史性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就地区性而言,即城市的历史地区性是如何获得现实凸现的。我们认为,历史性通过两个方面获得现实凸显:即城市物质环境的延续和文化与心理的延续,前者可认为是城市的历史存在,后者则是城市的历史记忆。
城市的历史存在
在城市作为一个历史的延续和发展过程中,每个历史时期都会在城市中留下印记,它们共同构成了现实中的城市物质环境。这些历史存在包括城市中的历史建筑物、传统的街区和街道,等等。正是这些作为城市历史载体的存在,使得城市的地区特征得以凸显。
例如,当我们提到巴黎的城市特征时,那些不同时代建造的诸如卢浮宫、凯旋门、艾菲尔铁塔、甚至蓬皮杜文化中心等建筑物,以及城市特有的带有蒙萨屋顶(mansard roof)的住宅区和传统城市的街道尺度,便都成为其地区性凸显的重要元素。同样,谈到著名的意大利名城威尼斯,就必然会想到圣马可广场,而组成圣马可广场的周边建筑物,也都是不同的历史时期建造的。中国的北京,虽然大部分前朝的建筑和遗迹都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我们仍然能看到大量元明清的皇家建筑和宗教建筑遗迹、以及四合院住宅建筑的存在,它们对于今天北京的城市构架和地区性特征而言,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元素。所以,城市物质环境的历史存在,是城市历史性的重要见证,也是城市地区性凸显的重要方面。
城市的历史性不仅存在于城市历史环境的物质存在中,更存在于城市的记忆中。由于有城市记忆的存在,城市的地区性,或一个城市不同于另一个城市的特征,才能够得到最明显的区分。在城市的历史记忆中,城市的文化和传统、城市的历史事件和社会生活才被延续和继
承下来,城市的地区性——作为一个具有时间段的历史范畴,才能够在现实的景况中获得凸显。城市记忆的特征在于:它既可能被城市存在的历史环境片段唤起一种历史感,也可以脱离物质的环境而通过别的方式获得保存和延续。
“名称”是城市记忆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但当我们自身确认是乘船在“塞纳河”上游览时,巴黎的历史便扑面而来,尽管我们也曾在类似或熟悉的城市景观中泛舟河上,但其中分别与差异便能清晰地感受到;同样,那些诸如灯市口、西四大街的街名和同仁堂等老字号的店面招牌,正如麦迪逊花园广场和百老汇那样,分别记录着北京和纽约的历史事件,这些历史事件具有不可替代的地区特征。笔者曾亲身经历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外地人将“东四”十条称为“东”四十条。对于不熟悉北京历史的人而言,是无法理解“东四”这一名称所包含的特定历史场所涵义的。
城市记忆不仅诉说着城市历史,而且更通过这些历史事件表明了某个城市自身的唯一性。所以,尽管我们可能看到某一地区具有与另一地区相似的城市自然或物质环境,但由于城市历史和记忆的不同,使得两个城市有着不同的地区特征。可以说,城市记忆是城市地区性内在的深层因素。
新历史主义认为历史与现实具有“互文本性”。城市的历史存在和历史记忆表明:城市也是历史与现实的交织,是旧城与新城并存的一个历时性的整体,是一个新老交替的生命过程。正如柯林,罗厄在《拼贴城市》一书中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即“城市是一个博物馆” (the city as museum)。罗厄还通过对城市的展台和展品(scaffold verskls exhibitits)这一对关系的剖析,表明城市不仅可以容纳新的东西,还能容纳旧的东西,即新与旧的共存、历史与现实共生。
罗西认为,应该像历史学家那样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人造物来看待,在这种整体结构中,罗西强调阿尔伯蒂城市与建筑的同一性观念,即以建筑的观念来看待城市:“正像墙、柱等为建筑之要素,建筑就是城市的要素。”
从建筑的角度看,城市的整体结构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即“标志物” (1andmark)和“基体” (matrix)。前者主要指纪念性建筑,后者主要指住宅。在罗西看来,前者是一种可变的因素;后者则是一种不变的因素——但它指的是城市中的住区,而不是个体的房屋。
地标和基体两分法的意义在于,使我们认识到住宅——作为城市中的一种稳定因素的重要性。这对于我们认识中国一些城市的“病态”大有裨益:它们之所以缺少秩序感,往往不是因为建筑物本身的单调性,
而是因为所有的城市建筑——不论公共建筑还是住宅,都想成为纪念物并突出自身的地位,正如张钦楠先生在“阅读城市”一文中指出的那样,城市本身缺少基体是造成城市混乱和缺乏特色的一个主要原因。
尽管作为新理性主义和类型学的代表人物,克莱尔与罗西的理论之间存在着差别,但在对待城市的基本空间要素方面,两者却是很接近的。克莱尔城市理论的核心在于公共领域(public realm)的重建。他认为: “街道和广场”是公共领域重建仅有的和最必需的类型。我们还要强调的是城市空间中的建筑类型学(Building Typology)和城市形态学(Morphology of Urban Space)的辨证关系,以及在此关系中纪念物(monument)和无名的城市肌理(anonymous urban fabric)的正确关系。”,[10]克莱尔的纪念物指的是公共建筑(public buildings),城市肌理指的是私人用途的建筑(buildings for private use),主要是住宅。在两者关系上,克莱尔强调对后者的重视: “资产阶级的建筑史概念基本上只关心纪念建筑。应当包括并把握城市组织、无名建筑的类型复杂性。这些建筑构成了城市的‘肉’,公共空间的‘皮’。他们虽然不是高雅艺术的结果,但也是建筑之传统。”[11]克莱尔以柯布西耶设计的昌迪加尔和康设计的达卡政府区域为例,认为虽然它们也是美妙的、甚至是富于诗意的形象,但不是一种城市建筑的意象。
罗西和克莱尔城市理论的共通之处在于,将城市建筑分为两个方面——“居住建筑”和“非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纪念性建筑),并强调居住建筑在凸现城市整体特征中的作用。
根据“人”的基本行为和生存模式,笔者将“纪念性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体/城市肌理/住宅”称为“人聚建筑”和“人居建筑”两种城市建筑类型。从道萨迪亚斯(C·Doxiadis)提出的“人类聚居学” (Ekistics)概念看, “聚”与“居”有着密切的关联,例如,在大多数情形下,人类是“聚而居之”的,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根本的差异。
城市地区性理念的价值之一,就是在“人聚建筑”类型(公共建筑)得到建筑师普遍重视的情形下,重新发掘“人居建筑” (住宅建筑)对城市整体的价值和意义。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时间的要素看, “居住”代表了人类衣食住行需求中一个最基本的方面,并且是相对稳定的一个方面: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有了各种各样的需求与欲望,但在基本的居住需求方面,由于人类本身生理结构上的改变与进化并不大,所以存在着相当的共性。这种共性是地区性凸现的一个必要的前提。
其次,从空间的要素看,人
居建筑之所以能够成为城市中的基体或肌理,是因为它是城市中最大量建造的一种建筑类型,因此,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建筑是影响一个地区城市整体特征的一个最基本的方面。
再次,上述两方面都体现了人居建筑——正如其名称那样——与人类生活本身密切关联的人文意义。人们可以偶尔“聚” 于商场、餐馆或其他场所,也可以“聚”于他乡异国,但必须最终、常常“居”于“家”中。住宅与人的生存与栖居的密切性说明,人们对于人居建筑和人聚建筑的要求是不同的。例如,对于每周的shopping day去采购的超市(人聚建筑)而言,一种新鲜感可能是必要的,人们甚至町以选择和变换不同的商场来加以调剂,同样,即使该商场在使用上或某些方面不尽舒适人们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对于自己的家(人居建筑)而言,一种惬意、舒适和熟悉则是首要的。换言之,商场可以是一种暂时的、变化的、甚至虚幻的场所;而家则是一种永久的、延续性的和真实的环境。由于后者更强调一种建筑与环境之间真实的契合,因而,地区性的自然、人文与经济要素有可能在人居建筑中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例如,人居建筑往往真实地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在生产力水平尚不发达的地区和历史时期,处于政治、宗教等方面的目的和作用,人们可以将钱财集中地花费到一两个重要的纪念性建筑物上,却无法脱离开本地区的经济条件,去超前地大量建造高造价的住宅。前者由于耗费并凝聚了大量的财力、劳力和智慧而创造出令人瞩目的建筑文化。因此,人们往往更多地赞赏和惊叹于埃及的法老金字塔、印度的婆罗门神庙和中国的帝王皇宫的建筑成就,而忽视了在上述地区大量的民间住宅中所隐含的建筑价值。这种价值包括在有限的地区经济条件下,住宅建筑对地区气候与环境的应答,以及对地方材料和工艺的创造性运用。
在《住屋形式与文化》中,拉普普特对住宅的价值作了精辟的论述。在他看来,建筑可以分为“壮丽设计传统”(纪念性建筑)和“民俗传统” (乡土民居)两大类型。前者的目的在于向老百姓炫耀权威,或向同行展示设计者本人的聪颖和艺术鉴赏力;而后者则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文化——它的需求和价值、人民的欲望、梦想与情感——转化为实际的形式,它是缩小的世界观,是展现在建筑或聚落中的人民的“理想”环境。所以, “住宅是将住宅、聚落、地景及仪式建筑的整个系统连贯到生活方式卜的最佳途径,……它们最清楚地显示了形式与生活形态间的牵连。”
人居建筑/住宅的另一个地区性价值,在于它不仅可
能是一种历史传统的延续,而且可能是一种正在由普通人(包括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大量建造的,尚未形成传统的当代“平民建筑”或“普通建筑”。
与精英建筑师们的设计相比,普通的人居建筑有其自身的特点:
首先,普通建筑正如其名称那样,一般不会超越具体场景/环境去追求特殊的设计理念,所以,反而体现了一种朴素的“与环境为友”的思想。并且,普通建筑是大量建造的,它们对真实的人居环境的地域景象产生重要的影响。其次,普通建筑是一种没有禁区的解决问题方式,一种“应答式”的设计建造过程,并且允许失败和犯错误——这也是传统乡土建筑风格的形成模式,它是一种在“试错法”前提下不断“调整”而逐步成熟的历史演变过程。而在某种不成熟、甚至是错误中,却可能隐含着创造性的雏形。因此,当代的 “普通—人居建筑”不仅是精英建筑师应该学习和借鉴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本身就是影响城市地区性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从城里/城外、旧城/新城、人居/人聚三个方面对城市特征的讨论,是一种以“人”为主体对城市地区性的解它表明了城市地区性的本质,是一种在历时性(时间)共时性(空间)维度上,人与环境不可分割的整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