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与东巴文人体名词用字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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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与东巴文人体名词用字比较研究
作者:杨璐
来源:《牡丹》2016年第08期
甲骨文是一种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是我国现存最早且相当成熟的古文字,主要是殷盘庚时代用来记录殷人语言的文字符号,卜师用来刻写卜辞的用字。纳西族的东巴文,是现今世界上仅存的一种仍然有人使用的古文字符号,是我国云南省西北部丽江一带纳西族的东巴教巫师使用的一种文字。甲骨文与东巴文同属于古老的表意文字系统,但二者既非同时创制又不互相影响。将二者进行比较研究,不仅有利于推动两种文字本身的研究,对探讨文字起源、构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对丰富和发展比较文字学都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人体是人类认知的起点,人体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是人类认知世界最基本的概念。在文字创造的过程中常以人体特征勾画表现主体,这一手段在两种文字创制时都被灵活运用。但认知差异和环境限制等因素又导致二者略有不同,本文拟从整体人形和人体各个部位两方面入手,比较分析两种文字的异同。
一、相关用字比较
本文中甲骨文字形选自《甲骨文字趣释》,东巴文字形出自《纳西象形文字谱》。字形选用常见形体,若存在多个象形异体,则选取最能反映其形状的字形。在字表的排列上,两种文字凡有相同或相似人体名词用字的都尽量排在一起,其余的则另行排列。由于篇幅所限,无法将用例一一列举,仅选取较有代表性的用例。具体见表1。
二、相同点
通过以上比较发现,甲骨文与东巴文对人体名词的认识基本趋同。汉象形系统文字的最初创造,据《易经》所述是“仰则关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许慎《说文解字·序》说:“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而《纳西象形文字谱》中对纳西东巴文字系统最初的创造解释的是:“ser jed lv jed。所谓jed,即痕迹,亦即文字之义;ser为木,lv为石,意即见木画木,见石画石,是以图像的方法写成文字”。由此可见,两种文字都用依类象形法,创始取法相类,所以在人体名词用字上有诸多的相似者。
三、不同点
(一)繁简差异
甲骨文与东巴文虽然大多都是借助事物来表达,但东巴文的图画性更强,而甲骨文已经有了向线条化过渡的倾向,这就直接造成了两者的繁简差异。
在形象上,东巴文中凡人之属,其头部和双手双脚俱全,而甲骨文中则往往将头省去,将正面的双手双脚变成侧面的单手单脚;在数量上,东巴文中凡两者之物须两者俱全,而甲骨文中凡两者之物大多省去其一;在整体上,虽然二者大多属于象形图画文字,但东巴文较之时间更早,发展较缓,图画性较强,而甲骨文已发展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文字系统,图画性明显减弱,线条性增强,更加追求表意的简洁化;在意象表达上,东巴文力图还原事物本来的面貌,甲骨文则用更简化的手段实现意象的传递。甲骨文以写意为主,东巴文以写实为主。
(二)构造差异
后人根据汉字的形成整理得出汉字的六种构造条例,即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又称为“六书”。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
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在人体名词中,甲骨文除了象形之外,还有少量的指事,即在象形的基础上加入类似点、短横、小圆圈等指示符号,以此来表明所指的部位;而东巴文几乎都是象形,尽可能地把意象的所有特征完整表现出来,这一特性也与其图画性密切相关。
四、结语
先民认识世界以人的身体为出发点,但认知方法和手段却不尽一致。本文以人体名词为出发点,简要分析两种文字的异同。甲骨文与东巴文虽然都是古文字,却呈现出迥异的形式与风格。甲骨文源于图像,而东巴文字又是图画文字,所以把二者结合起来进行比较,对了解汉字发展的脉络具有重要作用,为我们更清楚地理解甲骨文和东巴文也提供了依据。
(云南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