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病退(退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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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病退(退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病退(退职)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2020年病退(退职)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一、申请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病退(退职)鉴定: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到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4.持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报名时间

病退(退职)鉴定报名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至8月17日。

三、报名程序

申报病退(退职)鉴定报名程序为:

1.本人申请;

2.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或者社区审查同意;

3.区人社局初审;

4.统一组织鉴定。

四、受理部门

1.双阳区人社局负责本地病退(退职)鉴定报名工作,审核后报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2.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在档案存放部门报名。

3.具有残疾证人员(有档案的)在档案存放部门报名;具有残疾证人员(无档案的)在所属社区报名。

4.报名地点: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到区人社局社会保障科(510室);属于国企解除劳动关系和有档案的残疾人到就业服务大厅退休窗口。

五、相关事宜

1. 病退(退职)鉴定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集中鉴定的办法,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

2.申报病退(退职)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

3.被鉴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报名后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鉴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病退(退职)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照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5.参加鉴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诊断、病历及辅助检查资料。鉴定现场携带病历不完整的,劳动鉴定机构不能出具鉴定结论。如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鉴定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6.咨询电话(略)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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