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表一、标签整体要求

表二、标签强制标注容

表三、标签强制容的具体标识要求

表一、标签整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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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标签强制标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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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标签强制容的具体标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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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分类、包装、标识、标准

食品分类、包装、标识、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标识基本要求是什么? 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等。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使用的标签,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出厂的食品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包装基本要求是什么? 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第二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是哪些食品? 第二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有10类:茶叶、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肉加工品、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速冻米面食品。 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是哪些食品? 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5类食品: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至5年,具体时间在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对于质量问题较为严重、需要加强管理的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将会短一些。例如,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均为3年。 消费者如何鉴别质量安全食品?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1)外包装上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2)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3)食品在有效的保质期内;(4)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 挂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3。 GB1355-86《小麦粉标准》;GB2715-81《粮食卫生标准》;GB/T 8607-1988 《高筋小麦粉》;GB/T8608-1988《低筋小麦粉》;LS/T3201-1993《面包用小麦粉》; LS/T3202-1993《面条用小麦粉》;LS/T3203-1993《饺子用小麦粉》;LS/T3204-1993

产品包装与标识检验知识

产品包装与标识检验知识 一、常见的包装方式图片: 二、包装标识要求 2.1 常规包装外箱,箱唛要求 2.1.1正唛内容应要包含:公司LOGO/名称、客户名称、产品型号、订单编号、 外箱尺寸、箱号、公司地址/电话/传真、保险公司名称等,箱唛位置应居中排列。 2.1.2箱唛上须填写的信息,如:客户名称、产品型号、订单编号、箱号等,可 用印章或用水贴纸打印的标签粘贴在规定位置,如下(图一)所示。填写的信息不允许用手工填写或手工修改。如下(图二)所示填写方式为不规范做法。 图一(规范做法)图二(不规范做法)

2.1.3侧唛内容应要包含:公司LOGO/名称、向上/易碎/防潮/堆码层数标识、数量、 净重/毛重及重量单位等,箱唛位置应居中排列。 2.1.4箱唛上须填写的信息,如:数量数据、净重数据、毛重数据等,可用印章 或用水贴纸打印的标签粘贴在规定位置,如下(图三)所示。填写的信息不允许用手工填写或手工修改。如下(图四)所示填写方式为不规范做法。 2.2 中性包装外箱,箱唛要求 2.2.1正唛内容应要包含:客户名称、产品型号、订单编号、外箱尺寸、箱号等, 箱唛位置应居中排列或依照客户要求。 2.2.2箱唛上须填写的信息,如:客户名称、产品型号、订单编号、箱号等,可 用印章或用水贴纸打印的标签粘贴在规定位置或依照客户要求,如下(图五)所示。填写的信息不允许用手工填写或手工修改。如下(图六)所示填写方式为不规范做法。 PL1F1036 第2 箱共 20110708

2.2.3侧唛内容应要包含:向上/易碎/防潮/堆码层数标识、数量、净重/毛重及 重量单位等,箱唛位置应居中排列或依照客户要求。 2.2.4箱唛上须填写的信息,如:数量数据、净重数据、毛重数据等,可用印章 或用水贴纸打印的标签粘贴在规定位置或依照客户要求,如下(图七)所示。 填写的信息不允许用手工填写或手工修改。如下(图八)所示填写方式为不规范做法。 2.3 公司常规彩盒包装,图案要求: 2.3.1彩盒上应包含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LOGO、中英文名称、地址、网址、 售后服务电话。 2.3.2彩盒上应包含产品的基本技术参数信息,如:型号、总功率、输入电压、 频率、使用环境温度、尺寸、色温、面罩材质等。 2.3.3彩盒上应包含产品的品名和外观图片以及主要性能介绍。 2.3.4彩盒上的图案与信息应布局合理,设计精美。 2.4中性彩盒包装,图案要求: 2.4.1对于室内使用的单个产品的包装,必须采用彩盒包装。 2.4.2彩盒上应包含产品的基本技术参数信息,如:型号、总功率、输入电压、 频率、使用环境温度、尺寸、色温、面罩材质等。 2.4.3彩盒上应包含产品的品名和外观图片以及主要性能介绍。 2.4.4彩盒上的图案与信息应布局合理,设计精美。 2.4.5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依照客户要求执行。

包装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大商圈网 2007-09-11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 【发布日期】2007-08-27 【生效日期】2008-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国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 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第六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 (四)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名称; (五)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第七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生产基地,应当标注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者仅标注公司的名称、地址;

一般食品禁用标签标识汇总

(一)包装设计与材质: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T 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QBT 1014-2010 食品包装纸 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包装用原纸、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废纸、回收塑料、酚醛树脂,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食品包装上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要求食品不得过度包装。例如:粮食初级加工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10%,包装不得超过3层,除初始包装的外包装成本总和不得大于食品售价的20%。 (二)不得标示与驰名商标商品和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名称、包装、装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不得在不同或相同相近似商品上擅自使用驰名商标商品、知名商品特有的商标、名称、包装、装潢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名称、包装、装潢; 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它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不得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反向假冒);不得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不得将“中国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三)标示内容不得模糊不清。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包装、标签、标识标示内容必须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签、标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的食品除外)。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清晰醒目,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四)标示内容不得有封建迷信、黄色内容。 包装、标签、标识标示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食品包装上的标志

食品包装上的标志 (一)、谈话导入,揭示课题: 同学们,你们爱吃零食吗?都有谁吃过?举手看看。 指2--3名回答:说说你吃过什么零食 老师告诉大家,许多零食都存在着安全隐患,危害着你的健康和安全。为了你的健康和安全,老师今天想带领大家去超市转一转,经历一下怎样正确购买零食,好不好? 课前大家准备了很多漂亮的食品包装纸、盒和包装罐。谁来跟大家交流一下,你都带来了什么食品包装指名3—4名学生展示。 请同学们小组之间交流一下:你从食品的外包装上都搜集到了哪些信息? 注意:请小组长作好记录,准备汇报。巡视 哪个小组率先起来汇报你们找到的信息?投影(我们小组从食品的外包装上搜集到了这些信息……) 师:大家观察的非常仔细,把包装上的标志基本上都找出来了。 ①投影归纳这些标志主要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许可证、条形码、配料表、商标等) 小结:这就是我们今天要研究的课题---“食品包装标志”。板书 (二)学习“商标标志”部分 ②投影:三个牛奶商标图 现在我们先研究一下商标。 这是三种牛奶的商标,(以蒙牛为例)它们都是用图形和文字来表示的。 (一抹横笔象征内蒙古广袤肥沃的土地,弯角表明牛的坚韧、勤劳,象征积极向上、稳健、奋进的企业理念。整个标志以白色、绿色构成,远离污染的主题,突出追求天然。)三种牛奶,它们的商标一样吗?生:不一样。 对,三种牛奶的商标各不相同,但在商标的周围,却有一个共同的标志,是什么呢?R 知道这个R是什么意思吗?(R ,注册、登记过的) 既然R是注册的意思,那么,带R的商标我们就叫它什么?——叫它“注册商标”。板书: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是生产厂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代表着这种产品的一种标记。 是不是每一种商品包装上都有注册商标呢? 请同学们从自己带的包装袋上找一找看,找到的在小组同学间交流一下。 (学生找注册商标) 师巡视 ①你们的包装袋上是不是都有注册商标? ②请几位学生介绍找到的注册商标。投影上手指岀。(食品的名字是什么?商标是什么?) (据情况随机介绍R\TM) 每一种食品的注册商标一样吗? (1)每一种食品的注册商标都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 投影三个牛奶的包装袋 请同学们看一看,这三个牛奶包装袋里装的是什么?(生答:牛奶) 同是牛奶,为什么它的注册商标会不一样?(生答) 小结:投影:不同的注册商标代表不同的生产厂家。 既然不同的注册商标代表不同的生产厂家,那么我们在买东西时应注意什么呢?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2 术语和定义 2.1 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2.2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2.3 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2.4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2.5 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2.6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2.7 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3 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3.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塑料制品标识解读

湖南包装HUNAN BAOZHUANG No.4/2010 塑料制品标识解读 衣食住行 在生活的各个角落,几乎都有塑料制品的身影———喝水用的杯子,吃饭用的碗、盘子,还有各种各样的塑料包装袋、保鲜膜等等。有细心的观众就发现了,一些塑料制品底部会有这样一个标志:一个带箭头的三角形,三角形里面有一个数字———塑料制品上为什么要印这个标识、这个标识里面的数字又代表着什么含义、 怎样使用塑料制品才是最安全的呢?根据有关规定,三角形代表可回收利用,数字代表材质。塑料种类很多,有100多种,这个标志就像是每个塑料容器的小小身份证,它们的制作材料不同,使用上也存在不同。 标有数字1到6的塑料包装制品,经常用来包装或者盛放食物。数字1经常出现在各种矿泉水瓶,饮料瓶上;数字2常见于超市的购物袋、食品袋上。数字3和4可以在一些保鲜膜上找到;标有数字5的塑料包装制品比较多见,可以在微波炉里加热的塑料饭盒,和一些塑料水杯上都会看到这个标志;数字6常见于一些一次性水杯上。 与标志为6的塑料制品相比,标志为5的聚丙烯塑料制品,里面含的添加剂更少,在高温下更稳定。如果是用开水沏茶的话,为了减少有害物质的析出,还是用标志为5的、 软一些的塑料水杯更安全。标志为6的硬塑料杯,可以盛放冷饮,最好不要用来泡茶,而且不能装强酸或者强碱性的物质,比如橙汁,因为在这种条件下,它会分解出对人体有害的聚苯乙烯。 标识为5的塑料叫做聚丙烯,这种制品可以耐130℃高温,是可以放进微波炉高温加热的,许多塑料饭盒都是采用这种材质制成。但是用这样的饭盒热饭热菜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 把一定量的食用油倒入塑料饭盒,然后盖上盖子,放进微波炉里高火加热,在油温110℃左右时, 塑料饭盒一切正常,油温达到140℃左右时,餐盒已经变软。塑料变软,说明材料里面一些有害的低分子物质已经开始融化到油里。明明写着可以放进微波炉加热的饭盒怎么也会变软熔化呢?原因就在于食用油在用微波炉加热的情况下,油温最高可以达到近200℃,而且油量越大,温度升高的越快。所以像水煮鱼,红烧茄子之类油大的剩菜,最好不要用塑料饭盒在微波炉里加热。在加热其它的菜时,要注意,加热时把盖子打开,加热时间不要过长,避免油温过高,有害物质析出。 至于餐馆里打包用的一次性饭盒,也有不同的标志。标志为6的白色不透明发泡餐盒,在高温下会溶化,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使用的。标志同样是6,按上去咔嚓咔嚓作响的餐盒,是一般用来包装糕点用的,同样不能用于打包热的菜肴。标志为5的一次性餐盒,使用起来才比较安全,但是在放进微波炉加热时仍然要小心。 一些微波炉餐盒,盒体以05号PP 制造,但盒盖却以06聚苯乙烯制造,所以不能与盒体一并放进微波炉,为保险起见,容器放入微波炉前,要先把盖子取下。 至于我们常见的各种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一般的标志为1,代表着聚对苯 董 金狮 45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选编(第二版)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化妆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者信息等有关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释义]本条是有关于化妆品和化妆品标识定义的规定 一、关于化妆品的定义 本次规定的化妆品定义与以往监管工作中的化妆品定义以及国家标准中的定义相比,将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以及香皂、浴液、洗手液等清洁产品纳入到化妆品的范畴,对其进行监管。 本条在规定化妆品定义的同时,也概括了化妆品的使用目的和主要作用,具体如下: 1.清洁作用指去除面部、体表、指趾甲、毛发、口唇、口腔、牙齿等的污垢和异味,以达到清洁和消除不良气味的目的。起清洁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卸妆霜(乳、水、啫喱)、磨砂膏、香波、洗面奶、浴液、洗手液、香皂、牙膏和漱口水等。 2.保养作用指对面部、体表、毛发、牙齿等部位进行护理和滋养,抵御外界不良环境因素的损伤、保持肌肤柔润光滑,使头发顺滑光泽,延缓肌肤衰老等,起保养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各种润肤膏、霜、乳、局油膏、精华素等。 3.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作用是指美化、修饰面部,体表及毛发、牙齿,或者改善人体气味,散发香气,以达到增强魅力的作用。包括各类彩妆、香水、古龙水、摩丝和喷雾发胶等。仅供艺术、戏剧专用油彩类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二、关于化妆品标识的定义 化妆品标识是指由生产者提供,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成分、质量、所招待的标准、说明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和期限等的相关信息。 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经营者信息等说明性资料,可以由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方式组合而成。 第二章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五条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世界各国对食品包装的要求不同

世界各国对食品包装的要求不同 食品安全直接影响着我们的健康,为保障食品是安全食品,世界各国对食品包装的要求各不相同,下面介绍一些国家对食品包装的法规要求: 一、德国封箱不许用胶带 果蔬菜在运输中都采用硬纸箱包装。德国对此有严格规定:外箱不能有蜡纸或油质锡纸;外包装箱要尽可能用脱色水封箱,不能用PVC或其他塑料胶带;同时,不能用塑料制成的钉子或夹板,只能用胶水粘牢纸箱的各面。 二、日本印刷不能太花哨 颜色鲜艳的食品包装,能吸引更多消费者,却可能危害健康。日本的《食品卫生法》明确要求,食品包装不能太花哨,而且印制食品包装时一定要使用专门的油墨。即必须用醇溶油墨取代甲苯幽油墨,这种油墨较稳定,不容易挥发产生有害物质。尤其是儿童食品包装颜色不能太多,包装内层要有一个隔离膜。 三、加拿大塑料袋标明加热温度 “你的食物安全吗?先看看包装是否合格吧!”这是加拿大联邦食品检验局常用来提醒消费者的一句话。 加拿大法律明确规定:“食品包装的物理指标和元素含量必须符合标准,可能危害健康的材料,绝对不允许用来包装食品。”加拿大的塑料包装也很多,常吃的速冻食品,很多都是用塑料托盘加上一层塑料薄膜来包装。一些加拿大人常将塑料托盘里的速食品加热使用,但老式塑料包装托盘在常温下品质不稳定,加热后更容易释放有害物质。对此,加拿大食品与包装材料保健管理局要求生产厂商在

食品上打上鲜明的标签,注明哪些包装可以用微波加热,哪些可以用常规灶具加热,哪些绝对不能带着包装加热。 四、英国食品装在纸袋里 “食品要选纸包装”,在英国已成一种生活时尚。超市里,纸盒、纸袋、纸筒、纸罐琳琅满目,谷物加工制品、面粉、大米、土豆粉、点心都放在纸袋、纸罐里;现场制作的熟食,如烤鸡、猪肘子等也都是用纸袋来装的;各种饮料如果汁、蔬菜汁、牛奶、酸奶等,则是使用纸盒来装的。餐馆里,食品打包从来不用塑料餐盒,用的是单张的食品纸和纸袋。 英国认为纸是最安全的食品包装,相对于塑料包装来说,纸包装性能比较稳定,不易因为环境、温度的改变产生危害身体的化学物质,还可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英国的食品纸包装都是经过专门研制的,具有良好的防湿性、保鲜性、避光性,能够有效防止细菌侵入和延缓食品变质,还有耐水、耐油、耐酸、除臭等特性。并要求包装必须印上“合格标签”,并注明耐热温度。 五、美国奶粉要用锡罐装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对食品包装的基本要求是“安全第一”。凡是食品可能接触到的材料都属于食品包装,这不仅包括普通的塑料袋、纸袋,而且包括罐头内的涂层、容器盖子、开口处的密封材料等。 有研究称,用塑料袋装奶粉,塑料中的一些物质可能破坏婴儿的神经系统。因此美国的奶粉多是用锡罐装的,一来可以防止受潮、变质,二来保质时间长,不易因为环境改变产生有害物质。锡罐内还都有一层专门的涂层,起到隔离和保护作用。 食品上市前,厂家要向FDA提供包装材料安全性能、化学成分及会对环境造成多大影响等相关信息。FDA的科学家要对包装材料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包括包装中的化学物质在加热、冷藏、高压等条件下,如何向食物中转移、积累,食用者到底可能会接触或者吸收多少这类物质,含量在什么水平以下才不至于影响健康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 一、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目的和依据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充分考虑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三、标准修订的主要过程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承担标准修订任务。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专家研究,召开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本标准通过卫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00余条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标

准起草组逐一分析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四、标准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 (一)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两类预包装食品:一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的标识。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定义和“规格”标示方式。 (三)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标准增加了“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 (四)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标准细化了食品添加剂标示要求,明确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五)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标准增加了食品致敏物质推荐性标示要求,以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科学选择食品。 五、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参照以往食品标签管理经验,本标准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

解读《医疗器械说明和标签管理规定》

解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标签和包装标识”到“标签” 1.与国际接轨。 2.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致。 3.有利于概念的统一和规范。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和标签。 §“附有”形式不限于镶嵌、粘贴、印制在设备表面等,其形式应该根据不同产品实际情况由注册人/备案人来确定。 §必须按规定附有说明书和标签。未按规定附有的,依据本规定第十八条,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余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说明书: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标签: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 第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两个一致,一个符合 1.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2.与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产品的功能、特性等和产品注册备案的描述的内容不应在说明书中改变。 3.标签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符合,包括要求等。 第五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断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发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国家统一发布的,如国家标准(强制为主,推荐为辅)、相应的临床操作规范、指导原则、目录等等。 §规范的专用词汇,权威教材、学术专著、WHO的《疾病分类与手术名称》等等。 §虽然有上述原则要求,但实际操作,肯定还存在各统一发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间用法不一,如何认定权威性等问题。趋势应该是随着审查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统一规范。 第六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的符号或者识别颜色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无相关标准规定的,该符号及识别颜色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使用的符号或者识别颜色针对产品 §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有共识,那就无需再在说明书中描述了,如果没规定,则应该明确。 如: 系统内的:GB 10149-88 医用X射线设备术语和符号 YY/T 0466.1-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磁兼容标准等 系统外的:其他部门的标准中有关符号的规定、压力容器相关要求,如GB 7144 气瓶颜色标志等等。 第七条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1.最小销售单元 谁来定?原则上是注册人/备案人 目的是为了让使用者能够获得说明书,所以作此规定,并且这条包括两款,有相应的联系。如,生产企业每箱放了一个说明书,那经营企业如果在没有说明书的情况下去卖单独的产品就不符合规定。

包装标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6944-1986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780-1985《包装--货物搬运图示标志》。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种类、名称、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 2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 图示标志共12种,其图形和名称规定如表所示。 标志号标志名称标志图形使用说明 标志1 小心轻放用于碰震易碎、需轻拿轻放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2 禁用手钩用于不得使用手钩搬动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3 向上用于指示不得倾倒、倒置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4 怕热用于怕热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5 远离放射源 及热源 用于指示需远离放射源及 热源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6 由此吊起用于指示吊运运输包装件时放链条和绳索的位置 标志7 怕湿用于怕湿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8 重心点用于指示运输包装件重心所在处

标志9 禁止滚翻用于不得滚动搬运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10 堆码重量极限用于指示允许最大堆码重量的运输包装件 标志11 堆码层数极限用于指示允许最大堆码层数的运输包装件。图中N为实际堆码层数,印刷或喷涂时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标志12 温度极限用于指示需要控制温度的运输包装件 3 标志的尺寸、颜色 3.1 标志的尺寸 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4种,见表。 尺 寸 号别 长宽 1 70 50 2 140 100

注: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2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3.2 标志的颜色 图示标志的颜色一般为黑色。如果包装件的颜色使图示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可选用其他颜色印刷,也可在印刷面上选用适当的对比色。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和橙色。粘贴的标志采用白底印黑色。 4 标志的使用方法 4.1 标志的标打,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4.2 标志的数目及位置规定如下: 4.2.1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四个侧面。 4.2.2 下列规定适用于标志6和8。 标志6"由此吊起"应标打在包装件两个相对侧面的实际起吊位置上。 标志8"重心点"应标打在能正确标示出包装件实际重心位置的四个面上。 4.3 标志的文字书写应与底边平行;出口货物的标志,应按外贸的有关规定办理;粘贴的标志应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 4.4 运输包装件需标打何种标志,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正确使用。 4.5 标志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改换包装,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释义

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一.食品标识的概念 它是针对食品所规定的产品标识.食品标识具有产品标识的一般属性,也有自己的特性.首先,我们要将食品标识当作一般产品标识,同时注意其特殊性. 1.产品标识概念 是指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的主要成分含量及其他质量状况,保存期限等信息情况的表述和指示。产品标识由生产者提供,目的是给产品的销售者、消费者及用户提供有关产品的真实信息,帮助他们了解产品的内在质量,所执行的标准,说明产品的使用、保养等注意事项,起到指导消费的使用。 产品标识概念 ν一般情况下,产品标识有以下几种: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的规格、等级、所含成分的含量及名称、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失效日期、警示说明、警示标志。 ν产品的标识可以标注在产品上,也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包装上。 2.食品标识 ν102号令规定,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3.标识和标签 ν标识和标签是在不同的法律和标准中的相同表述.法律一般称为标识,如<产品质量法>;标准一般称为标签,如7718食品标签通则标准. 4.标识和标签的区别 ν精确区分:标识是文字、图形、符号等信息和意思表示,标签是标识的载体。 ν因此文字上有:标注标识,加贴标签;没有标注标签。 ν立法时,统一使用标识这一名词,统一标识和标签为一个概念。统一其含义,既包括意

思表示,又包括其载体。 二、食品标识标注的基本要求 ν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统一规范了产品标识标注的基本要求。102号令进行细化。明确了标注产品标识的具体要求,主要有: 1、食品必须有食品标识 ν第五条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 ν法律规定,除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外,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ν25条,食品或者其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其标识可以仅标注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标注的,依照其规定。 2、食品标识标注的位置 ν5条,食品标识应当附加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第21条,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ν一般标注在包装上;如能符合卫生安全,也可标注在食品上。 ν执法和检查判定: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和其包装上的标识总和完整,即为合法。 3、真实性要求 ν5条,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ν对所有标识的要求。 ν问题:食品名称、配料表、添加剂。 4、食品标识不与食品及包装分离 ν第20条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 ν指不能与预定的食品标识相分离. 5、食品标识应当易于识读 ν第二十三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最新食品包装学试题及答案

名词解释 1、无菌包装技术:指将被包装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及包装辅助材料分别杀菌,并在无菌环境中进行充填封合的一种包装技术。 2、真空包装:也称减压包装,是将包装容器内的空气全部抽出密封,维持袋内处于高度减压状态,空气稀少相当于低氧效果,使微生物没有生存条件,以达到果品新鲜、无病腐发生的目的。【或将产品装入气密性容器,抽去容器内部的空气,使密封后的容器达到预定真空度的一种包装方法。】 3、食品包装技术: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容器和包装技术,把食品包裹起来,以使食品在运输过程和贮藏过程中保持其价值和原有状态。 4、复合软包装材料:复合软包装材料是指由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挠性材料,通过一定技术组合而成的结构化多层材料。 5、食品无菌包装技术:食品无菌包装技术,是指将被包装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及包装辅助材料分别杀菌,并在无菌环境中进行充填封合的一种包装技术。 6、CAP:控制气氛包装。主要特征是包装材料对包装内的环境气氛状态有自动调节的作用,这就要求包装材料具有适合的气体可选择透过性,以适应内装产品的呼吸作用。 7、MAP:改善气氛包装,是指用一定理想气体组分充入包装,在一定温度条件下改善包装内环境的气氛,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从而抑制产品的变质过程,延长产品的保质期。 8、脱氧包装:是在密封的包装容器中,使用能与氧气起化学作用的脱氧剂与之反应,从而除去包装容器中的氧气,以达到保护内装物的目的。 9、充气包装:是在包装内填充一定比例的保护性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等的一种包装方法。 10、有氧包装(生鲜肉类) 简答题 1、简述食品包装的功能 答:方便贮运:它必须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提供诸多方便。 保护商品:是包装最主要的功能。商品在贮运、销售、消费等流通中易受到各种不利条件和环境因素的影响。 促进销售:包装是提高商品竞争能力、促进销售的重要手段。它好比一个传达媒体,传达包括识别、推销广告及说明。 提高商品价值:对商品是最直接的增值方式。 2、什么是食品包装专用技术?包含哪些内容? 食品专用包装技术,是为了保证食品质量以及延长食品保质期所采取的包装技术的总称。包括MAP、CAP、活性包装技术、无菌包装技术。 3、铝箔在食品包装上有何应用? 铝箔铝制成的薄片,易腐蚀、无毒、易加工、但抗撕裂强度低,易卷曲,不耐碱,易被强酸腐蚀。与纸、塑料复合,智诚复合软包装材料,可经受高温杀菌。用作冷冻水果、肉类、糖果、咖啡、巧克力、糕点、内有、乳酪等的包装材料。 特别是铝与纸塑料等复合后,把铝箔的屏蔽性与纸的强度和塑料的热密封性融为一体,对水汽、空气、紫外线和细菌等的屏蔽性能增加。加热和开包都很方便

食品标签标注规定解读

食品标签标注规定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它是向消费者传递有关食品特征和性能的信息,可以引导、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促进销售。 由于在标签上体现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在标签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当超出上述期限或消费者、经销者未按标签上标明贮藏条件保存,食品制造者不承担责任,这也维护了食品制造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食品标签既是消费者的保护神也是制造者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武器。这里我们对食品标签标注的基本要求、必须标注的内容、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特殊营养膳食用食品标签标注的特殊要求等方面进行解读,以期让消费者和企业更好地利用食品标签标注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哪些内容必须标注 《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7718 )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 ( 1 )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 2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和营业执照一致。属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及委托加工、联营生产的,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进行标注。 ( 3 )产品标准号应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所标明的产品标准应当合法有效。

( 4 )检验合格证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合格印、章、标签等)。 ( 5 )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或失效日期应标注在显著位置,规范清晰,符合对比色的要求;若食品需要特定的贮藏条件,必须注明。 ( 6 )配料表必须真实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 7 )定量包装食品应标注净含量,固、液两种物质应标明固形物含量。 ( 8 )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应按规定加贴 QS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 9 )产品标准中有分等分级规定的,应注明质量(品质)等级。 ( 10 )辐射食品、使用辐照配料应在标识中注明。 ( 11 )相应产品标准对标注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如实标注。 ●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 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规定的食品标签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有: ( 1 )乙醇含量 10% 或 10% 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食品标签法法规解读

摘要:从实施《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得出目前还存在的食品标签的问题:进口商对我国有关标签的标准不了解、不重视;进口食品名称标注不规范,以音译名代替产品全称;故意隐瞒人工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标签设计求美不求实,营养标签的标注常有错误;报检员的问题。以这些问题为基础,从其内涵、审核内容及审核工作的开展三个方面浅析《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 关键词:问题;浅析;《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 食品标签是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 以及一切说明物, 是向消费者表明食品特征的一种重要形式。一个标准化的食品标签, 反映着国家的水平、社会的文明和企业的素质。进口食品必须标注规范的中文标签,这是个涉及国家尊严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问题。国际上非常重视食品标签的管理工作,许多国家在上世纪70~ 90年代相继制定了食品标签技术法规,以帮助消费者选购食品。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食品标签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我国对食品标签的管理也已经走上了标准化的轨道。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加强对进出口食品标签的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的质量,于2000年2月15日颁布了《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有关办法已于200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包括四部分:总则、标签审核、标签检验、附则。总则主要是强调实施该法规的目的、食品标签的严格定义、适用范围及管理部门;标签审核包括审核所需的材料、审核项目;标签检验主要是说明检验内容;附则主要是强调了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以及违反该法规的处罚办法。需要强调的是:本办法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商检局、外经贸部1994年5月24日发布的《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试行)》(国检检函〔1994〕158号)和原国家商检局1994年4月21日发布的《进出口食品所附食品标签检验管理规定》(国检检〔1994〕112号)同时废止。 目前发现进出口食品的标签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进口商对我国有关标签的标准不了解、不重视。在收到的进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中,初次申报的标签几乎没有一个是合格的。检验检疫人员要经过反复解释说明,进口商才能将标签修改正确。 二是进口食品名称标注不规范,以音译名代替产品全称。如:奇卡噗卡口香糖和干白葡萄酒应两产签的正确名称,但进口商在申请标签审核时只有奇卡噗卡和蒙得茫东这样的产品名称,让人无法了解其真实属性。进口食品中只使用音译名而无产品全称的问题比较普遍,在标签审核中应引起重视,必须加以纠正。 三是故意隐瞒人工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如某公司申报的韩国糖果标签,其配料表中并未标注含有色素,但从样品呈现鲜艳的黄色可初步判断,糖果中添加了人工色素。经对其进行人工色素日落黄的检测,判定此食品含有人工色素。另在申报的方便面食品标签中,也存在食品中含有面质改良剂而未在标签中标注的问题。类似的情况在其他食品中也比较常见。食品添加剂是重点监管项目,外商故意隐瞒人工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四是标签设计求美不求实,营养标签的标注常有错误。由于标签设计人员多数是美术设计人员,对标签的要求和产品的基本知识了解不多,容易造成一些专业知识上的错误。尤其是国外客户提供的标签, 因对我国有关标签的法规、标准不熟悉, 更易产生一些不应有的错误。如某公司出口的酥饼为芝麻和麦芽糖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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