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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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学校

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实施细则

(2015年6月3日第十三届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根据竹市委办[2014]119号中共绵竹市委办公室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竹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竹财行[2014]192号绵竹市财政局中共绵竹市委组织部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竹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竹委办[2015]8号《关于转发<德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竹委办[2014]192号《绵竹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竹教发【2015】56号文件关于绵竹市教育系统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的补充规定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遵循“坚持量力而行,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指导下,特制定我校有关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实施细则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的管理

1、严格预算管理,总额控制。学校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公用经费的2%。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2、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执行“三单制”,即有派

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原始票据、接待费清单。尽可能及时结算,做到一事一结。

二、会议费的管理

1、严格按计划执行,做到事前审批。学校各部门应先向学校办公室报送会议计划,具体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所涉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以及经费开支情况。并在会后提供参会人员签到表。

2、会议费的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竹市委办【2014】120号文件执行。

三、培训费的管理

1、培训业务由市教师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学校尽可能安排人员参加。学校内部的培训业务应由教导处提前制定计划方案报市教师培训中心备案。

2、培训费的报销应以参加培训的通知为依据,同时出具培训机构开出的原始明细清单,电子结算单据等凭证,往返交通费用据实报销。

四、差旅费的管理

1、学校人员出差需填列《出差申请表》,有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经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学校负责人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2、差旅费的报销必须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将《出差审批表》、原始凭证作为附件,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

报销。

五、培训费、差旅费报销标准

培训费的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竹财行[2014]192号文件执行,不得突破;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竹市委办【2014】119号文件执行,不得突破。德阳市以内绵竹市以外,实行每人每天100元伙食补助,40元包干交通补助。绵竹市内每人每天60元伙食补助,40元包干交通补助。

六、相关事宜

1、本《实施细则》经2015年6月3日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XX学校关于差旅费培训费报销的说明》

2、《XX学校出差、培训审批表》

XXXX学校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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