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标准

农家乐标准
农家乐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1.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术语和定义,经营服务基本要求、等级条件和评定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种形式的农家乐经营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是用于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户(farmer)地域在乡村,以农,牧、渔业为主要职业的居民户,其“农户”的定义包含渔户、牧户。

3.2农家乐(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农户利用乡村资源,农家庭院为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餐饮、住宿以及劳动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的经营实体,可有田园休闲型、山地景观型、生态文化型和产业基地型等模式,包括渔家乐、牧包乐等。

3.3服务员(service in 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在农家乐中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农事参与、旅游、娱乐等活动服务人员。

4.农家乐等级划分及标识

农家乐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星级越高,表示其农家乐的经营服务水平越高。

5.农家乐经营服务基本要求

5.1经营要求

5.1.1 农家乐的经营管理和服务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1.2应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排污证等,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5.13明示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5.2环保要求

5.2.1周围环境整洁,无散放垃圾、无污水或其他污染物。

SB/T10421-2007

5.2.2家禽、宠物实施疾病预防处理,出示相关证明。

5.2.3有环保宣传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废弃物措施。

5.2.4不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与原料。

5.3消防要求

5.3.1经营服务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5.3.2室内装修、装饰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5.3.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

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5.3.4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5.4安全要求

5.4.1房屋建筑坚固、安全。

5.4.2住宿设施门锁等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5.4.3电力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有效;电气安全、完好。

5.4.4各项活动和休闲设施设备及器具完好、安全。

5.5卫生要求

5.5.1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5.5.2服务人员应具有卫生常识,进行健康检查,取得至少乡镇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5.5.3餐饮场所卫生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GB16153的相关要求。

5.5.4住宿场所卫生应符合GB9663的相关要求。

5.5.5食品加工应做到生熟分开。

5.5.6禁止加工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5.7禁止使用法规和标准规定的高度农药或使用农药未超过安全期的蔬菜、水果及其他可食农产品。

5.5.7应配备基本生活药品,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积极救助。

6.农家乐经营服务等级条件

6.1一星

6.1.1建筑与环境

a)提供服务的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

b)室外搭建的遮阳棚等装置安全、牢固。

6.1.2住宿接待设施

a)客户内配置桌、椅、床等必要的家具,通风、照明良好;

b)设有供客人使用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蹲坑、洗脸盆、淋浴等基本卫生洁具,通风、照明良好,固定时段供应冷热水;

c)客用床单、被套、枕套等棉织品一客一换;

d)提供冷热饮用水;

e)有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措施。

6.1.3餐饮接待设施

a)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

b)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

c)就餐区域干净、整洁,照明、通风良好。

6.1.4活动及娱乐设施

a)客人活动场所干净、卫生,无散放垃圾或其它污染物;

b)活动场所安装的设施应安全、稳固、干净、卫生。

6.1.5服务人员

a)服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诚信、公平、敬业,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b)服务人员行为举止文明,自然得体,亲切热情;

c)至少有1名服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普通话;

d)服务人员需持键康证上岗,其他人员应有健康证明,无急慢性传染病;

e)建立服务人员基本服务操作规程要求,服务人员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6.2二星

6.2.1建筑与环境

a)建筑外观风格保持基本完好;

b)提供服务的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

c)室外搭建的遮阳棚等装置安全、牢固。

6.2.2住宿接待设施

a)客户有一定装修,配置桌、椅、床等必要的家具,提供电视机,电风扇等设备,通风、照明良好;

b)设有供客人使用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蹲坑、洗脸盆、淋浴等基本卫生洁具,通风、照明良好,固定时段供应冷热水;

c)客用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棉织品一客一换;

d)提供拖鞋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良好,安全卫生;

e)提供冷热饮用水;

f)有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

6.2.3餐饮接待设施

a)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

b)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

c)就餐区域干净、整洁、照明、通风良好;

d)有与餐厅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

6.2.4活动及娱乐设施

a)具有特定的客人活动或娱乐场所;

b)客人活动及娱乐场所干净、卫生,无散放垃圾或其他污染物;

c)活动及娱乐场所安装的所有设施应安全、稳固、干净、卫生。

6.2.5服务人员

a)服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诚信、公平、敬业,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b)服务人员行为举止文明,自然得体,亲切热情;

c)25%以上有服务人员与客人交流无语言障碍,准确理解客人要求;

d)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其他人员应有健康证明,无急慢性传染病;

e)建立服务人员基本服务操作要求,服务人员按要求操作。

6.3三星

6.3.1建筑与环境

a)建筑外观风格保持完好,与周边环境协调,具有一定特色;

b)提供服务的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

SB/T 10421—2007

C)室外搭建的遮阳棚等装置安全、牢固。

6.3.2 住宿接待设施

a)客房有一定装修特色,配置桌、椅、床等必要的家具,提供电视机,空调,公共电话等设备,通风、照明良好;

b) 设有客房内的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蹲坑,洗脸盆,淋浴等基本卫生洁具,通风,照明良好,至少两个固定时段供应冷热水;

c) 客用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棉织品一客一换;

d) 提供托鞋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良好,安全卫生;

e) 提供冷热饮用水;

f) 有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

6.3.3 餐饮接待设施

a) 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应该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

b)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有地方特色;

c) 就餐区域干净,整洁,照明,通风良好,有一定的装修或装饰;

d) 有与餐厅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

6.3.4活动及娱乐设施

a)开展至少一项家事参与或民俗文化娱乐活动;

b)客人活动及娱乐场所干净、卫生,无散放垃圾或其他污染物;

c)活动及娱乐场所安装的所有设施应安全、稳固、干净、卫生。

6.3.5服务人员

a) 服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诚信、公平、敬业,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b)服务人员行为举止文明,自然得体,亲切热情;

c)25%以上的服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普通话;

d)至少一名服务员了解当地的旅游景点、民俗风情及乡土特产;

e)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其他人员应有健康证明,无急慢性传染病;

f) 建立服务人员服务操作要求,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要求;

6.4 四星

6.4.1建筑与环境

a)建筑外观风格保持完好,地方或乡村特色突出;

b)提供服务的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

c)室外搭建的遮阳棚等装置安全、牢固;

6.4.2住宿接待设施

a) 客房装修具有突出特色,配置桌、椅、床等必要的家具,提供电视机、空调、公共电话等设备,通风、照明良好;

b)设有客房内的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抽水恭桶、洗脸盆、淋浴等基本卫生洁具,通风,照明良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c) 客用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棉织品一客一换;

d) 提供托鞋、毛巾、牙杯、水杯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良好,安全卫生;

e) 提供冷热饮用水;

f)客房内卫生、清洁,有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

g)客房安全设施完备,安全性能较好。

6.43.餐饮接待设施

a)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使用消毒设备;

b)菜肴具有浓郁的农家特色,有独家自创的特色菜肴;

c)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有农家特色;

d)就餐区域干净、整洁、通风良好,装饰装修有特色;

c)有与餐厅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有抽水恭桶、洗手池等卫生设备。

6.4.4活动及娱乐设施

a)开展至少三项有特色的农事参与或民俗文化娱乐活动;

b)客人活动娱乐场所干净、卫生,无散放垃圾或其化污染物;

c)活动及娱乐场所安装的所有设施应安全、稳固、干净、卫生。

6.4.5服务人员

a)服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诚信、公平、敬业,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b)服务人员行为举止文明,自然得体,亲切热情;

c)50%以上的服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普通话;

d)20%以上的服务人员熟悉当地旅游景点、民俗风情及乡土特产;

e)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其他人员应有健康证明,无急慢性传染病;

f)建立服务人员服务操作要求,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要求。

6.5五星

6.5.1建筑与环境

a)建筑外观风格保持完好,装饰特色与当地环境相一致,挖掘了当地历史;

b)提供服务的建筑物独立设置,安全、稳固;

c)室外搭建的遮阳棚等装置安全、牢固。

6.5.2住宿接待设施

a)客户实施绿色装修,地方或个性特色突出,配置桌、椅、床等必要的家具,提供电视机、空调、电话、网络等设备,通风、照明良好;

b)设有客户内的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抽水恭桶、洗脸盆、淋浴等基本卫生洁具,通风、照明良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c)客用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棉织品一客一换;

d)提供拖鞋、毛巾、牙杯、水杯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良好,安全卫生;

e)提供冷热饮用水;

f)客户内卫生、清洁,有防蚊、蝇、鼠、蟑螂等的措施;

g)客户安全设施完备,安全级别高。

6.5.3餐饮接待设施

a)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使用消毒设备;

b)菜肴具有突出的农家特色,并与当地的文化、历史相吻合,有一定种类和数量的独家自创的特色菜肴;

c)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有农家特色;

d)就餐区域干净、整洁、照明、通风良好,装饰装修特色突出;

e)有与餐厅配套的共公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有抽水恭桶、洗手池等卫生设备。

6.5.4活动及娱乐设施

a)开展至少五项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事参与或民俗文化娱乐活动;

b)有为残疾人设置的设施,重要场所有外语标识;

c)客人活动及娱乐场所干净、卫生,无散放垃圾或其他污染物;

d)活动及娱乐场所安装的所有设施应安合、稳固、干净、卫生.

6.5.5服务人员

a)服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诚信、公平、敬业,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b)服务人员行为举止文雅规范,自然得体,亲切热情;

c)50%以上的服务人员能熟练掌握普通话,至少有1名服务人员掌握一门外语的基础用语,能够领会外国客人的要求;

d)30%以上的服务人员熟悉当地旅游景点、民俗风情及乡土特产;

e)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其他人员应有健康证明,无急慢性传染病;

f)建立服务人员服务操作要求,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要求。

7.评定管理原则

7.1建立评定工作程序和规则。

7.2经营者自愿申请农家乐的等级评定。

7.3饭店业国家行业组织负责评审员的技术指导。

7.4评定工作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评审员现场评定。评定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的农家乐等级标识。

旅馆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乐山市中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凡在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市中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市中区的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酒店、浴室、桑拿按摩、洗脚房、渡假村、农家乐等(以上简称旅馆)。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旅馆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旅馆的主管单位应督促旅馆经营者加强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工作。

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治安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防范工作负全责。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安装旅馆业应急系统,完善旅客登记、物品保管、车辆进出、门卫值班、巡查报告等工作制度,负责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 四、负责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应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员工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财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督促对住宿旅客的信息录入和报送。

四川省星级农家乐

四川省星级农家乐 评定报告书 农家乐名称: 申请星级: 所在市(州): 填报日期: 四川旅游标准评定委员会乡村旅游等级评定办公室印制

农家乐星级申请报告农家乐名称

农家乐基本情况 一、农家乐名称:。 二、法人代表姓名:。 三、总经理姓名:。 四、地址:。 五、邮政编码:。 六、电话号码:。 七、电子邮箱:。 八、开业时间:,投资总额:,从业人员总数 。 九、建筑及客房情况: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就餐场所面积㎡,厨房面积㎡,可供出租房总数间,床位总数个,由 幢建筑物组成。 □委托管理□承包管理□其它十一、年接待游客人次,年旅游接待收入万元。 根据《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1/T976-2009)和《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细则》,本农家乐经过自检,申请定为农家乐,对申报材料上所填各项的真实有效负责,接受相应星级农家乐评审专家小组的评审,服从四川旅游标准评定委员会的审定。 农家乐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农家乐法人盖章: 日期:

四川省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评分细则 本评定细则共6项,满分200分。其中,经营场地满分30分,接待设施满分75分,主题特色满分20分,服务质量满分30分,安全管理满分25分,管理绩效满分20分。 仅提供餐饮服务、不提供住宿服务的农家乐分值满分为175分。各个星级农家乐首先应达到经营场地、接待设施、主题特色、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管理绩效六大项基础分值最低得分线,分别是:经营场地15分,接待设施25分,主题特色10分,服务质量20分,安全管理15分,管理绩效10分;其次应达到总分值最低得分线,分别是:一星级农家乐100分,二星级农家乐115分,三星级农家乐130分,四星级农家乐145分,五星级农家乐160分。 既提供餐饮服务、又提供住宿服务的农家乐分值满分为200分。各个星级农家乐首先应达到经营场地、接待设施、主题特色、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管理绩效六大项基础分值最低得分线,分别是:经营场地15分,接待设施40分,主题特色10分,服务质量20分,安全管理15分,管理绩效10分;其次应达到总分值最低得分线,分别是:一星级农家乐115分,二星级农家乐130分,三星级农家乐145分,四星级农家乐160分,五星级农家乐180分。

农家乐星级标准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文件关于申报三星级农家乐的报告 旅游局: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位于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城郊社区城西村。占地160余亩,其中西湖湾休闲农庄餐厅占地480m2。于2010年11月正式对外营业,经多年来软硬件改造、员工培训,西湖湾无论外部环境还是菜肴口味、服务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经西湖湾自评自测达到三星农家乐的标准。特申报三星级农家乐,请予审核。如无不妥,请上报市旅游部门组织专家检查验收。 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总体状况 1、名称:滁州市西湖湾休闲农庄 2、法人代表: 3、总经理: 4、地址: 5、电话(传真): 6、邮政编码: 7、地理位臵:位于城郊街道社区南3公里处,距市区10公里, 距南京50公里,距合肥120公里。 8、所属经济类型:个人经营 9、开业日期:2010年11月28日 10、投资情况:占地,建筑面积,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农家乐 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本酒店申请定为三星级农家乐。

滁州西湖湾休闲农庄简介 西湖湾休闲农庄位于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城郊社区大琅琊山脚下,低山丘陵独具特色的自然地理不动产,优越的休闲度假条件,紧临始建于明代赤湖铺桥、官庄桥。西湖湾的主题为: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院、干农家活、娱农家乐、购农家品。以农、林、牧、副、渔,城郊农民家庭为依托;以田园风光、别有情趣的农家生活为特色,吸引市民来此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体验劳作的一种新型旅游活动;将农村风貌与乡土文化融为一体,展示了现代农家特有的风貌。西湖湾占地面积160亩,其中水面80亩,绿化40亩。从成立之初,就已充分考虑把旅游和农业、生产和消费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保持园区水网密布,地形错落有致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种植、养殖、旅游观光、酒店等产业,努力保持自然与人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的有机平衡。西湖湾于2004年投资水产、家禽养殖,2005年投入果树栽培,2006年投入园林绿化道路改等等。经数年连续不断的摸索建设,历经培育和发展,具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发展空间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日趋规范、质量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其中有餐饮中心、垂钓中心、养殖中心、蔬菜种植、水果采摘、花卉苗木观赏、棋牌室、食宿会议充分满足旅游者休闲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的建康之旅。

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最新

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 一星级评定标准 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服务能力; 2、家庭成员及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3、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着装得体整洁; 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坚固安全,庭院整洁,无杂物秽物,无异味,物放有序; 5、房屋建筑布局基本合理,周围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 6、厕所位置合理,具备水冲条件,无异味; 7、室内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安全环保; 8、可以提供两个以上房间的客房,卧具卫生; 9、厨房整洁卫生,无灰尘、无油渍、无蝇虫; 10、厨具齐备,厨房菜板生熟分设,食品储存生熟分开;具备餐具消毒能力; 11、能提供农家特色菜肴;有菜单,明码实价,价格合理; 12、具备同时满足30人就餐的餐厅、餐具; 二星级评定标准 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服务能力; 2、家庭成员及服务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3、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着装统一、得体、整洁; 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坚固安全;庭院整洁,无杂物秽

物,无异味,物放有序,乡村气息浓厚;周围50米以内无污染源; 5、室外厕所位置合理,具备水冲条件,无异味; 6、室内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安全环保; 7、可以提供三个以上房间的客房,卧具卫生; 8、客房内具备水洗厕所,无异味; 9、客房具备洗浴条件,能定时供应热水; 10、厨房整洁卫生,无灰尘、无油渍、无蝇虫;有冷藏设施; 11、厨具齐备,厨房菜板生熟分设,食品储存生熟分开;具备餐具消毒能力; 12、能提供农家特色菜肴;有菜单,明码实价,价格合理; 13、具备同时满足50人就餐的餐厅、餐具; 14、可以为游客提供一项以上的游客可参与性的农事活动项目。 三星级评定标准 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服务能力; 2、家庭成员及服务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3、服务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着装统一、得体、整洁; 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坚固安全;庭院整洁,无杂物秽物,无异味,物放有序,绿化完好,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具有浓厚乡村风情;周围无污染源。

旅馆业规章制度

天山区红宝石商务酒店规章制度 旅客住宿须知 为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旅客住宿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旅客住宿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男女要求同居一室的,必须持有双方的《结婚证》; 2、境外旅客不准到非接待境外旅客的旅馆住宿; 3、旅客不得私自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得转借住宿证件,不准大声喧哗,收听、收看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要过大; 4、旅客要提高防火意识,不准卧床吸烟,不得私自在客房内生火; 5、旅客所带的现金、财物要到寄存室寄存,领取时要凭该旅馆出具的寄存证件。携枪 住宿的军警和司法人员,要将枪支、弹药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军事部门寄存; 6、旅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8、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店内清洁,爱护旅馆财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9、旅客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旅馆负责人或公安机关报告; 10、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安全值班检查制度 1、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堵塞各种治安隐患和漏洞,保护旅客安全,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严格值 班制度,经常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 2、旅馆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结合服务工作注意发现生活起居反常的、 来往人员复杂的和形迹可疑人员; 3、旅馆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职工在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本岗位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落实岗位 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密度和频率,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不定期全面检查旅馆的房屋结构,供电线路、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 旅馆登记验证制度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进行住宿登记; 2、接待旅客住宿时,要使用旅馆业微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扫描照片;没有使用旅馆业微 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要统一使用公安局印制的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内容要详细、准确;

农家乐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农家乐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经营管理,提升农家乐服务质量,加快旅游脱贫步伐,促进全县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实现旅游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市全域旅游攻坚战工作要求,依据《X 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 年,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农家乐(乡村酒店)开展农家乐星级评定活动,评选出100 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精品农家乐,使农家乐服务在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质量、信誉、品牌等方面显著提升,农家乐服务标准覆盖率达到100%,标准实施率达到90%以上,带动全县旅游服务业发展,实现促农增收和旅游业发展的目标。 二、评定程序 县、镇两级依据《X 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X 县农家乐验收及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打分表》《X 县农家乐评星分值对照表》等要求进行验收评定(四星级和五星级农家乐由县旅发委初审后,报市旅发委评定)。 1.申报。按照“农家乐自愿申报、村委会(居委会)初审推荐”的原则,鼓励广大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主动参与评定星级,填写申请表。 2.初评。参与评定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由所在地镇政府初评后,由各镇(办)统一向县星评办”提出评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X县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评定申请表、X县农家乐验收及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打分表及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 3.验收。县“星评办”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审核材料、实地检查、会议讨论等程序进行评定验收。 4.授牌。县农家乐星级评定领导小组经过会议联评,对确定达标的一、二、三星级农家乐,由县旅发委进行统一授牌,在X旅游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对不达标的农家乐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 三、工作步骤

农家乐各种管理制度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逸闲水居农家乐

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逸闲水居农家乐

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 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逸闲水居农家乐

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星级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服务质量及管 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正式经营的农家乐旅游设施。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 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 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二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15566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3、定义 农家乐是指地处乡村,以农户为经营主体,以乡村民俗文化、乡村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和乡村田园风光、人居环境为旅游吸引物,提供住宿、餐饮、游憩等服务,体验乡村生活的旅游经营设施。 4、星级

用星的数量表示农家乐的星级。星级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5、总则 5.1农家乐可包括住宿、餐饮、游憩等相关的服务及配套设施。其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一致。 5.2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农家乐的建筑、游憩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应符合工商、公安、卫生、安全、消防、物价、环境保护(空气质量、噪声、污水排放、油烟排放)等现行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5.3农家乐开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6、农家乐等级划分条件 6.1 一星级 6.1.1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乡村风情。 6.1.2建筑等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具有接待服务功能。 6.1.3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 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 1、GB/T10001 2 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导向功能。 6. 1.4 建筑物及服务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 6.1.5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较好。 6.1.6设施设备养护较好,配置必要的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

四星级农家乐标准

四星级农家乐标准 一、经营服务场地 1、生态环境良好,景观特色突出,绿化面积不低于百分之七十,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有特色、效果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2、建筑结构良好,布局科学合理,接待服务功能完善、齐备。设施设备舒适、方便、安全,完好率百分之百。装饰、装修具有特色。 3、占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接待区域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 二、接待服务设施 综合服务设施 1、总服务台:位置醒目、合理、大气,有装饰、有标志,提供咨询、宣传品、价目表、小件物品寄存、雨伞、紧急救助室等服务项目。 2、设置公用电话、磁卡电话。 3、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会议设施 1、有容纳100人以上的专用会议室,配有衣帽间。 2、至少配有1个小会议室。 3、有必要的会议音响设备。 4、有电脑及投影设备。 5、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展览厅。(此项为选择项)

客房(不作为必备项,有则要求,无则不要求) 厨房 1、厨房布局流程合理,其使用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2、厨房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有地沟,易于冲洗。墙面满铺瓷砖,有吊顶。 3、初加工间、烹调间、面点间、凉菜间、洗碗间应独立分设并分设符合卫生要求;凉菜间及蛋糕裱花间有足够的冷气冷藏设备、有空气消毒装置和专用清洗消毒设施。面点间、凉菜间应有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 4、餐(饮)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及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应独立分设并符合卫生要求。 5、有食品库房和非食品库房 6、有消毒专用设备。 7、有充足的冷藏、冷冻和保鲜设备。 8、工具用品以不锈钢为主。 9、有合理良好的通风排烟设施、饮食油烟达标排放。 10、有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及污水达标排放设施。 11、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密闭废弃物存放容器并保持外部整洁。 12、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餐厅 1、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大气、整洁,其使用面积不少于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本标准的制定任务来源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第一批拟立项地方标准项目,由星子县旅游局、星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该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 1.2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为规范农家乐的发展,美化农家乐的经营场所,提升农家乐的档次和品位,丰富农事参与及农事体验活动,创品牌、创特色,促进农家乐向规范化、科学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使农家乐成为我省休闲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亮点,特参照SB/T 1042-2007《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DB36/T 458-2005《江西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和评定》,制定了《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旨在引导我省农家乐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中的作用以及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 1.3主要工作过程 2012年10月,星子县旅游局、星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成立了项目组,并召开了项目会议,确立《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的框架、对主要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对项目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2013年1月初,项目组成员召开会议,成立《农家乐经

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小组。参考了其他地区的地方标准、结合星子县温泉的特色,就标准的框架、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确定了标准的结构和内容,对标准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2013年5月标准编制小组对大量资料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后,形成了标准的草稿,期间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大量的回馈意见,起草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标准草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和讨论,最终开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2.1 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编制在遵循“适用性、充分的可预见性、高效的协调和兼容性、灵活的开放性”等原则的基础上,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的,力求各项要求科学合理,符合景区实际需要,并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2.2主要内容和相关说明 本规范的从六个方面规定了温泉旅游度假区服务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江西省接待国内外旅游者的温泉旅游景度假区的服务管理规范,主要包括服务总则、水质要求、设施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安全要求、卫生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服务质量检测与持续改进。本标准主要参考SB/T 1042-2007《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DB36/T 458-2005《江西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和评定》,并结合九江、上饶两地时间情况,对我省的农家乐的服务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 3 主要试验的分析、综述报告以及预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星级农家乐标准

三星级农家乐标准 一、经营服务场地 1、生态环境良好,景观特色突出,绿化面积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2、建筑结构良好,布局科学合理,接待服务功能完善、齐备。设施设备舒适、方便、安全,完好率百分之百。 3、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接待区域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 二、接待服务设施 厨房 1、厨房布局流程合理,其使用面积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2、厨房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有地沟,易于冲洗。墙面满铺瓷砖,有吊顶。 3、初加工间、烹调间、面点间、凉菜间、洗碗间应独立分设并分设符合卫生要求;凉菜间及蛋糕裱花间有足够的冷气冷藏设备、有空气消毒装置和专用清洗消毒设施。面点间、凉菜间应有能够开和合的食品输送窗口; 4、餐(饮)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及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应独立分设并符合卫生要求。 5、有食品库房和非食品库房 6、有消毒专用设备。 7、有充足的冷藏、冷冻和保鲜设备。 8、工具用品以不锈钢为主。

9、有合理良好的通风排烟设施、饮食油烟达标排放。 10、有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及污水达标排放设施。 11、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密闭废弃物存放容器并保持外部整洁。 12、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餐厅 1、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大气、整洁,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餐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3、有雅间,且不少于2间。 4、桌椅、用具、餐具、酒具、茶具配套。 5、供应品种有良好的感官性,味道纯正,符合卫生、质量标准要求。 四、厕所 1、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相适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 2、男女厕所分开设置,厕位各不少于2个。 3具备辅助设施:手纸、手纸框、洗手池(配配洗涤品)、镜台。 4、粪便处理:有直排污水管道或单独设置的化粪池,污水达标排放。 5、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效果好。 6、厕所内设备、环境整洁,无蚊蝇。 五、停车场 1、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场地、道路平整、畅通,已做硬化处理。 2、标识:按GB/T15566要求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六、环境保护

农家乐管理办法

西岭镇农家乐(乡村酒店)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规范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行为,促进农家乐(乡村酒店)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乡村酒店)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园、鱼塘、林场等资源优势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住宿、餐饮的活动场所。 第三条在西岭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西岭镇党委政府和西岭镇农家乐协会是农家乐(乡村酒店)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西岭镇农家乐(乡村酒店)标准指导,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五条县旅游、工商、安全、药监、卫生、公安、环保、消防、规划、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从事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一月内报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备案。 第七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家乐(乡村酒店)用房不因用于旅游服务而改变其自身性质。 第八条西岭镇人民政府承担农家乐(乡村酒店)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日常管理(由农家乐(乡村酒店)业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编制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主要是指山区丘陵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应加强农家乐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的建筑、附属设施建设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大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第十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区域和项目,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提示牌,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在泥石流易发地、洪水频发区等危险地段经营农家乐。 农家乐(乡村酒店)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经营户应当迅速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如实报告西岭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农家乐(乡村酒店)从事饮食业必须取得卫生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出售商品和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第十三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规定,按时向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报送旅游统计报表。 第十四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不得采取下列手段从事经营活动,违者由工商、旅游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强行拉客、欺客宰客; (二)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声誉;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重点区域可成立农家乐协会,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经营、自我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西岭镇农家乐协会根据农家乐成员需要和旅游行业服 务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农家乐(乡村酒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符合从业要求。

农家乐星级申请报告

农家乐星级申请报告 篇一:农家乐星级申请报告 农家乐星级申请报告 宜昌市旅游局: 点军区《车溪人家》假日庄园,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车溪风景区人民公社旧址旁,毗邻王家坝水库大坝。于20XX年12月5日正式开始营业.。这里依山傍水、风景优美、充满野趣、交通便利,在宜昌市内乘车溪专线车到终点站下后,前行800米即到,距离宜昌市主城区约15公里,是休闲娱乐的好场所,集游泳、垂钓、餐饮、烧烤、登高、采摘、娱乐于一体。占地面积200亩,其中果园80亩,有柑橘、桃子、柚子、枇杷、樱桃等,可供游客品尝采摘。茶园20亩,属无公害有机茶园,配有茶叶制作工艺过程展示作坊,并配有专人可指导游客亲自动手操作,客人在此可品尝到自己自己亲手制作的香茗,体验到制作过程的快乐。农家菜园3亩,种有各种时令蔬菜,菜园不使用农药化肥,属无公害绿色食品,可供本庄园餐厅的需求。三个精养鱼塘,其中一个大垂钓池6亩,鱼种有大头鲢子、草鱼、鲫鱼、鳊鱼、草混、青混、刁子鱼(王家坝水库特有鱼种,清水鱼,唯美清纯。)等。两个观赏鱼池共8亩,里面养有各色可供游客观赏的鱼种,有锦鲤、金鱼等。 车溪人家鱼塘

,使用的是王家坝水库的水,水质清纯,一类水质。为点军区生活用水主水源。清水养殖的鱼,鲜活程度和咬劲十足。不管任何鱼味道鲜美,是纯正的本地鱼。养殖的观赏鱼类,品质纯正,颜色鲜艳,活力十足。 车溪人家游泳池,水面面积3000平方米,水深80cm—180cm.分浅水区和深水区,浅水区可供儿童玩耍娱乐。泳池的水是活水,水质清澈,是独立的游泳池。泳池配有救生员及皮划艇、救生衣、游泳圈、游泳衣帽等各种游泳配套设施。计划纳入本地中小学校野外生存教育实践基地。 车溪人家客服中心,面积600多平方米。设有大厅一间,200平方米,包房8间,100平方米,厨房120平方米,娱乐室3间,60平方米,客房5间,120平方米。可同时接待200多人。 服务方面,本庄园配有专门的厨师和服务员,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保证服务人员每天24小时在岗,提供热情的接待、问询和结账服务。本庄园所有房间照明充足。配有风扇和空调,桌椅、餐具配套齐全。餐厅拥有专门的菜品单和饮品单,提供就餐预定服务,并能达到出菜率90%。本庄园餐具严格实行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的程序,保证餐具的卫生健康;就餐区域执行严格的除虫、除尘、消毒等措施,保证就餐的安全健康。为保证就餐客人的饮食需求,本庄园还每个月出一个新的菜品,供顾客品尝。 厨房方面,本庄园同时拥有传统的农家土灶和燃气灶,保证作出的菜品具有浓厚的农家风味。地面铺有防滑瓷砖,并有吊顶。有消毒柜及

景区农家乐管理规定.doc

景区农家乐管理规定 为规范湖泊风景名胜区农家乐管理,根据《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湖泊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泊风景名胜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2+ 接入系统 (一)在湖泊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从事农家乐经营,必须符合《湖泊风景名胜区农家乐准入标准》,并实行环保、安全”一票否决制” 。 (二)严禁在湖泊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增加新的农家书屋,已开放的农家书屋将逐步取消餐饮经营项目。 (3)在湖泊风景名胜区从事农家乐经营,必须由市湖水环境保护局+湖泊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许可,然后按程序向工商部门申请相关许可。 星级评估系统 (1)严格的星级标准。依据《湖泊景区农家乐准入标准》,依据《省内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基本条件》和《省内乡村旅游服务星级标准》,结合实际和《湖泊景区农家乐星级量化标准》,明确农家乐的标准,为提高农家乐质量提供依据 (二)对农家乐实行动态管理。由相应的旅游星级评定委员会对相应的星级农家乐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对不符合《湖泊风景名胜区农家

乐准入标准》的,限期整改达标;如果整改仍不达标,将被摘牌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3)在进入景区的适当醒目位置,实行农家。的统一公示制度,统一景区内相关农家的相关信息,让游客选择自己的消费。 小型农舍音乐管理转向系统 (1)加强现有小型农房的日常监管。按照“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非直接排放、污水设备24小时运行”的要求,发现直接排放将给予黄牌警告;两个直排应暂停整改;对于三直行,相关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 (2)现有小农户相关营业执照到期后,餐饮经营项目自行终止,工商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继续办理。 (3)支持和鼓励小农户开展环境治理、房屋美化和亮化工作,发展2+支持服务业,如茶馆+熟食+水果+旅游商品。 依法缴纳风景资源有偿使用费制度 (一)实行按实际游客接待规模分类和风景名胜资源分级有偿使用费制度。具体征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省。 (2)湖泊景区相关乡镇(街道)应加强对农家乐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农家乐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湖泊景区农家乐产业健康发展。 风景名胜区幸福农家管理规定

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暂行标准

片肃省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暂行标准 本标准所称农家乐是指以农村庭院、农民家庭为经营主体,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休闲、娱乐、观光、住宿、购物等,以体验为特色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受农家环境和生活的多种经营模式的农家乐旅游活动点(区)。(林、牧)家乐均适用于本标准。 通过对农家乐经营户在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六个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进行综合评判,评定农家乐星级等次。 一星级农家乐 (一)经营场地 1、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周边生态环境较好。 2、经营用房建筑结构好,布局基本合理,外墙整洁,照明、采光、通风好。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标志。 3、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必要的绿化、硬化处理。 (二)接待设施 1、厨房布局、操作流线基本合理,通风好。有冷藏、冷冻、消毒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厨房整洁卫生,有防蛟蝇、老鼠、嶂螂等设施。 2、餐厅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好,整洁卫生。餐具、酒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消毒措施到位。 3、食品来源和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有2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4、至少有一间公共厕所,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好。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手纸框、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等辅助设施;厕所内经适当装修,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

5、有2间以上客房。客房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防蛟蝇、老鼠、虫章螂等设施。有桌椅、衣架、电扇、电视机、应急照明等基本接待设施和拖鞋、烟灰缸、茶水等生活用品,家具、用品使用性能好。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 6、至少有1间供住宿客人洗刷、洗浴和方便等的盥洗室,冲洗 设备完好,整洁卫生,有防滑标志。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24小时供应冷水,定时供应热水。 7、就近有游客泊车地方。 8、能提供公用电话、小件物品寄存、雨伞等综合服务。 (三)安全管理 1、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2、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调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 3、备有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且完好有效。 4、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 6、主要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使用安全设备的基本技能,并具有在紧急情况下电话报警基本知识。 (四)环境保护 1、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不破坏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2、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基本无污水污物,无乱扔乱放。 3、生活污水、粪便经污水处理池等方式有效处理后排放。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5、经营场地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 (五)服务质量 1、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2制定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SB/T 1024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术语和定义,经营服务基本要求、等级条件和评定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种形式的农家乐经营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是用于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户(farmer)地域在乡村,以农,牧、渔业为主要职业的居民户,其“农户”的定义包含渔户、牧户。 3.2农家乐(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农户利用乡村资源,农家庭院为载体,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餐饮、住宿以及劳动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的经营实体,可有田园休闲型、山地景观型、生态文化型和产业基地型等模式,包括渔家乐、牧包乐等。 3.3服务员(service in country inns and restaurants)在农家乐中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农事参与、旅游、娱乐等活动服务人员。 4.农家乐等级划分及标识 农家乐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星级越高,表示其农家乐的经营服务水平越高。 5.农家乐经营服务基本要求 5.1经营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毛湖咀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 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 备,严禁在客房或活动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夏季在未经许可深水区游泳,冬季在未经许可冰面垂钓尤 其儿童、老人。 五、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六、严格遵守农家乐停车场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停放,堵塞消防安 全通道。 七、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八、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 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 九、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确保安全事故 的零发生。

毛湖咀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 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 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 1、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2、从事违法活动者; 3、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4、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毛湖咀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 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宕昌县农家乐管理办法

宕昌县“农家乐”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家乐”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我县“农家乐”旅游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家乐”是指利用农村庭院、湖泊、塘堰、果园、林地等农、林、牧、渔业的自然条件,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餐饮、住宿、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宕昌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家乐”旅游服务经营活动和“农家乐”旅游服务管理。 第四条县旅游管理部门会同工商、税务、安监、卫生、环保、质监、物价、公安等管理部门负责对“农家乐”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开业资格的认定; 2、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相关许可证照;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农家乐”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 4、国家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章“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 第五条“农家乐”开业须具备以下从业资格 “农家乐”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持证经营。需到旅游局、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办理: (1)开业资格认证书; (2)卫生许可证; (3)工商注册登记; (4)税务登记注册。 需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申请书; (2)经营场所证明; (3)管理及服务人员健康证明; (4)负责人身份证、简历; (5)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推荐意见。 “农家乐”旅游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以及就餐环境、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应当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农家乐”开业须具备以下服务场所 (1)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乡村风情。接待区域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有必要的地面硬化处理,房屋结构坚固,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2)提供住宿的“农家乐”,客房应宽敞,通风好,照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军、黄日富、马融、邱鸿毅、胡志勇、王东兰、李肇荣、谢雨萍、韦家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本标准参照广西乡村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DB45/T 563—200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结合广西农家乐发展现状而制定。旨在引导广西农家乐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中的作用以及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星级划分的依据、要求及评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农家乐经营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5566-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家 农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指农民及农民家庭和渔民及渔民家庭,为方便称谓,以下统称为农家。 3.2农家乐 指农家乐经营者在农村利用庭院、果园、花园、堰塘、农场、牧场、渔村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渔)村人文资源、海洋渔业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农(渔)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捕鱼、娱乐、垂钓、运动、住宿、餐饮、购物、农(渔)事体验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4 农家乐星级的划分及标志 4.1农家乐星级划分 农家乐星级划分为五个等次,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越高。星级越高,表示其农家乐

农家乐餐饮经营服务规范

农家乐餐饮经营服务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农家乐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故所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0001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4930.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GB 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JGJ 64—89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农家乐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在农村非商业服务区,普通农户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旅游消费者提供具有农家特色的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4.具体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应按照相关行政法规要求办理营业证照,持证合法经营; 4.1.2 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 4.1.3 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上岗,达到相应的岗位技术要求,信守职业道德; 4.1.4 符合当地政府关于农家乐服务的规定和要求。 3.2 场地要求 3.2.1 选址应远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应设置在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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