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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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所谓的公共政策科学化, 是指决策者及其他参与者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及方法, 特别是政策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进行决策, 并采用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 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或者不执行这些程序, 并且在公共政策成熟的基础上, 把调查程序、决策程序、执行程序、评估程序等这些合理的程序变成制度和法律。

公共政策的正确与否, 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谓“一言兴邦, 一言丧邦”中的“一言”, 指的就是重大的公共政策决定, 这方面的例子多不胜举。例如我国的农村政策由提倡“一大二公”转变为“联产承包”, 就彻底地改变了八亿农民的命运, 决定了中国农业经济的兴起。特别是邓小平所倡导的改革开放政策, 使中国在1980 年前后的20 年中, 社会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巨大的差异。当然, 有些错误政策所造成的后果, 即使认识到位, 也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得到根本的纠正。例如我国早期的人口政策, 由于错误地批判了一个马寅初, 就使中国人口多增加了几个亿。无数事实说明, 重大公共政策是否正确, 左右着一个国家的兴衰。那么如何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重视民间组织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和民间组织的大量涌现,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它们或者与政府合作或者是独自承担起社会的某些管理职能,这种社会管理过程不再是原有的政府统治模式,而是治理模式。这种新型的治理模式体现在公共政策制定上就是强调民间组织参与,这对公共政策制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

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决策质量的高低。民间组织参与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力保证。一方面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向决策者提供了政策制定所需的丰富信息,尤其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学术研究团体为决策者提供了专业知识,发挥了智囊团的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另一方面,

决策的民主化有赖于决策主体的多元化。民间组织在社会中具有广泛的基础性,它能够整合所代表群体的利益诉求向政策制定部门进行利益表达,这样一来民间组织的广泛参与直接加深了决策的民主化程度。政策体系只有在广泛吸取了各阶层利益之后才能进行综合和协调而寻求一致,通过两者之间的互动而使政策体系更能正确反映社会各阶层利益要求,作出公平合理的决策。

2、为公共政策制定系统提供信息支持

全面、准确的信息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前提条件和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保证。而当今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决策者获取的许多信息在传递过程中被人为地改变使政策制定部门在获取决策信息的充分性、准确性、全面性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民间组织恰恰可以弥补这些不足,它们大多立足于基层,与公民有着紧密的接触,具有广泛的基础性,对社会信息有着较为具体的掌握;另一方面,它们联系着政府,能够对公民分散的利益诉求和相关的政策问题信息进行整合并转达给政府,从而为决策者获取信息提供了一条捷径。大量的民间组织参与政策制定过程,避免了因信息不完整而带来的政策低效。

在为政策制定系统提供信息咨询和参谋方面,专业性较强的民间学术研究组织能够发挥较大的影响。它们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可以在政府

制定公共政策中起到“智囊团”作用。这类组织对于转型中的一些社会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咨询与参考。

3、有利于加强对公共政策制度者的监督和制约

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实现民主监督,保障公民监督权的行使,民间组织在政策制定中对决策者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任何组织都有自身的利益,政府作为特殊组织,其利益除了包括人民利益外还有着自身利益,这就有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即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利用手中权力为政府组织谋取利益,决策者也有可能在决策中遇到自身利益与公民利益之间存在矛盾时倾向于把利益的天平偏向自己。决策者按照个人的意志滥用权力就会导致公共权力产生负效应,给人民带来危害。正如公共选择学派所指出的那样,从事政治活动和从事经济活动的都是理性自利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政策制定人员手中的权力为他们牟取私利提供了机会。他们进行权钱交易,以公共政策背离公共利益的代价换取个人私利的满足。任何人的权力都不应该无限扩大,不能不受监督和制约,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只有对权力以及运用权力的人进行监督和制约才能有效预防权力的滥用。

民间组织参与政策制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易于膨胀的决策者自身利益而保护公共利益不被公共权力所侵害,防止了决策者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臵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违背公共政策以公共利益为最高目标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民间组织参与政策制定促使决策者依法制定公共政策,防止滥用权力,避免政策成为强势群体垄断某一行业或领域的手段和工具。吉登斯主张:“国家和公民社会应当开展合作,每一方都应当同时充当另一方的写作者和监督者。”

因此,公共政策应该坚持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对具有正当利益诉求的弱势民间组织的利益也要加以保护,同时对个别强势民间组织的失常利益要加以限制,避免造成政策资源分配的不公平。

二、信息公开制度

这里所说的信息公开,主要指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在实现公共政策制定中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在形成公共参与、公共议程和公共政策议程中具有突出的地位,政府信息公开应当成为引导公共参与、公共议程和公共政策的风向标。各级政府部门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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