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自那时起,占领者一直控制着上述美国使领 馆,他们洗劫了使馆及其领事部的档案和文 件,并将至少28名使馆外交人员、至少20名 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其他两名美国国民扣 押在使馆馆舍内作为人质.
• 自美国使馆遭到占领之后,伊朗政府未采取 任何措施来终止对美使馆馆舍及其人员的 侵犯行为,也未对美使馆及有关人员遭受的 损害进行赔偿,相反却对伊朗人占领使馆和 扣押人质的行为表示赞同和认可,并拒绝与 美国就此问题进行谈判. •

法Fra Baidu bibliotek并不认为存在着可使伊朗政府的行 为成为正当的“特殊情况 ”
• 在法院看来,即使伊朗政府对美国政府的指 控属实,它也应用外交法所规定的正背手段 来追究美国及其外交代表的责任,而不应对 其使馆及其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2、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1)人身不得侵犯 (2)寓所、文书、信件和财产不得侵犯 (3)管辖的豁免 A 刑事管辖绝对豁免, B 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例外:
• 4月6日,古巴开始向避难的人提供食品和饮水。 4月7日,古巴宣布,一切想出国的人,如果经对 方国家政府批准可以出去,并开始对“自愿”离 开使馆的人发放护照和通行证,到4月15日共发 给了5000多份。在此期间,美国、秘鲁、西班牙、 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比利时等国均发表声明, 原意接受在秘鲁使馆避难的难民。从这后,进入 秘鲁使馆的人员都陆陆续续的离开了该使馆,从 而使这场大使馆避难事件获得圆满解决。
3、 使馆及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
• 外交人员虽然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受到驻在国 的尊敬和享有优厚的礼遇,根据国际惯例,使馆 及其外交人员在享受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同时,其 行为和活动必须是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对驻 在国负有一系列的义务。 (1)使馆馆舍不得以与使馆职务不相容的方式加 以使用(以案例具体解析)
• (2)依上述国际法律义务,伊朗政府负有特别义务立 即保证释放目前被扣押在美国驻德黑兰使馆馆舍 内的所有美国国民,并保证允许所有这些人员以及 在德黑兰的其他所有美国国民安全地离开伊朗 • (3)为维护美国自身的权利和它对其国民进行外交 保护的权利,伊朗政府应按照法院确定的数额,就其 前述违反其对美国所负的国际法律义务的行为向 美国支付赔偿 •
3、使馆人员的派遣

两国达成互设使馆的协议后,即可依协
议互换使节,至于馆长的等级由两国商定
接受国可以随时不具解释的通知派遣国,宣告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 交职员为不受欢迎的人员或使馆任何其职员为不能接受 。 在这种情况下,派遣国应斟酌情况召回该人员,或在他是接受国国民 的场合中止其在使馆中的职务。如果派遣国拒绝或不在合理期限内履 行上述义务,接受国可拒绝承认该人员为使馆人员。
• 使馆(embassy)是国家驻外国的外交使团, 也是最重要的外交代表机关
•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条:“国与国 之间外交关系及常设使馆之建立,以协议 为之”。这表明国家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和 互设使馆需要双方的协议。
• 一个国家与哪些国家、经过什么程序、按 照什么条件互设使馆,属于该国自由裁量 权。 • 还可单方面决定中止或断绝外交关系。
• 我国国务院职权:签订条约、统一领导各部和各 委员会、包括外交部的工作;任免外交部副部长、 驻外使馆的参赞和驻外总领事,以及相当于上列 职员的外交行政人员
3、外交部
• 它是执行国家对外政策,处理日常外交事 务的专门机关。 • 主要职权:领导和监督驻外的使领馆、特 别使团和驻国际组织的使团、出席国际会 议代表团等的工作和活动,与外国使馆、 特别使团等保持联系和进行谈判
时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
(二)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1、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3)行动和旅行自由 (4)通讯自由 (5)免纳捐税、关税 (6)使用国旗和国徽
【案例 】美国驻德黑兰的外交和领事人员案 • 1979年末到1981年初,美国驻伊朗使馆被 侵占,使馆人员被扣做人质。

D.外交使节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作为证人 提供证言 • 根据国际法,外交使节没有以证人身份 作证的义务,因此,不能被迫、或者被请 求在民事、刑事或行政法院出庭作证。出 于自愿同意作证,得到派遣国的同意。
• (4)其他特权和豁免 • 如免除关税
练习: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 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 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A. 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 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 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 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 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 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D. 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 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A )关于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之物 权诉讼; (B )关于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 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之继承事件之诉讼; (C) 外交人员在公务范围之外的从事之专业或商 业活动之诉讼。 (D) 外交代表主动提起诉讼所引起的与本诉直接有 关的反诉
• C.管辖豁免的放弃和执行豁免的放弃 • 管辖豁免的放弃可由派遣国放弃,必须是 明示的,外交代表仅仅出庭辩护并不代表 管辖豁免的放弃
案例分析:古巴人进入秘鲁驻哈瓦那大使馆避难事件
• 1980年4月1日,6名古巴人驾驶一辆汽车闯进秘 鲁驻哈瓦那大使馆,要求政治避难。古巴政府宣 布撤退负责秘鲁使馆的门卫,以不再对该使馆的 安全负责相威胁。可是,出乎意料之外,当这个 决定宣布后,一批又一批的古巴人涌进秘鲁大使 馆,竟达万余人之多。这时古巴当局见此情况后, 又派人到秘鲁使馆周围加强警戒,才挡住了要求 避难的人流。但是,秘重大使馆院内挤满了要求 避难的人群,造成生活极度困难,连吃水都发生 问题。
• 主要渊源: •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现有约 140个缔约国。该公约于1975年12月25日 对我国生效。
二、外交机关
• 国家的外交机关可分为两大类: (一) 国家中央外交机关
(二)外交代表机关(派出机关)
(一)国家中央外交机关
1、国家元首
• 它是国家在对外交关系上的最高机关。
• 1979年11月4日,在美国驻德黑兰使馆外示 威的一部分伊朗人袭击了美国使馆.尽管美 国使馆一再请求伊朗当局给予帮助,但是,伊 朗的保安部队并没有进行干预或试图解除 这一局势.结果,美国使馆的整个馆舍被侵占, 美国使馆人员和当时位于使馆内的来宾均 遭逮捕.此后不久,美国驻伊朗大不里士和设 拉子的领事馆也在伊朗当局未采取任何制 止措施的情况下遭到占领.
5、使馆及其人员职务的终止 使馆人员职务的终止的情形 主要有五种
6、特别使团
• 特别使团是一国经由另一国的同意或邀 请,派往该另一国进行谈判或完成某项特 别外交任务的代表派遣国的临时使团
三、外交特权与豁免
(diplomatic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一)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 外交特权与豁免是指外交代表机关及其人员 在接受国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的总 称。 简言之,“外交特权是一种特殊权利,外交 豁免是免除一定义务”
第十三讲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一、外交关系概述
(diplomatic relations) • 广义的外交关系:国与国之间为了实现各自的对外政策, 通过互设常驻外交代表机构和派遣或接受特别使团、国家 领导人访问、举行国际会议、参加国际组织等方式进行交 往所形成的关系。 • 狭义的外交关系:国家互相在对方领土内设立常驻使馆并 通过它们进行国际交往的关系
• 外交部长:国务卿(美国)、 • 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英国)
(二) 外交代表机关 • 一国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可分为: 家和国际组织间派遣的常驻使团 临时性机关:特别使团,主要是指一国派遣到 他国或国际组织执行特定的临时外交任务 的外交使团。
常设机关:一国派驻外国的使馆,也包括国
1、使馆的建立
本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
(一)领土庇护与域外庇护 • 根据现行国际法,驻外国使馆和在外国港口 停泊的军舰和商船不得用来作为任何罪犯的庇护 所,即使是政治犯,除非有相反条约规定。 • 如果外国使馆违反这一规则而给予庇护,必 须在进行追诉的国家提出要求时将被庇护的人交 出。如果拒绝交出,驻在国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 措施。但这只能在情势紧张而且又在向外交使节 请求而遭到拒绝后,才有理由采取措施。
• 使馆的职务: A.代表 B.保护 C.谈判和交涉 D.调查和报告 E.促进
2、使馆人员的设置
(1)使馆人员的类别
A、 外交人员/外交职员/外交代表(具有外交 职衔的使馆人员),如馆长,参赞,一、 二、三等秘书,各种专员,如商务、文化 专员、陆、海、空军武官。
B、行政和技术人员,如使馆办公厅主任,译 员,会计,打字员,无线电技术员
• 此外,美国驻伊朗代办及另两位外交人员也 被扣押在伊朗外交部的建筑物之内.扣押人 质者在11月18日和20日先后释放了13名人 质,但从此后拒绝释放其他人质,以迫使美国 满足他们提出的各种要求.据称,人质们经常 被捆绑和蒙面,处于极端困难和与世隔绝的 境地且受到审判甚至被处死的威胁.

1979年11月29日,美国政府向国际法院书记处 递交了一份申请书,对伊朗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并宣布:(1)伊朗政府因容许、鼓励以及未加防止和 惩处伊朗人侵犯美国使领馆及其人员的行为,违反 了它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L963 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1973年《关于防止 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 行的公约》、1955年《美伊友好、经济关系和领 事权利条约》和《联合国宪章》的有关条款对美 国所负的国际法律义务
国际法根据的学说争议:
治外法权说(ex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or
exterritoriality) 代表说(representative character)
兼采职务需要说(functional necessity)与代表
说 :外交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这是为了保证外 交代表的正常外交活动而给予的一种特殊的权利 和待遇。由于外交人员职务上的需要,给予使馆 人员以外交特权与豁免,才能使他们在履行职务

在美国使馆遭到占领以后,伊朗政府有 义务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结束对使馆馆舍 及使馆人员的侵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 害,但它并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反而立即 对这些侵犯行为表示认可,并决定长期维 持这些行为所造成的局面,以此作为对美 国施加压力的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袭击者的行为转化为伊 朗国家的行为,袭击者成为伊朗的国家机 关,伊朗国家应对他们的行为负担国际责 任。
C、服务人员/事务人员 ,如汽车司机,传达 员,维修工,清洁工等。
• 注意:私人服务员不属于派遣国的工作人 员,不在使馆人员的编制之内 ,如保姆
(2)使馆馆长的等级
A 向国家元首派遣的大使或教廷大使,及其他同
等级位的使馆馆长; B 向国家元首派遣的使节、公使及教廷公使; C 向外交部长派遣的代办 以大使、公使或代办为首长的驻外代表机构,相 应被称为大使馆、公使馆或代办处。
• (4)伊朗政府应将对美国使馆馆舍、使馆人 员和领馆馆舍犯有罪行的有关人员交送本 国主管当局追诉.”

1979年12月10日,国际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次年5月24日,法院就本案实质问题作出判 决.
• 法院认为: 作为外交代表的接受国的伊朗,有义务采取适 当步骤保护美国使馆不受侵犯。在事件中,伊朗 当局能够充分认识到它们根据有效条约所负担的 义务,也能充分认识到迫切需要它们采取行动, 而且也拥有受其支配的、可用来履行其义务的手 段,但对于袭击使馆的行为没有采取任何预防和 制止措施,也没有迫使袭击者撤出使馆馆舍和释 放人质
• 国家元首可以是个人的,如美国和法国的 总统,英国的国王,也可以是集体的,如 瑞士的联邦委员会。
• 其职权由本国宪法规定 • 通常职权: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批准和 废除条约,宣布战争状态;出席国际会议, 同外国进行谈判和签订条约。
2、政府
• 一国的中央政府是该国的最高行政机关,各国的 对外关系的事务通常是由政府领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