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淡化苦果难咽+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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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淡化苦果难咽朗科“优盘”何以解忧

是通用名称,还是特定名称?如果由于自身使用不当导致商标淡化,相信这样的苦果是任何一家企业都难以下咽的。日前,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的“优盘”商标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通用名称还是特定名称?引发争议

据了解,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旗资讯)于2002年10月23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注册在第9类计算机存储器等商品上的第1509704号“优盘”商标。华旗资讯声称,“优盘”商标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及具体的使用方法,并且该商标已成为此类商品的通用名称。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应该予以撤销。

华旗资讯表示,从商标要素的构成看,“优盘”商标由两个汉字组成,“优秀”的“优”和“盘片”的“盘”。而从目前的计算机用语习惯来看,“盘片”的“盘”都表示的是存储设备,如“硬盘”、“磁盘”、“软盘”、“A盘”、“E盘”等。可以说,“盘”字在叙述电脑外设的日常用语中已经直接代表了一种存储设备。另外,USB的中文名称为通用串行总线,用以连接外围设备,而当一种基于USB借口的移动存储设备出现时,不论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还是公众都自然而然地接受并使用了U盘这一名称。字母“U”与汉语中的“优”发音完全相同,所以“优盘”商标在使用时根本无法与“U”盘区分。

针对华旗资讯提出的商标争议,朗科则表示,“优盘”是朗科专利技术产品的特定名称。为保护和推广这一新型产品,朗科决定将该产品称之为“优盘”,并于1999年8月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优盘”商标注册,后于2001年1月21日被核准注册。朗科声称,当该公司使用“优盘”这一名称时,整个计算机行业根本没有“优盘”这一概念和名称,也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行业中使用“优盘”名称,该名称完全是由朗科创意并首先使用的,属于特定产品的特定名称。

朗科还表示,从“优盘”商标本身的固有特性来看,作为组合文字商标的“优盘”二字,并不是日常生活通用的词组,在计算机行业中也不表达特定的含义,完全是朗科为自己的专利产品独创的一个标志。它与计算机存储设备类产品也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优盘”具备商标的显著特性。

朗科“优盘”是否使用不当

不难看出,此次“优盘”商标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优盘”商标是否已经成为其指定使用商品———计算机存储器的通用名称。

众所周知,商标与商品名称分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有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其作用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来源。如果仅以商标来指代具体的商品名称,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商标自身显著性的淡化。如果该文字对于本商品的特点具有直接的叙述性,因而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则更容易导致社会公众将该文字作为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加以使用。那么,朗科自身对于“优盘”文字的实际使用方式,是否在客观上起到了削弱乃至消灭“优盘”文字的商标显著特征的作用呢?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在经济活动中,“优”字常用于表达商品的质量,企业通常在产品介绍或广告中以“优质产品”、“优等品”之类的名词来宣传自己的产品,“优”字对于商品的质量具有直接的叙述性。而“盘”字综合双方的陈述以及有关词典的解释,可以认定“盘”字属于计算机存储设备的通用名称的一种。因此,从文字构成、含义上看,本案争议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从朗科自身对于“优盘”文字的使用来看,朗科是将“优盘”文字作为一种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的商品名称加以使用的。根据朗科的工商登记材料,朗科虽然经过了多次变更登记,但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项中,一直把“优盘”列为其所经营的一项商品名称。在

朗科2000年度年检、2001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其经营范围虽然有了个别项目的变更,但其对于“优盘”文字的使用方式并没有发生变化,即始终列为一项商品名称。

另外,根据朗科提供的商品包装盒及促销宣传材料来看,朗科将“优盘”作为商品名称加以使用,在其商品包装盒及促销宣传材料上的“朗科优盘”或“优盘”文字后面并没有其他连用的商品名称。虽然朗科在部分“优盘”文字后面标注了注册标记,但从整体效果来看,社会公众更容易将“优盘”认读为一种新型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的商品名称。

朗科难咽商标淡化苦果

业内专家表示,所谓商品的通用名称即指在某一范围内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因此,相关公众———同行业的经营者及消费者对于争议商标文字的认知与使用情况,决定着争议商标文字“优盘”是否已经成为一种新型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的商品通用名称。根据朗科提交的经过公证的网页资料,可以看出“优盘”已经成为用来搜索同类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的名称。例如,在GOOGLE的有关网页资料上显示:“想找优盘?上易趣吧,全新和二手都有,实惠得不得了!!!”

此外,许多同行业经营者、计算机从业人员、消费者也把“优盘”作为一种计算机移动存储器的商品通用名称加以使用。例如,在易趣网等网站有关优盘的网页上,就列有包括朗科优盘在内的多种优盘产品,其中有64M艾德优盘、三星32M优盘、源兴64M优盘、128M 亚康优盘、旅之星优盘、水晶全能优盘等。上述产品都采用商标(如艾德、三星、源兴等)与商品名称“优盘”连用的方式。

而在中国电子商会向商评委提交的《关于“优盘”已经成为产品通用名称不宜再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情况反映》中称,“我们认为‘优盘’已经成为产品的通用名称,如果继续作为一个注册商标而为某个厂商所拥有和使用,会造成市场推广成本过高,不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不难看出,虽然朗科称其为了增加“优盘”商标显著性做了大量努力,但这种努力与其对于“优盘”文字的不当使用,在客观效果上相互抵消,并没有改变“优盘”文字在商标显著性上的固有缺陷。从对“优盘”文字的使用方式看,朗科的行为客观上在引导广大消费者仍将“优盘”作为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的商品通用名称来认读。

而且,众多同行业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已经比较普遍地将“优盘”作为一种新型的计算机移动存储器的商品通用名称加以使用。因此,商评委日前作出裁决,认定争议商标已成为其指定使用商品———计算机存储器的通用名称,争议商标“优盘”应予撤销。

对于商评委的裁决,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路攀向记者表示,朗科公司是闪存盘的发明者,一向致力于移动存储行业技术开发和对“优盘”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决不会因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终止或放弃“优盘”商标的正当使用。对此,朗科公司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淡化的防范

商标淡化的情形稍不注意,即会产生,因此,企业在商标管理上,切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相反,应当通过采取预防性措施与救济性措施,尽量避免商标淡化的风险发生。(一)防御性的措施

1. 尽可能将商标与企业名称统一。

商标和厂商名称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都是企业形象的象征。在实践中,许多厂商把其企业的名称和商标统一,这样便于消费者将某——商标的商品与生产该商品的厂商直接联系起来,有利于提高商标及企业的知名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别有用心的人钻法律空子,将他人驰名商标用作自己的厂商名称来误导消费者,导致驰名商标被淡化。目前,国内外一些驰名的商标,如“可口可乐”、“松下”、“海尔

2. 新产品、商品名称、商标同时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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