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意向性理论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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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意向性理论的改造
作者:郭振统
来源:《教育界·B》2019年第12期
【摘要】文章主要讨论了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描述心理学的批判继承和发展,对意向性的来源基础与发展历程做了一个初步考察,并且在分析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意向性理论改造的同时也对胡塞尔思想的发展脉络做了一番梳理,从另一方面阐明了胡塞尔意向性理论发展的思想过程及具有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意向性;心理主义;胡塞尔;布伦塔诺
一、布伦塔诺“意向性”概念的渊源
“意向性”这个概念源自中世纪经院哲学,意向表示一种意愿,一般认为它源自拉丁文intentio。在托马斯·阿奎那看来,它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意动和认知。就意动层面来看,intentio代表一种渴望、一种冲动;就认知层面看,它仅意味着心灵中对象的特定存在形式,它代表一种心灵内在的存在形式。而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概念便是直接来源于中世纪经院哲学的意向概念。
布伦塔诺指出“意向的内存在”是心理现象最明显的特征,并据此与物理现象相区别。同时,布伦塔诺还表示心理现象是利用意向的方式把对象纳入自身之中的,因此心理现象还具备另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与内容相关联”。在这里,意向性就不是心灵之内的某个对象的存在形式,而是意识的一种性质,即指向某个对象。在此,布伦塔诺通过对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进行区分,使精神科学的独立地位得以实现,并且这一区分意味意向性概念的诞生,具有重要意义。
由上文可知,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概念表示认知过程或表象和判断活动的某种性质。但我们不难看到,布伦塔诺对于意向性的理论探索仍处在心理学层面并带有自然主义倾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其处于心理学占主要地位的背景时代,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布伦塔诺缺少现象学的方法,他不可以利用现象学的还原来克服心理主义的不足,正是由于受到这一思想的限制,所以布伦塔诺的研究范式依旧局限在传统认识论领域。
尽管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对胡塞尔具有决定性影响,但若是想要这一理论获得更深层的价值,就必须对它进行进一步的改造,使它成为达到现象学要求之理论。这项工作接下来便是由胡塞尔来继续完成的。
二、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意向性理论的继承与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