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魏晋南北朝时期文论

1.曹丕的“文气”说

曹丕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著名论断。他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不致。”这就是文论史上著名的“文气”说。

以“气”论文和文人(作家),是曹丕《典论·论文》最为突出的理论贡献,也可以说,曹丕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提出文气说的第一人。曹丕的“文气”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第一、曹丕所说的“气”,主要是指作家的气质、才能、个性、禀赋等。“文以气为主”,就是强调调作品应当体现作家的特殊个性。要求文章必须有鲜明的创作个性,而这种个性源于天赋,即使为父兄者亦难以改变这种不同的天赋。

第二、曹丕将“文气”大致分为“清”与“浊”两大类。“清”,多指阳刚之气;“浊”多指阴柔之气,代表两种风格类型。曹丕的“文气”二分法,实际上开后世以阳刚之美、阴柔之美论文学风格的先河。“气之清浊有体”,指人的气质有清有浊,表现出不同的体态风貌。也就是,由于作家气质、才能不同,因而构成文章特点也各异。文体与文气的关系,即文体风格与作家个性的关系。他所讲的“气之清浊有体”,即是论文学作品中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的风格各自的特点。

曹丕指出,正是“气之清浊”,于文学创作便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艺术风格。作品的风格,多源于作家的性格。作家性格的千差万别,造成了作品风格的多姿多彩。每一位作家独特的创作个性,乃是构成其文学风格之独特性的基础。

第三.曹丕论为文之气,尤其强调创作个性的独特性及不可改变性。“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他认为文气的不同是因人的天赋禀性不同,因而无法以人力来改变。曹丕的这一观点,强调作家独特个性对于作品风格的决定性意义,表现出魏晋时期“人的自觉”及“文”的独立的时代精神。

2.“四科八体”

曹丕在论及文学体裁的区别时说:“夫文本同而未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这就是所谓的“四科八体”说。

“夫文本同而未异”,是说文章基本创作原则相同,文体要求不同。曹丕提出:“文本同而末异”。这里的“本”与“末”,分别就文学的本质特征与文体特征而言,属于文体论。曹丕认为,无论哪一种文体,都使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思想情感,其“本”相同;而不同的问题在表现形态、语言形式、体貌风格等方面各有不同,其“末”相异。

奏议宜雅”,是说奏议的文章应该雅正。古代把上呈君主的文章分为章、表、奏、议四种。“书论宜理”,是说书信文、论说文应该说理透彻。

“铭诔尚实”,铭文和诔文应注重真实。“铭”刻在铜器或石头上记功德的文章,“诔”悼念死者的文章。

“诗赋欲丽”,诗歌和辞赋要求华丽。曹丕最早从审美角度指出诗歌的创作要求。

曹丕提出文体共有“四科”八种体裁的文章。以“雅”、“理”、“实”、“丽”四个字,来概括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八种文体的不同风格特色。

这当是最早提出的比较细致的“文体论”,也是最早的文体不同而风格亦异的文体风格论。标志着文体分类及特征的研究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对后世文体论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3.“应感之会”

“应感之会”,即作家创作时的灵感冲动。陆机认为当灵感来时是无法阻挡的,去时亦无

法遏止;灵感藏而不发时,如同光息影灭;而灵感喷涌时,则如震响声起,作家必须及时捕捉时机进行创作。

4.刘勰的“风骨”说

刘勰对作家个性和作品风格的最高要求是要有“风骨”,要“风清骨峻”。

“风骨”源于六朝时品评人物的概念,指人的风神气度。刘勰将“风骨”的概念引入文学理论体系中,作为对作品的审美要求,这对后世文学理论批评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重大的影响。

根据刘勰的论述,我们认为“风”是指作家的思想感情,精神气质在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气度风貌特征,同时也是一种能感化人的力量。“骨”是指文辞而言,是一种精要劲建的语言表达。“风”与“骨”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认为刘勰所说的“风骨”是指一种刚健豪迈、凝练生动,光华鲜明的艺术风格。它是文学创作中作家普遍追求的审美特征,也是文学作品在内容与形式上应具有的风貌。

5.钟嵘的“直寻”说

钟嵘主张诗歌创作以自然美为最高美学原则,提出了“自然英旨”说和“直寻”说。所谓“直寻”,就是从感物动情之中直接求得胜语佳句,而不是在前人典故或诗作中寻词觅句。也就是说,诗歌创作的灵感、素材和语言都有赖于“物”的感召和“情”的摇动,而不用靠用典。“直寻”就是不假借用典用事,而是直接写景抒情。“直寻”说和“自然英旨”说是钟嵘文学思想的核心,两者在钟嵘的诗学理论范畴里基本是一个意思。钟嵘提倡诗要“直寻”,即直接抒情叙事,使后人反对形式主义诗风有了理论依据。

6.钟嵘的“滋味”说

在诗歌创作上,钟嵘提出了“滋味”说,认为诗歌必须有使人产生美感的滋味,才是诗歌的最高境界。把“滋味”作为衡量作品的重要尺度,使之成为古代文论中的基本审美范畴。作为诗歌美感的“滋味”,是指作品中蕴含着深厚动人的感情,能够引起读者的激动、联想和咀嚼回味,亦即指诗歌创作所达到的最高造诣和境界。“滋味”之“味”,在钟嵘《诗品》中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动词的品味、品尝、鉴赏。二是作为名词的味道、滋味、余味。钟嵘是中国古代最早提出以“滋味”论诗的文论家。钟嵘的“滋味”说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 1、诗之滋味,要借塑造艺术形象来抒情

钟嵘认为五言诗之所以有滋味,是因为它“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

2、诗歌要运用“赋、比、兴”的艺术手法

《诗品序》:“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

钟嵘认为要使诗有“滋味”,关键在于综合运用好“赋、比、兴”的艺术表现手法。“三义”中钟嵘又将“兴”放在第一位,以“兴”为主,并使“三义”综合运用,这就突出了诗歌的艺术思维特征。兴”,就是诗的语言要有言外之意,韵外之旨。“文已尽而意有余”,是吸取了魏晋玄学“言意之辩”论战中“言不尽意”一派的成果,让诗歌留下更多的空白和“未定点”,来引导读者想象进行再创造。“比,因物喻志“,就是写景叙事要寄托作者的情志,“赋”,就是对事物进行直接的陈述描写,但写物中也要有寓意的语言。总之,钟嵘认为,“赋、比、兴”三种艺术手法的综合运用,要处理好主观的“情”和客观的“物”的关系,使情寓于物,物见于情,物情相生,含蓄有味。

3、有“滋味”的诗歌,必须要做到文与质的统一 (有风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