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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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体系的构成
资本市场 资本品市场
消费品市场
企业
生产要素市场 居民
居民收入
股息 未分配利润
工资 利润和利息
社会 保险税
剩余部分
折旧 企业储蓄
各项支付
企业产品和服务
的销售收入
企业销售收入
企业资本品 的销售收入
投资支出 居民
储蓄
居民消费
③ ②
⑯
⑮
⑭ ⑬ ①
⑪ ⑫ ⑩
⑨ ⑤ ④ ⑦
⑧ ⑥
货币流动与课税点 课税点
①是对居民收入的课税点,如个人所得税; ②是对消费支出的课税点,如消费税;
④是对零售营业收入的课税点,如零售营业税或消费型增值税; ⑦是对企业销售收入的课税点,如货物税;
⑩是对企业扣除折旧后的净营业收入的课税点,如所得型增值税; ⑪是以工资薪金支付额的课税点,如雇主承担的社会保险税; ⑫是对利润的课税点,如公司所得税; ⑬和⑭是对居民工资收入和股息收入的课税,如个人所得税和雇员承担的社会保险税; ⑮是对企业留存利润的课税点,如企业留存利润税。 二、税收分类
1.按征税对象的不同 所得课税
也称收益课税,指对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进行课税。
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资本利得税、超额利润税、战时利得税、房地产收益税等。 流转课税
也称商品课税,指对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的流转额或增值额进行课税。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财产课税
指对纳税人的财产按数量或价值进行课税。
包括一般财产税、个别财产税、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净值税、资本税、土地税、房地产税等。 流转课税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2.以课税的主客体为标准 对人税
着眼于人,根据人的纳税能力课税。
它的古老形式是人头税,按人征收,同等纳税;现代形式则是各国普遍征收的所得税。
对物税
着眼于物,根据经济活动如商品买卖或持有财产等课税。它不重交易者或所有者的特性,而重物本身。
从公平角度看,所有税种(包括对物税)的承担者都只能是人,对物税不如直接按个人纳税能力课征的对人税。
3.以税负是否容易转嫁为标准
直接税
税负不易转嫁、直接由纳税人承担的税种是直接税。
如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
间接税
税负比较容易转嫁的税种为间接税。
主要包括对商品或劳务的交易课征的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4.按课税权归属的不同
中央税
凡由中央政府征收、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的税种为中央税。
地方税
凡由地方政府征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为地方税。
三、税制结构设计
1.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
单一税制是由一种税构成的税收制度。
复合税制是由多种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2.税制结构设计要解决好的三个问题:税种配置、税源选择、税率安排
(一)税种配置
①税收体系总要以某一种或几种税种为主导,这种居于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
②主体税种的选择是合理配置税种的关键。
③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出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的考虑,经济学家一般推崇所得课税。
选择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
①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即对经济效率的损害程度较商品税为轻,因为所得税不改变商品的相对价格,对消费者的选择和资源配置的干扰相对较小。
②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无法像商品税那样可以通过价格调整转嫁税负,因此,政府可以比较有针对性地利用其调节收入分配。
③所得税作为宏观经济的内在稳定器之一,能较好地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二)税源选择
①税本、税源、税收之间的关系
税本是税收来源的根本,税源是由税本产生的收益,税收来自于税源。
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
②税源的选择问题实际上研究的是如何保护税本,尽可能不使税收损及税本。
能够作为税源的有工资、地租和利润。生产性资本不宜作为征税对象,对非生产性的私人财产可以进行课税。
(三)税率安排
①税率水平的确定
r
R
O
N
P
税率
税收收入
100%r 1r 2
r 3r 4m
拉弗曲线
基本观点:税率水平是有限度的。在一定限度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将增加,因为税源不会因税收的增加而等比例地减少;但当税率提高超过一定限度后,就会影响人们工作、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导致税基减少的幅度大于税率提高的幅度,税收收入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②税率形式的确定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从税收公平看,累进税率是较优的选择。 从税收效率看,比例税率又是较优的选择。
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的选择,本质上是效率与公平之间的选择。
一般说来,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宜采用累进税率,商品课税宜采用比例税率。 目前的普遍倾向是:为提高经济效率,应适当降低税制的累进性。 三、流转课税 1.流转课税的特点
流转课税的课征对象是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因而与交易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 流转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 流转课税的税源普遍,课税隐蔽。 流转课税具有征收管理的简便性。 配合社会经济政策的针对性。 2.流转课税的类型
按课税环节分类:单环节课税、多环节课税 按课税范围分类
除全部消费品外,还将资本品和交通运输等纳入商品课税范围 对全部消费品课税,资本品和劳务则被排除在课税范围之外 选择部分消费品课税 按税基分类
按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总额课征 按商品流转所增加的价值额课征 按部分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课征 按计税方式分类
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按预先确定的单位税额计征,也
1. RM 线就是税率的临界点 。
2.结论:税率水平应以r 为限,并以r 为最佳税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