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中的污染物及表现特征

钢铁工业中的污染物及表现特征
钢铁工业中的污染物及表现特征

钢铁工业有哪些污染物,表现为哪些特征形式,高炉烟气含什么污染物,以及冲渣水含什么物质?

钢铁工业中涉及到一系列工序,每道工序都会排出各种各样的残料和废物。按污染物状态可分为固态、液态、气态。其中液态的有废水以及其中所含有的SS、油、氨氮、酚、氰等有害有毒物质;气态的有CO2、NOx、H2S、CO以及VOC与烟尘等颗粒物;固态的有尘泥、高炉渣、转炉渣、氧化铁皮与耐火材料。

在钢铁工业中,各个工序都会产生各种状态的污染物。

钢铁各工序的排污形式及表现特征

一、高炉系统的排污特征

原料系统:在卸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贮料堆的粉尘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烧结、造球系统

烧结过程的污染物排放主要来自于原料装卸作业和炉箅上的燃烧反应。后一来源的燃烧气体含有直接由炉箅产生的粉尘以及其他燃烧产物,如CO、CO2、SOx、NOx、和颗粒物。其他排放物包括:由碳屑、含油轧制铁鳞中的挥发物生成的挥发性有机物质:在噪声条件下由有机物生成的二噁英;从所有原料中挥发出的金属(包括放射性同位素),以及由所用原料的卤化成分生成的酸蒸汽。

烧结工序的排污特征

有关的次要的排放物:二氧芑、Pb、Cd、放射性同位素、VOC、碳氢化合物、PM10、HCl、HF

造球过程排放物过程基本上相同

造球过程排污特征

有关的次要的排放物:二氧芑、Pb、Cd、放射性同位素、VOC、碳氢化合物、PM10、HCl、HF

炼焦系统

在该工序中会产生废气废水、颗粒物等污染物,下图为该工序的排污特征:

有关次要排放物:多环芳烃(PAH、苯、PM10、H2S、甲烷

有关废水成分:悬浮固体、油、氰化物、酚、氨

高炉系统

这一过程产生的排放物主要是氧化铁的颗粒物,主要固体副产品是高炉渣,废水主要来源于气体净化和炉渣处理工序。

高炉系统的排污特征

有关次要排放物:PM10、H2S

有关废水成分:悬浮固体、油

铸钢和铸造系统的排污特征

氧气顶吹练钢

该工序的主要废气和粉尘的排放来自吹氧过程的BOF炉口,气体排放物主要是一氧化碳,通过炉内进一步氧化会产生一些二氧化碳。粉尘以氧化钙、氧化铁为主,可能含有废钢铁带入的重金属、锌类元素以及渣和石灰的颗粒。

炼钢工序的排污特征

有关次要排放物:PM10、锌

有关废水成分:悬浮固体、油

电炉炼钢

电炉炼钢的主要排放物为粉尘和废气。粉尘排放物主要由氧化铁和其他金属(包括锌和铅)所组成,他们是从镀层钢或合金钢经冶炼而挥发出来的。或因废钢加料时混入有色金属碎片而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因通过渣门、电极孔、炉壁和炉顶之间等进入炉内的空气以及废钢带入的矿物燃料和有机化合物经燃烧产生的气体。

电炉炼钢的排污特征

有关次要排放物:金属(Zn、Pb、Hg、Ni、Cr)、二氧芑、VOC、PM10

有关废水成分:悬浮固体、油

铸造

铸造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喷雾室的冷却水,含有大量铸造产品表皮的鳞皮,须经沉淀等处理后回用;来自润滑铸模的化学品、助溶粉、植物油,在排放前须经处理。

轧钢工序的排污特征

热轧

热轧阶段的排放物包括来自加热炉和均热炉的燃烧产物(如CO、CO2、SO2、NOx、颗粒物),他们取决于燃料类型和燃烧条件,还包括来自轧制和润滑油的挥发性有机物。还会产生被铁鳞和油所污染的污水。而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铁鳞皮和切余料。

热轧工序的排污特征

有关次要排放物:VOC

废水成分:悬浮固体、油

酸洗、冷轧、退火、与回火

这一工序产生能的排放物包括来自退火炉和回火炉的燃烧产物,轧钢油产生的VOCs 和油雾以及酸洗过程产生的酸性气溶胶;废水可能是含有冷轧过程的悬浮固体和油乳化液以及来自酸洗过程的酸性废物;固体废物包括切余料、酸洗污泥、酸再生污泥和废水处理装置

的氢氧化物污泥。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990-2008) 2008年10月10日 前言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新国、马召坤、迟智香、张建国、邓丽丽。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放量,以及采样、监测和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钢铁工业的烧结、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和钢铁联合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也适用于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4919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水污染控制工程 上册

水污染控制工程复习题 第一章排水系统概论 一、名词解释 1、环境容量 答:污水的最终处置或者是返回自然水体、土壤、大气;或者是经过人工处理,使其再生成为一种资源回到生产过程;或者采取隔离措施。其中关于返回到自然界的处理,因自然环境具有容纳污染物质的能力,但具有一定界限,不能超过这种界限,否则会造成污染。环境的这种容纳界限称环境容量。 2、排水体制 答:在城市和工业企业中通常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这些污水是采用一个管渠系统来排除,或是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管渠系统来排除。污水的这种不同排除方式所形成的排水系统,称做排水系统的体制(简称排水体制)。 二、填空 1、污水按照来源不同,可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3类。 2、根据不同的要求,经处理后的污水其最后出路有:排放水体、灌溉农田、重复使用。 3、排水系统的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三、简答题 1、污水分为几类,其性质特征是什么? 答:按照来源的不同,污水可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3类。 生活污水是属于污染的废水,含有较多的有机物,如蛋白质、动植物脂肪、碳水化合物、尿素和氨氮等,还含有肥皂和合成洗涤剂等,以及常在粪便中出现的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虫卵和肠西传染病菌等。 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中所排出的废水,来自车间或矿场。由于各种工厂的生产类别、工艺过程、使用的原材料以及用水成分的不同,使工业废水的水质变化很大。 降水即大气降水,包括液态降水和固态降水,一般比较清洁,但其形成的径流量较大,则危害较大。 2、何为排水系统及排水体制?排水体制分几类,各类的优缺点,选择排水体制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城市和工业企业中通常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这些污水是采用一个管渠系统来排除,或是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管渠系统来排除。污水的这种不同排除方式所形成的排水系统,称做排水系统的体制(简称排水体制)。排水系统的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从环境保护方面来看,如果采用合流制将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全部截流送往污水厂进行处理,然后再排放,从控制和防止水体的污染来看,是较好的;但这时截流主干管尺寸很大,污水厂容量增加很多,建设费用也相应地增高。分流制是将城市污水全部送至污水厂进行处理。但初雨径流未加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对城市水体也会造成污染,有时还很严重,这是它的缺点。 合理地选择排水系统的体制,是将城市和工业企业排水系统规划和设计的重要问题。它不仅从根本上影响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而且对城市和工业企业的规划和环境保护影响深远,同时也影响排水系统工程的总投资和初期建设费用以及维护和管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13.020 Z 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 1461— 201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 - 11 - 15 发布2011 - 11 - 30 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 1461—20 1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 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促进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 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 管理办法》、《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 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企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单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钢铁 工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排放废水、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 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波、李杰、王大勇、胡晓波、宋继宽、李伟、张雪斌、徐铁兵、尹崧、 张国宁、常海平、陈俊芬、李士雷、任钢、刘庆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I

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遵循公司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清洁生产原则,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防治措施,实现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和综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金珠厂区(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为其服务的生产、施工、检修等单位(以下简称“外协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和定义 1、工业固体废物,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本办法所谓的工业固体废物是指生产、施工、检修等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物品、物质(金属废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除外,并且不包括生活和办公类垃圾)。 2、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不包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公司确定的部门进行管理,并遵守其规定)的综合管理,是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制定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和防治计划,运用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 3、负责审批临时排污申报单,协调污染物的排放去向和回收(或处置)方法。 4、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处置方法的科学研究。

水污染控制工程上

1.完整的排水工程包括两个方面:排水管渠系统和污水处理技术两部分。 2.排水工程的概念: ——指为保护环境而建设的一整套用于收集、输送、处理和利用污水的工程设施 3.水体污染的定义:排入水体的污染物在数量上超过该物质在水体中的本底含量和水体的自净能力,而导致水体的物理、化学及卫生性质发生变化,使水体的生态系统和水体功能受到破坏。 4.、有机型污染采用需氧量作为有机污染物的指标: BOD :生化需氧量; 20℃下微生物活动降解有机物需要的氧量COD:化学需氧量;TOC:总有机碳; TOD:总需氧量;将有机物中的C.H.O.N.S等氧化为 H2O.CO2.NO2.SO2所消耗的氧量 第1章排水管渠系统 一.排水工程的作用 1.保护环境免受污染,使城市免受污水之害和洪水之灾。 2.卫生防疫,保证人们健康安全 污水危害方式: ①含有致病菌,传播疾病 ②含有毒害物质,导致公害 3.经济方面 ①污水资源化,节约用水,创造价值

②污水处理、排洪有利于工农业发展 二.排水系统的组成 排水系统:排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等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称为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由管道系统(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厂)组成。 管道系统:是用于收集、输送废水至污水处理厂或出水口的设施。 一般由排水设备、检查井、管渠、泵站等组成。 污水处理系统:是用于处理和利用废水的设施。包括各种处理构筑物和除害设施等。 三、排水系统体制的概念: ——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可以采用一个管渠来排除,也可以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管渠来排除,污水的这种不同排除方式所形成的排水系统,称为排水体制。 排水系统的体制是一个地区收集和输送废水的方式,简称排水体制(制度)。 四、排水系统体制的分类: 合流制:直排式(对水体污染严重,不宜采用)、截流式 分流制:完全分流制和不完全分流制(适用于地形适宜附近有水体,可顺利排水) 1.合流制 所谓合流制是指用同一种管渠收集和输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批准日期1992-05-18 实施日期1992-07-01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代替GB4911-85 废水部分及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 1992-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 4919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6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2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钢铁工业废弃物处理技术

钢铁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 1.1中国钢铁工业废弃物排放状况 钢铁工业不仅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能源,还要排放大量的废弃物。钢铁企业生产规模大、物流吞吐量大,生产流程工序多、结构复杂,生产过程伴随着大量物质和能量的流动、排放,构成了钢铁企业密集的物质流、能量流及环境负荷。钢铁联合企业的生产规模一般是年产800~ 600万t 、400~300万t 和200~100万t 。生产1t 钢约消耗1.5~ l.65t 铁矿石,3~8t 新水,排放2t 左右的气体(C02、S02、NOx 等)。同时,生产1t 钢可处理150~200kg 废钢,处理10~40kg 废塑料。由此可见,钢铁厂生产规模大、工艺流程复杂、物质流和能量流密集的特点易于在物质和能源量级上与循环经济社会对接[1]。 近十年来,钢铁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对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冶金工业的所制造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冶金企业污染物具有排放量大/成分复杂的特点,治理的技术难度很大。这不仅需要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和法规的保证,更需要环境工程技术的支撑。 表1一3 2002年我国钢铁工业环保现状及与国际水平比较 工业的对环境的污染物可以分为三类: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这三类污染物从不同 的角度和程度污染我们周围的环境。在冶金生产中不同的工艺过程生产出的污染物也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在处理冶金工业对环境污染问题时首先要知道各个生产工业过程所产生的废弃物有哪些,再去寻找处理污染物的方法。 现代钢铁冶金最大一部分是采用的火法冶金的方法冶炼钢铁。火法冶金是在高温下从冶金原料提取或精炼金属的冶炼工艺,是物理化学原理在高温化学反应项目 全国平均 宝钢 国际某些先进企业水平 2000 2002 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87.04 89.53 96.59 98 冶金渣利用率,% 46.79 52.96 100 100 吨钢新水耗量, m 3/t 钢 24.75 15.05 5.31 5.5 吨钢外排废水, m 3 /t 钢 17.22 9.07 1.29 1.1 吨钢排S02,kg/t 钢 5.56 3.34 1.79 1.28 吨钢排尘,kg/t 钢 5.08 2.69 0.5 0.5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标准

ICS 13.020 Z 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 1461—201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 - 11 - 15 发布2011 - 11 - 30 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 1461—201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促进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企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单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钢铁 工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排放废水、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 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波、李杰、王大勇、胡晓波、宋继宽、李伟、张雪斌、徐铁兵、尹崧、张国宁、常海平、陈俊芬、李士雷、任钢、刘庆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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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 1461— 201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工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以及采样、监测和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对河北省钢铁工业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物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物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钢铁工业 本标准所指钢铁工业包括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及热轧生产工序,不包括冷轧、耐火材料、炭素制品、焦化及铁合金生产。 3.2 现有企业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生产企业或设施。 3.3 新建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生产企业或设施。 3.4

水污染控制工程(完整版)

第九章污水水质和污水出路 一、污水分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初期污染雨水及城镇污水(综合污水)。(P1) 二、水质指标 三、滤膜:反渗透膜(﹤1nm)→纳滤膜(﹤2nm)→超滤膜(﹤2~50nm)→微滤膜(200nm) 四、化学指标:BOD5(在规定条件下微生物氧化分解污水或受污染的天然水样中有机物所需要的氧量,以mg/L为单位,(20℃,5d))、BOD Cr、I Mn,TOC。 五、水体的自净作用(河流的自净作用是指河水中的污染物质在河水向下游流动中浓度自然降低的现象。)的机制:①、物理净化(稀释、扩散、沉淀或挥发);②、化学净化(氧化、还原和分解);③、生物净化(水中微生物对有机物的氧化分解作用)。 六、污染源类型(点源与面源)及其特征/区别 七、氧垂曲线定义:水体受到污染后,水体中溶解氧逐渐被消耗,到临界点后又逐步回升的变化过程,称氧垂曲线。 八、天然水体的水质参数(无COD)及其成分 九、(选择题/填空题)水循环 十、(名词解释/填空题)水污染控制工程的主要内容及其任务 十一、城市处理(三阶段) 十二、(了解及记忆)地表水水质分类: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分为五类(Ⅰ、Ⅱ、Ⅲ、Ⅳ、Ⅴ类),记忆相关的项目的指标。 第十章污水的物理处理 一、格栅的作用及种类 (1)、作用:去除可能堵塞和缠绕水泵机组、曝气器及管道阀门的较粗大悬浮物,并保证后续处理设施能正常运行。 (2)、种类: A.按格栅形状:平面格栅+曲面格栅; B.按栅条净间距:①、粗格栅(50~100mm);②、中格栅(10~40mm);③、细格栅(1.5~10mm);C.按栅条断面形状:圆形、矩形与方形。 (3)、格栅渠道的宽度的选择标准:应使水流保持适当流速→一方面泥沙不至于沉积在沟渠底部,另一方面截留的污泥不至于冲过格栅。 二、格栅、筛网截留的污染物的处置方法:①、填埋;②、焚烧(820℃以上);③、堆肥; ④、把栅渣粉碎后再返回废水中,作为可沉固体进入初沉池。 三、沉淀法是利用水中悬浮颗粒物的可沉降性能,在重力的作用下产生下沉作用,已达到固液分离的一种过程。沉淀处理工艺的四种用法: (1)、沉砂池:作为预处理手段去除无机易沉物; (2)、初沉池:去除水中悬浮物,包含部分呈悬浮态有机物,减轻后续处理的有机负荷。(3)、二沉池:分离前方生物处理中产生的污泥/生物膜,使水澄清(浊度下降)。 (4)、污泥浓缩池:把初沉池与二沉池的污泥进一步浓缩,以减小体积,降低后续构筑物尺寸、处理负荷及成本等。 四、(填空题)沉淀类型(四种):①、自由沉降;②、絮凝沉降;③、成层沉降;④、压缩沉降。(悬浮颗粒浓度由低到高) 五、沉淀池的工作原理(以理想沉淀池解释)。

钢铁企业工业污水处理现状

钢铁企业工业污水处理现状 钢铁工业作为高能耗、多排放的行业,在全国节能减排的工作中承担着重大的责任。我国要进一步降低钢铁企业吨钢耗用新水量、提高钢铁企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需要积极推广少用水或不用水的工艺技术装备,并应该强化合理串级用水以及加强工业污水的综合处理回用。 一、钢铁企业工业污水的来源及分类 钢铁企业工业污水按其来源来分,可以分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软化水及纯水制取设施产生的浓盐水;钢铁厂各工序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 (一)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 钢铁企业循环冷却水系统包括敞开式净循环水系统、密闭式纯水或软化水循环水系统以及敞开式浊循环水系统。 (1)敞开式净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一般作为浊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水。 (2)密闭式纯水或软化水循环水系统一般只有渗水和漏水,基本不用考虑平时运行的排污水。 (3)浊循环水系统常用于炼铁、炼钢、连铸、热轧等单元的煤气清洗、冲渣、火焰切割、喷雾冷却、淬火冷却、精炼除尘等。因此就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而言,主要就是指敞开式浊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 (二)脱盐水、软化水及纯水制取设施产生的浓盐水 脱盐水、软化水及纯水常用于钢铁企业炼铁、炼钢、连铸等单元关键设备的间接冷却密闭式循环水系统以及锅炉、蓄热器等的补充用水。目前,浓盐水一般不做处理,串级使用或直接排放。浓盐水也没有真正列入企业工业污水处理的范畴。 (三)钢铁厂各工序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钢铁厂各工序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 (1)烧结厂的废水主要为湿式除尘器产生的废水和冲洗地坪、输送皮带产生的废水,以夹带固体悬浮物为主,主要成分是烧结混合矿料。 (2)焦化厂的废水主要为剩余氨水、产品回收及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焦化废水、蒸氨废水、低浓度焦化废水,废水中酚氰化物、COD物质含量较高。 (3)冷轧厂的废水主要为中性盐及含铬废水、酸性废水、浓碱及乳化液废水、稀碱含油废水、光整及平整废液等。 二、钢铁企业工业污水处理现状 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日益提高,即将实行的新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的工业污水排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于烧结、炼铁、炼钢单元要求总排口零排放)。钢铁厂工业污水作为非传统水资源,已经越来越受到各大钢铁企业的重视。利用工业污水制成回用水是目前各大钢铁企业对于工业污水的常见处理方式。目前主要是将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后制成回用水用于生产。工业污水经过常规水处理工艺(如混凝、沉淀、除油、过滤等)处理后制成回用水,原工业污水中的悬浮物、杂质等均得到了有效的去除,但其含盐量并没有降低,因此回用水中的含盐量远高于工业净循环水和浊循环水, 同时水中还含有少量的乳化油和溶解油等。 采用脱盐工艺制取的工业新水,其含盐量远低于采用河水等其他自然水体制取的工业新水。工业新水作为钢铁企业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含盐量的降低可以直接提高循环水系统的浓缩倍数,同时可以有效地减少循环水系统强制排污水量,从而控制整个钢铁厂工业水系统的排污量和补水量。采用水质较好的工业新水,对节能减排有利。 国内钢铁企业现正通过各种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落实工业用水的节能减排,并且已经得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不断提高节水减污水平,须不断研究开发新技术和新装备。合理地将含油工业污水引入深度脱盐处理系统,最大程度地提高现有工业污水的利用率,全面促进工业污水的资源化。(何豫川)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Ultra-low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1 任务来源与工作过程 (1) 1.1 任务来源 (1) 1.2 工作过程 (1) 2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2) 2.1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2) 2.1.1环境污染治理形式严峻,钢铁企业污染控制任重道远 (2) 2.1.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存在的问题 (2) 2.2 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4) 2.2.1编制原则 (4) 2.2.2技术路线 (4)

3钢铁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6) 3.1发展现状 (6) 3.2存在问题 (7) 4生产工艺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 (9) 4.1 烧结及球团工艺 (9) 4.1.1生产工艺 (9) 4.1.2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措施 (12) 4.1.3 企业排放情况统计 (13) 4.2炼铁 (15) 4.2.1生产工艺 (15) 4.2.2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措施 (16) 4.2.3企业排放情况统计 (17) 4.3炼钢 (18) 4.3.1生产工艺 (18) 4.3.2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措施 (23) 4.3.3企业排放情况统计 (25) 4.4轧钢 (26)

4.4.1生产工艺 (26) 4.4.2 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措施 (27) 4.4.3企业排放情况统计 (27) 5排放限值的确定 (29) 5.1 时段划分 (29) 5.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 (29) 5.2.1烧结(球团) (29) 5.2.2炼铁 (32) 5.2.3炼钢 (34) 5.2.4轧钢 (37) 5.3大气无组织排放 (39) 5.4监控要求与标准实施 (39) 5.4.1 大气排放监控要求 (39) 5.4.2标准实施 (40) 6 效益分析 (41) 1 任务来源与工作过程 1.1 任务来源

(完整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批准日期1992-05-18 实施日期1992-07-01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代替GB4911-85 废水部分及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 1992-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 4919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6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2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7 水质氰化物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 7491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 技术内容 3.1 工艺分类 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8类15种: a. 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 b. 烧结:烧结和球团; c. 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 d. 炼铁:炼铁厂(指普铁); e. 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 f. 连铸:连铸厂(车间); g. 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 h. 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3.2 标准分级 本标准分三级。 3.2.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3.2.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的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2.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3.2.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3.2.1和3.2.2的规定。 3.2.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3.3 标准值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钢铁工业废水最低允许循环利用率、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固体废物试题库含答案

56566广东工业大学考试试题库 课程名称: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一、名词解释(26题) 1.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在一定时间和地点无法利用而被丢弃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废弃物质。(2.5)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 别标准和鉴别力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5) 3.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它是指在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4.卫生填埋 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和对气体、渗沥液、蝇虫等进行治理的垃圾处理方法。(2.5) 5.填埋场封场埋场表面密封系统是指填埋作业完成后在填埋场的顶部铺设的覆盖层。表面密封系统也称最终覆盖层系统,或者简称为盖层系统。其密封过程称作“封场”。 6.人工衬里 7.复合衬里 复合衬层系统是由两种防渗材料紧密铺贴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防渗层 8.固体废物的压实固体废物的压实也称压缩,是指通过外力加压于松散的固体物,以增加物料的容重和减少其体积的过程。使废物便于运输、贮存和填埋。 9.固体废物的破碎 通过人为或机械等外力的作用,破坏物体内部的凝聚力和分子间的作用力,使物体破裂变碎的操作过程统称为破碎。 10.固体废物的分选 分选是将固体废物中可回收利用或不利于后续处理、处置工艺要求的物料用人工或机械方法分门别类地分离出来,并加以综合利用的过程。分选方法包括人工拣选和机械分选。机械分选又分为筛分、重力分选、磁力分选、电力分选等。(2.5) 11.生活垃圾的焚烧 垃圾焚烧是对垃圾进行高温处理的一种方法,它是指在高温焚烧炉内(800-1000℃),垃圾中的可燃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_990-2013)

ICS13.040.40 Z 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990—2013 代替DB37/ 990-2008,DB37/ 1996-2011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05-24发布2013-09-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及定义 (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8) 6 实施与监督 (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会剑、谢刚、王新国、邵东煜、郑囡、吕和武、杜善国。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37/990-2008《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同时代替DB37/1996-2011《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钢铁工业部分内容。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钾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92 代替GB4911-85 废水部分及 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 1992-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918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 4919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6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2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7 水质氰化物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 7491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 技术内容 3.1 工艺分类 本标准按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并结合生产产品分以下8类15种: a. 选矿:重选和磁选(不包括浮选厂); b. 烧结:烧结和球团; c. 焦化:包括化工产品在内的焦化厂; d. 炼铁:炼铁厂(指普铁); e. 炼钢: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 f. 连铸:连铸厂(车间); g. 轧钢:钢坯、型钢、线材、热轧板带、钢管和冷轧板带; h. 钢铁联合企业:指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和轧钢等的基本平衡的钢铁企业。 3.2 标准分级 本标准分三级。

水污染控制工程(下册)课后题答案

第九章、污水水质和污水出路(总论) 1.简述水质指标在水体污染控制、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的作用。 答:水质污染指标是评价水质污染程度、进行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反映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开展水污染控制的基本依据。污水的水质污染指标一般可分为物理指标、化学指标、生物指标。 物理指标包括:(1)水温(2)色度(3)臭味(4)固体含量, 化学指标包括:有机指标包括:(1)BOD:在水温为20度的条件下,水中有机物被好养微生物分解时所需的氧量。(2) COD:用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3) TOD:由于有机物的主要元素是C、H、O、N、S等。被氧化后,分别产生CO2、H2O、NO2和SO2,所消耗的氧量称为总需氧量。(4) TOC:表示有机物浓度的综合指标。水样中所有有机物的含碳量。 (5)油类污染物(6)酚类污染物(7)表面活性剂(8)有机酸碱(9)有机农药(10)苯类化合物无机物及其指标包括(1)酸碱度(2)氮、磷(3)重金属(4)无机性非金属有害毒物 生物指标包括:(1)细菌总数(2)大肠菌群(3)病毒 2.分析总固体、溶解性固体、悬浮性固体及挥发性固体指标之间的相互联系,画出这些指标的关系图。答:水中所有残渣的总和称为总固体(TS),总固体包括溶解性固体(DS)和悬浮性固体(SS)。水样经过滤后,滤液蒸干所得的固体即为溶解性固体(DS),滤渣脱水烘干后即是悬浮固体(SS)。固体残渣根据挥发性能可分为挥发性固体(VS)和固定性固体(FS)。将固体在600℃的温度下灼烧,挥发掉的即市是挥发性固体(VS),灼烧残渣则是固定性固体(FS)。溶解性固体一般表示盐类的含量,悬浮固体表示水中不溶解的固态物质含量,挥发性固体反映固体的有机成分含量。 关系图:总固体=溶解性固体+悬浮固体=挥发性固体+固定性固体 3.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和总需氧量指标的含义是?分析这些指标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答: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机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时所需的氧量称为生化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COD):在酸性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将有机物氧化为CO2、H2O所消耗的氧量。 总有机碳(TOC):水样中所有有机污染物的含碳量。 总需氧量(TOD):有机物除碳外,还含有氢、氮、硫等元素,当有机物全都被氧化时,碳被氧化为二氧化碳,氢、氮及硫则被氧化为水、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此时需氧量称为总需氧量。 这些指标都是用来评价水样中有机污染物的参数。生化需氧量间接反映了水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量。化学需氧量不能表示可被微生物氧化的有机物量,此外废水中的还原性无机物也能消耗部分氧。总有机碳和总需氧量的测定都是燃烧化学法,前者测定以碳表示,后者以氧表示。TOC、TOD的耗氧过程与BOD 的耗氧过程有本质不同,而且由于各种水样中有机物质的成分不同,生化过程差别也大。各种水质之间TOC或TOD与BOD不存在固定关系。在水质条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BOD与TOD或TOC 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 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为:TOD > COD >BOD20>BOD5>OC 生物化学需氧量或生化需氧量(BOD)反映出微生物氧化有机物、直接地从卫生学角度阐明被污染的程度。化学需氧量COD的优点是比较精确地表示污水中有机物的含量,测定时间仅仅需要数小时,并且不受水质的影响。而化学需氧量COD则不能象BOD反映出微生物氧化有机物、直接地从卫生学角度阐明被污染的程度。此外,污水中存在的还原性无机物(如硫化物)被氧化也需要消耗氧,以COD表示也存在一定的误差。

钢铁产业污染及其对人的危害

钢铁业污染及其对人的危害 钢铁工业属于资源密集型产业,开发的主要对象是各种粉状、块状黑色金属和非金属矿物,生产规模大,工艺过程复杂,包括矿石的采选以及金属的冶炼、冶金产品的加工等。钢铁工业排放的废气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如烧结、冶炼和钢材轧制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和其他有害气体;第二类是煤、煤气等燃料在炉窑中燃烧产生的含尘和二氧化硫的烟气;第三类是原料、燃料在运输、装卸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一、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概况: 二、我国钢铁行业污染治理现状 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透露,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组织的多次讨论中,与会者言必谈钢铁行业。刘炳江说,我国三分之二钢铁烧结机还没有上脱硫技术。已经安装脱硫设施的脱硫效果还很差,平均脱硫效果仅为38.6%,远未达到设计值和国家减排要求。2012年与2010年相比,脱硫效果还低了近10个百分点。 三、烟气、烟尘及PM2.5

烟气是气体和烟尘的混合物,是污染居民区大气的主要原因。烟气的成分很复杂,气体中包括水蒸汽、SO2 、N2、O2、 CO 、 CO2 碳氢化合物以及氮氧化合物等,烟尘包括燃料的灰分、煤粒、油滴以及高温裂解产物等。因此烟气对环境的污染是多种毒物的复合污染。 根据我国的习惯,一般将冶金过程或化学过程形成的固体粒子气溶胶称为烟尘;燃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和黑烟,在不必细分时,也成为烟尘。在其他情况或泛指固体粒子气溶胶时,通称为粉尘。 烟尘是燃煤和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固体颗粒物。它的主要成份是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铁﹑氧化钙和未经燃烧的炭微粒等。有意思的是,烟尘对人体的危害同颗粒物的大小有关: 大于5微米的颗粒物能被鼻毛和呼吸道粘液挡住。 小于0.5微米的颗粒物一般会粘附在上呼吸道表面,并随痰液排出。 直径在0.5-5微米的颗粒物对人体的危害最大。它不仅会在肺部沉积下来,还可以直接进入血液到达人体各部位。 由于粉尘粒子表面附着着各种有害物质,它一旦进入人体,就会引发各种呼吸系统疾病。 常见的烟尘有黑烟﹑红烟﹑黄烟和灰烟。不同颜色的烟尘,其组成和来源各不相同。 黑烟含有大量焦油﹑碳黑,主要来源于燃煤﹑燃油业。 红烟含有大量氧化铁,主要来源于钢铁厂。 黄烟含有大量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化工厂。 灰烟主要来源于水泥厂和石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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