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胶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

(房地产管理)胶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
(房地产管理)胶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

胶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订依据]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以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青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评估(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评估”)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评估机构] 进行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并已列入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由胶州市房产管理局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的征收评估机构。

第四条[评估人员] 承担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应该是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第五条[评估对象及分类] 房屋征收范围内,经产权登记或征收调查确认的房地产(简称“被征收房屋”)。被征收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两大类,非住宅房屋又分为生产办公用房和营业用房两类,适应征收评估的技术需要,住宅、生产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又划分为若干细类,参见附件一。

第六条[评估目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统一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

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第七条[评估时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第八条[价值标准]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征收区位分区] 根据本市现状,将按住宅、非住宅生产办公用房、非住宅营业用房三种情况,进行分区,划分结果见《胶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区位划分体系》,作为房屋征收评估依托的技术基础。

第十条[评估程序]1、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基本事项;2、开展实地查勘,收集相关资料;3、对照技术细则,进行评估测算;4、提交初评结果,公示并现场说明解释;5、修正初评结果,交付整体及分户评估报告;

6、接受咨询质疑,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并复核;

7、建立评估档案。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表达] 一是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概算评估,作为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总额概算依据;二是房屋征收分户补偿金额评估,作为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依据。评估结果的货币单位应精确到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评估结果应用的有效期] 自提交正式评估结果之日起,至该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结束时止。

第二章住宅房屋征收评估

第十三条[高档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方法] 高档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适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直接套用可比实例修正方式进行,也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其它方法评估,具体操作按《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执行,可比实例

的选择要求参见附件二。

第十四条 [一般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方法] 一般被征收住宅房屋的界定及细分参见附件一,适用市场比较法的基准价格修正方式评估。其征收补偿评估测算的技术路线为:

1.确立评估基准。在征收项目范围内设定“标准样本住宅”作为评估基准。“标准样本住宅”的设定要求参见附件三;

2.测算基准价格。按《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的方式,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出“标准样本住宅”的基准价格,基准价格按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测算基准价格的可比实例的选择条件参见附件二。其计算公式为:

基准价格0V =

S n

i V n ∑=11 ×)(1001K ×100

)(2K ×)(10031K ×)(100)(1003332K K ? V s —可比实例价格,n 为可比实例的个数;

1K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由于采用买卖的正常交易实例为可比实例,

因此该系数取100;

2K —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该系数由评估机构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形和评

估中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公布的相关价格指数进行确定;

31K —可比实例实体因素情况修正为标准样本住宅实体因素情况的修

正系数,系数确定可参见附件四;

32K —可比实例区位因素情况修正为标准样本住宅区位因素情况的修

正系数,系数确定参见附件五;

33K —可比实例权益因素情况修正为标准样本住宅权益因素情况的修

正系数,根据上述第八条规定,该系数取值为100;

3.确定分类基准价格。为保证测算结果的客观性,对“标准样本住宅”按成套、独门院落、非成套三种情况,测算其对应的分类基准价格,其公式为:

o j oj V K V ?=

100

,j =1,2,3

其中Vo1为成套住宅分类基准价格,Vo2为独门院落住宅分类基准价格,Vo3为非成套住宅分类基准价格,Kj 为对应的分类基准价格调整系数,其取值参见附件三;

4.确定评估价格。各被征收房屋分别与对应类型“标准样本住宅”进行房地产实体状况因素比较,按比较法原理修正基准价格得出各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评估价格。

其计算公式为:

被征收住宅评估价格i V = 标准样本住宅分类基准价格

j

V 0 ×

100

)

(31i K K 31i ─标准样本住宅实体因素情况修正为被征收房屋实体因素情况修正系数,系数确定参见附件四。

第三章 非住宅生产办公用房征收评估

第十五条 [评估方法] 非住宅生产办公用房征收评估首选市场比较法进行。因案例收集等具体原因无法适用市场比较法时,可适用成本法评估。生产办公用房的成本法应用说明参见附件六和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

第十六条 [成本法评估技术路线]

1. 测算地价:根据被征收生产办公用房的占地范围,可选用成本法、基准地价修正法、市场比较法等测算其为空地时的土地重新取得价格P D ;

2. 确定房价:根据被征收生产办公用房的建筑结构,参照公布的重置价格标准作适当调整,确定其建筑物的重置价格P J ;

3.估测折旧:现场勘察对照附件七所示的《房屋成新评定等级标准》

和不同年限建筑物成新上限的相关规定和说明,估计测算确定建筑物的折旧额C ;

4.补偿价格评估: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考虑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的特点,按成本法评估的基本公式计算被征收生产办公用房的征收补偿价格V i 为:

Vi =P D +P J -C 。

第四章 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

第十七条 [评估方法] 非住宅营业用房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但其中高档次宾馆、高档写字楼、高层商务楼、大型超市、百货商场等适用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方式。

第十八条 [收益法评估商业街区基准价格] 设定典型商铺类营业用房为样本房,参见附件八。采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营业用房样本房的基准价格时,应采用有限期收益法公式。考虑到征收评估的补偿性质,一般采用稳定收益情形测算,即通常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

1(11[n o r r a V +-= Vo 为基准价格,a 为设定样本房的年纯收益,r 为资本化率,n 为收

益年期,相关系数的确定参见附件八。

第十九条 [商业街区基准价格修正法评估] 被征收营业用房评估适用商业街区基准价格比较修正方式,其征收补偿价格经过商业用途修正、商业街道路线修正和实体因素修正后得到,其评估测算公式为: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i V =0V 100)(100

)(m xy f f ?

?

100

31i

f ? 0V —商业街区基准价格;

f xy─商业用途修正系数,具体数据的选用参见附件八;

f m─商业街道路线修正系数,具体数据的选用参见附件八;

f31i─为被征收房屋实体因素修正系数,参见附件八;

第五章在建工程征收评估

第二十条[在建工程征收评估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适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第二十一条[假设开发法评估技术路线]

1、调查开发在建工程房地产基本情况;

2、确定在建工程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3、估计开发建设期;

4、预测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

5、估算开发成本、管理费、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投资者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税费;

6、进行具体计算。

第二十二条[在建工程评估计算公式]

在建工程评估价格=续建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续建成本-管理费-投资利息-销售费用-续建投资利润-买方购买在建工程应负担的税费。

第六章征收评估有关问题处理

第二十三条[“地大于房”的评估] 对被征收住宅房屋及“住改非”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情况的,土地使用面积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应给予补偿,计算公式为:

1.“地大于房”面积S=合法土地面积×容积率-合法房屋建筑面积

2.房屋容积率系数按如下标准计算: (1)平房,容积率系数按0.7计算; (2)二层楼,容积率系数按0.8计算; (3)三层楼,容积率系数按1.1计算; (4)四层楼,容积率系数按1.2计算; (5)五层楼,容积率系数按1.3计算; (6)六层楼,容积率系数按1.4计算。

容积率大于以上标准的,院落不再考虑增加安置补偿面积; 3. “地大于房”区位单价 Vw =(Vo - P j ×g )K j Vo —该征收项目标准样本住宅基准价格;

P j —该标准样本住宅建筑物重置单价,参见公布的重置价格; g —该标准样本住宅建筑成新率,参见附件七; K j —分类基准价格调整系数,参见附件三。 4.“地大于房”补偿金额=Vw ×S

第二十四条 [直管或自管公房参照房改政策处理的评估] 对直管或自管公房需参照房改政策处理的住宅房屋,在评估时分两部分处理,一部分按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补偿给产权人,另一部分补偿给使用人,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用市场比较法求出标准样本住宅房的价格VO (2)求出该征收范围的区位价格Vw

j

K g)(??-=j O W P V V

j

P :该标准样本住宅建筑的重置单价,参见公布的重置价格;

g :该标准样本住宅建筑成新率,按附件三的设定要求,g =0.8; K j :分类基准价格调整系数,参见附件三。

(3)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

补偿给产权人的部分:S g P V i i ??='

i V ':为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部分的补偿金额; i P :为对应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重置价格,参见公布的重置价格;

g :为对应的被征收房屋成新率,参见附件七;

S :房屋建筑面积。

补偿给使用人(承租人)的部分:4i W i p S V V ??='

i V '':为被征收房屋除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部分外的补偿金额;

W V :为被征收房屋所在区位价格(已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价格);

p i4:为被征收房屋层次修正系数;参见附件四;

S :房屋建筑面积。

第二十五条 [产权调换住宅房屋评估]

(1)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住宅房地产,对被征收房屋和待调换房屋进行价格结算时应按上述同样的基准价格修正评估模式和方法进行。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二十六条 [划拨土地评估] (1)征收评估时涉及的被征收非住宅生产办公房屋的合法用地为划拨性质时,其土地补偿金额按土地基准地价的50%进行计算。(2)非住宅营业房屋补偿金额具体公式如下:

jo i V V V 5.0-=

V i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评估价格; V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V jo :胶州市土地基准楼面地价,m

V V j jo =

,V j 为基准地价,m 为标准

容积率。

出让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格的确定可按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住改非”房屋评估] 被征收住宅房屋于1998年前已交配套费的并实际用于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持续经营的住宅房屋应当按照营业用房评估。

1.沿街“住改非”房屋: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和住宅房屋性质的征收评估价格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其实际营业部分的征收补偿价格,其公式为:

V i=w y×V iy+w z×V iz

V i—“住改非”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价格,V iy—“住改非”房屋营业用房性质评估价格,V iz—“住改非”房屋住宅性质评估价格,w y、w z分别为“住改非”房屋营业用房性质和住宅性质的价格权重系数,具体权重系数的选取参见附件九;

2.非沿街“住改非”房屋:其实际营业部分的征收补偿单价为:

征收评估单价=住宅性质评估单价+规定补助

规定补助的标准根据经营年限确定,具体参见附件九。

第二十八条[“非改非”房屋评估]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已持续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的产权登记性质为生产办公用房的非住宅房屋应当参照营业用房分“沿街”和“不沿街”两种情形评估。

1.沿街“非改非”房屋:

V i=w y×V iy+w F×V iF

V i—“非改非”房屋征收补偿评估价格,V iy—“非改非”房屋营业用房性质评估价格,V iF—“非改非”房屋生产办公用房性质评估价格,w y、w F分别为“非改非”房屋营业用房性质、生产办公用房性质的价格权重系

数,具体权重系数的选取参见附件九;

2.非沿街“非改非”房屋:

征收评估单价=生产办公用房性质评估单价+定额补助

定额补助的标准根据经营年限确定,具体参见附件九。

第二十九条[其它评估]

(1)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2)房屋独立附属物补偿价格可对照本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测算;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按成本法评估其建筑物残值。

第七章征收评估报告

第三十条[出具报告要求]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格式,依照本细则的要求出具征收评估报告。

第三十一条[签名盖章]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应当由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在估价报告上签名、盖章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加盖公章的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任。

第三十二条[报告装订]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做到图文并茂,所用纸张、封面、装订应有较好的质量。

第八章征收评估规范准则

第三十三条[评估委托]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

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评估技术负责人]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确定受委托征收项目的评估技术负责人,评估技术负责人为取得青岛市建委核发《征收评估上岗证》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技术负责人最终确定评估技术方案,并对评估方法的选用和应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承担技术责任。

第三十五条[现场勘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三十六条[评估到户] 评估人员应佩戴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监制的《征收评估上岗证》逐户逐项评估,做到评估到户,实地勘测准确权证查验无误,不得错计、缺项。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核评议] 征收评估价格结果须经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部审核评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前负有审查、调整、复核评估报告的技术责任。

第三十八条[初步评估结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

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0日。

第三十九条[现场解释与复核评估] 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第四十条[提交报告]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第九章征收评估资料存档

第四十一条[整理存档内容]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及下列资料立卷、归档保管:

房屋征收委托书或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评估对象的产权证明材料及有关房屋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

评估对象的实地查勘记录、照片等资料;

可比实例的实地查勘记录、照片等资料;

确定评估结果的有关系数、参数等证明资料;

其他涉及评估项目的必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保存期限]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对有关该估价项

目的一切必要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至少应保留六年。

第四十三条[资料证据保全]评估涉及办理证据保全手续的房地产情形的,估价机构应将评估报告(含技术报告)及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评估资料同时提交委托方。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细则附件]本技术细则附件系本技术细则的必要组成部分。

第四十五条[范围外征收评估] 本市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评估,可参照本技术细则实施。

第四十六条[实施时间]本技术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胶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附件

胶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区位划分体系

胶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附件

附件一、被征收房屋分类及其说明

(一)住宅房屋分类

(二)非住宅营业用房分类

(三)非住宅生产办公用房分类

附件二、进行市场比较的可比实例选择要求及说明

以下可比实例选择要求适用于市场比较法应用中的可比实例修正方式、收益法应用等市场评估情形。

1.可比实例应选择与估价对象所处的征收区位分区相同或相邻分区的房屋;

2.可比实例应与估价对象的用途相同。其中住宅房屋的可比实例必须是小类用途相同,非住宅房屋的可比实例应按本细则的分类与评估对象的类别相同;

3.可比实例应与估价对象的建筑结构相同。建筑结构主要指大类建筑结构,大类建筑结构一般分为:(1)钢结构,(2)钢筋混凝土结构,(3)砖混结构,(4)砖木结构,(5)简易结构;

4.可比实例应与估价对象的规模相当,档次相接近;

5.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应选取正常买卖或租赁的交易实例为可比实例,其交易价格应是正常市场交易价格;

6.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一般不应超过十二个月,通常应选择近期六个月内成交的类似房地产案例作为可比实例;

7.采用可比实例修正测算确定评估价格的,选用的可比实例的数量应为3个及以上数量;

8.每项修正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系数调整不得超过20%,综合系数调整不得超过30%;

9.选择的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相互间的价格差异一般不应超过20%,在交易实例较少的情况下,该价格差异最大不应超过30%。

附件三、标准样本住宅的设定条件及其应用说明

(一)住宅标准样本房屋设定要求说明

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时根据被征收房屋综合典型特征而设定的“标准样本住宅”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应为成套的具有被征收房屋代表性特征的在用房屋,功能齐全并具备使用条件;

2.应是层高5层的多层建筑中的第三层,卧室至少一间朝南,一般装修(水泥砂浆地面、普通涂料墙面及平顶)的房屋;

3.房屋为中等套型,成新为八成新(已使用10年);

4.首先应在征收项目范围内寻找具有代表性特征的住宅作为设定“标准样本住宅”的原型,再根据具体情况,从方便操作提高效能的考虑出发,综合被征收房屋的典型特征,按上述3条要求在征收项目范围内设定“标准样本住宅”;

5.每一房屋征收项目评估一般设定一套“标准样本住宅”,遇有征收项目跨分区时,则所跨的每一分区均应设定一套“标准样本住宅”,作为相应分区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比较基准。

6.住宅标准样本房屋设定说明表

7.独门院落标准样本住宅为独户院落内2-3层小住宅楼房建筑,混合

结构,二等住宅套型及平面布置,其余基本同成套样本住宅情况;非成套标准样本住宅为砖混平房建筑,檐高2.85M,二等住宅功能,其余基本同成套样本住宅情况。

(二)住宅房屋评估中可比实例选择要求

1.可比实例应选择与估价对象所处的征收区位分区相同或相邻分区位置相对靠近的住宅房屋;

2.可比实例必须是砖混结构的多层一般装修住宅房屋;

3.可比实例应与估价对象的规模相当,档次应接近;

4.可比实例权益价格类型应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价格类型;

5.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应选取一般买卖的商品房或新开发上市的成套商品房交易实例,其交易价格应是正常市场交易价格;

6.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两者差异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一般应选择近期六个月内成交的房地产案例作为可比实例;

7. 采用可比实例修正测算确定评估价格的,选用的可比实例的数量应为3个及以上数量;

8. 每项修正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系数调整不得超过20%,综合系数调整不得超过30%;

9. 选择的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相互间的价格差异一般不应超过20%,在交易实例较少的情况下,该价格差异最大不应超过30%。

(三)分类基准价格调整系数

分类基准价格调整系数依房屋建成年代及其总体情况确定。在计算“地大于房”情形下,K j的取值为:成套住宅为100,独门院落为102,非成套为98。

附件四、住宅房屋实体因素(K31、K31i)修正说明表

(一)成套住宅房屋实体因素修正系数表

1.住宅房屋结构因素修正系数p1表

2.住宅房屋成新因素修正系数p2表

3.住宅房屋朝向因素修正系数p3表

注:上述表内数字在确有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0.5的浮动。

4.住宅房屋层次因素修正系数p4表

(1)多层住宅房屋层次修正系数p4表

(2)小高层及高层住宅房屋层次修正系数p4

房屋的标准层为100%每增加或减少一层系数±1%。

以上数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分值上作±0.5的浮动。

房产信息管理系统

房管局管理信息系统 系 统 介 绍

系统简介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簿管理,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制定了《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我公司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中提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依照《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开发出这套房产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其中包含楼盘表、产权登记、交易、抵押、其它登记(变更、预告、异议、查封)、档案管理、登记簿及综合、商品管理(开发商备案、项目备案、预售登记)、房屋测绘等房产系统内容的几乎所有业务模块,适用于各市县级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使用本系统可以有效地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缩短办证周期,节约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所以整个系统采用C/S模式,以满足用户所有环境运行,又要保证数据安全性,后台数据库采用SQL Serer 2000。 系统运行界面如下: 二、功能简介 1、楼盘表 1.1 建立楼盘表

建立楼盘表来方便以后对房屋的登记,对于一些独户,可以根据需要省去此步骤,对相应的信息(坐落,单元,总层数,坐向,房号,所在层数)填写保存后,可以生成楼盘表。 下面是生成的楼盘表,按照单元、楼层、房号分开,并显示产权人名称,十分直观,楼盘表一目了然: 2、产权登记 2.1 产权登记 产权登记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公司在开发此软件的时候充分考虑到易用性,所设计的界面与登记簿上的信息尽可能做到明了,我们设计成表格式的登记界面以方便工作人员登记(我们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范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规 第一条为了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评估的公正、有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房地产估价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本评估规。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评估规。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第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围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 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第五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

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由资质较高的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同一资质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标准。 第七条同一征收项目分期实施,其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两家以上房 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前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对象、价值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资料,后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除因时间变化等不适用因素外,应当采用。 第八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 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房地产评估机构因专业所限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相关项目,但应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第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 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集中实践报告书 课题名称 房地产信息系统 姓 名 学 号 系、 部 土木工程专业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刘仁芬 2015年 06 月 25 日 ※※※※※※※※ ※ ※※ ※ ※ ※ ※ ※ ※ ※ ※ ※※※※※ 2014级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 1.选题的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房产公司对房产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房产公司已明显觉得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和需要,意识到使用计算机管理的重要性。目前各种信息化管理工作也迫切需要从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因此信息化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而真正实用的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有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这种机制通常是通过用户管理来实现的,并进行相关的信息查询和处理。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住房建设步伐加快和住房消费有效启动,我国房地产行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带动作用,并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支柱行业。虽然计算机管理并不是房地产业销售走向成功的关键元素,但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准确、快捷、高效等作用,对房地产业的信息业务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面对信息时代的机遇和挑战,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房地产公司的信息管理无疑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对房地产整个公司来说,对房地产公司销售状况起决定作用的是房地产公司的信息管理水平。如何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来提高房地产公司的信息管理水平成为房地产销售业务发展的当务之急。面对信息时代的机遇和挑战,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房地产公司的信息管理无疑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虽然计算机管理并不是房地产业销售走向成功的关键元素,但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准确、快捷、高效等作用,对房地产业的信息业务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因此,采用全新的计算机网络和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已成为提高房地产信息管理效率,使作业人员与管理系统之间灵活互动,实现流畅的工作流衔接,帮助房地产公司有效地进行业务管理,释放最大价值。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在达到在节省人力资源成本的同时,可以提高业务效率,并能够及时、准确、迅速地满足顾客服务的需求。 需求分析是从客户的需求中提取出软件系统能够帮助用户解决的业务问题,通过对用户业务问题的分析,规划出系统的功能模块,即定义用例。这个步骤是对理解需求的升华,直接关系到该系统的质量。需求分析是从客户的需求中提取出软件系统能够帮助用户解决的业务问题,通过对用户业务问题的分析,规划出系统的功能模块,即定义用例。这个步骤是对理解需求的升华,直接关系到该系统的质量。 2.系统功能需求分析 2.1系统概述 该系统是以房地产信息管理为基础开发的通用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适合中、小房地产企业的使用。该系统应有较高的可靠性,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房源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房地产估价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评估价值和测算的市场价格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鉴定业务;与房屋征收部门有关人员、被征收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被征收人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评估结果或者鉴定意见无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评估、鉴定行为和结果。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估、鉴定行为和结果的干预。 第四条承担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投票、抽签、摇号等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选定。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推荐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供当事人选择,但不得限制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地

产估价机构参与评估活动。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采取迎合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要求、恶意低收费、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书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 第六条同一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大的,可以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担同一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等进行沟通协商,执行统一标准。 第七条对于承接的房屋征收评估项目,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业务。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因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需要查询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房

房地产公司信息管理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房地产公司信息管理工作程序-制度大全 房地产公司信息管理工作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房地产公司信息管理程序1目的和范围:通过对市场、产业及企业内部信息的集成和处理,为公司战略管理服务,为企业业务运行提供服务;并通过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与管理,使信息技术成为企业管理水... 房地产公司信息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通过对市场、产业及企业内部信息的集成和处理,为公司战略管理服务,为企业业务运行提供服务;并通过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与管理,使信息技术成为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的重要工具。企业发展中心将逐步实现上述信息管理的功能。 2职责: 2.1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有指定专人定时提供企业发展中心要求提供信息的职责,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统一性。企业发展中心负责统一集团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并及时地把信息传送给相应的部门,使信息能够为管理提供服务。 2.2企业发展中心是融侨集团进行信息管理的工作机构。 2.3企业发展中心每年向总经理提出信息管理的工作计划。 2.4企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外部和内部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统一集团的信息管理,并进行相应的信息资源传播。 2.5企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信息资源的保密、归档、储存。 2.6企业发展中心为企业业务运行的系统性提供管理软件平台,负责信息管理专用软件的运行管理与维护。 2.7企业发展中心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开发使用管理软件方面的工作,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今后开发使用新的管理软件应该经过企业发展中心统一认可,以避免出现各信息系统不兼容问题。 3工作程序 3.1信息管理工作计划作为企业发展中心工作计划的一部分,由企业发展中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企业实际需求和自身条件编制,总经理批准后由信息管理专员具体组织实施。 3.2信息资源收集 3.2.1集团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有责任按照信息管理的规律和信息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统一地提交相应的信息。 3.2.2企业发展中心对各部门提交的信息进行评估,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企业发展中心要求作进一步补充或修正,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于指定的时间内再次提交相关信息; 3.2.3企业发展中心组织力量及时完成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3.2.4企业发展中心对外包给外部组织承担的信息收集工作进行监管。 3.3信息资源分析 3.3.1企业发展中心牵头组织企业内外部的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信息分析会,以逐步提升企业对信息的利用水平; 3.3.2企业发展中心可以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需要,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某类信息进行专项分析,让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服务于企业业务的作用。 3.4信息资源传播 3.4.1企业发展中心将根据信息的用途,选择信息资源的传播方式,决定信息传播范围、传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技术细则(doc 31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技术细则(doc 31页)

新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技术细则 (新政规〔201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马陵山风景管理处,新沂经济开发、锡沂高新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新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技术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下发,希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新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技术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技术行为,维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新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参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建筑结构形式、成新程度、楼层、层高、朝向等因素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构成为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提前搬迁奖励。 第五条房屋征收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即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第六条委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的,房屋征收人应当明确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面积。 第七条房屋征收估价的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八条房屋征收估价人员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房屋征收人、被征收人签字认可。 因被征收人的原因不能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影像资料或者被征收人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应当由除房屋征收

桂林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

目录 一、系统的环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系统的主要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交易中心对房源的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提供房屋中介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多种查询模块.....................................................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报表分析统计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拆迁部门的管理(可选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地价测预算系统(可选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系统的技术特色..................................................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系统扩充性强.....................................................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实现Intranet与MIS的结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系统的进一步扩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设备选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交换机设备选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远程访问服务器选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服务器选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投资估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市房地局投资部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房地产公司投资部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了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参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被拆迁房屋评估,适用本技术规范。 第三条(估价对象) 拆迁评估对象为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和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估价目的) 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补偿估价报告不适用于拆迁补偿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五条(价值定义) 房屋拆迁评估的价值定义是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房屋拆迁评估不考虑租赁、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影响。 评估价格不包括历史旧城区范围内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增加20%的部分。 第六条(估价时点) 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第七条(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占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和补偿安置用房的用途、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应以房地产权证所列登记事项为依据。 第八条(现场实勘) 评估机构应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有关照片。 实地查勘记录应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或受委托代理人、被拆迁人或受委托代理人(被拆迁人自行委托评估的,拆迁人无需签字)签字认可。 被拆迁人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或者因被拆迁人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拆迁人可申请免勘评估,评估机构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九条(已拆除房屋评估) 已拆除房屋的估价,需由纠纷受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裁决处或法院)出具“已拆除房屋估价通知书”。评估机构可根据当事人填报的估价对象情况,参照相同或类似地段同类房屋进行估价。 第十条(装修装饰评估) 评估价格包括房屋装修装饰部分的价格,但应单独评估。 房屋装修装饰部分价格=房屋装修装饰重置价格×(耐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耐用年限 房屋装修装饰重置价格应按照本市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定额标准的有关规定评估。 各类房屋装修装饰的耐用年限:住宅8 年;办公用房7年;商场、店铺、餐馆等营业性用房5年;厂房、仓库5年。 估价人员可结合实地查勘情况,根据装修装饰档次、质量、维护、保养、使用情况以及功能、经济等方面的折旧因素综合确定折旧率或成新率。但与按直线折旧计算的差异不宜超过30%。 第十一条(估价报告) 评估机构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范格式出具估价报告。

北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暂行办法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房屋征收补偿公平合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价值评估,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评估,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房屋征收涉及的其他价值评估,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或鉴定,适用本办法。 为编制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征收补偿费用或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等服务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价值评估等房屋征收涉及的其他价值评估,应当分别对评估目的进行适当表述。 第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权属证书与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第五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被征收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价值评估等房屋征收涉及的其他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六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款、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本办法评估确定。 第七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

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

市场信息管理 (一)、市场调查制度 及时了解市场动态、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消费者的需求,将有利于公司及时制定、调整相关策略,同时可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市场调查是指我部门自行组织的调查,调查人员为销售部的 全体成员, 并由专人管理。 2.市场调查应连续进行,每月成果作阶段性汇总,并在每季度集中安排一 次全面调查并向公司汇报成果。 3.市场调查的内容: 1)整个市场:不同层次、区域的重点楼盘的定位、价格、开发量、销售情况、特点; 2)竞争对手:楼盘地点、特色、价格、开发量、销售情况、营销思路、营销手段、广告及推广情况、工程进度等; 3)消费者市场:客户的职业、职务、区域分布、购买意向、关注重点; 4)专题调查:购买能力、购买心理、客户情况; 4.市场调查的方法、途径 1)由部门统一安排,轮流进行采盘,每月每人采盘次数不得少于2次,不得少于8个楼盘,调查记录次日前必须提交给销售主管。 2)由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媒体(含网络)信息收集,并及时填写媒体信息表,见附件九。 3)每次房展会均由部门安排专人前往参加或观摩,并写总结材料。 5.各业务人员市调结束后应及时将资料汇总、交流。 6.市调资料专人维护,部门人员可调阅、学习。 7.市调资料一律不得外传,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考贝。 附件22:

个案调查表 调查方式:□电话□现场□网络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须知:1.每次市调完须及时、准确填写。 2.在市调第二日前须上交。 3.对竞争对手设法对以上问题作全面了解,并在综合评价栏内填写以下内容: 售楼处装修、销售接待、服务质量、销售材料及其它特色内容。

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外文翻译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文翻译 译文: ASP ASP介绍 你是否对静态HTML网页感到厌倦呢?你是否想要创建动态网页呢?你是否想 要你的网页能够数据库存储呢?如果你回答:“是”,ASP可能会帮你解决。在2002年5月,微软预计世界上的ASP开发者将超过80万。你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什么是ASP。不用着急,等你读完这些,你讲会知道ASP是什么,ASP如何工作以及它能为我们做 什么。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一起去了解ASP。 什么是ASP? ASP为动态服务器网页。微软在1996年12月推出动态服务器网页,版本是3.0。微软公司的正式定义为:“动态服务器网页是一个开放的、编辑自由的应用环境,你可以将HTML、脚本、可重用的元件来创建动态的以及强大的网络基础业务方案。动态服务器网页服务器端脚本,IIS能够以支持Jscript和VBScript。”(2)。换句话说,ASP是微软技术开发的,能使您可以通过脚本如VBScript Jscript的帮助创建动态网站。微软的网站服务器都支持ASP技术并且是免费的。如果你有Window NT4.0服务器安装,你可以下载IIS(互联网信息服务器)3.0或4.0。如果你正在使用的Windows2000,IIS 5.0是它的一个免费的组件。如果你是Windows95/98,你可以下载(个人网络服务器(PWS),这是比IIS小的一个版本,可以从Windows95/98CD中安装,你也可以从微软的网站上免费下载这些产品。 好了,您已经学会了什么是ASP技术,接下来,您将学习ASP文件。它和HTML文 件相同吗?让我们开始研究它吧。 什么是ASP文件? 一个ASP文件和一个HTML文件非常相似,它包含文本,HTML标签以及脚本,这些都在服务器中,广泛用在ASP网页上的脚本语言有2种,分别是VBScript和Jscript,VBScript与Visual Basic非常相似,而Jscript是微软JavaScript的版本。尽管如此,VBScript是ASP默认的脚本语言。另外,这两种脚本语言,只要你安装了ActiveX脚本引擎,你可以使用任意一个,例如PerlScript。 HTML文件和ASP文件的不同点是ASP文件有“.Asp”扩展名。此外,HTML标签和ASP代码的脚本分隔符也不同。一个脚本分隔符,标志着一个单位的开始和结束。HTML标签以小于号(<)开始(>)结束,而ASP以<%开始,%>结束,两者之间是服务端脚本。

[1999]656号《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

关于印发《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 [1999]656号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物价局: ????为规范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结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特制定《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非住宅拆迁作价区位价格及各类调整系数表(表1—表3) ????附件2:非住宅用途说明表(表4) ????附件3:北京市城近郊区非住宅区类划分说明 ????附件4:北京市城近郊区非住宅区类分布图????????????? ? ?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十六号令)合理确定本市非住宅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的评估。????第三条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区位补偿价和地上物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区位价格×K1×K2×K3×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其中:K1为容积率调整系数 ???? K2为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 ???? K3为规划用途调整系数,当规划用途为市政府确定的 ????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时取0.7,其他情况取1.0。 ????第四条地上物补偿价的计取,按北京市有关规定采取成本估价法,用房屋重置成本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第五条确定房屋区位价时,首先确定被拆迁房屋所在的区位类别。依照北京市非住宅区位类别图及文字说明确定委估房产区位类别,特殊情况可按如下原则处理: 5.1 支路比其所在主路(或街道)低一个类别; ????5.2 两条类别不同的道路交汇的十字路口处,取两条道路之中的较高类别作为其类别;

住建部拆迁补偿办法条例

住建部:房屋征收按市价评估补偿 2011年06月08日02:28新京报[微博]马力我要评论(194) 字号:T|T 转播到腾讯微博 2010年7月3日,北京原宣武区,一条胡同的平房墙上被画上了大大的拆字,而有的地方已经被拆除。陈眉语摄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昨天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住建部表示,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变化1 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 20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解读】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已经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发布的“指导价”,而是完全按照市场交易的价格。 对此,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昨日表示,这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一致。 “《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独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独立判断。所以,这是一个立法方面的进步,征收的成本更加向市场靠拢。

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房地产产籍与产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目录 论文摘要 (2) 第一章引言 1.1研究背景 (2) 1.2研究意义 (2) 1.3可行性分析 (2) 1.3.1经济可行性研究 (2) 1.3.2技术可行性研究 (2) 1.3.3社会可行性研究 (2) 1.3.4运营可行性研究 (2) 第二章系统分析 2.1需求分析概述 (2) 2..2设计原则 (3) 2.3性能需求 (3) 第三章系统设计 3.1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流程 (3) 3.2房地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数据流程图 (5) 3.3房地产管理业务流程主要模块详细设计 (5) 第四章系统实施 4.1实施策略 (8) 4.2实施特色 (9) 第五章结语 (9) 参考文献 (9)

摘要 本文的具体内容介绍了该房地产产籍与产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分析、设计过程,以及设计中的一些具体考虑。 关键字:管理信息系统房地产 第一章引言 1.1研究背景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发展迅猛,势必需要现代化的房产管理与之相适应。房产作为房屋的社会经济形态,是人类活动的空间和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但也已充分认识到建立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除了重视房产管理,将房产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外,我国一些房管部门也曾开发过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以实现房产管理工作的自动化。但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所开发出的系统功能不全,且适用范围较小,所以未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1.2研究意义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一个基本的生产要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它。它可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可以改善人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可以改善投资环境,可以通过综合开发避免分散建设的弊端,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可以为城市建设开辟重要的资金渠道,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1.3可行性分析 1.3.1经济可行性研究 经济可行性分析主要是预估费用支出和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在费用支出方面,要考虑设备购置费、软件开发费、管理和维护费,人员工资和培训费等。经济效益可以从两方面综合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 1.3.2技术可行性研究 技术可行性分析技术的可行性分析主要分析现有技术条件能否顺利完成开发工作,硬、软件配置能否满足开发者的需要等。 1.3.3社会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房屋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业务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各个方面的利益。在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下,数据量大、数据繁杂,特别是房屋产籍产权的多次转移变更导致历史记录复杂,处理工作量大,查询困难。 1.3.4运营可行性分析 营运可行性分析主要是管理人员对开发信息系统是否支持,现有管理制度和方法是否科学,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原始数据是否正确等。企业各级领导积极支持该系统开发并打算针对新开发的系统重新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使新系统能够充分的发挥作用,系统操作简单,易于理解,员工经过短时间的培训可以使用该系统。 第二章系统分析 2.1需求分析概述

房地产管理信息的主要功能(doc 11页)

房地产管理信息的主要功能(doc 11页)

目录 一、系统的环境 (3) 二、系统的主要功能 (4) 1.交易中心对房源的管理 (4) 2.提供房屋中介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多种查询模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报表分析统计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拆迁部门的管理(可选项) (6) 6.地价测预算系统(可选项) (6) 三、系统的技术特色 (6) 1.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 (6) 2.系统扩充性强 (7) 3.实现Intranet与MIS的结合 (7) 四、系统的进一步扩展 (7) 五、设备选型 (8) 1.交换机设备选型 (8) 2.远程访问服务器选型 (9) 3.服务器选型 (9) 六、投资估算 (11) 1.市房地局投资部分 (11) 2.房地产公司投资部分 (12)

桂林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方案设计 随着房地产业的日益兴盛,社会上涌现出了诸多的房地产经营公司。对市房地局而言必须时刻管理各项房产交易,管理房产公司所经营的是价值少则数十万元多则上亿元的房产或地产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管理中的任何细小漏洞都会造成数目可观的经济损失。如何优化房地局对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桂林怡海公司系统集成部为桂林市房地局设计的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使房地局实现了内部经营管理业务的计算机化。该系统实现对我市各项房地产交易统一管理,并制定出各类统计分析报表。进一部可扩充包括现有房屋拆迁注册、居民安置分配、新房管理登记,对房产经营中资金投入、分配、流向进行记录和汇总,以及地价预测算等功能。利用该系统,用户可在本内部网(以后扩充为Internet)上通过浏览器对公司现有房源情况进行查询,如各区房源位置、小区环境、房屋结构及数量和使用情况等;房地产经营者可直观查询各规划地块的详细信息。所以,该系统对内是一个具有管理、汇总、查询能力的管理信息系统,对外是企业的Web Server,可向社会提供拆迁、销售、租用房屋结构的信息查询。 一、系统的环境 系统采用了客户/服务器方案,各处的客户端都选用用户熟悉的Windows98操作系统,用户可使用数据库前端开发工具Delphi开发图形化的用户界面,易学易用。考虑到各房地产公司的办公地点较为分散,不可能集成在一个局域网中,因此在各个办公地点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局域网系统,各处选用配置较高的微机作为服务器管理本网内的资源。根据我市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情况,各局域网之间采用拨

房产中介管理信息系统

房产中介管理信息系统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发展,各大相关公司如房地产开发公司、设计公司、物业公司、评估机构、施工建筑单位、以及大规模的中介公司等在房地产市场火热的态势下争抢挖掘房地产这块金矿,然而只顾着高利润的追逐,大部分公司却忽视了信息的管理及人员工作的方便快捷,更忽视了现代高科技给人们带来的利益,以至于工作的繁杂、信息资料的丢失对公司本身尤其是客户关系信息的管理更是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在当今科技高速化的信息时代,谁最先掌握了科技,谁最先掌握了信息,谁就最先掌握了这个时代。为此我房地产中介公司特设计开发了本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提供了客户及房源资料的查询录入及修改等功能,为我们的客户和房源管理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而本系统也正是针对房地产销售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的要求而设计开发,通过对前台接待,项目管理、销售、收费及后台管理实施全面管理,既使一线工作人员准确快速的执行各项活动,减轻劳动强度,又使上层管理人员方便快捷的获得各种需要的信息,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从而使经营管理的水平达到更高层次,以达到较大的投资回报率及用户满意率。 关键词:管理信息系统客户关系房地产中介公司查询 Key word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 customer , resource of houses , real estate company , look for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集中实践性环节系列之一,是学习完《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并进行完专业实习后进行的一次全面的综合练习。我们课程设计的目的在于加深对管理信息系统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使用信息系统分析、设计的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1 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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