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十八相送”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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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探究

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探究

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探究论文摘要:概述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讨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表意行为,以言施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研究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意义及其发展和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论文关键词:奥斯汀;以言表意行为;以言施事行为;以言取效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ohnI_allshawAustin,19l1―1960)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当代西方语言哲学中日常语言学派的一种理论。

奥斯汀是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他认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不应是词和句子,而应该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

语言理论实际上应该是行为理论的一部分。

1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概述奥斯汀首先提出语言使用问题并对之进行认真研究。

他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不应该是词和句子,而是应该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

他在《HowtoDoThingswithds》一书中不仅首先探讨了语言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研究了其中的一个问题,那就是说话本身为何就是一种行为。

他的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人们在以言行事,说出某句话便是做出某件事,说任何一句话时,人们同时要完成3种行为:以言表意行为(theloeufionaryact)、以言施事行为(theiUoeutionaryact)、以言取效行为(thepelfocutionaryact)。

奥斯汀认为,以言表意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以言施事行为表达的是说话人的意图,也称言外之力;以言取效行为指行为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

关于以言施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奥斯汀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他认为,言语行为是以言表意行为的有意义的单位,完成行为方式的话语是言语行为的主要形式。

奥斯汀认为,以言施事行为是约定俗成的,并且言外之力通常也是约定俗成的。

对于以言施事行为,说话者必须在遵守一定的惯例的前提下才能完成。

而言后行为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因此是不确定的。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在人类的交际活动中,言语行为是最常见的一种交流方式,言语行为是指人们为了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范文篇1:《试谈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

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

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

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

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

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

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

关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学说解读

关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学说解读
者遵 守一定的程序 , 自己的行动规定 了责任 。而行 言反映 给
的是 言语者对他人 的态度 , 对他人行为 和命运 的反映。前者
V I 5 No6 o. 2 .
J n2 1 u .0 2
关 于奥斯汀 的言语行为学说解读
张 虹
( 天津外 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天津 ,30 0 ) 0 2 4 [ 摘 要 ] 牛津 日常语 言学派的重要代表 奥斯汀 ( . . u t )开创的言语行为 学说 ( h o y o S e C - c ) J LA S 1 n t e r f p e h a t
对 听者而言 , 都会产 生一定的影 响效果 , 使听者意识 到该如 何 去做 。语效 行为有三个基 本特征 。 1 取得语言 效果 。语 () 效 行为可 以分 为三类 , 是有 目的地 取得语效 行为 , 服 A类 说 对方 , 使人信 服 , 言语者有 目的达到 这种效 果 。B类是 自然 而然 地产 生语 效 行为 , 如言 语者 说 :请 吧 , 了午 餐 时间 “ 到 了。 Pes , ’ i o u c .” ( lae i St frl h)听者一般会按 约定安排行 t me n 动, 这句话 自然地会取得语效行 为。C类是意外 的效果 。言 语 者 陈 述 一 个 事 实 , 我 的 护 照不 见 了 。 My p sp r i “ ( asot s g n .” 中一位听者忽然意识到 了一个可疑的人 , o e)其 然后朝那 人便 追。在听 者那 里产生 了语 旨以外 的效 果 。2 以行为取 () 得语 言效果 。语 效行为也可 通过部分非语 言 的形式 取得效 果 。如恫 吓效 果 , 派人给对方送一封信 , 告诉他 :仔细看看 , “ 想好 了……” R a aeul,n ik t c…) 当对方 打 ( ed crfl a d t n wi y h e , 开信后 , 发现里 面有一颗子 弹。奥斯 丁认 为说服对方 , 使他

奥斯汀的婚姻观与18世纪英国社会_以小说_傲慢与偏见_为例

奥斯汀的婚姻观与18世纪英国社会_以小说_傲慢与偏见_为例

第27卷第5期2007年9月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Academic Forum of Nandu(J 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Vol.27No.5Sep.2007收稿日期:2007-03-10作者简介:黄庭月(1974 ),女,河南省开封市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外国文学研究。

奥斯汀的婚姻观与18世纪英国社会以小说 傲慢与偏见!为例黄庭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2)摘要:在18 19世纪的英国社会中,女子没有财产的继承权。

许多上流社会的妇女为了享有富贵的生活,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出现了没有爱情的婚姻。

奥斯汀对这种情况非常不满,她用文学的形式描述了自己的婚姻观,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以财产为基础的婚姻也不会幸福的,爱情是婚姻的保障,既有爱情、又有财产的婚姻当会给人带来幸福。

奥斯汀的婚姻观是在英国18 19世纪社会现实下形成的,是英国男权社会的反映。

关键词:奥斯汀;婚姻观;男权;继承权中图分类号:I106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320(2007)05-0074-03简∀奥斯汀英年早逝,在其短暂的42年生涯里,她以其独特的女性视角和敏锐的观察力给世人留下了6部不朽于世的作品, 傲慢与偏见!是其中之一,许多评论家都认为这是她的最佳作品。

她本人也是最喜爱这部小说,把它称为#宝贝儿∃[1](P201)。

她在1813年2月给姐姐写信时称该著作#太轻松、明亮、夺目闪光∃[1](P207)。

奥斯汀在小说 傲慢与偏见!中通过对几对婚姻的描述,阐述了自己的婚姻观:没有爱情或没有财产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爱情与财产的结合才构成美满的婚姻。

一(一)无爱情或无财产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奥斯汀认为,爱情是美满婚姻的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这是小说 傲慢与偏见!一直在强调的观点。

小说中着重描述班纳特家5个女儿的婚姻故事,首先班纳特家最小的女儿莉迪亚和威克姆的结合是作者在书中描述的不幸的婚姻之一。

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

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

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语言哲学〔论文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

1962年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这一概念,此后,美国哲学家塞尔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修正和完善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在新时期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域。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首先是由英国牛津大学的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1962年在他的著名哲学著作《论如何以言行事》里提出来的。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aus-tin,1962)。

奥斯汀把注意力集中在语言的使用上,把语言的使用视为一种行为,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开拓了从行为的角度来研究语言的使用这条道路。

塞尔((j.r.searle)是奥斯汀的学生,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言语行为。

不过,他对“言语行为本身夕,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两者不是完全对等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

奥斯汀和塞尔都是语言哲学家,他们对语言的研究都是在哲学轨道上进行的。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改变了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口一、奥斯汀对言语行为理论的贡献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从根本意义上来说,话语是一种行为,它不仅包含“言有所述”,而且包含“言有所为”,甚至涉及“言后之果”(austin,1962)o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是英国的语言哲学家奥斯汀。

论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

论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

论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论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关于言语行为的理论先驱者之一,是英国语言哲学家约翰·奥斯汀。

他在20世纪50年代发表的《言语行为论》一书中对言语行为进行了分析和描述,并提出了言语行为的三个基本层面:语言形式、言外之意和言语行为。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旨在揭示人们如何表达意图、规定真假、制造社会关系等基本的人际交往方式。

此理论强调,语言并非只是传达信息的工具,而是构建社会关系、营造社会环境的基石。

在奥斯汀看来,每一次言语行为都具有明确的目的和方式,并由于此而称之为“言语行为”。

形成言语行为的三个层次如下:第一层次为“语言形式”,也就是人们使用的单词、语句、句法结构等方面的语言。

第二层次为“言外之意”,在这个层次中,对语言的运用可以产生隐含的意义。

例如,人们会利用语言的音调,语气,语言组织形式等要素清楚地表达他们的情感,甚至不用说出来。

第三层次是“言语行为”,作者认为语言的这个层次是由某个目标或意图来驱动的。

换句话说,人们说话可能不是简单地在表达直接意义的话语,而是通过这些话语来創造相应的效果,并达到他们的目标。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强调了言语行为的说话者与受话者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并揭示了言语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下是5个例子,来解释奥斯汀言语行为的三个层次。

例子1:一个人说:“我房间里正堆着衣服,如此整洁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见。

”语言形式:这个句子的字面含义就是所说的事实。

言外之意:说话者的语气表明了他是在讽刺自己,这个句子的隐含意义是,他房间很乱,但是他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是带着幽默的口吻说这个句子,表明他的自我认知。

言语行为:该人的言语行为旨在表达他的自我认知,并希望与听众建立共鸣。

另一个可能的目标就是引起听众的注意,让他们共同分享这个人的幽默。

例子2:一个人对他的同事说:“我觉得我们应该更加努力工作。

”语言形式:这句话是字面意义,是表示这个人的想法。

言外之意:它可能含有这样的隐含意义,即这个人认为自己比同事更努力或者他感到工作不够高效。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解析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合作原则;礼貌原则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奥斯丁(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的产生、理论框架和发展,同时也阐述了赛尔(Searle)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格莱斯(trice)的合作原则以及Leech的礼貌原则,并举例说明了作者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理解。

1、言语行为理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langue)和“言语”( parole )。

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

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

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牛津大学哲学家J. L Austino Austin。

其关于言语理论的观点是1955年在哈佛大学讲座时提出来的。

此后他在1957年发表了著名的(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

书中不仅探讨了语言的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对为何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这一观点进行了详细论述。

美国哲学家Searle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

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

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在《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Austin开始明确地把话语分成述谓句或指陈性的语句以及施为句或有施事能力的语句。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述评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述评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述评作者:盛娜来源:《科技视界》 2015年第20期盛娜(山东工商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山东烟台 264005)【摘要】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无论是对哲学界还是语言学领域而言都是巨大的贡献。

梳理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从衍生到成熟的三个标志性成果:提出“施为句”的概念、将言语行为抽象为三种行为以及划分言语行为的种类。

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该理论的贡献及局限性。

【关键词】言语行为;施事行为;奥斯汀0引言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所处的时代正是逻辑实证主义盛行的时期,当时的哲学家认为,“一个句子除非它原则上能够被证实(也就是验证其真或假),否则,它没有意义(meaningless)”( Levinson, 1983:227)。

奥斯汀对此表示质疑,提出话语有“表述”(constative)( Austin, 1962:3) 和“施为”(performative)( Austin, 1962:6) 之分。

“施为句”虽然不能被验明真伪,却可以构成某些行为的实施,因此并不能被认为是毫无意义的。

“言”可以有所“述”,言亦可以有所“为”,这就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根本。

1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综述奥斯汀在发展言语行为理论方面做出的贡献是在不断肯定和否定的过程中积累而成的,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1“表述句”和“施为句”二元对立“表述句”用以描述人或事物,以及阐述观点,可以被验证真伪;“施为句”用以实施行为,无关真伪,只有适宜恰当与否。

而恰当与否的判断标准则是“适切条件”(happy conditions)(Austin, 1962:14-15):①存在一种被认可的常规程序,该程序有一定的常规效果,在该程序下,特定的人在特定条件下说出特定的话。

②特定的人和条件要与该程序相匹配。

③该程序必须由交际双方正确完善地执行。

④该程序的目的是,让具有一定想法或感受的人实现某种意图,或引起交际各方的某种行为。

因此,参与者必须存在某种想法或感受,且具有实施该行为的打算,并将该打算付诸实施。

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交际的解释力

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交际的解释力

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交际的解释力
雷卿
【期刊名称】《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6(028)002
【摘要】从语用学的角度探讨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交际的解释力,论析了言语行为在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不同层面上是如何构成连贯的、有意义的语言交际的.
【总页数】3页(P89-91)
【作者】雷卿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3
【相关文献】
1.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十八相送"的解释力 [J], 翟弘;徐美彦
2.关联理论对语言交际的解释力 [J], 于伟昌
3.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对西方文化的解释力 [J], 王克嘉
4.俄汉跨文化交际中语言交际与非语言交际对比——以俄语导游与游客间的交际为例 [J], 李艳萍
5.关联理论对语言交际的解释力 [J], 于伟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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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研究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研究

引言引 言在二十世纪初,哲学界发生了“语言转向”,它为哲学研究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

在这个新阶段中,哲学研究的中心议题发生了重大改变,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研究转向对语言的研究。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转变,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哲学家们已经认识到,对于任何哲学问题的研究,不管是本体论还是认识论,都需要使用到一种工具,这就是哲学语言,所以对语言的意义进行研究才是哲学工作的基础和首要任务。

在语言哲学研究的领域中,理想语言学派和日常语言学派的观点最有代表性。

这两个学派虽然都是从语言分析入手,其目的也都在于消除哲学问题中的错误,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理想语言学派认为,日常语言有自身的漏洞,容易在思想上引起误读,主张放弃自然语言,结合数理逻辑的方法,创建一套精密的形式语言,以解释世界的结构。

弗雷格是这一学派的先驱者,此外还有罗素和早期维特根斯坦等人。

日常语言学派的观点是,形式语言不能完全反映日常语言。

日常语言虽然有时会出现含混的状况,但这并不是日常语言本身的缺陷,而是由于日常语言的丰富性和人们错误地使用了它们引起的。

日常语言学派的学者们要做的工作,正是对日常语言进行分析,从而澄清其混乱和谬误。

这一学派主要代表有摩尔、奥斯汀、赖尔以及后期维特根斯坦。

奥斯汀(1911-1960)是研究日常语言使用规则的杰出代表,他从摩尔和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中汲取有益成份,提出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对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有启蒙作用,还为心灵哲学、法律哲学、知觉问题、伦理学问题以及真理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理论指导。

正是由于奥斯汀的杰出贡献,使得“牛津哲学”逐渐被人们认识和熟悉。

[1]P604奥斯汀被看作是日常语言学派贡献最大的哲学家,并不在于他是否为牛津哲学的领导者,而是在于他的思想对整个英美分析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使人们重新认识了语言的本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

奥斯汀认为,语言不仅有描述和报道事实的功能,还有完成某种行为的功能。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论文摘要:介绍奥斯汀和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语言哲学基础、对言语行为的分类以及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和塞尔是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其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和发展对语言学特别是语用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奥斯汀;塞尔;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20世纪60年代初由英国哲学家Austin提出后,在语言学界引起了普遍关注,并在语言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研究核心理论的地位已经牢固确立,任何属于语用范畴的研究都毫不例外以“言必行”的语言哲学思想为基础。

一、语言哲学基础西方语言哲学是西方哲学两次转向的结果.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论,体现了语言哲学的研究目的,即通过语言研究来澄清由于滥用语言而造成的哲学问题.通过对语词意义的研究反推出人的理性和哲思。

Austin和Searle都是语言哲学家,他们对语言的研究都是在哲学轨道上进行的,他们所创立的言语行为理论最初不是用于语用学,而是为哲学研究目的服务。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一种受规则控制的行为,语言研究应属为行为科学。

语言交流的基本的或最小的单位是被完成了的言语行为,而不是符号、语词或语句。

Seade认为,研究语词的意义在原则上和研究言语行为没有区别,它们是同一种研究。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讲话就是做事”,人们讲一句话就是在执行某种言语行为,如陈述、命令、提问等,这些言语行为遵守一定的规则,而且正是这些规则使得言语行为成为可能。

言语行为理论旨在揭示这类语言运用的规则.二、Austin与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最初由英国哲学家Austin提出。

Austin是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20世纪50―60年代。

他在一系列的演讲与论文中,提出并逐步发展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

其主要著作有《如何以言行事》《哲学论文集》等。

Austin首先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句子:叙述句和施为句(或施事句),他认为叙述句是用来说明、报告或描写事物的句子,这类句子有真假值,如“中国在亚洲”、“天在下雨”等等;陈述句是典型的叙述句,我们可以通过评判句子的真假值来判断句子是否是叙述句,从而纠正句子的描写性谬误。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奥斯汀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一,关于《如何以言行事》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英国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共12讲)。

在此之前,他每年在牛津大学以“词语与行为”为题讲课,所涉及的范围与在威廉詹姆斯讲座的范围差不多。

他去世后,其学生把他的这些讲课笔记整理出版,形成此书。

该书体现了奥斯汀的思想精髓。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1,“描述”谬误在奥斯汀看来,哲学家们一直假定,陈述的作用主要是描述某种事态,或陈述某种事实,而且这种描述或陈述必须是真的或假的。

当陈述的意义就在于被证实这种观点出现以来,人们发现有些陈述是无法被证实的,即无所谓真假,因而是虚假的陈述,而非真正的陈述。

于是,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许多明显虚假的陈述世实际上是不是表现为‘陈述’”(1978,p.2).他认为,并非所有真或假的陈述都是描述,因此,他不用“描述”这个词,而用“记述式”这个词。

e.g. There’s a spider in your hair.→warning.I’ve got a gun. →threateningYou’re an idiot. →insultingI need the salt. →requesting我愿意(娶这个女人做我的合法妻子)→履行婚姻仪式。

我命名这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为船命名From the above examples, these utterances are doing far more than simply asserting. This is not to say that assertion is not involved in these utterances, but rather that there is a more basic purpose behind them. Austin wanted to counter a commonly held view by philosopher and semanticists that the sole purpose of making assertions is to describe some state of affairs.奥斯汀的“以言行事”理论“着手推翻认为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是语言理解的中心这一语言观点”(Levinson,1983:228)。

浅谈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十八相送的解释力论文

浅谈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十八相送的解释力论文

浅谈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十八相送的解释力论文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十八相送解释力论文摘要:论述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并在参考其言语行为分类的基础上,时照《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中的“十八相送”,对梁山伯与祝英台二人的时话进行了分析解释。

一、言语行为理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ohnI_anshawAustin1911-1960)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当代西方语言哲学中日常语言学派的一种理论。

奥斯汀是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他认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不应是词和句子,而应该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

语言理论实际上应该是行为理论的一部分。

奥斯汀提出有所述之言(constatives,或称陈述语句)和有所为之言(performatives,或称实施行为语句)。

陈述语句的功能是陈述事实.描述过程或状态,它具有或真或假的性质。

例如:(1)(a)Thecatisonthemat.(b)Alltriangleshavethreesides.(c)Franceishexagonal.与此相反,施为语句的功能则是实施某种行为,例如:(2)(a)InamethisshiptheQueenElizabeth.(b)Ibetyousixpenceitwillraintomorrow.(c)Iadviseyoutostopsmoking.在这里,“命名”.“打赌”,“劝告”.“道歉”和“宣判”等行为在适当的情境里通过说出这些语句就算完成。

上述(2)里的语句无所谓真或假。

奥斯汀强调指出,许多类似例(2)的陈述句在一定的语境里都不是陈述事件或描述状态,而是说话者正在实施的某种行为的组成部分。

奥斯汀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言语本身是一种行为.他称之为言语行为。

我们可以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概括为一句话:“说话就是做事。

”另一方而.像“许诺”(promise)这类施为动词的现在时态在其主语为第一人称单数时也可以用于陈述句中。

在一定条件下,(3)Ipromisetobethere.也可以理解为一个陈述(statement)。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奥斯汀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一,关于《如何以言行事》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英国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共12讲)。

在此之前,他每年在牛津大学以“词语与行为”为题讲课,所涉及的范围与在威廉詹姆斯讲座的范围差不多。

他去世后,其学生把他的这些讲课笔记整理出版,形成此书。

该书体现了奥斯汀的思想精髓。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1,“描述”谬误在奥斯汀看来,哲学家们一直假定,陈述的作用主要是描述某种事态,或陈述某种事实,而且这种描述或陈述必须是真的或假的。

当陈述的意义就在于被证实这种观点出现以来,人们发现有些陈述是无法被证实的,即无所谓真假,因而是虚假的陈述,而非真正的陈述。

于是,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许多明显虚假的陈述世实际上是不是表现为‘陈述’”(1978,p.2).他认为,并非所有真或假的陈述都是描述,因此,他不用“描述”这个词,而用“记述式”这个词。

e.g. There’s a spider in your hair.→warning.I’ve got a gun. →threateningYou’re an idiot. →insultingI need the salt. →requesting我愿意(娶这个女人做我的合法妻子)→履行婚姻仪式。

我命名这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为船命名From the above examples, these utterances are doing far more than simply asserting. This is not to say that assertion is not involved in these utterances, but rather that there is a more basic purpose behind them. Austin wanted to counter a commonly held view by philosopher and semanticists that the sole purpose of making assertions is to describe some state of affairs.奥斯汀的“以言行事”理论“着手推翻认为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是语言理解的中心这一语言观点”(Levinson,1983:228)。

电影《傲慢与偏见》的语言技巧评析

电影《傲慢与偏见》的语言技巧评析

电影《傲慢与偏见》的语言技巧评析根据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jane austen)的小说《傲慢与偏见》改编的电影,以家庭的日常生活和婚嫁问题为主题,描述了18世纪90年代的英国女性婚姻的现实问题。

这部电影看似平淡无奇,但却用了最简单的笔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大世界,在作者的笔下,电影中的人物被刻画得惟妙惟肖,生动形象,栩栩如生。

虽然简·奥斯丁的作品已经过去了近两个世纪了,但是对于现在的影响仍然不容忽视,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作者那高超的语言艺术功底,作者运用那平白如水的语言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明生动、个性突出、颇具含义的人物形象。

本文将尝试着对电影《傲慢与偏见》中人物之间的对话进行分析,从而对电影中的人物形象可以有更好的理解,感受作者那妙趣横生的语言。

一、运用诙谐幽默、 颇具讽刺意味的语言刻画人物形象很多经典的西方影视都改编于小说,幽默成了电影中一种常见而又特殊的语言手法。

其实,幽默的语言不仅仅是为了博得大家开怀一笑,更重要的是为了在特定的场景下的一种语言艺术效果,是作者为了实现思想情感的需要。

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展现了自己高超的讽刺和幽默的语言技巧。

电影《傲慢与偏见》中的构思奇妙和语言嘲讽技巧的完美运用,使得影片上映非常成功,并成为经典的影视之一。

在电影《傲慢与偏见》中,在性格和思想内涵上贝内特先生和其太太表现出了很大的差异和分歧,然而对于贝内特先生的性格特点,作者并没用直接从正面进行描述,而是通过对于内心思想矛盾的独具匠心的营造冲突下来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体现出来的。

其实啊,我觉得还没有那必要。

要么你直接带着咱们的孩子们亲自登门拜访,要么就直接鼓励她们自信地去登门,这样或许还会好些,因为你的姿色也不逊于任何人,说不定他还会看上你呢!为了女儿们的婚姻和未来,贝内特太太早就着急地做好了准备,催促着自己的丈夫去拜访新邻居宾利。

奥斯丁的思想主张总结

奥斯丁的思想主张总结

奥斯丁的思想主张总结奥斯丁(Austin)是英国法学家,也是现代言语行为理论的奠基人之一。

他在他的著作《言语行为论》中提出了他的思想主张,对于现代语言哲学和法律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面是对奥斯丁思想主张的一些总结。

首先,奥斯丁的思想主张强调了言语行为的重要性。

他认为,我们通过言语行为来实现许多目标,包括表达意图、交流信息和执行承诺等。

因此,了解和分析言语行为对于我们理解语言和人类行为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奥斯丁提出了“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这个概念。

他认为,言语行为往往不仅仅是表面的字面意义,还包含了一些隐含的意义。

这些隐含的意义可能通过暗示、演绎或者背景知识等方式进行传递。

因此,理解言语行为的全貌需要考虑这些言外之意。

第三,奥斯丁对常识推理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

他认为,要理解一种言语行为,我们需要运用常识推理来补充和解释其中的不明确之处。

例如,当别人说“门关上了”时,我们通常会通过常识推理来理解这句话实际上是在暗示我们去关门。

第四,奥斯丁对语言规则的作用有着独特的见解。

他认为,语言规则在言语行为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它们指导着我们的语言使用。

然而,奥斯丁并不认为语言规则是严格和固定的,他主张我们应该考虑到语言规则的灵活性和变化性。

第五,奥斯丁对言语行为的分类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将言语行为分为三种类型:表示行为(表示自己的想法和信念)、承诺行为(承诺自己会做某事)和执行行为(通过言语行为来改变现实)。

这种分类为我们分析和理解不同类型的言语行为提供了框架。

最后,奥斯丁强调了命令行为的威力。

他认为,命令行为是人们约束行为的重要手段,它通过使用特定的言语行为来引导他人的行为。

奥斯丁指出,命令行为需要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才能实现其目标,否则它只是一种空洞的言语行为。

综上所述,奥斯丁的思想主张对于我们理解和分析言语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他的强调了言语行为的重要性,提出了言语行为的言外之意概念,认识到常识推理的作用,强调了语言规则的灵活性,提供了言语行为分类的框架,并指出了命令行为的威力。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一,关于《如何以言行事》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英国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共12讲)。

在此之前,他每年在牛津大学以“词语与行为”为题讲课,所涉及的范围与在威廉詹姆斯讲座的范围差不多。

他去世后,其学生把他的这些讲课笔记整理出版,形成此书。

该书体现了奥斯汀的思想精髓。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1,“描述”谬误在奥斯汀看来,哲学家们一直假定,陈述的作用主要是描述某种事态,或陈述某种事实,而且这种描述或陈述必须是真的或假的。

当陈述的意义就在于被证实这种观点出现以来,人们发现有些陈述是无法被证实的,即无所谓真假,因而是虚假的陈述,而非真正的陈述。

于是,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许多明显虚假的陈述世实际上是不是表现为‘陈述’”(1978,p.2).他认为,并非所有真或假的陈述都是描述,因此,他不用“描述”这个词,而用“记述式”这个词。

e.g. There’s a spider in your hair.→warning.I’ve got a gun. →threateningYou’re an idiot. →insultingI need the salt. →requesting我愿意(娶这个女人做我的合法妻子)→履行婚姻仪式。

我命名这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为船命名From the above examples, these utterances are doing far more than simply asserting. This is not to say that assertion is not involved in these utterances, but rather that there is a more basic purpose behind them. Austin wanted to counter a commonly held view by philosopher and semanticists that the sole purpose of making assertions is to describe some state of affairs.奥斯汀的“以言行事”理论“着手推翻认为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是语言理解的中心这一语言观点”(Levinson,198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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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十八相送”的解释力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十八相送解释力论文摘要:论述了奥斯汀得言语行为理论,并在参考其言语行为分类得基础上,时照《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中得“十八相送”,对梁山伯与祝英台二人得时话进行了分析解释.一、言语行为理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ohn i_anshaw austin 1911-1960)得言语行为理论是当代西方语言哲学中日常语言学派得一种理论.奥斯汀是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他认为语言学研究得对象不应是词和句子,而应该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得行为.语言理论实际上应该是行为理论得一部分.奥斯汀提出有所述之言(constatives,或称陈述语句)和有所为之言(performatives,或称实施行为语句).陈述语句得功能是陈述事实描述过程或状态,它具有或真或假得性质.例如:(1)(a)the cat is on the mat(b)all triangles have three sides(c)france is hexagonal与此相反,施为语句得功能则是实施某种行为,例如:(2)(a)i name this ship the queen elizabeth(b)i bet you six pence it will rain tomorrow(c)i advise you to stop smoking在这个地方,“命名”“打赌”,“劝说”“道歉”和“宣判”等行为在适当得情境里通过讲出这些语句就算完成.w上述(2)里得语句无所谓真或假.奥斯汀强调指出,许多类似例(2)得陈述句在一定得语境里都不是陈述事件或描述状态,而是讲话者正在实施得某种行为得组成部分.奥斯汀得一个差不多观点是认为言语本身是一种行为他称之为言语行为.我们能够把奥斯汀得言语行为概括为一句话:“讲话确实是做事.”另一方而像“许诺”(promise)这类施为动词得现在时态在其主语为第一人称单数时也能够用于陈述句中.在一定条件下,(3) i promise to be there也能够理解为一个陈述(statement).施为语句尽管不像陈述语句有真假之分但却有适当或者不适当之差不.假如某人不是被指定给一艘船命名得人同时还没有其他参加命名典礼得人在场也没有船台、香槟酒等,那么即使他讲出:(4)i christen this ship liberte也不能完成给船命名这一行为.要成功地给一艘船命名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否则,所讲出得有关命名得施为语句是无效得.奥斯汀认为施为语句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才能成功地实施某种行为.他把这种条件称作“合适条件”(felicityconditions )凡是不能满足适合条件得施为语句基本上不适当得.奥斯汀认为不适当得施为语句有三种类型.第一.假如讲话人不处于完成某种行为得地位.或者讲话人想要完成某种行为得对象不适合于那个目得,那么他就不能通过讲出一个施为语句来实施他想要完成得行为.奥斯汀把这类不适当得施为语句称作“无效”施为语句.例如在许多文化里夫君、相公仅仅对妻子讲一声“i di vorce you”并不能达到离婚得目得,因为在这些文化里离婚必须通过一定得规约或法律程序才能实现.但在穆斯林文化里,讲三遍如此得话确能构成离婚.第二假如讲话人不是诚心诚意地讲出施为语句则这种施为语句也是无效得.假如某人讲出“lpromise…i promise ,然而他全然不打算实施所许诺得行为,或者他全然没有能力完成所许诺得行为那么这种许诺便是无效得.奥斯汀把这类不适当得施为语句称作“滥用”施为语句.第三讲话人讲出施为语句并已产生效果,但仍然可能是不适当得.如某人讲出“i welcome you",但他并没有以礼相待对方.奥斯汀把这类不适当得施为语句称作是“违背承诺”.奥斯汀在上述分析得基础上把施为语句概括为一类特别得语句:讲出这类语句确实是作某种情况,而不仅仅是陈述某种状态.施为语句能完成相应得行为是因为存在特定得规约把言语同惯例性得行为联系起来.同陈述语句从真与假角度来推断不一样施为语句只能依照其是否满足了合适条件来区分适当或不适当.正是在这一区分依据得基础上,奥斯汀才试图从语言形式上来概括施为语句得特征.他指出只有某些动词能够用在施为语句里同时只有用在施为语句里得动词能够跟副词hereby(就此)同现.(5) (a)i hereby declare you mayor of london(b)i hereby now beat the eggs till fluffy(c)i hereby run ten miles on sundays这个地方dcclar.表明是施为动词,而beat和rull则不是.将前述句法标准和这个地方得词汇标准合在一起能够把施为语句定义为:主语为单数第一人称得主动语态,陈述语气句其要紧动词为一个现在时态得施为动词并与副词hereby同现.二、言语行为得分类奥斯汀将言语行为分为三大类.一是以言表意得行为(locutionary act).这是讲话人讲出某个具有一定涵义(sense)和所指(reference)得语句例如:(6)the knife is on the table以言表意行为是一种严格意义上得讲话行为即讲出有意义得语句.二是以言施事得行为(illocutionary net),这是讲话人在讲出语句时所想要表达得意图或想要达到得目得.例如.讲话人讲出(6),可能是想告诉听话人刀在什么地点,或者要听话人把刀递给他,或者是要警告对方要当心刀.这确实是言之所为或以言施事.这种以言施事得行为是同以言表意得行为同时完成得.以言施事行为是三种言语行为里最重要得一种是言语行为理论得核心.言语得功能是多种多样得.实施一个表意行为要使用言语.在一个特定得情境里为实施一个表意行为而使用得语句得功能是什么?是建议依然命令?是许诺依然宣告?语言哲学家常常用“力量"(force)那个术语来讨论某个词或某个表意语句是具有“建议”力量依然具有“命令”力量等等.奥斯汀把在那个意义上实施得言语行为称作以言施事得行为,即讲出一个语句本身确实是完成一种言语行为,或者讲一种行为是在讲出某个语句中完成得.奥斯汀把这种关于语言得不同功能得理论称作“以言施事得力量”(illocutionary forces)理论.三是以言取效得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这是讲话人通过讲出语句所取得得效果.例如讲话人讲出;(7)the door is open.听话人听到那个语句后就去把门关上.这确实是言后之果或以言成事.讲出一个有意义得语句不仅同时是实施某种以言实施行为而且往往对听话人,讲话人或其他人得感情、思想或行为产生某种效果.奥斯汀把实施得这种行为称作以言取效行为. 以言取效行为与以言施事行为得区不是个重要咨询题.奥斯汀认为,以言施事力量与以言所取效果(pcrlocutionaryeffect)虽有联系,但却是讲话这一复杂行为得独立组成成分.以言施事力量是指语句具有得如“许诺”、“威胁”、“请求”、“陈述”等功能.以言取效则是指语句对听话人得信念,态度或行为所产生得效果.例如甲用适当得语调和副语言手段对乙讲出(8)那个具有“请求”或“命令”得以言施事得语句:(8) open the door!他就可能成功地使乙去把门打开.如此一种效果正是甲讲出那个语句得意图.在这个地方应注意得是,不要把预期得效果同以言施事力量即“请求”或“命令”相混淆.又如:(9)you can’t do that.那个语句可能具有“抗议”得以言施事力量,但其以言所取效果则可能是制止了听话人得行为或者使他醒悟过来或者使他苦恼.以言施事行为是直截了当通过与讲出某个语句相联系得规约力量实现得因而至少在原则上是确定得.相反以言取效行为则是讲出某个语句得情境所特有得‘因而不是通过讲出某个特定话语而规约地实现得.以言取效行为即包括预期得效果,也包括非预期得效果.通常是不确定得.一切言语行为都同时即是表意行为也是施事行为,但不一定是取效行为.三、《梁山伯与祝英台》中“+八相送”得分析在《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一剧本中有一场“十八相送”,下面将结合言语行为理论对梁祝二人得对话进行分析.在梁山伯送祝英台回乡得路上.祝英台讲“兄攻书伯母在家谁奉养?为何不娶妻房?”属于以言表意,意思是咨询他不娶妻房得缘故.当看到一个打柴得樵夫时她对梁山伯讲“他为兄弟把柴打梁兄哥,你为妻子下山岗.”属于以言施事,这句话是想告诉梁山伯自己是女红妆.在池塘边当他们看到金色鲤鱼时梁山伯讲“金色鲤鱼一双双”,是以言表意,指池塘里得鲤鱼而祝英台得回答“好像比目鱼相依傍,弟兄分不诚感伤”,是以言施事,暗示梁山伯他们二人就像比目鱼一样成双.然后她又讲“这么讲我们是鱼就好了”,属于以言施事意思是盼望我们永久不要分开.在看到鸳鸯时,祝英台咨询“英台若是女红妆梁兄愿不愿配鸳鸯”属于以言取效引起了梁山伯得思想变化他回答讲“惋惜你英台不是女红妆”,这句话则是以言施事.意为假如你是女红妆我情愿娶你.在凤凰山上,当二人看到遍山没有牡丹花时.祝英台讲“牡丹花,你爱他我家园里牡丹好要摘牡丹上我家呀”既是以言表意又是以言施事,表面是讲我家牡丹好,实际是提醒梁山伯自己是女得.而梁山伯得回答“山重水复路遥远,怎能为花到你家呀”则是以言表意,讲不应该为了一朵花去那么远得地点.祝英台又讲“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惹心烦”,属于以言施事,意思是“在我没有嫁人之前,你还能够来提亲假如我差不多嫁人了你就只有后悔了”.但他们看到一对鹅时,梁山伯讲“公得就在前面走”属于以言表意.而祝英台讲“母得后边叫哥哥”则是以言施事,同时是以言取效.她得意思是我们二人中我是女得‘而这句话在听话人梁山伯来看,是非常荒唐得他回答讲“未曾看到鹅开口哪有母鹅叫公鹅?”祝英台又讲“你不见母鹅对你微微笑,他笑你梁兄真像呆头鹅”,这句话是以言取效梁山伯回答讲“既然我是呆头鹅.从此莫叫我哥哥”.在遇到黄狗时,祝英台讲“不咬前面男子汉偏咬后面女红妆”,属于以言表意直截了当告诉了梁山伯自己是女得但对方却没有反应.当祝英台咨询梁兄是否有意中人时讲“英台有妹在闺门,咨询人与我无差异,咨询貌叫人两不分‘我与她是同年同月同胞生阿”.这句话既是以言施事又是以言取效,告诉梁山伯自己是女红妆,盼望她去祝家村提亲.而梁山伯却理解为“原来一味想联婚”,“上前一拜谢媒人”他得意思是他会去提亲得,属于以言表意.结合奥斯汀得言语行为理论,我们能够更好理解在《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中对话得真正含义.以及讲话人得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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