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均田制及其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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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发展历程

均田制发展历程

均田制发展历程
均田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其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1、起源与发展:均田制起源于北魏时期,由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并开始执行。

这一制度是在北方长期战乱、人民流离失所、田地大量荒芜的背景下产生的,旨在通过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保证国家赋税来源。

均田制的实施,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适用于当时的社会环境。

2、实施范围与对象:均田制最初仅在中国北方实施,后来隋统一后扩展到全国。

该制度对农民实行计口授田,同时对皇室、贵族、勋臣和官吏按等级分配土地和奴婢。

3、政策内容:均田制规定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这种制度体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满足了农民的需求,使劳动力与土地得到充分结合。

4、兴盛与衰落:均田制在唐朝前期达到鼎盛,成为贞观之治、开元盛世产生的制度基础。

然而,由于人口增长过快,而国家能用于分配的土地越来越少,加之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导致的人口快速增长,均田制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

5、影响与评价:均田制作为一种重要的土地制度,在历史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减少田产纠纷、促进社会公平等。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最终导致了均田制的瓦解。

北魏均田制

北魏均田制

北魏均田制研究戴轶群1. 北魏实行均田制的背景和原因晋统一天下仅仅晏安十一年便再次陷入战乱之中,八王之乱、永嘉之祸,然后便是五胡乱华,“天下大乱,生民道尽,或死于干戈,或毙于饥馑,其幸而自存者盖十五焉”[1]。

不断的战争和屠杀使得生灵涂炭,中原萧条,百姓流离失所,真正又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北方的鲜卑族拓跋氏入主中原后面对的是一片断壁残垣和萧索破败,大量的荒地上任凭兔走雉飞,杂草丛生。

虽然人烟稀少,土地荒废,但是也使得北魏能够将这些无主土地收归国有,为均田制的推行提供了客观的条件。

而到了孝文帝拓跋宏在位时,更是产生了实行均田制的迫切需要。

据正史记载,对于均田制的讨论始于北魏当时的给事中李安世。

[2]李安世在向朝廷写的上疏中陈述了当时北魏社会稍事稳定后流民回迁过程中出现的占地纠纷。

李安世提到当时的强宗豪族“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肆意侵占土地,造成了对原有土地所有者的争端不断,“听者犹疑,争讼迁延,连纪不判”,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对此,李安世建议土地的占有和开发应当贯彻“力业相称”的原则,使得占有土地的数量和拥有劳动力的数量相称。

李安世事实上提出了实行均田制的建议,力图“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

[3]这可以说是北魏均田制的先声。

然而均田制的推行,必然不会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史书记载的李安世的上疏实际上也应该是不止一篇的。

北魏政府之所以会非常重视李安世的建议,并且大力支持推行均田制,是因为这对其统治来说意义重大。

具体来说,北魏实行均田制有三个考虑的原因:1、实行均田制能够使土地和劳动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发展农业生产,恢复和保护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是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对于十六国时期北方经济的沉重打击,要恢复和发展生产,推动国力的强盛,必须要大力扶植小农经济。

而这关键和首要的就是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使农民能够附于土地之上进行劳作。

2、实行均田制能够有效地遏制豪强地主和鲜卑贵族的土地兼并和荫占人口,从而使国家扩大税收收入和徭役。

北魏均田制中的财政思想_张守军

北魏均田制中的财政思想_张守军



男女 十五 以 上 才
,
又 进 一 步把 土 地 问题 看 成 是 国 家 财
能受 田
受 田地

失 去 劳 动能 力 以 后


则 必 须 归还 所

政的根 本 问 题 想 的 一 个 重要 特 点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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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就 是 北 魏 均 田 制 中财 政 思


老 免 及 身没 则还 田
,

(《 魏 魏书


,
十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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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 虽然 不 触动大 地 主 超 过 规 定数童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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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 生 产的 基 本 内 容是 农桑 耕织 为 了 保证 农 桑 各业 的发 展 均 田制把 土地 分 为露


桑 榆 之 地 的 私 有权
田 要 通 入 倍 田分
,
但 同 时 又 规定 多 出 的 桑
,
这样
过 去 拥有大 量桑 田
和 土 地 之 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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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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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以土 地 问 题 就 成 为


力 业 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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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 时 民多 荫 附 的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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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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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上 从 全 体 劳 动 者 和 全 部 土 地 之 间的 对 比 上 来 求 得 二 者 之间 的 平衡 男 夫 受露 田 四 十

桑 田 和 麻 田 等许 多 部 分

均田令

均田令

均田令均田令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一项开创性措施。

鉴于北方多年战乱,人民流离失所,田地大量荒芜,北魏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

这一制度对巩固封建统治,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有积极的作用。

后来的隋朝和唐朝初期仍行此制,唐中期以后废除。

历史背景太和九年(485年),任魏主客给事中的李安世首先上书,建议实行均田。

当时中央集权已得到强化,政府手中掌握了大量无主荒地,北魏又有“计口授田”的传统,实施这一政策有较大的可能性。

当年十月北魏发布均田诏令,均田制开始实行。

[1]主要内容(一)男子年15岁以上受露田(只种谷物)40亩,妇人20亩。

为了轮种,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

露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身死还田。

(二)百姓原有土地为桑田,桑田是世业,不在还授之列。

按制度每人可拥有20亩。

初受田时,原无桑田者,依制受田;桑田不足者依制补足,多余者将多余部分充做倍田;再有多余的也不充做露田来还授。

随着人口的增减,多余的部分可以卖出,不足部分可以买进,但买卖都不能超过应得份额。

在桑田上,除种谷物外,还必须依制种上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

非桑之乡给麻田,男子10亩,妇人5亩,还授法和露田一样。

(三)奴婢受田与良人相同。

耕牛1头受田30亩,限4牛。

还授依奴、牛有无而定。

(四)土广人稀之处,如果民有余力,政府可暂借土地任民超额耕种;以后人口增加或有新户迁来,再依制受田。

土狭民稠之处,增丁应受田又无田可授,民又不愿徙至宽乡者,以其家桑田抵充新丁应受之正田;如不能授足,则举家不给倍田;再不足,全家正田减额。

愿迁者,任到空荒之地,但不得逃避赋役。

地足之处,不得无故迁移。

(五)官吏给公田,刺史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8顷,县令、郡丞6顷。

离职时移交下任,不得转卖。

[1]主要作用第一,以法律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兼并,从而使自耕农民能比较稳定地占有和使用土地;第二,加速了少数民族的封建化过程,使他们转向定居的农耕生活方式,也为民族融合创造了条件。

浅析北魏均田制

浅析北魏均田制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年论文题目浅析北魏均田制学生孟令瑶指导教师王冰年级2010级专业历史学学别历史系学院社会与历史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5月论文提要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分裂割据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朝代更替最频繁的时期。

由于长期的战乱,导致民不聊生,社会动荡。

但也正因如此,这一时期在政治、文化、经济、思想上等领域都得到了特别的发展。

均田制正是出现在这一特殊的动荡时期。

由北魏孝文帝拓跋宏颁布,上承井田制、限田制以及占田制的思想,下启隋唐的均田制,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了近三百年。

北魏建国至统一中原后,作为游牧民族农业生产跟不上需求。

加之长期战乱导致大量土地荒弃及百姓劳动力流失,使北魏不得不推行土地改革来解决社会问题。

均田制的实行,做到了“均田给天下”这一初衷,限制了田地的买卖,还将农民很好地附在土地上。

充分利用了百姓劳动力,及大量荒弃的田地。

均田制减轻了租税,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加速了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对整个北方的经济繁荣,乃至之后历代的土地改革和农业经济发展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本文就将以个人浅显的观点,分析一下北魏均田制的种种浅析北魏均田制摘要:均田制创自北魏,相沿实行于北齐、隋、唐,直至780年唐政府颁布两税法,才宣告沉底崩溃。

均田制出现于五世纪八十年代,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将近三百年之久,是这一时期主要的或基本的土地制度。

它是中国土地制度史演变中重要的一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本文即试对北魏的均田制产生的原因,内容和性质等做一个粗浅的分析关键词:北魏均田制北方经济北魏均田制是中国土地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上承井田制、限田制以及占田制的思想,下启隋唐的均田制,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了近三百年,是自秦废井田以后最重要的一次土地制度的变革。

作为一种重要的土地制度的变革,它的出现对北方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对均田制出现的历史背景、推行的内容及作用和局限性进行了粗浅的分析。

均田制

均田制

性质
• 均田制只是对国家控制的土地进行大规模 分配以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它一方面承认 原有的土地私有制,不撼动已有的土地私 有产权;一方面在对国有土地进行分配时 仍然将二十亩以外的桑田承认为私有。所 以,均田制既保护土地国有、限制土地私 有,又承认土地私有,可以说是一种封建 的土地私有制与封建的土地国有制相结合 的制度。
• 3、关于麻田的规定:在产麻地,男子授麻 田10亩,妇人5亩,同样在年老和身死后还 田。
均田制的内容
• 4、关于公田的规定:贵族和官僚可以通过 拥有的奴婢和耕牛获得土地。地方官员按 照职位授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 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不准 买卖,离职时交给继任者。
• 5、关于没收土地的规定:除了以上规定的 归还土地的条件外,对于流放、没有子孙、 户绝的,不论宅基地、桑榆田等全部归公。
谢谢观赏
• 均田制具体实施的困难最大的原因自然是豪强势 力和一些代表其利益的官僚集团的强烈反对和阻 挠。这一点,单从李冲在提出和均田制配套的三 长制时引来的朝野一片反对声中就可见一斑。如 果不是最后有太后的拍板支持,恐怕均田、三长 的提议都将石沉大海。朝野反对力量很大,而落 实地方时地方豪强势力的阻挠就更大。所以均田 制的实施情况不好也是很正常的。
• 租税的减轻,自然而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 用。而随着北方社会经济的欣欣向荣,民间的学术文化也 就能够得到长足的进展。不仅如此,农民在均田制下开始 有乐生之意后,府兵制也就能够建立起来。于是,府兵制 和均田制这两个相互联结的制度,成为了后来隋、唐政权 的基石。
均田制存在的问题
• 均田制没有非常彻底和成功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的,在地方出现了很多的阻碍,其推进过程是缓 慢的,甚至在某些地区根本没有实行。

二轮:魏晋南北朝时期阶段特点

二轮:魏晋南北朝时期阶段特点

魏晋南北朝时期
一、政治上
1、国家的分裂,出现局部统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权变迁
北朝
南朝
2、中央集权制度的创新
(1)三省六部制略见雏形
(2)门阀制度和九品中正制的困惑
二、经济上
1、区域特点:江南经济的开发,北方经济的破坏和逐渐恢复(齐民要术)
2、行业特点:农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在北方的破坏
3、政策创新:均田制
三、民族关系(第二次融合)
1、五胡内迁
2、少数民族封建化的过程(北魏孝文帝改革,政治经济思想上接受汉族文化)
3、民族大融合
四、文化(动荡的时代特征)
1、思想开放活跃:儒释道共同发展,儒学地位动摇,佛教的兴盛,少数民族尊儒。

2、文学艺术的活跃(书法、石窟)
五、总体特点
动荡的时代,新旧交替的时代,为大繁荣打下基础的时代。

《中国经济思想史》第五章 魏晋南北朝的经济思想课后练习

《中国经济思想史》第五章 魏晋南北朝的经济思想课后练习

《中国经济思想史》第五章魏晋南北朝的经济思想课后练习一、单项选择题共 4 题1、均田制的瓦解是在()。

A . 西汉B . 东汉C . 魏晋南北朝D . 唐代参考答案:D2、现存记载古代典章制度的最早而又极有价值的文献是()。

A . 《经学理窟》B . 《性理拾遗》C . 《通典》D . 《文献通考》参考答案:D3、推崇井田制的言论和观点尤为盛行的时期是()。

A . 西周B . 战国C . 秦朝D . 汉朝参考答案:A4、()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农书。

A . 《经济论》B . 《四民月令》C . 《齐民要术》D . 《货殖列传》参考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共11 题1、均田将土地分为()A . 露田B . 桑田C . 麻田D . 宅地参考答案:ABCD2、占田制的主要内容()A . 对贵族及官僚占田的限制B . 对一般人民占田课田的规定。

C . 授田的规定D . 还田的规定参考答案:ABCD3、均田制的主要内容()A . 授田的规定B . 还田的规定C . 还田与授田的特殊规定D . 官吏的公田规定参考答案:ABCD4、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阐述的地主治生之学包括()A . 治生之道B . 治生之策C . 治生之理D . 治生之本参考答案:ABCD5、下列哪些思想家曾对井田制思想进行过批判?()A . 陆贽B . 苏洵C . 叶适D . 马端临参考答案:BCD6、刘晏的财政改革措施包括()。

A . 改革漕运B . 改革盐法C . 行均输法D . 行常平法参考答案:ABD7、下面对占田制评价正确的是()。

A . 它是对私有的一种承认和维护B . 等级差别地占有土地被正式确定下来C . 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农民获得土地的要求D . 占田制完全解决了土地问题参考答案:ABC8、治生之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A . 劳动管理要督课与抚恤相结合B . 因时因地求效益C . 多种经营,农贸结合D . 勤俭持家参考答案:ABCD9、《齐民要术》中“治生之学”的主要内容是()。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措施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措施
落后的少数民 族文化
地处黄河之 南,农业生 产发达
利于控制中原,并 举兵南下征服较弱 的“南齐”
先进的汉族文化, 数个朝代之都
2.经过:
493年以“南伐”为名,行迁都之 实 495年正式迁都
平城
洛阳
3.意义:
对洛阳发展:使洛阳成为政治、经济中心 对改革进行:打击了保守势力,保证了改革的深入 对民族关系:有利于巩固对中原的统治,促进民族 融合
3.性质: 封建土地国有制
4.影响:
恢复经济:农民得到了土地,提高了生产积极 性,推动了北方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巩固政权:有利于赋役征收,促进北魏政权封 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统治; 民族融合:推动了内迁各族由游牧转向农耕, 推动了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到来; 历史影响:影响深远,为隋唐封建鼎盛局面奠 定了物质基础。
3.影响:
吏治好转,矛盾缓和,政局安定,为各项 改革创造了有利的政治局面
二.推行均田制---土地制度
1.前提: 政府掌握大批无主荒地 2.原因:
接受汉族的先进生产方式(根本原因) 政府和宗主争夺农户(直接原因)
3.内容: 国家按一定标准,把控制的土地
分配给农民耕种,土地不得买卖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商鞅变法和北魏孝文帝改革中土地制度的之不同
1.背景: 商〞是战国时,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生产力显著提
高,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孝〞由于中原地区长期战乱,百姓流亡,存在大量荒地,同时内迁的少数民族也逐渐 学会汉族的农耕生活。 2.内容: 商〞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 孝〞推行均田制,规定按一定的标准,将国家控制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土地不得 买卖。 3.实质: 商〞实质是推行土地私有制; 孝〞实质是推行土地国有制。

历史北魏孝文帝改革知识点总结

历史北魏孝文帝改革知识点总结

历史北魏孝文帝改革知识点总结历史北魏孝文帝改革知识1(一)北魏孝文帝改革前的矛盾及对应解决措施1.国家与豪强地主间的矛盾→制定俸禄制、整顿吏治,在地方设立三长制等,限制了豪强地主的政治、经济特权,缓和了社会矛盾,加强了中央对人民的有效控制。

2.国家、地主与农民阶级的矛盾→整顿吏治、推行均田制、租调制,改善了人民生活,促进了北方经济的发展。

3.鲜卑族与汉族的民族矛盾→行汉制、易汉服、讲汉语、改汉姓、通婚姻、改籍贯等,促进了民族融合,有利于大一统局面的出现。

(二)认识北魏均田制1.原因:为缓和社会矛盾,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国家赋税收入。

2.前提:政府掌握大量无主荒地。

3.内容:按一定的标准,将国家控制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农民向政府交租,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土地不得买卖。

4.实质: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

5.影响:进步性,推动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进程,巩固了北魏的统治;推动了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对后代田制也有很大影响,施行时间长达三百多年,为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出现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局限性,抑制了土地兼并,但土地分配不均依然存在;随着人口的增多,人地矛盾突出。

(三)北魏孝文帝改革与民族融合的关系1.孝文帝改革与民族融合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关系。

2.孝文帝改革是在民族融合的基础上进行的。

北魏统一黄河流域时,那里已经出现了民族融合的趋势。

鲜卑族拓跋部原先的经济文化水平和政治制度都较为落后,用落后的制度统治黄河流域,这就导致了尖锐的民族矛盾。

要稳固北魏的统治,就必须进行社会改革,顺应民族融合的潮流。

3.孝文帝改革中实行了一系列汉化的措施。

颁布均田令,采用汉族先进的封建生产方式;整顿吏治,采用封建的俸禄制;迁都洛阳,更好地学习汉族的先进文化;改革社会习俗,接受中原先进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孝文帝改革中的汉化措施促进了鲜卑族的封建化进程,将北方民族的融合推向高潮。

历史北魏孝文帝改革知识2拓跋建国公元386年,已经被前秦灭掉的拓跋族的代国,乘着淝水之战北方大乱之机在盛乐重新建国,开国皇帝是拓跋珪。

最新北魏隋唐时期的均田制

最新北魏隋唐时期的均田制

北魏隋唐时期的均田制北魏隋唐时期在田制上实行均田制。

太和九年(485),文明太后冯氏据汉官李世安建议,颁布均田令,“均给天下之田于万民”以“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

均田制规定:[1](1)男子15岁以上授露田(一般农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

为备休耕,露田加倍授给。

露田年满七十还官;桑田可作为私田,不必还官。

(2)露田和桑田均不得买卖,但原有桑田超过二十亩的可以买卖其超出的部分。

(3)地主可按其拥有奴婢和耕牛的情况另外获得土地。

奴婢授田与农民相同,耕牛每只授田30亩,但仅限四牛。

(4)地方官按官职大小授给公田,刺史15顷,县令6顷。

别驾8顷,县丞、郡丞6顷,离职时移交下任,不得转卖。

(5)土广民稀之处,任力耕垦,不受限制。

土峡人稠之乡,增丁应受田而不愿迁者,以桑田抵应受露田数,不足酌情递减。

愿迁者任到空荒之处,但不得逃避赋役。

地足之处不得任意迁徙。

颁布均田令后又颁布了与之相应的三长制与新租调制。

[2]三长制规定每5家立一邻长,5邻立一里长,5里立一党长,其职责是检查户口,管理农民征发租调力役。

新租调制规定:每床(一夫一妻)每年出帛或布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的未婚男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分别出一床的租调。

均田、三长、租调制在不触动地主阶级利益的前提下把更多的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直接编户,以保证政府的租调收入和力役征发。

他们的受田份额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证,特别是在峡乡,但却从15岁至老一直要承担封建国家赋役,耕种的露田属于国家,桑田虽可以世袭,但只能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买卖,私有权是不完全的。

在本质上成为国家的佃农。

但相对而言,每户的租调数额有所减少,而部分依附于豪强的荫户被括出,流民重新回到土地上,政府的总租调收入大大增加。

对农民而言也有了一定数量的可耕土地,生活条件有所减轻,许多少数民族人民也成为均田户,对巩固他们的农业生活和封建化有一定的进步作用。

北魏的均田制为隋唐所沿袭。

北魏均田制的利弊及其体现的经济思想

北魏均田制的利弊及其体现的经济思想

北魏均田制的利弊及其体现的经济思想2011年08月29日00:29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字号:T|T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均田制作为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在当时社会展现出强大的优越性,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稳固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其终究是历史的产物,随着大环境的改变,随着历史向前发展,均田制在实施过程中也不断展现出各种弊端,最后为历史所淘汰。

均田制,是指古代帝王将无主土地按人头划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

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

均田制始于北魏,北齐、北周、隋、初唐时均沿此制。

均田制产生的背景及内容北魏均田制颁布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是孝文帝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

公元280年,西晋政权的建立,结束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分天下的局面,实现了国家统一。

但西晋的统一仅维持了几十年的时间,中国北部就重新陷入分裂,经过近140年的“五胡十六国”战乱,最终,北魏统一了北方。

北魏统一政权维持了近100年,使中国北方的社会经济得到了一个相当长的恢复发展时期。

北魏政权在经济上和财政上首先遇到的难题就是土地问题。

西晋末年以来,由于北方长期战乱,人民流徙死亡,出现了大量无主荒地。

北魏统治者进入中原后,大规模强制人民迁徙,加之许多土地主人因犯罪流配籍没,使得户绝地荒现象更加严重。

社会秩序相对安定以后,流亡人户逐渐返回乡里,无地少地的农民开始自行开垦无主荒地,豪强地主也乘机大肆侵占土地。

由于土地关系紊乱,有关土地产权的纠纷层出不穷。

一些豪强地主宁肯让自己霸占的土地丢荒,也不让农民耕种,以致于社会上一度出现了“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

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来源,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制并开始执行。

均田制规定:男子15岁以上,授种粟谷的露田40亩,妇人20亩。

奴婢同样授田。

耕牛1头授田叨亩,限4头牛。

授田视轮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

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随奴婢和牛的有无而还授。

北魏均田制主要内容

北魏均田制主要内容

北魏均田制主要内容北魏均田制是北魏朝廷在5世纪中叶实施的一项土地改革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土地分配,保障农民的生计和军队的粮食供应,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军事力量。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的重新测量和分配、土地的公有化以及对农业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北魏均田制对土地进行了重新测量和分配。

在实施均田制之前,由于历史原因和土地私有化的现象,导致土地分布极不均衡,一些富豪和地主占有大量土地,而农民则只能面对土地不足的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魏朝廷派遣官员对各地的土地进行测量,并根据农户的人口和劳动能力来重新分配土地,实现了土地的公平分配。

北魏均田制实行了土地的公有化。

在均田制之前,土地主要是私有的,富豪和地主可以随意买卖土地,而农民则往往只能处于劣势地位。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北魏朝廷通过法令规定,将土地划归国家所有,实行公有化。

这样一来,土地的买卖被限制,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保障,也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农业生产基础。

北魏均田制对农业生产进行了管理和监督。

为了确保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北魏朝廷实行了严格的农田管理制度。

首先,朝廷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土地的管理和分配,监督农民的耕种行为。

其次,朝廷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政策,规定了农民的耕种方式和作物种植的品种,以保证农业生产的效益和稳定性。

此外,朝廷还鼓励农民进行节水灌溉、合理施肥等农业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北魏均田制的实施对于当时的社会和农业生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均田制使得土地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其次,均田制的实行使得农业生产得到了规范和提升,增加了粮食产量,保障了国家的粮食供应和军队的粮草储备。

最后,均田制的推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减少了社会矛盾和农民起义的发生,为北魏的统一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北魏均田制是北魏朝廷在5世纪中叶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它通过重新测量和分配土地、公有化土地以及管理和监督农业生产,实现了土地的公平分配和农业生产的规范化。

北魏均田制名词解释

北魏均田制名词解释

北魏均田制名词解释
北魏均田制是北魏朝廷在正统年间(535-550年)推行的一项土地制度,旨在平均分配农田,平衡富贵与贫穷之间的差距。

在北魏均田制中,土地被划分为三等田地,分别是上中下三等田。

上等田归属于皇室、贵族和高级官僚,中等田归属于中级官僚和富裕农民,而下等田则归属于低级官员和贫民。

根据这个制度,每个家庭都有权拥有一定数量的田地,而分配的土地数量是根据家庭的人口和劳动能力进行计算的。

北魏均田制的推行有助于解决了当时土地集中和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田的产出。

这一制度也鼓励了农民的努力,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辛勤劳动可以带来更多的土地和财富。

然而,北魏均田制并未完全解决土地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区差异,土地分配不够平均,许多贫民仍然无法拥有足够的土地。

此外,由于均田制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行政和监督机构,导致朝廷的财政负担加重,最终导致了该制度的逐渐衰落。

总的来说,北魏均田制作为一种改善土地分配和减少贫富差距的制度尝试,对当时社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限制和问题,它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并逐渐被其他土地制度所取代。

北魏均田制与唐代均田制比较

北魏均田制与唐代均田制比较

北魏均田制与唐代均田制比较[提要]本文选取北魏和唐代均田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两者所处的历史背景、制度的主要内容、施行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并以此为启示,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当前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均田制;北魏;唐代;比较研究均田制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土地制度之一,自北魏一直延续到唐中叶近300年。

均田制的实行,对中国的农业经济、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历史背景的不同,北魏均田制与唐代隋唐均田制在内容、对象、本质、实行情况上都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本文旨在通过结合特定历史背景来研究北魏均田制与唐代均田制的不同,分析不同土地制度以及经济政策对农业经济发展、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的影响,进而提出其对当前中国国情的启示。

一、北魏均田制与唐代均田制比较北魏均田制和唐代均田制都分别对各自的社会产生过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分别存在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制度缺陷。

(一)北魏均田制与唐代均田制推行的背景比较。

北魏统一了北方,结束了十六国时期分裂割据、战祸连年的局面后,处于经济衰败、农业凋敝的时期,建立北魏政权的拓跋鲜卑民族逐渐意识到农耕的重要性,采取措施将各部落成员定居下来,计口授田。

战乱时期中形成的大量官田荒地,加上从部落联盟大酋长转化而来的北魏皇权拥有极大的权利和威信,北魏均田制得以实行。

唐代的均田制的重新确定在隋末农民大起义之后,很大一部分公私土地成为无主荒田;经过农民战争的冲击,大地主的势力被削弱、兼并力量也在不断萎缩,推行均田制的阻碍因素较少,因此均田制仍然具备实行的条件。

综上,亟须进一步发展农业、稳定政权是实行均田制的必要条件;存在大量的无主荒地为均田制的实行提供了物质支持;强大的皇权为均田制的实行提供了重要的力量保证。

(二)北魏均田制与唐代均田制的内容比较。

北魏均田制明确规定了授田的对象、土地类型、土地数量,等等。

授田对象分别有男子、妇人、奴隶、地方官吏。

不同的对象获得的土地有所不同:男子十五以上受露田(即农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男子给桑田二十亩,为“业世田,终身不还”;奴婢受田与良人相同;地方官吏随地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君臣各六顷。

浅析均田制瓦解的内在逻辑

浅析均田制瓦解的内在逻辑

商业2.0 理论研究288浅析均田制瓦解的内在逻辑——基于宏观经济学视角颜昌黎(北京理工大学)摘要: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因农民占据了国家最多的人口,所以农民也就成为了国家最大的一个阶层。

要研究农民的生活情况,首要的影响因素就是要提及“土地制度”。

北魏时期,均田制的实行及其破坏的原因值得我们探讨和思考,本文运用宏观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其衰落的原因进行探讨。

并最终得出结论:均田制表面公有,实际私有;此外在北魏后期统治松弛、政治腐败,公权力对私有权进行了严重的侵犯。

这些原因造成了均田制的失败,值得后世借鉴,也对于现阶段我国的土地制度有所借鉴。

关键词:宏观经济;均田制;AD-AS模型;新古典生产函数一、问题的提出均田制的实行是国家要最大限度的掌握劳动力,从而便于进行中央集权和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也是为了稳定皇权的统治,避免地方宗主门阀大家族所掌握权势过大,威胁皇权。

均田制的初衷是非常美好的,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土地被零星分割。

长此以往下去,土地的零星情况将会愈发严重,那么均田制的推行也将越来越困难。

地理上的问题则是更为根本的问题,我国东部地区位于季风区,夏季风并不是非常稳定,所以造成了小农经济的脆弱性。

如政府并没有出台相关补救的规定,也不允许土地买卖,那就无形中将我国广大农民陷入绝境。

所以均田制在这里看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最后就是农户的逃亡和人口的迁徙所带来的问题,唐朝安史之乱后,社会分崩离析,百姓流离失所,各地方政府所保留的户籍制度也早已丢失,此时各地的豪强地主纷纷侵占土地,最终导致均田制的崩溃。

二、理论阐释均田制的初衷就是要通过吸收劳动力,从而恢复农业生产,稳定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国家的实力。

在北魏和隋唐都曾短暂的达到这样的一种效果,但是后来旋即衰落。

本节将会尝试运用宏观经济学理论对“均田制”的衰落进行分析,试图用经济学的角度阐释清楚,导致均田制衰落的宏观经济学原理。

(一) AD-AS模型在均田制推行的最初情况下,因为连年的战乱,百姓流离失所,所以出现大量的无主荒地。

北魏至唐朝均田制意义是什么

北魏至唐朝均田制意义是什么

北魏至唐朝均田制意义是什么北魏至唐朝均田制意义是什么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北魏至唐朝均田制意义是什么,希望能帮到大家!北魏至唐朝均田制意义北均田制的目的是建立一套限额授受的土地制度,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缓和被统治者的反抗,使劳动力与土地结合,以利于政府对农民的控制,以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保证政府赋役来源。

同时通过奴婢、耕牛受田(隋以前)或依照官品授永业田(隋以后)等方式,保障贵族官僚地主利益。

首先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同时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而积极推动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并未触动封建地主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另一方面促进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再次是均田制的推行极大地推动了北方内迁各族改变原先落后的游牧生活而向封建农民的转化,推动了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还有,均田制对后代田制也有很大影响,先后为北齐、北周、隋、唐所沿用,施行时间长达三百多年。

这一制度的选择、推行为中国封建鼎盛时期的出现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均田制的产生北魏太和九年(485年),北魏孝文帝依照汉人李安世之议,颁布均田令是在北魏已实行的“计口授田制度”演变而来,由于战争造成北魏境内的大片无人区,土地荒芜,富豪兼并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十分混乱这一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持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北魏王朝而产生的。

隋唐之府兵制其实就是均田制下的寓兵於农,农民受田为国家当兵成为府兵,府兵要自备粮资,便减少了国家的养兵费用。

均田制更为隋唐税制之根本,人民由政府处受田便有纳税的义务,唐代租庸调制乃在均田制之基本上施行,使唐能在隋末大乱之後农业受到严重的破坏,到贞观年间却十分富足,可以说均田制还建立了军事和经济基础。

北魏时期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发展

北魏时期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发展

北魏时期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发展北魏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其时间跨度约为386年至534年。

这个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不同寻常的时期,经历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变化,尤其是在政治制度与经济发展方面。

政治制度北魏政治制度建立在汉朝和三国时期的基础上,向着封建制度发展。

它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解决既得利益者之间的纷争,同时为了保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在北魏政治制度中,最为重要的是“均田制”这一制度。

均田制是根据每个人的家庭人口数来确定土地的分配。

这个制度在北魏时期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个制度的帮助下,得到土地的人数对于全社会的经济贡献也就变大了。

此外,北魏时期的政治制度也采用了唐朝和宋朝时期使用的“科举制度”,也就是通过考试来选拔贤能之士。

通过这个制度,人民得以在特定的技能和知识方面取得更好的发展。

这个制度非常重要,它使得人们在政治和文化上受教育、富于创造性。

经济发展在经济方面,北魏时期政府的引导和监督至关重要。

在北魏政府的帮助下,许多技能、技术和商业实践得以推广和发展。

北魏时期的经济主要以粮食种植和渔、猎为主。

此外,在手工业方面,银器和瓷器的制作也十分发达。

北魏还建立了铸币系统,推广了纸张和印刷术。

这些发展与政府的引导和监督密不可分,政府还在一些关键的领域进行了大量投资。

最后,北魏时期还经历了一些重大的元素。

一个是农业上的进步,另一个是中国与外国的贸易。

两者都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总体来说,北魏时期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时期,其中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都受到了很多注意。

此时中国历史的发展真正走向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北魏均田制主要内容

北魏均田制主要内容

北魏均田制主要内容北魏均田制是北魏朝廷为了解决社会秩序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土地的大小和质量,将国家的土地划分成均等的田地,然后按照一定的规定分配给农民耕种。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力,改善人民的生活状况,稳定社会秩序。

北魏均田制的核心是将土地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分配。

根据土地的大小和质量,将国家的耕地分为数十等级,每个等级的土地面积和质量相当。

然后,根据农民的家庭人口和劳动能力,将这些等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每个农民都能获得相对公平的土地,避免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造成社会不稳定。

均田制还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权益和义务。

根据土地的等级,确定了农民可以拥有的土地面积,同时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耕种义务。

农民有权使用自己被分配的土地,并从中获得收益。

同时,农民也有义务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耕种,保证土地的有效利用,提高农业生产力。

均田制还规定了土地的流转和继承问题。

根据均田制的规定,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农民只是土地的使用者。

因此,均田制规定了土地的流转和继承必须经过朝廷的批准。

农民如果需要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他人,或者将土地继承给子孙,都需要向朝廷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土地私有化,避免土地流转过于频繁,导致土地的集中和农民的丧失。

均田制还规定了对农民的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均田制规定了农民在耕种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如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继承权。

同时,均田制还规定了农民的义务,如缴纳租税、服兵役等。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农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北魏均田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的划分和分配、农民的权益和义务、土地的流转和继承、以及对农民的保护措施等。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北魏社会的稳定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对后世的农地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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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均田制及其经济思想
北魏均田制产生的两个原因:
一是北魏统一后,国家有大量的荒地,长年征战使得土地荒芜严重,从而给均田制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先期条件,均田制的实行必须有土地比起其他朝代中所存在的严重土地兼并问题自然是好多了。

二是但是的社会上产力相对底下,农民的生活水品基本不能自足,社会上流民较多,长年的战乱,使得经济下滑儿政府即国家要想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就不得不采用均田了,这样才能使得经济快速的从战乱中恢复过来
当然,北魏的统治者是北方的鲜卑族,从其当时的少数民族思想意识形态上也有关系。

均田制的内容:
均田制的内容主要包括授田对象及数量,土地产权,种植对象,征课数量等四项
一授田对象及数量
农产:男子15岁以上露田40亩,倍田40亩,桑田20亩,麻田10亩
女子,妇女露田20亩,倍田20亩,麻田50亩
官吏:公职田依官衔分
奴婢从良
二土地产权
农产:露田无所有权,身死或满60岁,必须归还官府,桑田私有
奴婢授田,耕牛授田无所有权,随有无以还受
官吏授田属于公职田,本人无所有权,离任移交
三种植对象
规定露田种植谷物,桑田种植桑树和一定数量枣树,榆树
四征课数量
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帛一匹,栗两旦”,15岁以上未婚的,4人出帛一匹,奴婢8人出帛一匹,耕牛20头出帛一匹
均田制的发展过程
一开始阶段
由公元485年李安世提出并被孝文帝采纳,针对当时国家占有的土地面积远大于地主占有量,以及相对低下的社会生产力这一条件下出台的,符合当时的社会大背景
流民,奴婢这一社会最底下阶层都能有得自己的土地,这一点极大的给予了人性化的考虑,尊重人权,这是中国封建历史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充分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缓和了封建专制和农民之间的矛盾
二发展,繁荣阶段
隋文帝统一后,颁布了开皇新令沿袭了后齐之制,分永业田与露田及公职田,并采纳了高颖的轻徭薄赋来争取大量的劳动力,并在开皇十年下令:凡年五十,免役收庸,即允许五十岁以上的人纳布或绢来代役,使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有所增多,从而缓和了阶级矛盾,而且也由于轻徭薄赋的原因,使得荫蔽在世家大族庄园下的依附农民有机会出来耕种均田,这就是所谓的“浮客悉自从于编户”
又到公元609年隋炀帝时期“诏天下均田”,改革了豪强大族利用奴婢授田而多占土地的弊端,进一步使得人口从依附中解脱出来,并立分居,各立户籍,不得合产,使政府剥削对象增多,兵源扩大,财源拓宽,王权加强。

三衰退期
唐王朝在建国之初,攻克后的土地基本上都分给了随其在太原起兵的6万多将士,作为永
业田,属于私有,而且一直以来都是这种分配夺下的地盘,到国家统一后,政府手中的土地不是与士族等大地主,因此,均田制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便出现了租庸调制来剥削,实行后一段时间,无法再继续了,抑制土地兼并等问题
这边让政府不得不施行“两税法”即按照财产来征税,均田制便退出了
经济思想:
从北魏到唐初期以来,均田制一直的目标便是抑制土地兼并问题,使得耕者有其田,这在今天仍是有借鉴意义的,土地兼并问题使得财富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社会矛盾便会激化,势必会造成陈胜,吴广之辈揭竿而起的局面。

均田制的实施能够使得耕者有其田,这很好的吻合了孟子所说的“恒产”
孟子说过:“恒产者有恒心”,反映出了他所认为的“私有财产的存在是稳定社会秩序的必要条件”,这样可以使得“民仰足以事父母,附足以侍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国家可以通过制民之产来调节并达到这种合意的社会效果。

这也充分的体现了私有的激励因素,只有土地私有化,农民才有生产积极性,才能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才能使得国家富强。

从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效果中足以说明问题,集体化的劳动效率要低于个人私有下的劳动效率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也提到过,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农业专用土地面积是20亿亩,无论如何也不能跨过这一红线,但那个时代人人吃不饱,而反观现在18亿亩的耕地面积人人吃饱了,而且吃好了,吃的比任何时候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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