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职校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职校顶岗实习实施方案一、实习目的。
实习是学生在校内所学知识与技能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和提高的过程。
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职业要求,增强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将来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时间。
职校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学生在校期间的寒暑假,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习企业的需求和学生的学习计划进行安排。
三、实习安排。
1. 学校与企业合作。
学校将与实习企业进行合作,确定实习岗位和实习时间,并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实习岗位。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学习情况,为学生匹配合适的实习岗位,确保实习内容与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相符合。
3. 实习指导。
实习期间,学校将安排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报告和总结。
四、实习要求。
1. 学生要求。
学生在进行顶岗实习前,必须接受学校的相关培训,了解实习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在实习期间,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学习实习内容,不得擅自离岗或违反实习规定。
2. 学校要求。
学校要安排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和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五、实习成果。
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总结,向实习企业提交实习成果,接受实习企业和学校的评定。
六、实习评定。
实习结束后,实习企业和学校将对学生的实习成果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表现、实习报告和总结等,评定结果将作为学生的实习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评价中。
七、实习总结。
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和交流,让学生分享实习心得体会,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八、实习管理。
学校将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实习效果。
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将增强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就业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学校、学生和企业的共赢。
十、实习总结。
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逐步实现由学院为主导,实习单位和学院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培养模式向以实习单位为主的模式过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顶岗实习的要求(一)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环节,学分以各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学分为准,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实习单位员工管理范围,接受实习单位、学院的双重管理。
(二)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医学类相关专业顶岗实习时间为8个月以上)。
(三)学生的顶岗实习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各专业要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的时间、内容、标准等。
制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内容、方式,实习中涉及的理论知识点,实习环节安排及注意事项,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标准、办法等。
对个别确实不能安排顶岗实习的专业要安排充足的模拟实习岗位进行模拟实习。
(四)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要完成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内容和达到的标准,同时学习和执行实习单位管理制度、行业标准。
(五)各系(院)、部、教务处、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对学生顶岗实习做好服务、跟踪指导和检查考核。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一)顶岗实习采取学院、实习单位共同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的方式。
院系两级成立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实行学生实习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牵头,以系(院)、部为主的管理模式,各系(院)、部要从现有科级人员中调配一名科级干部任副科长,专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学生较多的系(院)自行调整工作人员。
(二)学生的顶岗实习,由各系(院)、部统一安排。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教学院系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集团成员院校学生实习,是指集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集团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教学院系安排或者经教学院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第四条 集团教学院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妥善安排好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 集团教务处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各教学院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集团教学院系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教学院系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教学院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2024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2024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学生实习工作,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为每位学生的必修内容。
实习形式涵盖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其中,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时长通常不超过两个月,顶岗实习一般为期六个月。
学校可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分阶段或集中实习等方式。
第二章实习组织第三条实习工作由学校就业处依据教学计划统筹安排,确保实习单位合法合规、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就业处需事先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内容涉及单位资质、信誉、管理水平、实习岗位匹配度、工作时长、环境条件、健康与安全保护等。
跟岗实习与顶岗实习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四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执行实习计划,确保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或相近。
实习前,双方共同制定实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准备事项及考核标准,并对实习生进行培训。
学校派遣高素质、责任心强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班主任为首要管理责任人,至少每月两次实地探访学生,就业处亦需定期巡查,处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认识实习与跟岗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可自行选择。
顶岗实习在特定条件下,学生可申请自选单位,需获得监护人同意及学校批准。
自行选择顶岗实习的学生,班主任同样需定期探访。
第六条参与技能大赛备赛、职教高考达标(技能成绩138分以上)或被上一级院校录取的对口单招学生,可视为完成相应实习任务。
三二连读学生未完成实习则不予转段。
第三章实习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领导,副校长主管,就业处与各专业科长参与,全面监管实习工作。
第八条实习前,就业处需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内容遵循国家规定,涉及学校、实习单位及学生家长。
第九条参与跟岗或顶岗实习的学生需取得家长知情同意书。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并规范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1. 实习单位的责任: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负责学生的安全指导、培训和教育工作。
2. 学生的权益:学生有权了解自己的实习任务和要求,并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拒绝执行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任务。
3. 安全教育培训:实习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章制度、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学生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了相关安全知识。
4. 风险评估和控制: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保证学生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实习单位应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使用合规。
5. 应急管理: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疏散等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熟悉并遵守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6. 事故报告和处置:实习单位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学校和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协商处理事故,并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赔偿问题。
7. 监督检查:学校有权对实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习单位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履行职责,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总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升,并确保实习单位按照规定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统筹、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
____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排除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贯彻我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性教学环节,也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牢固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
为加强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目的与要求笫二条学生应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学期间与企业、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获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基本训练,从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顶岗实习深入了解企业实际,认识社会,养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择业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全院各专业均应安排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教学环节。
顶岗实习内容应做到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校内实训基地训教、与就业岗位具有关联性。
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课程,学生完成顶岗实习并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第四条各专业必须充分认识到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内涵建设,从形式和内容上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改变顶岗实习管理松散状况,不断总结管理经验。
第五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实习员工),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第三章教学文件第七条顶岗实习标准是进行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编制顶岗实习标准。
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细则等。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在生产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主要途径。
其中工学结合阶段的顶岗实习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相互检验适应的量变过程。
为了争取实现科学化管理的目标,现就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制定如下条例。
一、顶岗实习意义与要求1.各系要加强顶岗实习制度建设,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改变顶岗实习松散管理的状况。
2.各系应把顶岗实习定为必修课程,一般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单位结合在一起。
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实习计划安排和合作企业的工学交替时间的计划安排,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有半年以上企业顶岗实习时间。
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应该尽量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取得学历证书。
3.顶岗实习期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必须做到防范于未然。
实习期的工作、学习、生活(交通、住宿)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安全意识始终印在脑海。
各系要与每个顶岗实习的学生签定《顶岗实习要求及安全告知书》。
4.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企业与学校的双重管理。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1.学院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
招生就业处负责顶岗实习单位的市场开拓,学生处负责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教务处负责协调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具体工作由各系负责实施。
2.各系应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是各专业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
小组成员由企业管理人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系行政副主任、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院的兼职教师,协助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专人负责。
4.各系部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安排系内教师或辅导员对每位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资料回收及存档等管理工作。
5.学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和各系部保持密切联系,保证企业、学校、学生三方信息沟通及时准确。
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引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实习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院各系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跟岗和顶岗实习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跟岗和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能够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学生实现就业零适应期打下扎实基础。
第四条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及各系负责人组成,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任组长。
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全院跟岗和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的跟岗和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各系跟岗和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跟岗和顶岗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和掌握学生就业签约等情况。
教务处负责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实习工作的全程管理和过程的监控、检查。
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篇1: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
为规范和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主要是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第三条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第六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
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为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条件。
学校应当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
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实习辅导员制度。
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辅导员,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管理。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第八条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实习单位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实习单位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第三章过程管理第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四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际工作岗位的实习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为顶岗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实习组织管理1. 实习委员会设立实习委员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实习位置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实习计划的编制等。
2. 实习计划根据实习单位的需求和学生的专业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应明确实习的具体内容、实习时间和工作岗位,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实质性和目标性。
3. 实习岗位的安排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专业要求,确定适合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既能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又能提供适当的挑战和锻炼。
4. 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为每个学生安排一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实习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积极引导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实习过程管理1.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具体事项,保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实习考勤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按时记录学生的实习考勤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应按照实习计划来安排,学生要按时到岗实习,并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3. 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详细记录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和个人收获,反映学生的实习实质和实效。
4. 实习评估实习单位应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实习评估可包括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旨在评价学生的实习绩效和能力提升。
四、实习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有关实习岗位的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实习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活动,保证实习安全,
提高实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活动应符合实习单位的劳动管
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要求,实习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实习活动,为学生提供安全、有序的实习环境。
第三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活动应经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审
核通过,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习需求,积极拓宽实习渠道,建立学校实习审核机制,严格审核实习单位的安全条件和实习内容,确保实习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实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
时督促实习单位整改,对实习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学生。
第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实
习情况及时调整实习内容,做好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习质量。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实习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学生遵
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要求,严禁学生在实习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山东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山东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能够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为规范管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职业导师-----辅导员。
第二条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时间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期间,可结合实习内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
第三条各系部要认真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聘请企业技术岗位人员做兼职教师,同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关系,按教学计划要求保证每个顶岗实习学生的岗位需求。
第四条顶岗实习工作要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实施,系部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的顶岗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第五条各系部要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工作环境。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第六条如顶岗实习接收单位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各系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第七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以企业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生产活动,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第二章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学院设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系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顶岗实习工作。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为全面加强顶岗实习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顶岗实习取得效益,特制定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一、参加顶岗实习的对象与相关规定1.我校各专业学生实行三年学制,2+1模式,即在校学习二学年,第三年顶岗实习。
2.在学生正式进入顶岗实习前,各班级班主任依据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学生文化基础课与专业课学习考核、以及技能等级考核的完成情况,学生修完所有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至少获得一项技能等级证书,才可视为修完所有学业。
3.学生修完所有学业,并取得德育素质考评合格以上,方能进入顶岗实习的推荐名单。
二、实习就业处工作职责与相关规定1.负责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的计划。
2.主动与教务处、政教处、各专业教研组、班主任等相关部门联系,确定推荐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
3.考察相关企业,了解企业的劳动力需求,并适时考察企业的劳动环境、安全保障、薪资报酬和社会保险等状况;第一时间在学校公告栏或者相关网络上张贴、发布企业的用工招聘启事和企业情况。
4.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动员工作,负责对顶岗学生安全知识、面试、求职技巧等基本常识和开展企业对接性训练。
5.组织安排企业到学校的招聘会,协助做好面试工作;学生安排集体外出面试时,要做好联系与带队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学生经面试合格且需到外地培训实习时,要与企业共同做好学生的动员解释与联系,并充分考虑旅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学生的培训与生活等方面的稳定工作。
适时召开家长座谈会,向家长通报国家政策及顶岗实习目的意义及要求,征求家长意见和支持。
6.做好校企合作培训工作,协助企业筛选学生进企业顶岗实习。
7.负责安排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跟班实习指导教师。
8.加强校企联系沟通,主动向企业了解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做好各方面的沟通与解释工作,协助解决实习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好企业对实习活动的反馈意见,及时召回违反实习制度的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及后续工作。
9.在安排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中,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学生自愿的除外,但必须按劳动法支付相应报酬)10.由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活动,原则上都要签署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山东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登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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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企业顶岗体验实训管理规定
学生企业顶岗体验实训管理规定体验实训(第五学期)是专业教学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在企业顶岗实训的基础上,感受社会、体验企业,为第六学期顶岗就业进行心理上和能力上的准备。
为了更好的强化学生实践技能水平,适应企业要求,真正做到使学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
进一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实习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1.实习工作由农艺系统一管理与协调,不允许出现个人行为。
2.实习形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
3.校企协商制定实训计划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组织实施。
二、实训任务1.企业规定的生产任务(校企协商)2.顶岗就业心理上和能力上准备(业务能力,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公共交往能力,处理问题能力)3.毕业论文(双选会前)4.企业鉴定表(企业满意)5.实习总结(3000字以上)和实习日记三、学校(农艺系)职责1.与企业协商制定实训计划和要求,在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完成本职工作。
2.安排一名指导教师与企业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学生实训期间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3.指导教师负责实训期间学生的日常管理(衣、食、住、行)及安全防卫工作,及时掌握并调整学生思想变化,保证实训学生按要求完成相关实训任务。
4.与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学生每天工作的考核监督。
5.与企业共同完成实训学生的实训考核鉴定(学校与学生填写部分)。
四、企业(实训企业)职责1.与学校(农艺系)协商制定实训计划和要求,在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完成本职工作。
2.提供学生体验实训期间必要的吃(伙食标准:)、住(湿度,温度)、娱乐(电视)等条件,标准校企双方共同协商。
3.安排一名管理人员与学校(农艺系)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学生实训期间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4.企业管理人员负责每天实训学生生产任务的安排和组织实施,并与学校指导教师共同完成考核监督。
5.与学校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实训学生的实训考核鉴定(企业填写部分)。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____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范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
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
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五条: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包括专业顶岗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践报告格式和分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标准、实施计划等;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
顶岗实习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系可选派专业课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1. 实习期限:学生毕业实习期限为至少4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实习安排:学院将根据学生所选专业及相关要求,安排实习机会。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实习单位,也可以接受学院指定的实习安排。
3. 实习薪酬:实习期间,学生有权获得实习单位提供的薪酬,具体薪酬标准由实习单位和学院协商确定。
4. 实习合同:学生和实习单位需签订正式的实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合同内容包括实习期限、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安排等。
5. 实习报告:学生需在毕业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报告,详细介绍实习期间的工作经验、学习成果以及对个人职业发展的思考。
6. 实习评价:实习单位将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沟通能力等。
实习单位的评价将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7. 实习成绩评定:学院将根据实习单位的评价和学生的实习报告,结合个人平时表现等因素,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8. 实习经验分享: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有机会参加实习经验分享会,与同学们分享自己的实习经验和心得体会。
请注意,以上规定可能因学校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以学校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可能因学校政策和实习安排的特定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学生毕业实习规定参考:
1. 实习时间:一般在学生完成全部学分要求之后,进入最后一学期进行实习。
实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或一个学期。
2. 实习单位选择:学生可以选择校内实习单位或外部实习单位。
校内的实习单位可能是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相关的学院实习工作室;外部实习单位可能是合作企业、政府机构或研究机构。
3. 实习岗位匹配:学校会根据学生的专业和个人意愿,为学生匹配相关的实习岗位。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以便学生能够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
4. 实习报酬:实习单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为学生提供实习报酬,但也可能是实习津贴或其他形式的报酬。
5. 实习成绩评定:学校会根据实习单位提供的评价和学生的实习表现,给予学生相应的实习成绩。
实习成绩通常会纳入学生的毕业论文或综合评定中。
6. 实习期间的指导和监管:学校将分配导师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指导和监管工作,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良好的实习经验和成果。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是一般情况下的参考,具体的实习规定可能会因学校的政策和实习安排而有所不同。
您可以咨询所在学院或相关教职员工以获取最准确的规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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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能够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为规范管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职业导师-----辅导员。
第二条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时间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期间,可结合实习内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
第三条各系部要认真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聘请企业技术岗位人员做兼职教师,同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关系,按教学计划要求保证每个顶岗实习学生的岗位需求。
第四条顶岗实习工作要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实施,系部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的顶岗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第五条各系部要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工作环境。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第六条如顶岗实习接收单位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各系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第七条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以企业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生产活动,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第二章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学院设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系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顶岗实习工作。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人员主要由教务处、各系部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协调顶岗实习工作,系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九条各系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具体管理、组织、指导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
小组成员由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和企业管理人员组成,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顶岗实习基地的建立程序第一,由系部首先联系并考察实习单位,若符合顶岗实习教学的基本条件,系部和实习单位草拟实习基地共建协议,实习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食宿安排(5)实习时间、休息休假;(6)实习劳动保护;(7)安全管理责任(8)实习报酬;(9)实习责任保险;(10)实习纪律;(11)实习终止条件;(12)实习考核结果(13)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报请教务处审核后提请学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无异议并报主管院长同意后,院长或主管院长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协议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各存档一份,实习单位一份。
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第十一条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及毕业设计(论文)等的业务指导工作;企业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等工作,也可承担部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辅导员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实习开始前,要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明确实习目的、要求,进行职业道德、企业文化、法规法纪、安全意识教育,宣布实习纪律、实习安排和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实习过程中,要求调整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向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写出申请,并报所属系审批、备案;自行联系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未成年学生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并经学校备案后方可进行实习。
实习期间的要求与其他学生完全一样,实习期满须按规定返校并上交相应材料。
第十四条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取“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
采取“全程式指导”方式的,原则上应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进行实地指导;采取“巡回式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采取电话、网络、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络和指导,联络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实地探访每学期不少于3次;无论采用何种指导方式,指导老师均应将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及存在问题及时做好书面的指导记录,每月向系部汇报,其中采取实地探访的指导应每次均有与学生、企业人员等在企业现场的合影及指导过程、指导内容的记录。
第十五条在实习过程中,系部要派管理人员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顶岗实习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第十六条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全院顶岗实习的总体规划,协调全院顶岗实习工作。
2. 修订顶岗实习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3. 部署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十七条教务处职责教务处是全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
1. 负责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教学方案》和《顶岗实习指导书》等顶岗实习教学文件。
2. 协调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时间和内容安排。
3. 定期巡查、检查系部实习计划及教学方案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全院顶岗实习工作信息。
4. 会同财务处安排实习经费预算。
5. 抽查顶岗实习实施情况和实习效果;负责对系部顶岗实习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6. 制定学院《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系部职责负责本系部各专业顶岗实习教学的领导与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1. 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的渠道,根据专业要求建设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并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安全防护等方面。
2. 制订适用于本系部的具体的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3. 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并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各实习环节、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
4. 负责顶岗前对指导教师、辅导员、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等方面的教育,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
5. 负责与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
无论是学院推荐还是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6. 落实实习岗位并按要求配备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和企业指导教师;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检查本系部各专业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情况,检查顶岗实习质量,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完成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工作;整理保管实习教学材料,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
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日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顶岗实习考核表、工作经历证书等。
7. 系部要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规范顶岗实习的管理与考核。
8. 与实习单位共同进行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与推广。
9. 积极探索实行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
第十九条校内指导教师职责1. 制定顶岗实习教学方案,经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2. 岗前教育(1)针对实习学生所在的不同的实习单位、岗位及要求,会同实习单位确定具体实习内容并拟订顶岗实习教学方案、顶岗实习指导书;(2)组织学生学习顶岗实习教学方案和具体的实习计划,下达实习指导书;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阐明时间安排和步骤,提出写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的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应注意的事项,宣布实习纪律等;(3)实习开始前,教师应向学生提出实习考核要求,并发放山东职业学院学生在学期间《工作经历证书》,以备学生实习结束后填写。
3.指导实习(1)会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根据学生的实习岗位对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具体指导,可采取定时、定点到企业现场指导与电话指导、在线指导等相结合的方式;(2)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工作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评价工作,做好学生顶岗工作鉴定,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相关内容;(3)向学生传达与班级有关的学院及系部的各种信息;(4)掌握所指导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并做好与学生联系指导的记录;(5)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主要包括:顶岗实习协议、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教学方案、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等。
4. 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5. 协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
在顶岗实习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要经常到实习单位与企业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检查记录表》、《顶岗实习教学日志》。
6. 实习结束后进行顶岗实习工作的总结,并报送顶岗实习统计表和实习总结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辅导员职责1. 辅导员是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实习前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实习管理制度和签订安全协议书,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
2. 在顶岗实习前督促学生缴纳学费和教材费,组织学生参加毕业信息采集。
3. 与顶岗实习学生定期保持联系,班级建立QQ群,和指导教师一起在实习点建立实习小组,定期把有关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告知每个学生。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每周至少要与实习小组长联系1次,要有记录。
4. 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做好实习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评优评先、毕业档案整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