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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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范本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范本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定依据】本办法根据《水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应当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分类】水利工程可分为水库工程、河道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等。

第五条【责任部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与规划第六条【建设申报】拟建水利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向水利部门提出建设申报。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水利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拟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八条【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水利部门应当组织编制项目规划方案。

第九条【公示程序】项目规划方案应当在相关区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勘察设计第十条【勘察组织】水利部门应当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勘察。

第十一条【设计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合理设计。

第十二条【设计评审】设计文件应当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水利部门应当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计质量。

第四章施工与验收第十四条【施工准备】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准备,配备必要的施工人员和设备。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水利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施工监督】水利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水利部门应当组织验收工作,并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报告。

第五章运行与维护第十八条【运行管理】水利工程建成后,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定期检查】水利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维护保养】水利工程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第二十一条【事故处理】水利工程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报告水利部门。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一、前言水利水电工程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管理机构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部门,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具体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机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部门,由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具体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作。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部门,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具体负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作。

四、管理职责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的职责(1)组织编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文件。

(2)组织招标、投标、评标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要求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3)组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评审等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4)组织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5)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进度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机构的职责(1)监督并检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报告。

(2)检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工程。

(3)监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监督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实行返工或重新施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15.04.01•【字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活动,维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确保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防洪(潮)、排涝、灌溉、水力发电、送变电、供水、节水、围垦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续建、改建、扩建、除险加固、修复、配套)。

小型农水项目和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以下分别简称为自治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按管理权限或委托对水利水电工程从招标投标到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一)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范围为:1.市级城区及西江干流重点县级城区防洪工程,4级以上海堤工程;2.大、中型水库工程;3.单机容量≥2MW或4MW≤总装机容量<250MW或水库总库容≥1000万m3的水电站工程和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35kV送变电工程及地方电网110kV 送变电工程;4.中央投资安排的小(1)型水库工程;5.中央投资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及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6.设计供水能力1000t/d或设计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7.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8.确定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范围为:1.一般县级城市防洪工程;2.自治区及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100万元<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的小型水库工程;3. 0.5MW≤单机容量<2MW或1MW≤总装机容量<4MW或100万m3≤水库总库容<1000万m3的水电站工程和35kV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4. 100万元<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5.确定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文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文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规范施工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水电站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二、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工序、施工时间、施工方法、施工人员配置等内容,并明确责任人和应急预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三、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现场安全专责,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监督人员。

2.施工现场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

3.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道畅通,定期检查、清理和维护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设备等。

4.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和汇总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情况和安全管理措施。

四、施工人员管理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按照要求正确使用。

3.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责。

4.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五、施工设备管理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安全保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安全防护装置等。

4.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六、应急管理1.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2.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建立应急通讯联系机制。

3.施工现场应设置应急逃生通道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保障施工人员迅速安全撤离。

七、安全检查和监督1.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相应的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任务。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措施。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勘察和测量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严格遵循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实行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投资控制,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工程成本。

第四章工程验收与保修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标准,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保修制度,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水利工法)的评审和管理,以及工程协会对水利企业工法的开发、应用和备案管理。

第三条水利工法是指以水利水电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水利工法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程、其他工程3个类别。

第四条水利工法按层级分为水利企业工法和水利行业工法。

(一)水利企业工法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建立了企业工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工程实际应用开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方法,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报工程协会备案。

(二)水利行业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协会组织评审和公布,报水利部备案。

(三)水利行业工法可优中选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

第五条工程协会每年定期对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备案管理。

水利行业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工法完成企业有完备的工法管理制度,开发、编制、评审和公布均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二)工法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三)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四)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第七条工程协会对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备案和不予备案的结论。

第八条水利企业工法备案有效期为十年。

第九条通过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在申报水利行业工法时,不得变更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但可以补充工法应用证明、关键性技术评价(鉴定)报告等资料。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本(2篇)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本(2篇)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配置足够数量和规格合适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全面负责和组织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水电站工程建设”包括水电站的设计、建设、施工、安装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水电站工程建设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警示标志的设置应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水电站工程建设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確保灭火和救援能力。

消防设备和器材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验和维护,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责任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安全责任区域的范围应根据施工工序和危险程度进行合理划分。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以提醒和警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常规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检查记录应详细,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三章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水电站工程建设中的高风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躁动作业和电气作业等,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防护网等。

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高效运行,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投资建设的各类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利工程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水利工程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工程运行计划;(二)维护工程设施,确保工程安全;(三)监测和记录工程运行数据;(四)开展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保护;(五)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六)组织工程的检查、评估和维修。

第三章工程运行与维护第七条水利工程应根据设计规范、运行经验和实际需要,制定科学的运行方案。

第八条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影响工程安全和效能的违法行为,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水资源管理第十条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应合理调配水资源,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兼顾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保护,防止水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十二条水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用水许可制度。

第五章安全与应急管理第十三条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工程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水利水电工程是水利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主要用于提供能源、养分以及其他水文服务,确保人们的生存和生产。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则需要遵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工法)。

工法第一,建设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水利部指导,预留足够安全余量,全面、准确地掌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

工法第二,建设者应当建立项目建设技术文件审查制度,严格管理技术文件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工法第三,建设者应当充分调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所在环境和自然条件,综合考虑水力学、地质、土木、气象等方面的因素,杜绝不可预料的安全隐患。

工法第四,建设者应当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及河流保护成本,确保建设过程中不损害河流环境,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生态修复,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工法第五,建设者应当严格实施施工管理,每一步都是安全施工,同时要求最高质量,确保施工质量可以满足规定要求,且能够长期发挥技术效果。

工法第六,建设者应当定期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建设的连续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技术改进,
维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效率和精度。

以上就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主要内容,这些工法旨在确保建设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更可靠的能源和投资回报。

在当前的能源危机和气候变化的重大影响下,牢记和遵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有利于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共同应对严峻的挑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术标准, 具有先进性 、 科学性和实用性;
( )工法 的 关 键 性 技 术 应 处 于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行 二 业 内领 先 水 平 , 工法 中 采 用 的 新 技 术 、 工 艺 、 材 料 新 新
和新设 备在现 行水利 水 电工程技 术 标准 的基础 上有
所创新 ;
( ) 法 至少 经 过两 个 工 程 的应用 , 得 到 建设 单 三 工 并 位认可 , 济效益 和社 会效益 显著 。 经 第八 条 企 业 申报水 利 水 电工 程建 设工 法 ,中央和
理 的需 要 。
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 第五条 水利水 电工程建设工法 由施工企业 申报 ,
工法 中若涉 及需 保密 的关 键技 术 ,应在 申请专 利后
申报 , 在编写时可以省略 , 但需注明专利号。 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包括 :
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评审 ,评审结果报水利部备案
第十 六条 中国水 利工 程协 会对 工 法评 审结 果 进行 公示 , 公示 时 间为 l 天 。经公示 无异 议后 , 以公布 。 0 予 对
程建设 工 法评 审委 员会 ,下设 土 建工 程 、机 电与金 结 工水 利水 电工法评 审程 序 :
有 剽窃 作假 等 问题 , 经查 实后 , 消其 工法称 号 , 年 内不 撤 3
( ) 三 专业 评审 组初 审通 过 的工 法项 目提交 评 审委 员 会 审核 , 审委员 会 听取 和审 议专 业评 审组 初 审意见 , 评 采

水利建设 与管理 ・0 0年第 1 期 21 1
水科水 电工程建设王法管理办法
后 公布 。 第六条

水利 水 电工 程建 设 工法 原则 上每 2 评 审 年

水利水电工法

水利水电工法

附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水利工法)的评审和管理,以及工程协会对水利企业工法的开发、应用和备案管理。

第三条水利工法是指以水利水电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水利工法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程、其他工程3个类别。

第四条水利工法按层级分为水利企业工法和水利行业工法。

(一)水利企业工法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建立了企业工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工程实际应用开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方法,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报工程协会备案。

(二)水利行业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协会组织评审和公布,报水利部备案。

(三)水利行业工法可优中选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

第五条工程协会每年定期对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备案管理。

水利行业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工法完成企业有完备的工法管理制度,开发、编制、评审和公布均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二)工法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三)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四)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第七条工程协会对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备案和不予备案的结论。

第八条水利企业工法备案有效期为十年。

第九条通过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在申报水利行业工法时,不得变更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但可以补充工法应用证明、关键性技术评价(鉴定)报告等资料。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22-07-10T07:12:08.430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2年5期3月作者:叶吉恒[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利水电工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叶吉恒身份证:******************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利水电工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们对水利水电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必须加强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管理方法的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强化管理的基础地位,切实提高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质量。

本文首先分析了该项目施工管理的特点,进一步分析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策略。

关键词:水利水电;项目管理;管理方法引言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投资大、风险高、建设周期长的系统性、复杂性很强的工程。

为了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加强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保证项目的施工质量,从而保证整个施工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项目管理特点1.1覆盖面广项目施工管理不仅涉及一个方面,还涉及所有方面,包括水保、电力、桥梁、交通、工业、建筑、绿化等领域。

由于与水利水电工程相关的领域很多,对施工管理的要求应该更严格,这就需要更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1.2多学科水利水电工程不仅涉及广泛的领域,而且涉及多个学科,包括地质学、建筑学、桥梁、园林,还涉及经济学、人文、法学、管理学等学科。

毫无疑问,许多领域对管理者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要求很高,压力很大,这表明如果你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项目经理,你需要获得更多的学科知识。

只有获得更多的知识,你才能在管理方面做得更好。

1.3充满不确定性项目管理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人为因素主要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施工人员表现、职业素质、军事等方面。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水利水电工程是指利用水资源、水文特性、水利设施、自然环境等来开发、构建和运用水力能量,以便获得丰富的电能的一种工程。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

因此,对指导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就显得非常重要,指导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可以帮助建设者正确选择建设技术、材料和流程,减少建设中的风险和损失,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必须优先考虑安全因素,重视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第一,一切其他目标都是从安全出发实现的。

2、经济效益原则。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必须考虑到经济效益,做到最大限度地投入少、产出大、投资有效,以保证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3、环境保护原则。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应充分重视环境保护,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自然灾害和环境污染。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1、计划阶段: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前,首先要完成工程设计,制定出具体的建设计划,包括建设技术、材料种类、设设备等,以及工程期限和经济指标。

2、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首先要开展现场勘察,确定自己的需求,然后开始施工,根据计划安排资源,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要按计划进行操作,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3、调试阶段:在调试阶段,要对已建成的水利水电工程进行试运行,确保电厂设备的性能指标可以达到设计要求,以便稳定运行,并进行系统调试,最终完成调试目标。

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注意事项1、施工技术的选择:要根据地形地貌、水利设施类型、水源条件、水质特性等选择合适的施工技术,以便提高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

2、施工设备的选择:要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和要求,以及施工环境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施工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3、工程施工的管理: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实行严格的检查,全程对工程施工进行细致而周密的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简述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简述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简述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是指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控制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方法。

它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工程设计和使用要求。

具体的方法和措施包括:
1. 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效率和质量。

2. 施工计划制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工序、工艺流程、工期安排等,确保施工进度的合理安排,避免延误工期。

3. 施工现场管理:设立专门的施工现场办公室,配备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4. 质量管理:推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验方案,严格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护。

6. 供应管理: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及时、完好,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7. 资源调配:合理调配施工人力、设备和材料资源,确保施工工艺能够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

8. 环境保护: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9. 进度控制:进行施工进度的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施工进度的按时完成。

10. 资金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预算和资金计划,进行资金监控和核算,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金流动性和合理使用。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地质、环境、水文、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经济、社会、法律、政策等多学科,涉及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多阶段,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此,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水利水电规划指导意见,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

首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实施国家水利部规划指导意见,同时要以解决实际需求为导向,尊重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建设,以达到节水防洪、发电、供水和维护水环境等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有效供水、发电等目标。

其次,水利水电工程必须采用最新技术,并以山清水秀为原则,控制工程尺度,同时切实维护当地的生态环境,维护原有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地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的节水防洪和发电作用。

再次,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行和维护必须确保水力发电厂的安全生产,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控制工程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如水质污染、大气污染、噪声等。

此外,还要加强安全及紧急处理能力,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和运行规程,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

最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必须坚持环境友好的原则,控制结构的大小,使之最大程度地维护当地资源,尤其是河流、湖泊等水资
源,保护当地风景,实施山清水秀的政策,以满足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保持水质及其它环境因素的稳定。

总而言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

必须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最新技术和采取有效技术手段、维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实施山清水秀的政策等原则作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基础,从而达到节水防洪、发电、供水和维护水环境等目标。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水电站工程建设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因此,安全施工是至关重要的。

本办法旨在规范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管理。

2. 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安全施工工作。

3. 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紧密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共同保障安全施工。

三、安全制度1. 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明确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制定施工作业指导书,包括作业程序、作业要求、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3. 实行安全考核制度,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

四、安全设施1.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布置安全设施,包括围挡、标志牌、安全警示灯等。

2. 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3. 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五、施工人员管理1. 施工人员应持相关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 施工人员应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动施工工艺和程序。

3. 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施工安全的疾病。

六、材料质量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工程规范要求,选择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 对材料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 对材料进行分类、存放和保护,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七、作业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有明确的标志和警示牌,清晰标示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2. 对危险区域进行围挡和警示,并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管控。

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八、应急预案1. 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先预防和应对。

2.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水利工法)的评审和管理,以及工程协会对水利企业工法的开发、应用和备案管理。

第三条水利工法是指以水利水电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水利工法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程、其他工程3个类别。

第四条水利工法按层级分为水利企业工法和水利行业工法。

(一)水利企业工法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建立了企业工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工程实际应用开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方法,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报工程协会备案。

(二)水利行业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协会组织评审和公布,报水利部备案。

(三)水利行业工法可优中选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

第五条工程协会每年定期对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备案管理。

水利行业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工法完成企业有完备的工法管理制度,开发、编制、评审和公布均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二)工法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三)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四)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第七条工程协会对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备案和不予备案的结论。

第八条水利企业工法备案有效期为十年。

第九条通过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在申报水利行业工法时,不得变更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但可以补充工法应用证明、关键性技术评价(鉴定)报告等资料。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20230101.doc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20230101.doc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20230101.doc篇一:正式范本(正式、庄重)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第一部份总则第一章 为了规范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管理办法适合于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管理,涉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人员等各方责任及其配套制度。

第三章 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全面提高水电站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第四章 本管理办法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如下:1. 安全施工:指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保证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指承担水电站工程建设工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

3. 监理单位: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

4. 设计单位:指对水电站工程进行设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

5. 施工人员:指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从事施工工作的人员。

第二部份安全施工管理第一章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安全施工方案,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手册,并严格执行,确保施工人员遵守规定,做好安全施工。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事故发生。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5. 施工单位应主动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监理单位的指导,确保施工合理、安全。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责任与义务1.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水电站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3. 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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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水平,规范水
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工程协会)
章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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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协会对水利企业工法的开发、应用和备案管理,水利行业工
法的评审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水利工法)是指以水利水电工程
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
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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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法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程、其他工程 3 个类别。

第四条水利工法按层级分为水利企业工法和水利行业工法。

一)水利企业工法是水利水电施工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建立了企业工法管理
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工程实际应用开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方法,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报工程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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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利行业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协会组织评审和公布,报水利部备案,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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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工程协会每年定期对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备案管理。

水利行业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
一次。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法完成企业有完备的工法管理制度,开发、编制、评审和公布均符合国家、行
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工法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
用性;
三)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水利水电工程行业内领先水平,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
四)工法已经过 2 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 安全可靠, 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
五) 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有效期内的) 的水利行业工法、其他行业相关专业工法 雷同。

第四章 申报单位和程序
第十一条 水利行业工法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为一家企业,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
第十二条 申报程序:
和实用性; 三)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
四) 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 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 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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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工程协会根据 “第六条 ”的要求, 对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审核, 作出予以 备案和不予备案的决定。

第八条 水利企业工法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第九条 完成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在申报水利行业工法时,不得变更完成单位、 主要 完成人等信息,但可以补充工法应用证明、关键性技术评价(鉴定)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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鐸怼类蒋薔。

第三章 评审范围及申报条件 第十条 申报水利行业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布为水利企业工法且在工程协会备案; 二) 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具有先进性、 科学性和实
工法中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

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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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


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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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水利行业工法需有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中央和水利部直属单位企业由本
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企业由流域管理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其他企业由注册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协会出具推荐意见;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

二)登陆工程协会网站,下载并打印申报表;按照单位所属,由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
见,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份)、视频资料(一份)报至工程协会。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

第五章工法内容和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三条水利工法编写应层次分明、数据准确可靠、语言表达规范、附图清晰,应满
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

第十四条申报材料要求:
工法申报表;
工法文本;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工程施工合同;
经济效益证明等;
五)由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七)工法应用的有关照片和视频资料;
由推荐单位或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关键技术评价(鉴定)报告;
九)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第六章评审
第十五条工程协会负责组建水利行业工法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要职责:一)指导水利行业工法评审、管理工作;
二)对申请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评审,确定水利行业工法;
三)确定符合国家级工法申报条件的推荐名单。

第十六条评委会由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2〜3人。

评委会委员人数可根据需要确定。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

评委会下设复审专家组。

复审专家组由若干专家组成,且复审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
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

第十七条水利行业工法评审分为形式审查与受理、专家组复审、评委会审定三个阶段。

形式审查采用网络评审方式,专家组复审、评委会审定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

第十八条形式审查与受理。

由审查专家对申报资料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提出形
式审查意见,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

第十九条专家组复审。

复审实行主、副审制。

复审专家组按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
程、其他工程3 个专业分为若干小组,每小组对每项工法指定1名主审和2名副审,对通过
形式审查的水利工法进行复审,对每项工法提出复审意见,形成推荐名单,提交评委会审定。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

复审内容包括:对申报材料和形式审查意见进行复审,对工法的关键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可靠性、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提出复审意见。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

专家组复审实行专家回避制度,复审专家不得审查本企业申报的工法。

第二十条评委会审定。

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当年度的申报情况和专家组复审情况
进行审核,对专家组提出的复审意见和有异议的水利工法进行审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产生当年度水利行业工法。

同意有效票数达到评委会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为通过。

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

第二十一条多个单位同期申报的同类项目,可以同时参加评审,经评委会审定后,根
据工法技术原创性和科技创新水平等来确定一项水利行业工法。

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

第二十二条 工程协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 10 天;公示无异议后, 予以公 布,并将评审结果报水利部备案。

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

对公示有异议的,需实名到工程协会举报,工程协会将在
第七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三条申报单位在评审工作中, 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

对违反者,视其情
第二十四条评委会委员、专家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违反者, 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消其评审工作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行业自 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章 奖励和管理
行业工法称号, 3 年内不再受理其单位申报,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全国水利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

第三十一条工程协会将颁布的水利行业工法将编入当年度工法汇编, 行宣传报道。

第三十二条工程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倡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工法管理制度, 指导企业 积极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加快技 术积累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

第九章 附 则
1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

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

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

第二十六条 工程协会对获得水利行业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第二十七条
工法完成单位可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和
奖励。

第二十八条
获得工法的完成单位,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中,已作为企业
创新能力的评价标准之一。

第二十九条已批准的水利行业工法有效期为 8 年。

超出有效期的水利行业工法仍具有先 进性的,工法完成单位可重新申报。

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

第三十条已批准的水利行业工法,如发现有剽窃、
作假等行为,经核实后, 撤消其水利
并在有关媒体上进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工程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0〕20 号)同时废止。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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