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领导人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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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领导人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领导负责人班子、领导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负责人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本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社会组织的领导负责人班子、领导人员和各部门领导负责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分支机构的领导负责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

四、内容

1、总则

1)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党管理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理事会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2)结果本单位实际情况,运用多维测评、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领导负责人班子、领导人员和各部门领导负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

3)综合考核评价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

2、管理机构及权限

1)本社会组织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2)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领导/分支机构领导的综合考核评价。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

3、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1)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共11项指标。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党建;业务业绩包括业绩成果、财务绩效、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求和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2)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业务业绩占50%,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占50%(所含8项指标权重相同)。

业务业绩中,业绩成果占50%,财务绩效占25%,科学管理占25%。

3)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素质、能力和业绩,共8项指标。

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廉洁从业;能力包括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业绩包括班子业绩、个人贡献(各部门负责人业绩只包括个人贡献)。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

4)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业绩占50%,素质和能力占50%(所含6项指标权重相同)。

业绩中,班子业绩占70%,个人贡献占30%(各部门负责人业绩中个人贡献占100%)。

5)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领导人员实行分类评价:

(1)各领导人员重点评价执行本社会组织决议,制定战略规划,科学民主决策,风险管控,经费预算,组织业务经营,自主创新,管理效能,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完成业务考核目标等方面的情况。

(2)各部门领导人重点评价执行本社会组织决议,制定部门战略规划,职能管控与服务,预算执行,管理创新,完成职能部门业务等方面的情况。

4、综合考核评价方式

1)本社会组织成立考核评价组来具体实施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组成员由本社会组织总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人员构成。

2)本社会组织考核评价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发布考核评价工作预告,通知被考核本社会组织或职能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3)被考核的社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根据要求分别撰写述职报告,述职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取得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4)民主测评

(1)部门内部民主测评。测评是,召开由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党工团工作人员、部分职工代表组成的测评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民主测评会议,与会人员包括全体职能部门成员。

(2)本社会组织领导评价。由领导对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及职能部门领导人员进行评价。

(3)各职能部门评价。由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对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进行评价。

(4)任期届满当年只进行任期民主测评,不再进行年度民主测评。

5)将民主测评的结果,通过加权汇总的方式计算出得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评价和任期考核评价等级的重要依据。

(1)各领导班子测评主体的权重:本社会组织领导占25%,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占10%,班子成员25%,部门管理人员占25%,党工团工作人员、职工代表占15%。

(2)领导班子正职测评主体的权重与领导班子测评主体的权重相同。

(3)领导班子副职测评主体的权重:本社会组织领导占20%,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占5%,领导班子正职占20%,领导班子副职占15%,部门管理人员占25%,党工团工作人员、职工代表占15%。

(4)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测评主体的权重:本社会组织领导占

40%,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占30%,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占20%,部门领导班子占10%。

6)被考核对象任期考核评价民主测评最终得分,分别由前两个年度民主测评得分和任期民主测评得分加权汇总确定,三次测评得分的权重分别是30%、30%、40%。

7)个别谈话。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人员素质能力、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管理人员、部分党工团工作人员及职工代表。

8)听取意见。听取本社会组织检查部门对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见。

9)调查核实。根据需要,通过走访有关部门,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调查核实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有关情况。

10)提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建议。考核评价组根据考核评价总体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综合考核评价解决过建议,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报告,上报本社会组织。

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综合考核评价等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等。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人员总体评价、优缺点分析、综合考核评价等级、提高能力素质和改善业绩的建议等。

11)审定与反馈。考核评价结果经本社会组织审定后,有本社会组织指定人员进行反馈。其中,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向各部门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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