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评析—以四系五院为范式的分析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繁荣发展,法学专业学生人数也在迅猛增加。
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时,只有3所法学院系招生,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法学专业曾一度成为最热门的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在很多高校都达到全校最高,甚至有些普通高校中的法学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都超过了国家名牌重点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以河北省为例,1997年河北大学法学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4分,比同年国家重点录取分数线503分高出了11分。
截至2008年,中国已有法学院系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
法学院系在近30年间成百倍增长,法学教育取得可喜成绩。
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激烈的竞争,高校法学专业承担着巨大招生压力,毕业生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
衡水学院法学专业自2000年开始招生,起步较晚、层次较低,与其他院校相比相对处于劣势。
要想在众多法律院系和法律专业中立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探索一条适应社会需求、培养特色人才之路。
一、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确立背景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法学教育走的是精英教育路线,主要是几所名牌大学招收法学学生,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等,培养出来的学生大多属于研究型人才。
衡水学院法学专业尚处于专科层次,招生时间短,无论是师资力量、办学条件还是办学经验都无法与之相比,学生素质更是无法相提并论,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显然与我院实际不符。
另外,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模式大多侧重于理论教学,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基本原理和现行法律规范的有关内容。
学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往往感觉理论与实践不符,难以在短时间内进入角色,胜任实践工作。
有关部门统计显示,10%左右的法学毕业生就业于公检法、行政机关等单位,80%以上的毕业生就业于企事业单位,法学专业人才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相对过剩”的局面,过去以培养“公、检、法、行政”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培养计划面临新的问题和考验。
2024年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2024年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改革探析法学教育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摇篮,更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然而,传统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往往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在这种背景下,探讨如何对法学本科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以更好地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人才培养目标概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发展。
在法学领域,这意味着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学生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法律职业道德以及创新思维。
这样的培养目标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独立思考和团队协作的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二、法学本科教学现状当前,法学本科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课程设置往往过于偏重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而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此外,教学方法也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性和趣味性,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同时,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分布不均,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学本科教学的发展。
三、教学模式改革必要性针对上述教学现状,教学模式改革显得尤为必要。
首先,改革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其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其次,改革可以推动教学方法的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
最后,改革还可以促进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法学本科教学的整体发展。
四、改革方向与内容在改革方向和内容上,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实践课程的比重,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二是创新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四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在线教学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
五、改革实施策略改革实施策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详细的教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三是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改革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改革措施;四是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改革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法学领域的翘楚:“五院四系”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地位
法学领域的翘楚:“五院四系”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地位作者:来源:《求学·志愿填报版》2021年第12期说起我国的法学类院校,“五院四系”总会被提起。
这九所国内较早开设法学教育的高校,法学底蕴深厚,业内影响力大,是无数法学生心中的圣地。
|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前身)、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前身)、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
|四系是指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前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武汉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前身)、吉林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前身)。
“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五院四系”之实力“五院四系”从来都是用实力来证明自己的。
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这九所学校法学学科的表现都相当不错。
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评估等级为A+,并列全国第一;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评估等级为A;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评估等级为A-。
除了西北政法大学没有得A,其他八所高校全部处于法学的A类领域。
“五院四系”之报考“五院四系”在我国高校排行榜中的排名都比较靠前,录取成绩非常高,每年都能够吸引到无数的考生报考。
这九所高校中,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五所高校以政法类专业为主要专业设置,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四所高校则属于综合性高校,因此后者的录取分数更高。
由上可知,以中国政法大学为首的“五院”的录取分数,理科超过省控线53分至162分可被录取,文科超过省控线40分至130分可被录取。
以北京大学为首的“四系”的录取分数相对更高,理科超过省控线130分至250分会被录取,文科超过省控线110分至167分会被录取。
中国法硕最高殿堂——五院四系
中国法硕最高殿堂——五院四系一、豪门缘起论武学正宗,首推少林、武当、昆仑、峨嵋、华山、崆峒等八大门派;同样地,说起法学正宗,“五院四系”则当仁不让。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法律系的简称,这九所法学院校在中国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说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
也由此,法学界有这样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科班生”。
二、前世今生之“五院”“五院”指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是1952年院系调整时期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毛主席亲自题写“北京政法学院”的校匾,由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瑞升先生为学校首任院长。
中国政法大学现为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
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阳学院、相辉学院、重华学院和求精商学院合并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报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
1978年被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司法部直属唯一重点政法高校,被誉为新中国法学界的“黄埔军校”,是新中国最成功的教育典范。
1995年被正式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
1953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
2000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司法考试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司法考试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分析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4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学科为法学。
随就业情况持续低迷而突显的还有法科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低、毕业生能力素质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理论知识不能转化为实践运用等一系列问题。
在诸多院校的法学教育不被看好的同时,独立学院也不可避免的受到质疑。
面对这些问题,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法律系积极探索,希冀走出一条符合学院办学特色、契合学院发展、能够满足社会需要、服务地方经济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之路。
一、我院法学实验班创设目的及办学特色2014年,我院法学专业被甘肃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为了对传统的教育模式及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法律系以创设法学实验班为基点,正式拉开了改革的大幕。
(一)法学实验班创设目的法学实验班的创设与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相关,更与当前法学教育现状密不可分。
1.响应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
“法学实验班”是我院法律系在探索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过程中创设的,是法学专业“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结合的产物,也是法学教育过程中传统与改革碰撞的产物。
以实验班形式进行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就是将从前的“法学学术教育”转化为“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以就业为目标,以通过司法考试为基点,更注重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2.提高学生司法考试过关率,从而促进就业。
司法考试是毕业后志愿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必须经过的高难度考试,其过关率不仅与高校法学教育质量密切相关,而且与学生的就业率紧密相连。
司法考试是敲门砖,有了敲门砖,便意味着获得了进入职场的资格,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几年来,报考人数逐年递增,通过率却在下降。
据统计,2012年报考40万人,通过率为12%;2013年报考万人,通过率为11%;2014年报考万人,通过率仅为10%。
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作者:连晓娜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12期摘要:应用和实践是法学专业的主要特征,目标是在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法学专业人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才需求结构调整促使人才培养的专业化,作为专业针对性强的法学专业来说,如何利用高等教育来促进法学专业的发展,如何将专业教学与应用实践进行无缝连接,进行法学专业教学的改革,进行新教学体系的构建已经成为了高校需要谨慎思考的问题。
笔者根据相关资料,对目前的法学专业现状进行解析,并讨论如何进行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关键词:法学专业;应用人才;教学模式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教育改革不断扩展的大潮流中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关注,对于实践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注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法学专业是一门实用型较强的科目,要求学生必须具备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才能符合时代的需求。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如何让法学专业教学更加的高效,让学生更具实践能力需要我们思考。
一、当前法学专业进行应用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一)教学模式僵化对于法学专业专业来说,需要具有与时俱进的精神,要与时代接轨。
尤其是在课程改革这一个特殊时期,就必须要实事求是,进行教育模式的改进,寻求新的突破。
但是,目前,法学专业教学大多数都没有跳出圈子,还是老一套模式,这一模式又如何能正真的教育出应用型人才呢?法学专业最主要的就是实践,只有走出去,进行实际操作,实际锻炼,才能真正的检验学生是否具备专业技能[1]。
但是,目前,学校却仅仅依靠卷面考试来评价学生的专业水平,这是非常片面的。
也正是由于法学专业教育的片面性,导致了学生的应用能力低下,也让法学专业教学的过程存在许多的冲突,以至于学生在踏入职场后懵懵懂懂,无法适应,造成了整个法学专业教学水平的严重下滑。
(二)重理论轻实践我们知道,法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是为了给社会提供法学专业人才,填补行业人才缺口的。
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及实践研究
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及实践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行业对于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然而,如何培养出优秀的法律人才,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及实践进行探讨。
首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单纯的理论知识远远不能满足法律实践的需要,更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法律人才。
因此,高校的法学专业需要优化课程设置,注重实践教学,加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
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引入一些生动有趣的案例,让学生能够通过分析案例,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并能够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此外,模拟法庭活动也是培养法律人才的有效方式,可以让学生在真实的法庭环境下模拟审判和辩护,提升实践能力。
其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需要重视跨学科的培养。
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众多其他学科的知识,因此,法律人才需要具备一定的跨学科综合能力。
在培养过程中,可以引入一些与法学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课程,如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让学生能够了解到法律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培养科学又全面的思维能力。
同时,还可以推行与其他专业交叉的培养计划,让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与其他专业的学生进行交流和合作,从而培养出具有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的紧盯。
此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注重实践研究。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培养出合格的法律人才。
在高校设置实践研究课程,让学生能够参与真实案件的研究和解决,将学到的理论应用于实践中,从而提升实践能力。
实践研究课程可以让学生亲自参与到案件调研中,与当事人和行业相关人士进行交流,了解实际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这样的实践研究,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运用和实践意义。
最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注重职业素养的培养。
法学专业毕业生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更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包括道德、敬业精神、责任感等。
在培养过程中,可以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和校企合作,让学生能够更好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培养他们的职业素养。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学专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在当前的培养体系下,法学专业人才的供应却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
因此,为了培养更多的法学人才,提高法学专业的教育质量,有必要制定科学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专业背景法学专业是以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为目标的学科,其培养方案应该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和行业特点,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1. 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2. 培养能够适应法律行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需要的高级法学人才;3. 培养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法学专业人才。
四、培养模式1. 综合培养模式: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强调知识与能力的结合,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强化实践教学:增加实践环节,包括实习、实训、模拟法庭等,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个性化培养方案: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发展潜力,在课程设置和选修方面给予一定的自由度和选择性,培养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多元化发展。
五、课程设置1. 法学基础课程: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等学科,培养学生的法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
2. 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和个人发展方向,设置不同的选修课程,如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环境法、劳动法等,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
3. 实践课程:包括法律研究方法、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等,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实践教学1. 实习:通过校企合作或社会实习的方式,让学生亲身参与法律实践活动,了解法律实务的具体操作和工作流程。
2. 实训:模拟各类法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技巧的培训和能力的提升。
3. 模拟法庭:通过模拟法庭的方式,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律师、法官、陪审员等,提高学生的辩论技巧和法律实践能力。
七、师资队伍1. 学术导师:配备一支高水平的学术导师队伍,包括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的科研和论文写作工作。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和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各大高校积极探索和研究新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更多的优秀法学人才,为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做出贡献。
一、前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前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是非常重要的。
传统的法学教育往往注重理论的学习,而忽视了对实践能力的培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学人才需要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灵活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因此,培养模式应该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了实现前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标,可以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实习和社会调研等方式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可以通过分析和讨论真实案例,熟悉真实的法律问题。
模拟法庭可以让学生模拟法庭审判的过程,提高学生的辩论和司法能力。
学生的实习经历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法学的实践应用,同时加深对法律职业的认识。
社会调研可以让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法律需求和问题,为未来的实践打下坚实基础。
二、跨学科教育的培养模式法学专业在现代社会是与众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这就要求法学人才具备多学科交叉的素养。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法学本身的学习,忽视了与其他学科的交叉。
实际上,法学与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关联密切。
因此,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应该引入跨学科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
跨学科教育可以通过开设课程、组织跨学科研究项目和跨学科交流等方式来实现。
开设跨学科课程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拓宽他们的知识视野。
组织跨学科研究项目可以让学生与其他学科的学生共同研究和解决复杂的问题,增强他们的团队合作与创新能力。
跨学科交流可以让学生与其他学科的学生分享经验和知识,互相学习和进步。
三、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国家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的增多,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能力的法学人才对于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求至关重要。
法学人才培养理念
法学人才培养理念
法学人才培养理念主要是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较高的法律技能和较强的法律素养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这个过程中,注重五育并举,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三全育人,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同时,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法学专业培养方案需要科学制定和持续优化,不断提升师资水平,精心打造教学成果。
此外,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探索契合新时代法学教育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之路,为社会培养一批应用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律人才。
具体来说,法学专业培养方案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 坚持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以及劳动教育等必修课,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 全面修订教学大纲,突出课程思政在专业教学中的引导作用,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所有课程。
3. 树立三全育人意识,设置通识与专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研究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三全育人课程体系。
4. 明确专业定位,修订培养方案,以“六卓越一拔尖”为导向,契合新时代法学教育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之路。
总之,法学人才培养理念是以人为本,注重全面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通过科学制定和持续优化培养方案,不断提升师资水平,精心打造教学成果,积极推
进校地合作,为社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法学人才。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就业形势分析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就业形势分析近年来,法学专业在中国高校中备受青睐,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进入法学专业学习。
然而,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与就业形势已经成为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一、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理论型人才培养模式,另一种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传统的理论型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
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则强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和法律实际操作经验的积累。
从培养目标来看,传统的理论型人才培养模式更注重对法学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研究,培养学生成为法学研究人才、高校法学教师等;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则更注重培养学生具备法律实践能力,适应法律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法学专业就业形势分析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一直备受关注。
以往,法学专业的就业局势一度相对较好,高校法学院的毕业生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法律领域就业都较为容易。
然而,随着法学专业人才供给的增加和社会就业需求的变化,法学专业就业形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可以说是相对严峻的。
首先,人才供给过剩,法学专业大量毕业生涌入就业市场,竞争压力加大。
其次,法学领域法律业务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对毕业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要求更高,从而对法学院的各项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尽管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但也有应对之策。
首先,高校法学院需要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其次,法学院可以通过与实际工作单位的合作,提高学生的实习经验,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另外,学生们也应该主动提高自身素质,除了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外,还可以培养其他技能,增加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三、展望法学专业的未来发展尽管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现在相对较为复杂,但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学专业仍然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育模式分析.docx
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育模式分析一、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对于众多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情况进行探究,发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在不断增加,在此方面的改善和调整也渐渐展现出对应的效果,但是从整体来看当前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实际社会对于法学专业人才的诉求,还是存在很多不匹配的环节。
详细来讲述,其集中反馈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思路单一化。
对于当前很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设置过程进行探究,会发现都是在国家大力号召的背景下,跟随高等院校的设定模式来进行的,无论是人才培养模式还是实际人才培养目标,都是相互模仿的,因此有着千校一面的特点。
也就是说,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思路处于相对单一化的状态,很少有高等院校可以结合自身特色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思路的创新和探索,这样造成的格局就是在忽视社会岗位诉求的基础上来开展教育教学,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学毕业生往往是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即使毕业从事法学相关工作,也可能需要消耗很长的时间才能够跟上岗位节奏,这就意味着原本在高等院校接受的法学专业教育处于低效的状态。
其二,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环境不理想。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具备良好的环境,而对于当前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环境进行调研,却发现并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
详细来讲述,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部分高等院校法学办学的基础比较薄弱,原本师资中并没有能够担负起法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力资源,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短时间内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毫无疑问这会对于实际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效驱动,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当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维度来看,大多数的课程内容都是以法律通识,法律专业知识为主导的,很少会将执法者法律人格的培养,公正执法意识的培养作为焦点,这种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不严谨,很有可能培养出只懂法理的人才,一旦进入到实际工作岗位很有可能因此失去职业道德,做出错误的选择,由此影响到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
关于实际法学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方面,还忽视了应用实践环节的占比问题,也就是说当前很多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是依靠灌输式的方式来进行,静态的课程交互往往难以实现知识应用能力的培育,但当前很多高校法学专业学习的实践环境不是很理想,这就可能对于实际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效能的全民发挥造成不良影响。
考研择校指导 法学豪族五院四系
考研择校指导法学豪族五院四系传统的法学豪门“五院四系”,即:“五院”是: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在华东政法大学),“五院”发展到今天,依然是属于单科性的政法类大学,属于综合法学院性质。
“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地位崇高,资源丰富。
上述的这个九个学校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和顶级殿堂,能够进入这些学校才可称得上是“出身名门”。
当然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也出现了像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等这样的“法学新贵”,以及依靠自身专业优势而发展起来的特色法学院,比如对外经贸的国际经济法、财经类大学的经济法专业等他们的学生就业也是很好的。
相对来说,传统的“五院四系”考取的难易程度是北大、人大、中政法是最具挑战性的,当然也是最好的法硕院校。
尤其是中政法务实的风格,其在北京法律实务界的影响、资源是首屈一指的。
而且北京作为全国法律人才集散中心,拥有全国最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律人才需求,可以为广大学生提供实习、兼职机会。
法律硕士就是一种法律素养的培养,充分的法律实践锻炼的机会是很必要的,再者,未来就业地区往往会是你毕业学校所在地,所以,建议广大考生考法硕一定要树立信心,努力考取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名校。
当然这些名校的竞争也是十分激烈的,没有精心的准备和良好的法学素养是不可能考上的,所以专业老师的指导就成为必要。
对于,一些非常向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就业,而基础有比较差的学生,建议大家可以考虑一下像北师大、北航等学校的法律硕士,只要大家考进去,在校期间努力学习,积极参加法律实践,是一样可以获得很好的发展的。
除了上述院校,那么对于法硕选校,提出三点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就是在报考前问清楚自己喜欢那个学校?以后想去哪里就业?那个学校是我最向往的?因为只有自己喜欢的才会付出全部的心血,去努力得到。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定稿)
素养课程
特色课程
通 选 课
过你 美 撒术 很鉴 难赏
公共艺术 教育课程 艺术鉴赏 音 乐 鉴 赏 舞 蹈 鉴 赏
三晋文化
三晋历史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系列选修课 三个模块组成。
民事 诉讼
法理 学
刑事 诉讼 法学 知识 产权 法学 经济 法学
法
国际 法学
国际 私法 学 国际 经济 法学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评估汇报
汇报人:白平则
1、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 2、专业基础条件 3、师资队伍 4、课程建设 5、实践教学 6、教学管理 7、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 8、人才培养质量
1、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
1.1、专业设置 1.2、专业建设规划 1.3、人才培养方案
1.1、专业设置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前身是山西师范学院政史系,成立于1972年。1984年设 立山西师范大学政教系;1991年改建为山西师范大学政法系;2002年起改建为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非师范类)始建于2001,至今有12年的历 史。本专业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2014年在校生185人。
2、专业基础条件
2.1、实践教学基地 2.2、专业图书与网络资源 2.3、教学经费
2.1、实践教学基地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主要由学校与全省18个县 市共建教育创新实验区、学院与临汾市5个中学签 订的集中实习基地
临汾市尧都区 人民法院 山西中吕 律师事务所 基地或单位名称 山西轩明 律师事务所 临汾仲裁委员会 山西近道 律师事务所 洪洞县人民法院 山西中正平 律师事务所 临汾市人民法院
中国教育报(理论版 )2013.01
姚俊廷
姚俊廷
法学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
咱法学专业啊,就是要培养出那种超厉害的法律达人。
这些人将来得能够在各种法律相关的事儿里游刃有余。
得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就像盖房子得有牢固的地基一样,对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些基本大法的原理得搞得明明白白。
这可不是光会背条文就行的,得深入理解为啥这么规定,背后的法理逻辑是啥。
还得有很强的法律实践能力。
咱培养的不是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而是能到法庭上唇枪舌战,能帮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高手。
比如说,起草一份严谨的合同,处理复杂的诉讼案件,给企业或者个人提供靠谱的法律咨询。
而且,要有法治理念和社会责任感。
法律可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武器。
咱们的法学人才得从心底里相信法治的力量,积极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为那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发声。
二、课程设置。
1. 基础课程。
法学导论:这就像是法学世界的地图,刚入学的小菜鸟们通过这门课先大致了解一下法学这个大领域都包括啥,各个部门法的关系是啥样的。
法理学:这可是法学的哲学基础啊。
讲的是法律的本质、价值、功能这些高大上的东西。
虽然有点抽象,但是学好了这门课,就像给你开了天眼一样,看其他法律问题都更透彻了。
宪法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就像一个国家的总章程。
这门课得让同学们知道咱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这些重要的事儿。
2. 专业核心课程。
民法学:这门课可复杂啦,从自然人、法人这些民事主体,到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再到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种民事权利,就像一个庞大的法律关系网络。
同学们得在这个网络里摸爬滚打,才能掌握好民法学。
刑法学:这是一门充满故事的课程。
各种犯罪行为、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就像一场场悬疑剧。
通过学习刑法学,同学们要学会判断一个行为到底是不是犯罪,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行政法学: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是这门课的核心。
同学们要知道政府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权力,公民又有哪些途径来监督政府,防止权力滥用。
“五院四系”的身份也不能保证就业率,法学专业到底怎么了?
“五院四系”的身份也不能保证就业率,法学专业到底怎么了?提起法学专业,人们首推“五院四系”。
所谓的“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
“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
“四系”是指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
下面笔者就以武汉大学法学院为例,谈谈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窘境。
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武汉大学法学专业表现突出,仅次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并列为A。
武汉大学法学院办学实力如此雄厚,按理说她的法学本科生应该竞争力很强的,可现实的结果却很是打脸。
2019年,该校法学本科专业就业率仅为64.91%,位居全校倒数第三。
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形势更是严峻,该校法学院本科生的就业率又有下降,仅为63.87%,在全校倒数第一。
为什么会这样呢?笔者觉得,法学本科生就业率如此低(包括武汉大学法学院),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导致的:一是每年法学毕业生太多,现在全国有600多所大学都设有法学专业,每年毕业的本科学生高达六七万人。
近几年,法学专业每年都是红牌专业。
二是法学从业门槛比较高,毕业后要从事法律专业必须通过中国第一大考----司法考试,而司法考试每年通过率仅在10%多,未来几年国家还会进一步控制司考通过率,提高法律从业门槛。
三是法学教育存在缺失,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专业,绝大部分大学的法学教育都没有很好的实践平台,照本宣科,纸上谈兵,与法律实务严重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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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它诞生于2 世纪8年代后期 ,发展于9年代中 0 0 0
期 。19 年 3 9 6 月八届 人 大 四次会 议批 准 的 《 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国民经济 和社 会 发展 “ 五 ”计划 和 2 1年 九 00
它从 根本上 规 定 了人才 特征 并集 中地体 现 了教育 思 想和 教育 观念 ” 。教育 部 这一 表述 虽然 揭示 了人才
培养模 式 的部 分重 要 内涵 ,但 远不 是全 面 而科 学 的
概括 或界 定 。南京 大学 龚 怡祖 教授 在 l9 年 出版 的 9 9
专著 《 论大学人才培养模式 》中系统深入地探讨 了 这一 概念 ,他 认 为 ,人 才 培养 模式 是 以某 种教 育思
教学 运行 和组 织机 制 和淘 汰模式 。 至少有 以下 五层 内涵 :
历史时期 国家教育指导思想与教育观念 、教育管理 体制 、司法制度以及法学教育研究水平的影响和制 约 。本文 以 “ 四系五 院 ”为代 表 的高等 法 学教育 人
才培 养模 式 为基 本范 式开 展分 析 和研究 ,通过对 法 学教 育教 学规 律 的探 索 ,探寻 高 等法学 教 育人才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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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高教 2 0 6 0 9年 月第 2 卷第 2 2 期
人才培养 与教学 改革研究 ・
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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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四系五 院为范式 的分 析
刘 想树
法学 教育 是 国家教 育体 系 的重要组 成部 分 , 法 学人 才培 养模 式 的形成 、发 展 与变 革必 然受 到相 应
远景 目标纲要 》中明确指出, “ 要积极推进教学改
革 , 革人 才培 养模 式 , 改 改革 教学 内容 和课 程设 置 ” , 这是 “ 人才 培养 模式 ”第 一 次在 国家 重要 法 规性 文 件 中出现 。人 才培养 模 式及 其改 革 的研究 与 实践 随 之成 为 高等教 育教 学改 革 的热点 。
养模 式改 革 的基本 路径 。 1法学 人 才培养 模 式 的基本 构成 及我 国 法学 人 才 培养模 式 的历 史演 变
第 一 ,法 学人 才培 养模 式 的构建 是 以 国家 法学 教育 的基 本方 针 和理论 为基 础 。 法乃 国之 重器 ,“ 一 国法律 教育 的得失 ,有 关 于 国家 法 治 的前 途 ” ,为 此 ,国家必须 制 定符合 民主法制 建设 要求 的法 学教 育基 本 方针 , 同时加 快法 学教 育理论 的研 究 和创新 , 从 而科 学指 导法 学人 才培 养模 式 的构建 。
第五 ,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多样性。从世界
范 围看 , 美 国 的J 模 式 、日本 和德 国 的双重 培养 有 . D.
作者单位:403 西南政法大学教子处 001
模 式 、澳 大利 亚 的双学 位模 式 等 ,我 国的法 律 教育
重庆高教
20 年 6 09 月第 2 卷第 2 2 期
第二 ,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依据法学人才培养 目 标构建 ,但培养 目 标本身不是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 构成要素。培养 目标解决培养 “ 什么样的人”的问 题 ,二 者之 间是 目的与手 段 的关 系 。因此 ,培养 目
标 应在 培养 模式 之外 ,对 培养 模式 起指 导和 决定 作 用 ,同样 的培养 目标 ,可 以根据地 区 、学校 的差 异 形 成 不 同的法学 人 才培养 模 式 。 第 三 ,法学 人 才培养 模式 的形 成 是从理 论构 建 到实 践形 成 的完整 过程 。培 养模 式并 非纯粹 的理论 构建 ,必 须切 实可 行 ,具 有 可操作 性 ,在 实施 过程 中通 过对 不适 合要 素 的部分 调整 ,达到模 式整 体最 佳效 果 ,并通 过经 验 总结归 纳最 终形 成 。 第 四 ,法 学人 才 培养模 式是 对 法学人 才 培养过 程 的系统 性构 造 。 “ 才 培养过 程 中真正 能集 中地 人 体 现教 育思想 、教育 观念 和从根 本 上规定 人 才特征 作用 的要 素 主要 是它 的构 造原 则和 运行 机制 ” 。通 过将 法 学人 才培 养过 程 中的重要 因素进行 抽 象 、组 合 ,分 析人 才培 养过程 中的 问题 ,预见 可能 性 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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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也获得空前发展 , “ 基本形 成 由普通高等法学教育 、成人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 教育构成的法学教育体系。从教育类型和性质看 ,
质量保障性 ,并可供学校教育工作者在人才培养活
动 中据 以进 行有 序 的实 际操作 以实现培 养 目标 。 因此 ,我 们认 为 ,法学人 才 培养模 式是 根据 国 家法 学教 育 的基本方 针 及法学 教 育理论 ,为造就 合 格法 学人 才而 构建 、并 经实 践形 成 的某 种标 准化 培 养样 式 和具体 运行 机制 ,其 构成 要素 应包 括法 学专 业设 置模 式 、法学课 程 体 系设 置 模式 、培 养途径 、
果 ,发 现法 学人 才培 养 的规律 。
19 年 ,教育部下发了 《 98 关于深化教学改革 ,
培 养适 应2 世 纪需要 的高质 量 人才 的意 见 》,文 件 l 将 “ 才培 养模 式 ”表 述 为 “ 校 为学 生构 建 的知 人 学 识 、能力 、素 质结 构 ,以及 实 现这 种结 构 的方式 ,
想 、教育 理论 为依 据 建立 起来 的 既简 约又 完整 的范
型 ,它包括专业设置模式 、课程体系构造形态 、培 养途 径 与认知 发 展方式 、教学 运行 机 制 、教学 组织
形式 和淘 汰模 式 等一 整套 方法 论体 系 ,集 中地 体现 了人 才培 养 的 目的性 、计 划实 施性 、过程 控制 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