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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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和实习期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是用来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但是它们之间有一些细微的区别。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四种阶段的特点和区别。

试用期是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的第一个阶段,通常为3个月至6个月,有时会延长至1年。

在这个期间,公司通过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来决定是否将其正式雇佣。

试用期一般是双向的,员工也有权利在试用期内选择是否留在公司。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和福利通常会比正式员工略低,以减少公司聘用不合适的员工的成本。

协议期是指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规定员工在特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的任务或达到一定的目标。

协议期通常是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评估方法的,员工需要按照协议的要求来完成工作。

如果在协议期结束后员工没有完成既定目标,公司有权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见习期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一个学习和实践的机会,以便员工可以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

在见习期内,员工可以接受公司的培训,了解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并逐步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

通常见习期的长度较长,可以达到6个月到1年,甚至更长。

见习期结束后,公司会根据员工的表现和适应能力,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员工。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到公司实习一段时间,以获取实践经验和了解工作环境。

实习期通常是较短的,一般为1个月到3个月。

公司在实习期间会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并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实习期结束后,公司可以选择是否录用实习生为正式员工。

总的来说,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和实习期都是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的阶段,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时间长度、工作内容和评估标准等方面。

公司在雇佣新员工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阶段来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以确保新员工能够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并为公司创造价值。

劳动关系管理法律实务模块四任务1试用期员工管理的风险防范

劳动关系管理法律实务模块四任务1试用期员工管理的风险防范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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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见习期
学徒期
实习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建 立劳动关系后为 相互了解、选而 约定的不超过六 个月的考察期。
见习期是计划经济 体制下,针对大、 中专毕业生新分配 到用人单位工作, 需要进行业务适应 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见习期是计划经济 的产物,本质上是 一种试用期。
劳动关系管理法律实务
模块四任务1:试用期员工管理的风险防范
知识 目标
◆掌握掌握试用期的法律期限,避免试用期约定中出 现违法行为。
能力 目标
◆能够正确约定试用期,防范试用阶段的风险。
教学 重点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限制
教学 难点
◆试用期员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试用期的含义
The meaning of trial period
四、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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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岗位 职责等同于 录用条件
科学设计 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应 当能够用具 体的数据或
标准评判
录用条件 应当与员 工从事的 岗位挂钩
四、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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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公示录 用条件
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必须告知员工,并要求员工 签字确认!
四、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
学徒期是针对某些工 作岗位的新招工人, 为了让其熟悉业务、 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 培训、学习期限。学 徒期也计划经济分配 体制的一种产物。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生 而言的概念,是指学 生在校期间,到单位 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 践工作的过程。在法 律上区别是否为实习 的唯一的标准就是学 生的身份,即以学生 身份到用人单位去的 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 等属于实习,不视为 就业。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现实中,一些农民工明明有理有据,却维权失败,往往就是因为超过维权期限,以至于“ 过期作废” 。

那么,就农民工的维权期限有哪些规定呢?归纳起来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l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农氏一要包兰一、I口J劳侏p覃仃瞰鄙IJt夏诉刖H限政部『]投诉的时限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l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七、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一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维门不再查处。

该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f'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2.用人单位未按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t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席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况,.之日起计算。

即除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注态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2年的,既无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颜梅生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342400I兰|9—’.,.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7一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一、试用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两种特殊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法的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有的毕业生常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睬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

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认。

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期VS见习期VS试用期!大学生就业要分清

实习期VS见习期VS试用期!大学生就业要分清

实习期VS见习期VS试用期!大学生就业要分清秋季校园招聘临近尾声,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已经拿到了心仪的offer,但很多同学对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概念并不了解,有的甚至觉得没什么不一样。

今天小编将带同学们了解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试用期和见习期区别很大,同学们最好在上岗前弄清两者区别,不至于让自己落入陷阱,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习期VS见习期VS试用期,大不同1、实习期实习期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指在校学生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

另一种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的一段时期。

2、见习期关于“见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见习期与干部身份有关。

毕业派遣后的大学生见习期满1年,转正定级后,可以获得真正的干部身份。

只有有派遣证的毕业生才有资格见习,因为派遣证是干部身份的标志(资格证明)。

3、试用期所谓“试用期”,又可称适应期或考察期,受劳动法保护,特指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选择权的期限。

毕业生要注意,“试用期”不是“廉价期”,更不是“白用期”!试用期工资的三个“不低于”: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要按照三个“不低于”来约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适应的一个时期。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如果就“试⽤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试⽤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关于试⽤期与协议期“试⽤期”是指⽤⼈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约定的不超过6个⽉的考察期。

所以试⽤期是针对劳动合同⽽⾔的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不能脱离劳动合同⽽单独约定。

劳动法规规定的“建⽴劳动关系应当订⽴劳动合同”,就是说⽆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期,也⽆论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定⼯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开始为企业⼯作时就与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在试⽤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协议期则是从毕业⽣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终⽌就业协议为⽌。

在协议期内,双⽅已经确定了⼯作意向,但未建⽴正式的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不为毕业⽣交纳社会保险。

其中的就业协议书被作为转递毕业⽣⼈事关系的主要依据,因⽽学校在⼀定程度上起到为毕业⽣和⽤⼈单位进⾏见证和担保的作⽤。

所以试⽤期与协议期有本质的区别。

很多⽤⼈单位即不与毕业⽣签订劳动合同⼜不与毕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只是对毕业⽣进⾏试⽤,是违反劳动法的⾏为,对于毕业⽣来说也是极为不利的。

⼆、关于试⽤期与见习期、实习期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其并⾮法律上的概念,它们强调的是尚未毕业的学⽣到⽤⼈单位进⾏的社会实践活动。

虽然从本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种试⽤期,但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之间的“试⽤期”。

⽽且试⽤期主要适⽤于企业、个体⼯商户等⽤⼈单位;⽽见习期专门适国家机关、⾼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实习期则没有限制。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在⽤⼈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因此,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期”不同。

实习期与见习期也有明显不同,其中见习期⼀般是专指⾏政、事业单位在⼈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进⾏业务适应及考核的⼀种制度。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与应用在研究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等相关名词。

如何正确区别以上各种概念,如何正确应用,是我们今天研究的话题。

试用期根据《劳动法》和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在劳动合同后,有时间进一步相互了解,以最终确认是否需要继续劳动关系。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试用期与双方是否继续劳动合同密切相关,并涉及全体劳动者。

见习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的目的,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使用人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他们,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

见习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满,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对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服务政策中明确,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到底有什么区别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到底有什么区别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到底有什么区别
我们老听到实习、试用和见习,那么这些期限是不是跟我们想的一样呢?实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见习期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
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与用人单位招收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收上述毕业生后原则是那个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在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高校毕业生新到用人单位的,
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

你的身份是学生,而不是单位员工。

在实习期间,你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收劳动法规的保护。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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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一、试用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两种特殊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法的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关于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你们知道吗?

关于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你们知道吗?

关于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你们知道吗?现在有很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经走上岗位,也有的还在忙于找工作。

但很多同学对实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并不了解,有的甚至觉得没什么不一样。

专业人士表示,试用期和见习期区别很大。

一般人会对这几个概念相互混淆,以为是同一种意思的不同提法。

其实,这几个概念在实际运用上以及在法律规定上都有所不同。

一、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一方面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又或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用人单位一个相互熟悉、磨合的机会。

另一方面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

如各种职业技能的实习。

在实际运用中,实习期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以勤工俭学和增加社会经验为目的实习这种实习,可以是所在学校组织的,也可能是学生自行与实习单位联系,进入某单位,既提供一定劳动实践,从中获得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又可以取得单位给予的勤工俭学补助费的一种实习形式。

如暑期工。

2.培训性质的实习学校与相关的合作单位,这些单位,主要与学生就业方向相关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学校与这些单位签定实习培训、培养协议,由学校交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委托这些机构进行实训学习。

这种情况,实习期依学校与单位协商确定。

3.就业前的磨合实习学生基本完成了学校的理论学习任务,如修完学分,剩下的一年或半年时间,提前到有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熟悉工作流程,进行相关实践学习。

一般这种情况,接收实习生的用人单位会提前与学生面试,选定实习学生后,与学校、学生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按照三方就业协议的规定,安排学生进入单位实习。

其中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劳动法常识:试用期和其他各种“期”的区别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实习期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职工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规定,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登记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关于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见习期和试用期也可以同时约定。

综上所述,见习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各有其不同的含义,王小姐在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的见习期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已经超出了试用期的见习期剩余期限内,因自己的原因提出辞职则不适用上述规定,构成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以及数额的多少,需要根据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而确定。

见习期是在原有的固定工制度下,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包括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及技校毕业生等)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依据:1、国家教委、计委、人事局于1981年发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25条2、国家人事部与1991年发布的《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第8条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第4条(更多的是相对于干部来讲)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上述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能调动工作;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

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学徒期是对某些进入工作岗位的新招劳作者熟悉业务、提升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

见习期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选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实习期限。

这两种形式与试用期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1)期限不同。

学徒期是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见习期一般是一年的时间,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确定方式不同。

学徒期是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必必需执行的;而试用期是由约定达成的。

(3)执行对象不同。

学徒期主要在某些特定岗位的新招劳作者中执行;见习期主要在新录取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执行;而试用期一般关于初次就业的劳作者试用。

2.学徒期、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何区别学徒期是对某些进入工作岗位的新招劳作者熟悉业务、提升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

见习期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选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实习期限。

这两种形式与试用期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1〕期限不同。

学徒期是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见习期一般是一年的时间,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确定方式不同。

学徒期是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必必需执行的;而试用期是由约定达成的。

〔3〕执行对象不同。

学徒期主要在某些特定岗位的新招劳作者中执行;见习期主要在新录取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执行;而试用期一般关于初次就业的劳作者试用。

3.劳作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该怎么区分上述四种形式的区别在于:〔1〕期限不同:学徒期是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的;见习期限是1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实习期则没有期限限制。

〔2〕效力不同。

学徒期、见习期是来源于现有政策法规的规定;而试用期是双方当事人约定达成的,双方可以在6个月的时间内自行协商确定期限;实习期则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源于对在校同学参加施行工作的要求。

〔3〕适用范围不同:学徒期主要在某些特定岗位的新招工人中执行;见习期主要在新录取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执行;而试用期则对包括上述人员在内的劳作者均可以适用;实习期适用于在校同学。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份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份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一)份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 1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

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见习期是除博士生、硕士生以外的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后确定为正式职工前所需要的期限。

一般为一年,是一个熟悉业务、试行工作的过程。

在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只发给临时工资。

在见习期间领取的临时工资标准,一般由__。

见习期间的待遇和见习期满的定级工资,分别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而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中华人民__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031如何区别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

031如何区别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

如何区别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劳动合同法简明实用问答312问而约定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1996年1月16 日颁布的《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第4条的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1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在大学生毕业求职中,经常遇到“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困惑。

见习期制度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非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情况。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职工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而言的,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实习期与在校生积攒实践经验密切相关,只涉及在校生。

与此相关的还有“学徒期”,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可见,上述四种形式的区别在于:(1)期限不同:学徒期是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的;见习期限是1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实习期则没有期限限制。

(2)效力不同。

学徒期、见习期是来源于现有政策法规的规定;而试用期是双方当事人约定达成的.双方可以在6个月的时间内自行协商确定期限;实习期则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源于对在校学生参与实践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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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有的毕业生经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

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认。

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
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最大的意义就是使员工在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时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劳动岗位和职责、劳动条件等内容,有利于明了和维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

相当一部分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弱势和劳动者劳动法律知识欠缺,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这两个目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如何签定就业协议
注意: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到校招毕办鉴证。

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
第一,不要轻易交出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具备唯一性,一旦签订就业协议而又不履行时,大学生就要到教育部门办理手续,重新获取就业协议。

这会耗费精力和时间,得不偿失。

第二,违约金设定是双刃剑。

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是否约定违约金,大学生朋友应该慎重考虑。

很多大学生急于找工作,轻易地在就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但工作后不满意想换工作时自己不得不承担违约金。

但要是不设定违约金,对用人单位的限制显得过少。

违约金上、下限一般没有严格的规定,但大部分企业都在2500左右,若超过5000元学生需慎重考虑。

第三,利用好备注栏。

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绝大多数的就业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第四,在签就业协议书时,对待附加协议要更加认真谨慎,因为这样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几乎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轻易违约。

《不要轻看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
第五,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
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
1. 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调查中,92%的受访者都表示,所在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有6%,还有2%的求职者说“没有试用期”。

专家建议:关于试用期问题,最好将条款都写明在劳动合同内。

2.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专家建议:如果遇到公司在试用期内的薪资结构是“底薪+提成”,那薪资的规定最起码有一点可以保证,就是底薪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试用期离职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专家建议: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情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则不能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

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

实习期、见习期就是试用期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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