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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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案例

精神分裂症案例

精神分裂症案例
小莹,现年24岁,某专科学校毕业后在某外贸部门搞财务。

其身材苗条、面容姣好,虽未身着名牌服装,因会搭配穿着和修饰,故穿着打扮非常得体,显得贤淑且端庄秀丽,在读专科学校时被同学誉为“校花”,整天被充满爱慕之心的男同学捧着、追着。

20岁大专毕业参加工作后,开始颇受单位的男士们的“关注”。

但近2年来,同事们渐渐发现小莹不再像以前那样梳妆打扮,穿着也不再得体,常常是邋邋遢遢的,身上也发出一阵阵浓烈的汗臭味,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效率明显下降且总是出差错,对领导、同事与家人、朋友的关心、询问不理不睬,对年老多病的父母漠不关心,不论谁问她问题,均回答极为简单。

小莹的姑姑来广州出差,发现其种种异常并详细询问了其父母以后,怀疑其可能有“心理问题”而带到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精神科就诊,经详细的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精神检查,精神科的专家诊断小莹患有“精神分裂症”。

分析:精神分裂症常起病潜隐,发展缓慢,初期有时只表现为懒散,随着疾病的加重,会有思维障碍、情感淡漠、幻觉、妄想等。

然后社会功能受到严重损害,整个精神活动趋向衰退。

小莹缓慢发病,应答问题简单,情绪反应平淡,对家人,对自己漠不关心,缺乏生活的动力,社会功能,工作能力等受到影响,考虑为精神分裂症。

当发现周围有类似症状的人,要多关心他们,必要时送医院确诊。

法律精神病学案例(3篇)

法律精神病学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精神分裂症被送至医院治疗。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刘某的刑事责任能力产生了疑问,遂委托精神病学专家进行鉴定。

经过鉴定,刘某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现将此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件经过1. 案件发生某日晚,刘某因与邻居赵某发生纠纷,持刀将赵某砍伤。

事发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 案件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刘某的刑事责任能力产生了疑问。

考虑到刘某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法院决定委托精神病学专家进行鉴定。

3. 鉴定结果精神病学专家对刘某进行了鉴定,认为刘某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三、法律精神病学分析1. 精神分裂症与刑事责任能力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精神疾病,患者通常表现为思维、情感、行为等方面的异常。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本案中,刘某在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鉴定结果,刘某在作案时对自身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和控制能力,但受到精神疾病的影响,对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因此,刘某在犯罪行为上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2. 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对于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刘某在作案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鉴定结果,刘某在作案时对自身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和控制能力,但受到精神疾病的影响,对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因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依法对刘某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案件处理根据鉴定结果,法院认为刘某在作案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案例 精神分裂症

案例 精神分裂症

案例:患者:女、20岁,大一学生。

此次咨询前一年,患者读高三,学习很紧张,出现失眠,多疑等症状。

认为门外的行人和楼上的邻居故意弄出声音来影响她,让她不能好好地复习功课。

别人的咳嗽声、走路声音都是故意跟她过不去,为此,常无故发火,冲到邻居家,大吵大闹。

读书时不能在房间里读,要到卫生间里才能读,说卫生间里更安静。

当时,她父母发现她精神不好后,带她到一家医院求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用利培酮等药物治疗后,精神症状改善。

之后,患者继续读书上学并考上大学。

她上大学后,害怕别人知道自己在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有精神病史,会影响她的名誉,就自行停药。

患者停药后不久,开始出现失眠,多疑,认为有人在她宿舍安装了监视器,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范围,她无论是在做什么,楼上的同学就马上会知道,并发出一些声音来暗示她,同学们已经知道了她现在在做什么等等。

为此,常常半夜里不睡觉,拿着一个手电在宿舍里照来照去,看房间里到底有没有监视器,同宿舍同学认为她的行为影响了他们的休息,她却觉得这是同学是和她过不去。

对同学态度差,认为老师也对她不好,成天疑神疑鬼地,认为别人都是针对她,不能安心学习,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老师看她精神状态不好后,通知其父母。

患者在她父母要求下来到医院求诊。

患者既往身体健康,无特殊遭遇事件。

精神检查:有被害妄想和关系妄想,有思维被洞悉感,觉得自己想什么别人都会知道,有被监视感,紧张、情绪激动,不承认自己有病,不配合治疗。

经过检查,患者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用药物治疗及心理治疗3个月后,上述症状基本消失。

精神分裂症案例

精神分裂症案例

精神分裂症案例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常常出现幻觉、妄想、情感混乱等症状。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个真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疾病。

小明,男性,25岁,大学生。

小明在高中时期开始出现异常行为,经常对着空气说话,有时还会突然大笑或者哭泣。

他的学业成绩也因此受到了影响,经常缺课,无法集中精力学习。

家人发现他的异常行为后,将他送往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最终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小明的精神分裂症症状表现为幻觉和妄想。

他经常声称自己能听到别人的心声,认为自己有特殊的能力,可以与外星人沟通。

他还经常感到被人跟踪、监视,对此产生极度的恐惧。

在幻觉和妄想的影响下,小明的情绪变化较大,有时会变得异常兴奋,有时又会变得极度消沉。

除了幻觉和妄想,小明还出现了情感混乱的症状。

他常常无缘无故地情绪波动,有时会突然变得暴躁,有时又会变得异常温柔。

他的家人和朋友都感到无法预测他的情绪,这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小明的精神分裂症症状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由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他无法正常地进行学习和社交。

家人也因为他的病情感到十分焦虑和无助。

经过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训练,小明的症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和心理辅导。

通过小明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精神分裂症对患者和家人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精神分裂症不仅会影响患者的学业和社交,还会给家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因此,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来说,及早发现并进行治疗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社会也需要更多地关注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和康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需要长期治疗和关怀的疾病,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介绍,能够增加大家对精神分裂症的了解,减少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和误解,为他们的康复和社会融合提供更多的支持。

精神分裂症案例

精神分裂症案例

实训二案例分析——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护理案例一:患者郭某,女性,高中文化,无业,未婚。

主诉:砸电话,在地上睡了两年多,加重3个月,疑心有人议论自己,伤人毁物。

现病史:患者于1997年6月,无明显诱因向母亲发脾气后离家出走,在外面租房子住,断断续续找工作干。

但因在工作期间生活自理能力差,表现为经常不洗脸、不洗脚和不刷牙,因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多次被雇主辞退。

最后一次工作时与人吵架,认为同事在害自己,其姐姐在接到通知后将其领回家。

回家后患者表现行为怪异,自笑、发愣,或自言自语,家里人也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

有时候无原因的行为冲动,有时砸玻璃、砸电话、摔电视,打母亲和姐姐。

不喜欢在床上睡觉,抱着被子在地上睡。

1999年12月,患者突然打来访的亲友,姐姐阻止她,便打姐姐。

母亲回家后,患者躲在姐姐后面说很怕声音,突然拿起菜刀要砍母亲,大骂母亲是坏女人。

情绪不稳定,时哭时闹,生活无规律,常不吃饭,家里人无法护理送入医院。

既往史:病前体健,无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史,无手术外伤史和药物过敏史。

个人史:同胞3人,排行第2。

母孕期体健,足月顺产,婴儿期发育正常。

7岁上学,成绩一般,能与同学正常交往。

6年前在职高就读,3年前毕业,与姐弟及父母相处和睦。

病前无特殊嗜好。

病前性格:内向、孤僻少语,朋友少,固执、好强。

家族史:父母两系三代否认有精神异常或自杀者,无近亲婚配和其他遗传性疾病。

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无异常。

精神检查:经家属强迫送入病房,衣着整齐。

意识清晰,定向力完整,接触被动,对医生的问话不理不睬。

有明显的难以理解的谈话内容,问:“你说你能用下巴想事,是吗?”答:“是啊,人的头长在脖子上,头脑是想事的,下巴在头上,所以我可以用下巴想事。

”问:“你每天在哪里睡觉?”答:“我在地上睡,因为床立地上,地便是床,地床更大,我喜欢在地上睡觉。

”当问及患者为什么殴打亲友时,患者称:“他来我家议论我,他来我家的目的就是来监视我。

”患者要求回家,认为自己没病,认为是父母犯傻把自己送到医院。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

案例一(2005.11 二)一般资料:男性,38岁,工程师。

临床表现:半年前妻子参加单位组织的登山时,失足坠崖身亡,经公安部门鉴定已排除他杀。

但是求助者仍然坚持认为是有人害死了妻子,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说某人害死妻子,罪该万死。

求助者还经常会自言自语,好像在和死去的妻子对话,要给妻子报仇雪恨。

最近三个月,开始向家人说,某人和公安机关串通一气,在家里安装了监视器,监控他的一举一动,外出的时候也有人跟踪。

有时又说,自己经常被人用一种特殊的仪器干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虚弱。

还有时给家人说自己的内心想法都被人家知道了,自己想什么好像全世界人都已经知道了。

有时候上街,觉得别人都在议论自己,看电视的时候,也发现主持人在讲自己的事情。

最近,又觉得自己的孩子被人换了,换成了一个监视自己的人,有时候觉得孩子的举动很陌生,眼神很神秘。

家人叙述,求助者目前对家人很淡漠,谁都不信任,越来越不愿意和家人在一起,外出也很少,自己在家把门窗都封死,买菜的时候都是到垃圾桶里捡别人丢下的菜叶,衣服也不换洗,也不愿意上班。

家人为了帮助他,以检查他的想法是否真的被别人知道了为由,劝他来心理咨询中心。

单选:1、对该案例情绪特点正确的描述是()。

A 情绪低落B 情感淡漠C 情绪高涨D 情感倒错单选:2、该案例目前心理状态属于()。

A 正常心理状态B 健康心理状态C 神经症性心理问题D 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多选:3、对求助者心理与行为异常表现做定性分析的依据是()。

A 没有主动求治的愿望B 对症状没有自知力C 问题内容已经泛化D 社会功能受损严重单选:4、引发求助者心理与行为问题的最直接的原因是()。

A 认知因素B 生物学因素C 社会性因素D 跨文化因素多选:5、求助者表现出的思维障碍有()。

A被害妄想 B 真性幻听C 物理影响妄想D 被洞悉感单选:6、求助者觉得街上的人都在议论自己,最可能的属于()。

A 假性幻听B 关系妄想C 被洞悉感D 被控制感多选:7、求助者的行为异常表现是()。

精神分裂治疗案例

精神分裂治疗案例

精神分裂治疗案例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往往会出现幻觉、妄想、情感混乱等症状。

治疗精神分裂症需要综合运用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社会康复,以下是一个精神分裂治疗案例:李先生,男性,32岁。

在过去的一年里,李先生出现了一系列的精神症状,包括听到自己的声音,认为自己被人盯着,时常即使身在家中也感到不安。

他还出现了明显的情感混乱,经常情绪波动大,无缘无故地大笑或者哭泣。

除此之外,李先生还开始逐渐变得社交回避,不愿与人接触,甚至不去工作。

面对这一情况,他的家人决定带他去看精神科医生。

在初次就诊时,李先生被诊断为患有已进展为慢性病的精神分裂症。

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李先生需要同时进行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

首先,医生给李先生开了一种名为多巴胺拮抗剂的药物。

这类药物可减少多巴胺的活动水平,从而减轻幻觉和妄想。

李先生按医生的指导每天服药,并每周复诊一次。

在第一个月的治疗后,李先生的症状有所缓解,感觉自己比之前要好一些。

与此同时,李先生也开始接受心理治疗。

由于他的症状比较严重,并且过去的一年里已经积累了一些负面情绪和经历,医生决定选择认知行为治疗(CBT)来辅助其情感调节和问题解决的能力。

李先生与心理治疗师一起,共同探索他的幻觉和妄想的来源,分析并质疑自己的错误观念,学习更好地应对压力和负面情绪,以及处理社交问题。

经过几个月的认知行为治疗,李先生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也更加清晰。

除了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李先生的家人也积极参与社会康复的方案。

他们鼓励李先生重新融入工作和社交圈子,提供支持和帮助,定期带他参加社会活动和聚会。

总体上,通过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社会康复的综合治疗方案,李先生的症状有所改善。

他的幻觉和妄想减少了,情绪也稳定了许多。

尽管他还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康复,但李先生和他的家人对他的恢复充满信心。

他也更加了解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需要,并积极配合医生和治疗师的建议。

精神分裂症治愈案例

精神分裂症治愈案例

精神分裂症治愈案例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常常出现幻觉、妄想、情感混乱等症状,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的困扰。

然而,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得到了有效的治疗,成功地走出了病痛的阴影。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一些精神分裂症治愈案例。

1. 张女士,女,28岁,因幻觉、妄想等症状就诊。

经过一年的治疗,患者症状明显改善,已经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2. 王先生,男,35岁,因情感混乱、幻觉等症状就诊。

经过两年的治疗,患者症状得到了有效控制,已经可以独立生活。

3. 李女士,女,30岁,因妄想、幻觉等症状就诊。

经过三年的治疗,患者症状明显改善,已经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4. 张先生,男,40岁,因幻觉、妄想等症状就诊。

经过四年的治疗,患者症状得到了有效控制,已经可以独立生活。

5. 王女士,女,25岁,因情感混乱、幻觉等症状就诊。

经过五年的治疗,患者症状明显改善,已经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6. 李先生,男,30岁,因妄想、幻觉等症状就诊。

经过六年的治疗,患者症状得到了有效控制,已经可以独立生活。

7. 张女士,女,35岁,因幻觉、妄想等症状就诊。

经过七年的治疗,患者症状明显改善,已经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8. 王先生,男,45岁,因情感混乱、幻觉等症状就诊。

经过八年的治疗,患者症状得到了有效控制,已经可以独立生活。

9. 李女士,女,40岁,因妄想、幻觉等症状就诊。

经过九年的治疗,患者症状明显改善,已经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10. 张先生,男,50岁,因幻觉、妄想等症状就诊。

经过十年的治疗,患者症状得到了有效控制,已经可以独立生活。

这些精神分裂症治愈案例表明,精神分裂症是可以治愈的。

患者只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坚持用药、心理治疗等综合治疗方法,就有望摆脱病痛,重返正常生活。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理解,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精神分裂症案例

精神分裂症案例

实训二案例分析——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护理案例一:患者郭某,女性,高中文化,无业,未婚。

主诉:砸电话,在地上睡了两年多,加重3个月,疑心有人议论自己,伤人毁物。

现病史:患者于1997年6月,无明显诱因向母亲发脾气后离家出走,在外面租房子住,断断续续找工作干。

但因在工作期间生活自理能力差,表现为经常不洗脸、不洗脚和不刷牙,因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多次被雇主辞退。

最后一次工作时与人吵架,认为同事在害自己,其姐姐在接到通知后将其领回家。

回家后患者表现行为怪异,自笑、发愣,或自言自语,家里人也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

有时候无原因的行为冲动,有时砸玻璃、砸电话、摔电视,打母亲和姐姐。

不喜欢在床上睡觉,抱着被子在地上睡。

1999年12月,患者突然打来访的亲友,姐姐阻止她,便打姐姐。

母亲回家后,患者躲在姐姐后面说很怕声音,突然拿起菜刀要砍母亲,大骂母亲是坏女人。

情绪不稳定,时哭时闹,生活无规律,常不吃饭,家里人无法护理送入医院。

既往史:病前体健,无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史,无手术外伤史和药物过敏史。

个人史:同胞3人,排行第2。

母孕期体健,足月顺产,婴儿期发育正常。

7岁上学,成绩一般,能与同学正常交往。

6年前在职高就读,3年前毕业,与姐弟及父母相处和睦。

病前无特殊嗜好。

病前性格:内向、孤僻少语,朋友少,固执、好强。

家族史:父母两系三代否认有精神异常或自杀者,无近亲婚配和其他遗传性疾病。

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无异常。

精神检查:经家属强迫送入病房,衣着整齐。

意识清晰,定向力完整,接触被动,对医生的问话不理不睬。

有明显的难以理解的谈话内容,问:“你说你能用下巴想事,是吗?”答:“是啊,人的头长在脖子上,头脑是想事的,下巴在头上,所以我可以用下巴想事。

”问:“你每天在哪里睡觉?”答:“我在地上睡,因为床立地上,地便是床,地床更大,我喜欢在地上睡觉。

”当问及患者为什么殴打亲友时,患者称:“他来我家议论我,他来我家的目的就是来监视我。

”患者要求回家,认为自己没病,认为是父母犯傻把自己送到医院。

精神病人典型法律案例(3篇)

精神病人典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件背景:张某,男,35岁,某市居民。

因长期患有精神分裂症,于2010年被诊断为精神病人。

张某性格孤僻,生活懒散,时常出现幻觉和妄想。

2019年5月,张某因一次争吵情绪失控,持刀将邻居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二级。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关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认定成为本案的核心争议。

案件经过:2019年5月某日,张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李某发生争吵。

在争吵过程中,张某情绪激动,突然持刀向李某刺去。

李某躲闪不及,被张某刺中左胸,导致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被立即抓获。

鉴定意见:经法医鉴定,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本案中张某在犯罪时正处于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犯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审理过程:本案经某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张某不负刑事责任。

但鉴于张某的行为已造成李某重伤,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 张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2. 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0万元。

案例评析:本案涉及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认定问题,具有以下法律意义:1.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张某在犯罪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属于精神不正常状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虽然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因其行为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导致李某重伤,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精神病法律案例(3篇)

精神病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故意杀人案。

被害人赵某在一家便利店购物时,被被告人李某用水果刀刺伤,导致赵某重伤。

案发后,李某被当场抓获。

经警方调查,李某曾因精神疾病多次入院治疗。

二、案件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李某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请求法院对李某进行精神病鉴定。

法院依法委托了具有资质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对李某进行鉴定。

三、鉴定意见经鉴定,李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正处于发病期,辨认和控制能力严重受损。

鉴定机构认为,李某在案发时无法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也不具备相应的意志控制能力。

四、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结合鉴定意见和案件事实,法院认为李某在案发时因精神疾病导致辨认和控制能力严重受损,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精神病法律案例,涉及精神疾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问题。

1. 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疾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辨认能力,即患者是否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控制能力,即患者是否具备相应的意志控制能力。

2. 精神病鉴定的必要性:本案中,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李某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请求法院进行精神病鉴定。

法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精神疾病对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影响:本案中,鉴定意见表明李某在案发时因精神疾病导致辨认和控制能力严重受损,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这说明精神疾病对患者刑事责任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中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集

中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集

我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集1. 背景介绍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对待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在我国,精神障碍者涉及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面对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司法机关需要慎重对待,确保对精神障碍者的合理保护和公平对待。

2. 案例一:小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小王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某日因幻听的影响导致了一起伤人案件。

他的家人表示,小王已经接受了长期的精神科治疗,并且有多次出现幻听的记录。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对小王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评定,最终认定他缺乏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免除刑事处罚。

3. 案例二:张三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张三因患有严重的焦虑和抑郁症而在某日持刀伤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法院对张三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评定,鉴定认为他在犯罪时存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并以其精神疾病为由,对其减轻刑事处罚。

4. 案例三:李四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李四是一名精神障碍者,在某日因情绪失控伤人,其家属表示他有多次自伤行为的记录,并对其进行了精神科治疗。

法院综合考虑了李四的病史和案发时的情况,认定他虽然存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由于精神障碍的影响,对其进行了减轻刑事处罚。

5. 个人观点和总结我国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集中,我们看到了在司法实践中对精神障碍者的充分考量和保护。

对于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既要充分考虑其存在的精神障碍和病史,也要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公正评定,避免由于精神障碍而造成对他人生命财产的严重危害。

希望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加科学、公正地对待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确保他们得到公正对待和合理保护。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精神疾病的类型、程度以及犯罪行为的情节等多个方面。

在我国,由于缺乏统一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

对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需要更加科学、客观地制定评定标准和程序,确保其能够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对待。

精神分裂症案例

精神分裂症案例

精神分裂症案例精神分裂症,又称为思维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常常出现幻觉、妄想、情感淡漠等症状。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个真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种疾病。

小明,23岁,自幼聪明伶俐,性格开朗,但在高中时期开始出现异常行为。

他常常对着空气中的“声音”大声喊话,还会突然笑或哭,让周围的人感到十分困扰。

他的家人发现他经常自言自语,行为怪异,便将他送往医院进行诊断。

经过专家的诊断,小明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在治疗的过程中,他接受了药物治疗和心理辅导。

然而,由于疾病的复杂性,小明的症状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

他常常出现幻觉,认为自己被监视或被追踪,导致他的生活和社交能力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在家人的陪伴和专家的治疗下,小明的症状逐渐得到了控制。

他开始逐渐接受现实,学会了与他人交流和合作。

他也参加了一些康复训练,通过锻炼和艺术创作来调节自己的情绪,逐渐重拾自信和生活的乐趣。

通过小明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精神分裂症对患者的影响是极其严重的。

患者常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给自己和周围的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然而,通过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训练,患者的症状是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的。

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人来说,需要有耐心和理解,不能因为患者的异常行为而对其产生歧视和排斥。

同时,患者也需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参与康复训练,以便更好地控制病情,恢复正常的生活和社交能力。

总之,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需要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患者及其家人需要理解和支持,医生和社会也需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希望通过今天的案例讨论,能够增加对精神分裂症的了解,为患者和家人带来更多的希望和力量。

精神分裂案例

精神分裂案例

精神分裂案例小明,21岁,大学生。

小明患有精神分裂症已有3年时间,最初的症状是情绪低落、社交障碍,后来出现了幻听和妄想的症状。

他常常听到一些不真实的声音,声音告诉他一些奇怪的事情,导致他变得越来越孤僻。

在接受治疗后,小明的症状有所缓解,但他仍然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和心理辅导。

小红,30岁,家庭主妇。

小红患有精神分裂症已有5年时间,她的症状主要表现为妄想和情绪不稳定。

她常常认为自己受到了陌生人的监视和追踪,因此整天呆在家里不敢出门。

她的丈夫和家人为了照顾她,不得不放弃工作,家庭负担沉重。

经过多次治疗,小红的症状有所好转,但她仍然需要家人的全力支持和关爱。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精神分裂症不仅给患者本人带来了痛苦,也给家人和社会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因此,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精神疾病患者,提高对精神健康的重视。

除了药物治疗和心理辅导,患者的家人和社会的支持也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重要因素。

家人的理解和关爱可以给患者带来莫大的力量,帮助他们更好地面对疾病。

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歧视和排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在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更多地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心理辅导和支持小组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疾病,重拾信心和勇气。

总之,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需要全面的治疗和支持。

除了药物治疗和心理辅导,家人和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也是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可以帮助更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重获新生,走出疾病的阴影。

精神科法律案例分享(3篇)

精神科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精神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精神科法律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

本文将以某精神分裂症患者为例,分享一则精神科法律案例,以期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患者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案情简介患者甲,男,30岁,患有精神分裂症。

甲某在发病期间,曾在家中持刀砍伤其母亲,导致母亲重伤。

事发后,甲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并被送往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治疗期间,甲某的病情逐渐稳定。

然而,在治疗结束后,甲某拒绝出院,并要求赔偿母亲损失。

甲某的母亲认为,甲某的病情是因家庭环境等原因导致的,要求医院和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而医院和公安机关则认为,甲某的病情属于精神疾病,不属于侵权责任范畴,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院和公安机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法律分析1. 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法律规定,甲某在发病期间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 医院和公安机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公安机关、监狱、拘留所、教养机构等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和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患者甲进行了治疗和控制,不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医院和公安机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在发病期间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医院和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典型法律案例(3篇)

精神病人典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35岁,某市居民。

因患有精神分裂症,长期服药治疗。

2019年7月,张某某因家庭琐事与邻居王某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持刀将王某某刺伤,造成王某某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二、案件审理(一)起诉与辩护1. 起诉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认为张某某在精神分裂症发作期间,持刀伤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辩护张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张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其行为不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性,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法庭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提交了张某某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张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在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

同时,辩护律师还申请了精神病学专家对张某某进行鉴定。

(三)鉴定结论经鉴定,张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三、判决结果根据鉴定结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法院判决张某某不负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一)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认定在本案中,法院根据鉴定结论,认定张某某在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原则。

1.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 鉴定程序在本案中,法院依法进行了鉴定程序,保证了鉴定结论的公正性、权威性。

(二)精神病人案件处理1. 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我国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根据鉴定结论,认定张某某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对其作出了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

2.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对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分裂症案例分享2讲课文档

精神分裂症案例分享2讲课文档
第十六页,共18页。
数天后,患者病情稍有好转,愿意配合治疗。予 奥氮平逐步加至20mg/日,病情逐步好转。但患者整 天思睡,食欲大增。辅助检查:谷丙转氨酶81u/L,谷 草转氨酶:42u/L,谷氨酰转肽酶:60.1u/L,血糖: 8.37mmol/L,甘油三脂3.22 mmol/L,低密度脂蛋白: 3.5 mmol/L,游离脂肪酸:0.65 mmol/L。
第十四页,共18页。
患者由保安强制送入病房,并约束于 床,非常吵闹,骂医生护士和那个人是一伙 的,就是要弄死他。 此时应如何处理? 是先检查还是先用药?哪些药较安全?哪些
是急诊必要检查?
第十五页,共18页。
经注射氟哌啶醇后,患者安静下来, 但仍不愿意服药。
接下来该如何治疗?继续注射氟哌啶醇?还是结合其他 给药方法。
第六页,共18页。
该患者目前最可能的诊断是什么? 该患者可能存在哪些症状?
第七页,共18页。
精神检查
问: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答:王 # #。
问:这是哪知道么?
答:医院。
问:为什么来医院啊? 答:不知道,我没毛病。 问:最近半年搞毕业设计,是不是很累啊?
答:还好,不累,天天躺在床上想想就行了。 问:你为什么天天躺在床上,人家都要去图书馆查资料什
答:你们应该都知道吧。不然那个人怎么会知道我的想法, 剽窃了我的毕业设计。
第九页,共18页。
问:那个人怎么会知道你的想法呢?
答:我哪知道,可能是我在跟老师讨论的时候他偷听的, 也可能是其他什么高科技手段吧,现在科技这么发达, 也说不定。
问:你一直在说这个老师,你见过么?
答:没见过,听声音个男的。
问:你相信这个老师么?
精神分裂症案例分享
第一页,共18页。

精神分裂症三例医案

精神分裂症三例医案

精神分裂症三例医案—壹—孙某,男,22岁。

1976年2月27日初诊。

据称于本月15日开始发病。

精神错乱,恐怖惊疑,不食不眠,目直神呆,情绪忧郁,时时叹息,胸胁抑闷,按之蹙眉,有苦满感,大便偏干间日一次。

去医院诊治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分析】按中医理论乃属阴证,阴盛则为癫。

主要证候是胸胁苦闷,有压迫感,是为柴胡汤证。

因此授以柴胡加龙骨牡蛎汤合温胆汤加减。

处方:柴胡9克,半夏6克,黄芩6克,炙桂枝6克,朱茯苓9克,炙甘草6克,化龙骨9克,生牡蛎15克,炙运志4.5克服药4剂后症状有明显好转,又来复诊,略为加减,续服4剂而愈。

—贰—施某,女,18岁。

1936年7月初诊。

患者被禁闭在小房内蓬头垢面,怒目炯炯,两眼结膜满布红丝,气势汹汹欲打人,由其家属围护。

诊得其脉沉细而弦,不肯张口伸舌,鼻下有血渍,唇色紫暗。

腹部拒按,患者蹙眉示痛状,不食不眠,大便多日不下,询之其母,已知两个多月不见月经来潮。

【分析】《伤寒论》太阳病篇中桃核承气汤条云:“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

血自下,下者愈。

”又云:“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

”本例与下焦蓄血发狂证相符,拟仲景桃仁承气汤与抵当汤治之。

处方:桃仁12克,生大黄9克,芒硝12克,细桂枝6克,生甘草4.5克,水蛭、虻虫各6克,朱茯神9克,赤芍6克,牡丹皮6克,鲜生地12克服本方2剂,大便得下,夜寐稍安,狂势渐减。

复诊于硝黄之量减半,去生地加红花、丹参以活血通经,连服3剂,月经来潮,患者如梦方醒,仅感疲倦无力而已,乃以逍遥散加味调理数日而愈。

—叁—1972年秋季某日。

某五七干校食堂师傅忧愁地对笔者说,其大儿子病又复发了,日夜不睡觉,白天到外面去乱跑乱说,还要骂人打人,到某市精神病医院去看了几次,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服了不少西药病情未得控制,一个多月来,两眼发赤,大便多日不解。

【分析】笔者根据“头痛目赤,不大便”乃阳明病也。

精神分裂案例

精神分裂案例

精神分裂案例精神分裂症,也被称为分裂性精神病,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疾病,其特点是病人经常出现幻觉、妄想、混乱的思维和言语,以及情感和行为的异常,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和工作。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精神分裂症的案例。

小王,男性,25岁。

小王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导致头部严重受损,昏迷了三个月之久。

经过治疗后,小王恢复了意识,但他开始出现情绪不稳定、社交孤立等行为异常。

在某一天的晚上,小王突然出现了幻觉,他看到了一个与他尽管毫不相干的人跟在自己身边,不断说着一些奇怪的话。

小王感到非常惶恐和恐惧,他试图逃离这个幻觉,但徒劳无功。

幻觉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消失了,但小王对此仍然感到害怕。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王的幻觉越来越多,他开始与朋友和家人失去联系,逐渐变得孤独和沉默寡言。

他整天闷闷不乐,自言自语,经常对着空气中的人大喊大叫。

他还开始出现自信心减弱、自闭倾向的症状,不愿意再参与社交活动。

他的家人非常担心他的状况,决定带他去医院进一步检查。

在经过一系列的测试和评估后,诊断结果显示小王患有精神分裂症。

医生给他开了相应的药物治疗,并建议他接受心理咨询和社会支持。

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小王的症状有所缓解。

他的幻觉和妄想减少了,情绪稳定了许多。

他也逐渐恢复了社交能力,重新与家人和朋友建立了联系。

他继续接受药物治疗和心理咨询,并且参加了一些社会支持组织的活动。

小王的治疗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曾经经历过一些复发的情况。

但是,通过家人和医生的共同努力以及持续治疗,小王渐渐能够控制住自己的症状,并在工作和生活中重新找回了自己。

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复杂且严重的疾病,但是通过药物治疗和心理咨询的综合干预,患者可以逐渐恢复或改善症状,并重新参与社会生活。

同时,家人的支持和社会支持也是患者康复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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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一般资料:
某男,汉族,18岁,中专学生。

求助者自述:
感到没人关心自己,理解自己,感到世界非常不公平,充满了残忍和血腥。

父母一直关系不好,3年前离异。

父母离异后自己住在奶奶家。

痛恨爷爷奶奶,认为是他们拆散了父母。

将来自己长大了一定要报复。

无法坚持学习,看书时总是浮想联翩,例如思考二战时美国使用的原子弹,当时的场景是多么的恐怖,为什么人类会如此残忍。

与同学关系都很疏远,但清楚地记得哪些人伤害过自己,就把这个人列入黑名单,将来自己功成名就后一个一个的报复。

例如,一次经过操场,同学喊求助者帮助练球,求助者没有扔准,一个同学说:“你有毛病啊?”求助者感到非常震惊、恐惧,心想,他怎么能这样残暴,从此记恨这个同学,同时非常害怕见到这个同学。

初中开始喜欢一个女生,但是感到对方看不起自己。

有时看到她与其他女同学一起边说边笑,认为她们在嘲笑自己。

虽然非常嫉恨看不起自己的人,但一旦有人对自己好、能理解自己就非常感激,产生万死不辞的想法。

有一个女生曾经和自己聊过一次天,感到对方特别理解自己,因此痛苦流涕。

心理咨询师观察了解到的情况:
求助者由家人陪同前来,举止有些僵硬,站立时像立正,没有心理咨询师的允许也不敢进门,进门后继续立正,在心理咨询师请他坐下后才坐。

讲话时捂着自己的脸。

讲述时常常句子不完整,并夹杂大量的对历史事件的评论。

求助者的爷爷在文革期间受到迫害,性情压抑,但在家里非常暴躁、专制。

发起脾气来会失控,后被诊断出精神障碍。

父亲很孝顺,但脾气也非常暴躁,在求助者小时侯常常打求助者。

奶奶与母亲一直有矛盾,但父亲通常站在奶奶一方,指责母亲。

母亲常常委屈的哭泣。

求助者见到父亲就非常紧张、甚至惧怕,而在母亲面前则常常发脾气,大哭大闹。

求助者小时侯身体瘦弱,与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受人欺负,性格变的较孤僻。

父亲常斥责求助者懦弱,不象男子汉,对求助者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

近半个月来求助者作息时间紊乱,晚上坐着发呆,不睡觉,白天昏睡不起。

依据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一、对求助者的个人成长资料进行整理。

(10分)
二、对该求助者应进行哪些心理测验?理由如何?(15分)
三、还应收集求助者哪些方面的资料?(10分)
四、本案例最可能的诊断是什么?诊断的依据是什么?(15分)
五、对该求助者需做哪些鉴别诊断?(15分)
六、请分析该求助者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什么?(12分)
七、本案例的确诊诊断的一般特点是什么?(17分)
八、本案例应如何处理?(6分)
案例分析答案
一、1、童年期(1分):
体征(1分):弱小
性格(1分):自卑(1分);怪癖(1分);懦弱(1分)
2、青少年期(1分):
生活事件(1分):父母离异;青春期挫折(1分);攻击行为(1分)
二、MMPI(4分),用于判断求助者是否有精神病(1分)
SDS (4分),用于测定其抑郁状态的程度(1分)BPRS (4分),评定精神病性问题的严重程度(1分)
三、求助者出生情况(2分)
求助者精神疾病家族史(3分)
求助者的疾病史(2分)
求助者母亲反映的情况(3分)
四、精神病(精神分裂症)(6分)
根据(1)判断精神正常与异常心理三原则(3分)(主客观统一、精神活动内在协调一致、个性相对稳定性)(2)根据该求助者的特意心理与行为(4分):破裂
性思维、思维逻辑混乱、行为愚蠢、意向退缩懒散。

(3)被动求医行为(2分)
五、需与抑郁性神经症(5分)、恐惧性神经症(5分)、焦虑性神经症(5分)相区别。

六、原因:生物学原因(2分):可能有精神病性问题的家族史(祖父有精神障碍)(1分)1
社会性原因(2分):负性生活事件(父母离异)(1分)
人际关系问题(亲子关系,同学关系)(2分)
心理性原因(2分):对现实的误解(与女同学关系)(1分)
幼时负性情绪记忆(小时候挨打)(1分)
七、精神分裂症特点
(1)有感知(1分)、思维(1分)、情感(1分)、意志(1分)、行为(1分)等多方面障碍,精神活动不协调(2分)或脱离现实(2分)
(2)意识清晰(1分)
(3)智能多完好(1分)
(4)起病于青壮年(1分)
(5)缓慢起病(1分)
(6)病程迁延(1分)
(7)患病期间自知力基本丧失(3分)八、转诊至精神科治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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