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开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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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机构简称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机构简称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机构简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2•【字号】汴政办[2010]184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机构简称的通知(汴政办[2010]1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方便使用,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调整情况,现将《开封市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月1日起,请在工作中规范使用。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开封市机构简称一、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开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民委)开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开封市监察局(市监察局)开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开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开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开封市城乡规划局(市规划局)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局)开封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开封市农林局(市农林局)开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开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广新局)开封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口计生委)开封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开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外侨办)开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开封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开封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开封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开封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开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开封市畜牧局(市畜牧局)开封市文物公园局(市文物公园局)二、常设办事机构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三、部门管理机构开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开封市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四、直属行政机构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五、市政府派出机构开封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封新区管委会)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六、市政府管理机构开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事管局)开封市地震局(市地震局)开封市市场发展局(市市场发展局)开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供销社)开封市接待办公室(市接待办)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市农林科学院)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农机局)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发投公司)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封市物资集团公司(市物资集团)开封市商业银行(市商行)七、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单位开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市史志办)开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驻京办)开封市人民政府驻郑州联络处(市驻郑办)八、驻汴单位开封市国家安全局(市安全局)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开封市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开封市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监局)开封市气象局(市气象局)开封市黄河河务局(市河务局)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豫东水利局)开封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局)国家统计局开封调查队(市国调队)开封市无线电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中储粮开封库)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封市支队(市武警支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封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河南省第一监狱(省一监)河南电力公司开封供电公司(开封供电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开封石油分公司(中石化开封石油分公司)开封市邮政局(市邮政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开封联通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开封移动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开封市电信分公司(开封电信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开封市中心支行(人行开封中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市银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封市分行(农发行开封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工行开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中行开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农行开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建行开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封市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封市办公室(市农信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市人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市财险公司)河南大学(河南大学)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黄河水院)九、其他开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台办)开封大学(开封大学)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开封文化艺术学院)开封火车站(开封火车站)说明:开封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4个。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民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汴政办[2014]42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民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汴政办[2014]42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民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民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汴政办[2014]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封市民之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26日开封市民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市民之家的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民之家是市政府设立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及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工作平台。

第三条市民之家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集中原则。

市级行政部门和相关组织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要进入市民之家统一受理、收费、办理。

市级公共资源要素市场整建制进驻,实行统一管理。

(二)高效便民原则。

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效率和满意度为评价标准,采取有效形式,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规范透明原则。

按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政务公开。

(四)有效制约原则。

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廉洁高效、勤政为民。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进驻市民之家的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新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的市民之家管理委员会,负责市民之家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字号】汴政办[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汴政办[2017]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着眼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谁主管谁负责、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领导第五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在各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机构进行考核。

国办发〔2015〕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总结

国办发〔2015〕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2日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坚决治理“餐桌污染”,巩固了全国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形势。

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问题仍时有发生,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严格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加强抽检、建立追溯体系等措施,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

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研究出台指导意见。

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

加强产地重金属污染、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治理。

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

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

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汴政办文[2015]56号【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03【实施日期】2015.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汴政办文[2015]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10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市长秦保强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申建立担任副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霍传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魏振峰,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亚文,市政府副秘书长徐磊,市政府调研员张宛红,市委编办主任徐同君,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田广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苏国志,市财政局局长安洪海,市工商局局长肖文兴,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冕,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郁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字号】汴政办[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7]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开封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37号),按照《河南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行动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清整办〔2017〕1号)要求,扎实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工作原则,巩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成效,坚决防止交易场所违规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工作原则(一)新设交易场所或开展交易场所业务必须经省政府审批,各相关部门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不得擅自批准设立交易场所。

对于没有省级人民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场所和非法电子交易平台,责令其限期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清退客户,清空资金并予以关闭。

对逃避监管、违规情节严重甚至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冻结资金账户,对相关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回头看”期间省政府暂停批设新的交易场所。

已设立的交易场所新增交易品种、变更交易模式、变更主要股东须报省政府批准。

推动现有交易场所按类别进行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汴政办〔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各责任单位要把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常抓常议,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台账。

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分解到县区或相关单位,建立系统性工作台账,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三、实行季报制度。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已列入市政府2024年重点督查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于3月28日、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将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局(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7号楼629房间)。

四、强化督导检查。

市政府督查局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思想站位不高、工作推进缓慢,年底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刘华阳23859529 151****0816邮箱:********************附件: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2024年2月22日附件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一、主要预期目标1.经济增长6.5%。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城市市区边界及主次干道划分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城市市区边界及主次干道划分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城市市区边界及主次干道划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汴政办[2016]104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城市市区边界及主次干道划分的通知汴政办[2016]10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为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市政府对《条例》适用城市市区边界及主次干道划分问题进行了明确,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城市市区边界及主次干道划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4日附件《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城市市区边界及主次干道划分2015年10月19日,开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开封县撤县设祥符区,关于《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城市市区边界及主次干道划分问题,祥符区和其他5区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条例》适用范围的城市市区边界划分问题(一)主城区范围:东至青年路,南至310国道,西至市西界,北至复兴大道,以及高速出入口(南苑出入口、连霍出入口、大广出入口、陈留出入口)沿线。

(二)祥符区包含老城区及黄龙产业集聚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具体方位:东起东环路以西、西至祥符区区界、南起开杞路(含开杞路南北两侧)、北至祥符区区界(具体参照附件《开封县总体规划(2011-2020)》);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关于城市市区主次干道划分问题(一)主城区1.主次干道金明大道、大梁路、郑开大道、宋城路、晋安路、黄河路、集英街、东京大道、金耀路、金明东街(大梁路--宋城路)、向阳路、汉兴路、西环路、金明西街(晋安路--周天路)、魏都路、梁晋路、周天路(金明大道--集英街)、夷山大街、西门大街、中山路、省府前街、省府西街、西司门街、迎宾路、观前街、包北路、包西路、包南路、包东路、大纸坊街、滨河路、解放路、南书店街、北书店街、鼓楼街、寺后街、马道街、310高速连接线、自由路、五一路、大庆路、魏都路、五福路、铁北街、西大街、东大街、徐府街、复兴大道、河道街、宋都御街、内顺城路、龙亭东路、龙亭西路、龙亭南路、龙亭北路、刷绒街、铁塔西街、体育场东路、劳动路、东环北路、开柳路、西环城路、公园路、汴京路、新宋路、学院门街、曹门大街、新曹路、河道街、铁塔一街、明伦街、宋门关街、东环北路、苹果园东路、华夏大道。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封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封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封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9•【字号】汴政办[2016]115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封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汴政办[2016]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对我市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开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开封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

研究提出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标准化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审议确定需报请市政府批准发布的标准;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标准化协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审议确定需报市政府批准发布的标准。

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马璞副市长副召集人:徐磊市政府副秘书长孔羽市质监局局长成员:鲁超文市编办副主任方守成市发改委副主任杜复平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孟黎迟市科技局调研员汪志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曹景华市民宗委副主任刘磊市公安局副局长郁正国市民政局副局长闫友军市财政局副局长杨振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冯海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斌市环保局副局长朱颜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孟军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运管局局长王付瑞市水利局副局长胡嘉树市农林局副局长孟粉荣市商务局副局长左起超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李保国市卫计委副主任郭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书记、副局长王伟超市外侨办副主任罗汴市国资委副主任王保赞市体育局副局长华应根市旅游委副主任李培健市粮食局副局长李明岗市安监局副局长路金秀市畜牧局副局长吴海峰市文物局副调研员罗天宝市人防办副主任陈培鸿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红权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霍五辈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文凯市国税局副局长张海涛市地税局副局长郭东怀市质监局副调研员仝文伟市气象局副局长刘昕市烟草局副局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3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3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3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2015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创新机制、提升效益。

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投资补助、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努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民生工程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建立健全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在加强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强管理维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顺应农村空间格局深刻变化的趋势,按照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把农村民生工程建设与新农村规划布局相结合,根据村庄类型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督导。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事项的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时间节点。

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由主办单位按季度(2015年4月10日前、7月10日前、10月10日前)将承办事项的进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年底综合报告全年完成情况。

省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09•【字号】汴政办[2013]106号•【施行日期】2013.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汴政办[2013]106号)市直有关单位:《开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9日开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3号),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0〕13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类(国有)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确保本单位履行正常工作职责,且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无法调剂使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政单位将闲置资产以出租、出借或者事业单位将闲置资产以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投资、入股、合资、联营等)、担保等方式取得收益的行为。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改变资产配置用途,将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的,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或者备案。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5•【字号】汴政办〔2018〕116号•【施行日期】2018.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封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开封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安排部署,打好秋冬季环境污染攻坚战,持续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保障合格油品供应,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 维护消费者权益,现就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加油站和流动加油车,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实现“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目标。

二、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付磊任组长,副市长刘震、王秋杰、马中虎任副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商务,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安全监管、质监、国税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开封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开封市商务局,王建亚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比照成立相应的县区级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和职能分工。

三、整顿重点以下九类行为均属成品油市场整顿的范畴:(一)无证照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行为(包括:成品油、危化证、营业执照不齐或经营主体名称不统一等)。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0•【字号】汴政办[2014]53号•【施行日期】2014.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汴政办[2014]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开封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开封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制度》、《开封市市长专线电话工作规程》已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0日开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二)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发布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三)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市长级干部、副市长审批;(四)受市长、市长级干部、副市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市长级干部、副市长审定;(五)抓好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市长级干部、副市长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六)督促检查对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长、市长级干部、副市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政策性建议;(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九)组织值班工作,及时向市长、有关市长级干部、副市长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十)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的管理,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十二)办理市长、市长级干部、副市长交办事项及其他工作。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1•【字号】汴政[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汴政〔2008〕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7年,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监管机制,整合监管力量,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努力探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再创佳绩。

附件:1.开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开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开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共38个)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封市畜牧局开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封市农林局市场信息科开封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兰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兰考县卫生局兰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封县人民政府开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封县卫生局开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杞县卫生局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许县卫生局通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尉氏县人民政府尉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尉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金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鼓楼区人民政府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鼓楼区卫生局龙亭区卫生局龙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顺河回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顺河回族区卫生局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禹王台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附件2开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65人)兰考县:张保昌朱来生张玉杰绳飞付建伟开封县:刘广利卢耀宇马良骥刘北征高卫华杞县:张富强段彪江孝民曹宏伟何万英通许县:高山李秀明姜海民段国栋张卫东尉氏县:娄洪录郭超峰宋金舟韩河功吴中杰金明区:陈宝申林迎春孙宁鼓楼区:耿凤菊陈报春董屹龙亭区:胡文辉张建峰王建伟顺河回族区:徐如强张瑶王卫群禹王台区:孙航李玉民黄灿俊经济技术开发区:李俊杰张磊王虎市工商局:王富仓李鹏程王莉鸿桂国红市卫生局:李宏伟李强丁昕市药监局:安晋林郭卫民刘永胜市质监局:蔡继国惠莉翟国际市农林局:刘照峰聂合乡市畜牧局:袁松山王文超市商务局:马瑞丁艳华市盐业局:孙继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王锡月李景玉。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油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油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油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1•【字号】汴政办[2018]85号•【施行日期】2018.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油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驻汴单位,各大专院校,各企事业单位:《开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油烟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开封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油烟治理工作方案为推进我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河南省餐饮油烟治理范围的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作为全市餐饮油烟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食堂要响应政策,带头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积极参与我市餐饮油烟的治理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如下: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四大班子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市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并按照开封市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的时间节点,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机关、企事业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及工作推进情况每周报送市攻坚办和市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8年8月30日之前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食堂要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三、各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告知辖区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机关、事业单位,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积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7•【字号】汴政办[2016]81号•【施行日期】2016.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汴政办[2016]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开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7月27日开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57号),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乡村教师(包括全市乡镇中心校、村庄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结合开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共享发展新理念,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为目的,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二、目标要求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的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加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2]30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2]30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3.22施行日期2012.03.22文号汴政办[2012]30号主题类别食品安全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2]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开封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开封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为满足城市居民“便捷、安全、营养、健康”的早餐消费需求,根据商务部《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早餐经营规范》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0〕7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开封市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扩大消费、促进和谐发展为宗旨;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为模式;以培育早餐龙头企业、发展早餐连锁经营和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统一配送为重点,全面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促使我市早餐市场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布局合理、品种丰富、方便快捷、惠及百姓的新格局。

二、建设目标放心早餐工程坚持工厂化集中生产、密闭式统一配送的经营方式,重点培育建设集标准化生产和统一配送为一体的早餐经营企业,根据市区现有早餐网点布局现状和市场需求,采用固定门店、快餐亭与早餐车相结合的方式,用1-2年的时间,在全市建成1-2家标准化生产和统一配送一体化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汴政办[2015]156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汴政办[2015]156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正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汴政办[2015]156号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实现工作无缝对接,确保市政府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府领导成员之间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市政府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制度,是指互为AB角的市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有效避免工作缺位和空岗,确保政府工作高效运行的制度。

二、补位设置市长因公出差(出访)或休假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市长级干部朱丽萍与副市长马璞互为AB角;副市长孙晓红与副市长张扬互为AB角;副市长张松文与副市长牛春堡互为AB角;副市长贺全营与副市长郑中华互为AB角。

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时,补位安排及时作相应调整;负责协助市长级干部、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调研员,相应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涉及多位市政府领导分工或一些综合性的会议和活动,以及分工交叉的会议和活动,由市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室统一协调和安排。

三、履职内容(一)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发文等公文事宜;(二)代行处理日常分管及专项分管工作;(三)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市外来宾参观考察;(四)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

四、职责权限(一)互为AB角的市政府领导成员在代行履职期间,除被代行履职一方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事项之外,有权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务。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汴政[2011]53号
【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汴政[201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总体要求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在省人大尚未出台小作坊、食品摊贩具体监管办法前,为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县、区政府职责: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协调重大专项行动,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工作。

(三)市卫生局
1.负责餐饮服务(指:通过在固定场所的即时制作加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固定消费场所及设施的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学校食堂、集体食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2.负责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人员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市质监局
1.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组织建。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场发展局所管辖夜市市场移交各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场发展局所管辖夜市市场移交各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场发展局所管辖夜市市场移交各区人民政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汴政办[2013]120号【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1.26【实施日期】2013.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场发展局所管辖夜市市场移交各区人民政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3]1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市场发展局所管辖夜市市场移交各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26日市市场发展局所管辖夜市市场移交各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夜市管理,提升夜市品位,促进夜市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市场发展局所管辖的16个夜市按照所在区域分别移交各区人民政府管理。

为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通过夜市市场的“属地管理”及市场管理权责下放,进一步完善夜市市场管理体制,统筹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各区人民政府属地管理的优势,增强市场管理和城市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文明创建的整体水平,努力将夜市市场打造成为开封的亮点和文明窗口。

二、基本原则本次夜市市场移交的原则是“属地管理、整体移交、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提升品位、持续发展”。

移交方是市市场发展局,接收方是夜市市场所在辖区人民政府。

三、移交内容、方式移交内容:移交的夜市市场是指全市建成区内经市政府批准、市市场发展局具有全部管辖权的13个餐饮夜市、2个百货夜市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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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开封市食品安全工作
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汴政办[2015]74号
【发布部门】开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27
【实施日期】2015.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开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汴政办[2015]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5年开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2015年开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5年是我市食品安全系统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监管新体制,坚持深化改革、法治建设和问题导向,着力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探索创新治理方式,着力推动社会协同共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食品产业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一)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建立食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机制。

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开展普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排查风险。

建立完善企业评估定级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统筹配置监测资源,制定并实施全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增加监测指标、样本量,扩大覆盖面,规范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

建立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研判,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解读法规政策,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工作。

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数据互通共享以及风险提示机制,科学研判风险分布规律,推动监测工作与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衔接联动,增强监管执法工作的靶向性和针对性。

(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卫生计生委、农林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质监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二)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加快建立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管模式,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式风险防控体系。

收集整合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执法、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多方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研究编制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

大力推进过程监管工
作,加大暗访突查工作力度,对可能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突击性现场检查,并对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加大信息公开和媒体曝光力度,督促企业和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责任单位:各监管部门、市政府食安办,各县、区政府)
(三)抓好重点整治工作。

1.组织开展全市性的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指导各县、区开展区域性、针对性、范围和期限更灵活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行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各监管部门,各县、区政府)
2.围绕重点问题、重点企业深化治理整顿。

实施农畜产品清源专项行动,加大农业污染面源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农药兽药违禁超限、病死畜禽收购加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依法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掺杂造假或制售假冒清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探索规范网络销售、奶吧、午托机构等新业态监管方式。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畜牧局、环保局、供销社、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民委、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3.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深化治理整顿。

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旅游景区、铁路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医疗机构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等的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根据节庆期间、重大活动、夏秋季节等不同时段食品经营和消费特点,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教育局、开封火车站,各
县、区政府)
4.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深化治理整顿。

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继续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食盐、大桶水、白酒等大宗食品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周边食品、保健食品、清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

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盐业局、教育局、民委、供销社、粮食局、质监局、市政府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完善各级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类别编制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建设覆盖全市的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网和舆情监测网,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市级食品安全应急专业队伍,抓紧推进市、县级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

组织开展多项目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报告等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各监管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健全体制机制
(五)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行政监管体系,县级监管机构在乡镇或区域设立派出机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建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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