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2020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3]96号【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7.23【实施日期】2013.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已经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23日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为加快共建大西安,实现新跨越,推进我市商贸服务业提档升级,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确保完成《咸阳市“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规范低端、提升中端、培育高端”的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商贸服务业合理布局、结构优化为主线,以产业化、市场化、网络化、国际化为方向,以配套完善服务、方便群众生活为出发点,以提升档次、创造就业、增加贡献为落脚点,积极创造有利于高端突破、中端提升、低端规范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和完善的消费网络,全面提升商贸服务业水平,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升城市魅力、人民舒适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都市标准,商贸服务业与大西安同步;坚持产城互动,商业网点规划与城乡规划同步;坚持龙头带动,商贸服务业高、中、低发展同步;坚持上下联动,商贸服务业市县同步;坚持突出特色,商贸服务与文化发展同步;坚持服务民生,商业布局与方便生活同步。
三、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市县镇村四级流通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全面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大都市的会客厅-中央商务区初具规模,“大西安”的副商贸中心-主城区服务业框架基本形成,五星级酒店实现零的突破,建成五个以上城市综合体。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2•【字号】咸政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咸政发〔202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2日咸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纵深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加快打造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切实稳预期提信心、促改革聚活力、惠民生增福祉、防风险保安全、强党建抓落实,努力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咸阳力量。
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6.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
重点工作任务:(一)扬优补短聚链成群,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取得新提升。
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以制造业为本,以实体经济为重,依托“16+8+3”产业链架构,着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一是壮大重点产业。
做优清洁低碳能化产业,抓住政策机遇加快新民高端能化园发展,积极推进CFB等项目,推动甲醇、乙二醇向下游延伸。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化战略实施步伐,根据《咸阳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标准化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标准化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理顺了标准化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
标准化已成为我市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市企业采标率与产品标准备案率逐年上升,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在98%以上,全市有13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217家企业通过了QS食品质量安全强制产品认证。
一批规模大、基础好、质量优的企业已将标准化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
一些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通过加入各类标准化组织,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一批生产企业严格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随着标准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有效提升了企业竞争能力。
扩大了我市企业产品的影响力。
但是,我市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标准化意识不强,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积极性不够,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标准化基础薄弱。
标准化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校验标准与产品技术标准不符,不能适应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
标准化投入不足,管理人才缺乏。
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标准已经成为产业竞争的核心,以标准化手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加强标准化工作越来越成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
目前,经济社会正处于重要转折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4•【字号】咸政办发[2012]77号•【施行日期】201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咸政办发〔2012〕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咸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推进各县市区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和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6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省人民政府督导验收;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通过省人民政府督导验收,全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阶段目标为:2013年,三原县、武功县、彬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15年,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旬邑县、长武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20年,全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三、重点工作1、科学编制中小学布局规划,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6•【字号】咸政办发〔2021〕58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咸阳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6日咸阳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政办发〔2021〕1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咸发〔2021〕6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咸阳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咸办字〔2021〕46号),有效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我市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一、促进企业增量提质、提质增效行动(一)支持“个转企”“小升规”。
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
建立拟纳规企业培育库,常态化实施市级领导干部“三包三促”责任制,开展精准服务。
对当年新进“小升规”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力争每年新增“个转企”1000户,“小升规”100户,到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900户。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专精特新”发展。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18•【字号】咸政办发[2013]129号•【施行日期】2013.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咸阳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17)已经2013年9月13日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8日咸阳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讨论稿)(2013-2017)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背景工业集中区是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以加工制造业为主体、服务业相配套的产业集聚区。
为了加快我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把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实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和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再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抓手,编制了《咸阳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就工业集中区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产业方向等进行规划,是我市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依据《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咸阳市“十二五”工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咸阳市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咸阳市城镇体系规划》、《咸阳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咸阳市关于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咸阳市关于能源化工等九大产业规划》、《西咸新区总体规划》。
三、规划范围咸阳市全市域,包括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咸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及西咸新区五大板块咸阳区域。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02•【字号】咸政办发〔2020〕80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2日咸阳市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刺激消费回补,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效促进全市社会消费健康稳步增长,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促进消费的积极性,不断提升限额以上企业对拉动消费增长的贡献率,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目标任务完成预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强化目标考核要求,参照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和我市工业稳增长相关政策,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对促进消费增长效果明显的县市区予以奖励激励1. 全市完成省考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目标任务,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奖励资金,按各县市区完成数所占比例分别予以奖励。
2. 完成社零年度增速目标任务前三名县市区,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二、对全市消费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限额以上企业给予奖励激励3. 当年限上企业名录库中的批发、零售企业,全年销售额突破5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前10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15万元增长奖励。
4. 对当年限上企业名录库中住宿、餐饮企业,全年营业额突破0.5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前10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10万元奖励。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5•【字号】咸政办发〔2020〕61号•【施行日期】202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任务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市2020年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
为了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完成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扎实推进。
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二、迅速安排。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自身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方案。
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
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三、夯实责任。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责任领导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精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责任单位与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坚决克服推诿扯皮现象。
四、强化督查。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市政府督查室要把报告落实放到突出位置,强化督查、及时通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要及时督促提醒,必要时下发“三色督办单”。
市考核办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力度,把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到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并作为对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工作成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全力促进《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标准与标准化
• 1、加快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 2、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抓好 农业龙头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标准的实 施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 头作用,继续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 户”等市场化经营模式。到2020年,力争 实现出口苹果、奶牛养殖等15个国家级标 准化示范区的目标。
• 3、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简化原理就是为了经济有效地满足需要, 对标准化对象的结构、型式、规格或其他 性能进行筛选提炼,剔除其中多余的、低 效能的、可替换的环节,精炼并确定出满 足全面需要所必要的高效能的环节,保持 整体构成精简合理,使之功能效率最高。
• 统一原理包含以下要点: ① 统一是为了确定一组对象的一致规范,
• 5、各级标准化协会是标准化行业的自律组织,可以开 展标准化培训、标准咨询、标准起草、标准审查和发布 标准化信息等活动。为社会提供标准化服务的中介组织, 应当向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对从事标准化服务的中介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
• 6、在农业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中,应当建立涵盖农 业生产产期、产中、产后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农 业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 设推广活动。
③标准化是科研、生产、使用三者之间的桥梁。一项科研成 果,一旦纳入相应标准,就能迅速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标 准化可使新技术和新科研成果得到推广应用,从而促进技术进 步;
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生产 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要求越来越复杂,分工越来越细,生产协 作越来越广泛,这就必须通过制定和使用标准,来保证各生产 部门的活动,在技术上保持高度的统一和协调,以使生产正常 进行;所以,我们说标准化为组织现代化生产创造了前提条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5•【字号】咸政办发[2011]163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咸政办发〔2011〕1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取向,确定了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指导纲领,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行动准则,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了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市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推动《纲要》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健全市场保障体系,确保如期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确定责任分工。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部分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
二、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安排(一)约束性指标。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8•【字号】咸政发[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咸政发〔2013〕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2013年的各项具体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及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计划执行情况,于每季度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咸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6月8日咸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立足省市共建大西安,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深入实施“工业主导、文化兴咸、生态优市、民生为先”四大战略,坚持保增长、快转型、抓统筹、优环境、促改革、惠民生,力争经济增速在全省争先进位、人均GDP进入全省中等、农民收入赶上全国,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5%。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是:(一)坚定不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以投资总量的增长拉动经济加快发展,以经济总量的扩张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咸政办发〔2020〕98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4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实施基本情况开具单位行使层级取消的理由取消后的处理方式修法建议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效力层级索要单位省部级市级县级乡级及其他1资信证明用于供应商备案《咸阳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咸阳市人民政府22号令)第十八条第四款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提交2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家庭学生证明用于确认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咸政教保字〔2015〕13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学校民政部门√不再提交3父母双亡(孤儿)或一方已故(单亲)用于证明父母双亡或单亲家庭情况《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咸政教保字〔2015〕13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学校民政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核查4父母双残或单残用于证明父母双残或单残《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咸政教保字〔2015〕13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学校民政部门√不再提交5困难证明用于证明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咸政教保字〔2015〕13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学校民政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核查6残疾证明用于证明残疾情况《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咸政教保字〔2015〕13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学校民政部门√不再提交7困难证明用于证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咸政教保字〔2015〕13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学校民政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核查8困难证明用于证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咸政教保字〔2015〕13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学校民政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核查9留守儿童证明用于证明父母或一方长期在外务工《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咸政教保字〔2015〕13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学校镇、街道办√不再提交10收入证明用于居民办理医疗救助申请《咸阳市医疗救助办法》(咸政办发〔2016〕114号)地方规范性文件民政部门用人单位√申请人承诺11收入证明用于证明收入情况《咸阳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09〕99号)地方规范性文件住建部门用人单位√申请人承诺12住房证明用于证明住房情况《咸阳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方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09〕99号)地方规范性文件住建部门镇、街道办√内部信息共享核查13公安机关出具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用于处理涉及第三方责任认定的工伤《关于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核简化资料的通知》(咸工伤办法〔2017〕2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人社部门公安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核查14死亡证明用于因公死亡情形的处理《关于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核简化资料的通知》(咸工伤办法〔2017〕2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人社部门公安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核查15关系证明、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孤寡老人和孤儿证明、就读证明用于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关于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核简化资料的通知》(咸工伤办法〔2017〕2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人社部门公安机关、街道办、就读学校√内部信息共享核查16生育证明、未就业证明用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咸阳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咸人社发〔2009〕203号)地方规范性文件人社部门街道办√内部信息共享核查17备案证明用于异地就医备案《咸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陕西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转诊流程与信息交换管理工作〉的通知》(咸卫函〔2018〕37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卫计部门就医医院√内部信息共享核查18户籍证明用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咸阳市卫生计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咸政卫发〔2015〕306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卫计部门公安机关√法定证照证明19聘任证明用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咸阳市卫生计生局关于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咸卫函〔2018〕1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卫计部门用人单位√申请人承诺20实习证明用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关于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咸卫发〔2016〕341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卫计部门实习医院√申请人承诺21清税证明用于证明清税情况《关于转发〈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国税局陕西省地税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做好企业简易注销等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工伤函〔2018〕147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核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19•【字号】咸政办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10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标准化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创新节能标准化工作机制(一)建立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
建立由市级各有关部门以及科研单位、认证机构、行业协会等组成的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加强对全市节能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
(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负责。
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二)完善节能标准制修订和复审机制。
在地方标准项目立项中,对有科研成果、专利技术、新节能技术和新材料的项目予以立项倾斜和政策支持。
对于急需制修订的节能标准,及时建议省质监局启动地方标准快速制修订程序。
(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负责)二、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改革(三)创新节能标准技术审查和咨询评议机制。
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能效数据计量体系和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数据计量、统计分析和评估,强化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的实施评估,确保强制性能耗能效指标有效实施。
创新推荐性节能标准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四)探索团体标准转化为政府标准的工作机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4•【字号】咸政办发〔2017〕59号•【施行日期】2017.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机构:现将《咸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4日咸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质量,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发展现状“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咸阳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卫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进一步凸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社会经济状况。
咸阳位于中国版图的中心,处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位置,是大西安的核心板块,市域面积10196平方公里,下辖2区1市10县。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497.24万人,人口增长率3.95‰。
境内交通十分发达,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约10分钟车程,陇海等9条铁路、福银等6条高速纵横贯通,是国家立体交通的新枢纽。
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咸阳能充分接受大西安的辐射和带动,与大西安共享人才、交通、金融、信息、旅游等资源。
2015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55.91亿元,财政总收入218.7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5.44亿元,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2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90元。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2•【字号】咸政办发[2008]186号•【施行日期】2008.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08〕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咸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咸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指针,以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的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政发[2011]8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1.26【实施日期】2011.0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陕政发【2011】8号)各设市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地区竞争力和软实力的核心要素。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纲要。
一、我省实施标准化工作现状近年来,我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促进新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积极开展各项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形成覆盖全省农林牧副渔业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山川秀美标准综合体;工业企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服务领域标准化逐步推进和实施。
但总体上看,我省标准化工作水平还不高,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不强,部分标准滞后于产业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指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机制,着力提升我省在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促进作用,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提供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和指导监督,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
2、坚持自主创新与面向国际相结合的原则。
以技术标准创新为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8•【字号】咸政办发[2007]190号•【施行日期】2007.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07〕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咸阳市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咸阳市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7年底以前,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托管人事档案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同级财政从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中对本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第三条对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予以办理。
具体如下:(一)在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并缴纳养老保险,且医疗保险在市本级或县市区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所在地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申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二)在市、县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托管人事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机构申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第四条在市、县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托管人事档案,并按有关政策享受了省、市、县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重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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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3―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2]183号
【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24
【实施日期】2012.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3-2020年)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是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手段,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同时也是地区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重要标志。
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把加强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化水平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我市产业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一、咸阳市标准化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市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标准体系,企业标准备案登记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数逐年递增,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效果明显,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已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09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AA级以上企业25家。
但总体来看,我市标准化工作仍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不强、标准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水平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实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为加快建设西部强市提供标准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和指导,积极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
2、坚持部门协作与合力推进的原则。
在各级政府积极协调指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强沟通、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建立标准化推进长效机制。
3、坚持重点突出与资源整合的原则。
以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产业、纺织服装、医药、建材、养生保健等八大产业为重点,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工作,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整合现有资源,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
4、坚持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
企业按照产品需求制订标准和修订标准,其他机构广泛参与,经费筹集以市场运作形式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
(三)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标准化运行机制,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采用先进标准且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企业。
通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