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经验及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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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排污物排放与我国现有排污权交易制度冲突加剧。

顺应形势,近年来我国在排污权交易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不健全、监督力度差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相对比较落后。

因此,立足我国实际,在借鉴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市场机制、监管等方面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立法完善;监管排污权交易(EmissionTrading)是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经济手段,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策略。

其实质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并以此来进行排放控制。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制度。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现状(一)我国法律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

虽然一些地区如山西、河南、江苏等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排污权交易法规,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

因此,目前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实际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我国一些地方法规,在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方面很积极。

如,1990年的《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的《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2008年1月的《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虽然有些地方法规规定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有些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是这些地方性的立法尝试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可借鉴的立法经验。

(二)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监管的实践检视与反思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监管的实践检视与反思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监管的实践检视与反思作者:任有情来源:《山东青年》2017年第04期摘要:为探究排污权交易制度开展过程中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采用文献研究法,分析了了该项制度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排污总量的核算问题、初始分配问题,不规范的排污权市场的监管问题、排污权交易检测问题以及排污权交易中介机构的监管问题等,并提出了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技术供给,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监管问题;政府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污染源之间可以相互交换排污权,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它通过经济手段刺激企业创新技术,提高效率,从而间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美国、德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已开展多年,成效显著。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在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工作,自2001 年我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开始,我国所展开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

[1]二、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排污权交易制度经过一系列的理论探讨和实践试点,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但其作为一项新兴的环境经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未建立起成熟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背景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监管问题尤为突出。

(一)排污总量核算的监管存在的问题开展排污权交易首先要进行总量核算,然而在實践中,总量的測算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的负责人在接受访谈时指出,目前中国对环境容量核定的准确率只能达到70%。

首先是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如突发的环境事故等导致排污权总量的确定存在困;其次,由于科学技术的局限性,测算难免会存在一定误差;再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建项目的排污权空间也是要考虑的很大因素;并且人类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也会导致排污量的增加。

并且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导致排污总量被不断突破底线。

中国排污交易政策的实践及发展建议

中国排污交易政策的实践及发展建议
场 之 手 来 解 决 环 境 污染 问 题


使得政府可 借市
加拿大


英 国 都 不 同程 度 地 借 鉴 了 美 国 的 排
污 权 交 易 制度


有 效 地 削减 了 二 氧化 碳 等 温 室 气 体 的 排

美国
澳 大利 亚 等 国还 在 流 域 管 理 方 面 开 展

排 污 权 交易 的 国 际 动 态
社会成本

更 为 重 要 的 是 该 政 策 机 制 带 来 了 巨 大 的健 康

济的双 赢 求

排 污 交 易 政 策 机 制 是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内在 需
效益

据测算
交 易 机 制 产 生 的 健 康效 益 是 投 入 成 本 的 排 污 权 交 易 目前 还 只 是 在

它 不 仅使 得 企 业 在 选 择 污 染 治 理 方 案 时 有 更 大 的 自

目前

我 国 的排 污 交 易 政 策 机 制 仍 处 于 初 步
面 临着许 多 问题

实 践 阶段


要 使排 污权交 易理
排 污 权 交易 的 中 国 实践
我 国 的排 污 交 易 试 点 早 在 2 0 世 纪 9 0 年 代就 开 始 了

论 与我 国 国情相 融 合
发挥 该政 策机 制 的积 极 效
机 制之
这种环
旨在 推 动 电 力 企 业 的 二 氧 化 硫 减 排 以 及 促

境 经 济政 策手 段 现 已 发 展 成 为 许 多 国 家 重 要 的 环 境 政 策

嘉兴市开展排污权交易的经验及启示

嘉兴市开展排污权交易的经验及启示

整治工程 的意见 》《 、嘉兴市跨县( 区 ) 市、
行政 区域 水环 境污 染 处理 暂行 办法 》 、
< 嘉兴市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嘉
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暂行 办法》等地 方性法规和文件。为了推行 和 规范排污权交 易,嘉兴市从 2 0 0 7年 又相继颁布 了 《 嘉兴市 环境保 护飞行监
13 .8万 公 里 , 有 高达 8 的 水 域 面积 。 拥 %
谈起。嘉兴市从 2 0 0 2年 起 就 与 日本 岛 证 是 排 放 源 排 污 的依 据 ,可 以作 为 排污
随 着 经 济 的 发展 ,水 污 染 日趋 严 重 。 以 津 公 司 合 作 ,构 建 排 放 源 的 监 控 系 统 , 权交易基准的认 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20 0 6年 为例 , 工 、纺 织 、印 染 、 纸 、 在浙 江 省 率 先 完 成 了排 放 源和 大气 、地 排 放 源 就 可 以依 法进 行 排 污 ,通 过采 取 化 造
豳曼 篇 _ 务 曼实 菇 _
P ROP R G E TY RI _ _ _ ■
口 郁璇
交易的经验及启一 不
嘉兴市 开展排污权
【 要 】嘉兴市作 为全 国首家开展排污权交 易的地 区,结合 我国 摘 国情 和本 区域 的特 点,通过 建立排 污权初始 分配制度 、排污权 溢 出购 入量 制度 、排 污权 区别 定价 制度 以及 拍 卖和 租赁 制度 , 大胆运 用市场 手段治理 环境 污染 的制度创 新 ,其特 有 的成功经 验 为我 国排 放 权 交 易体 系 的建 立提 供 了借 鉴 。
1 制 定 严 格 的排 污许 可证 管理 制 生产、实现达标排放 ,不得增加污染物 . 3 的 排 放 总量 。整 改 期 限届 满前 3 日内 , 0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思考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思考

些具有区域性污染特征 , 但与污染源分布状态不密 切 的一类 环境 污染 问题 , 而对 那 些 与 污染 源 分 布状
制配置资源的作用 , 将环境 系统的容纳和消解污染 物 的能力作 为一种 商 品置 于 市场 , 过 市 场机 制 从 通
根本上 解决 了污染物 排放 的外部性 问题 。实施排 污
定 的效 果 , 但在 当今环 保成本 愈来愈 高 的情 况下 , 这
些方法 出现 了越 来越 多的 问题 。排 污权 交 易制度运

要: 当今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总是 以破坏环境 为代价 , 但治理环境 污染又势必影 响到经济发 展 , 而排污权交易
制度作为一种通过 市场 机制管理环境 的方式 , 解决 了环境保护 和经济发展 的矛盾 , 既控制了总体 污染水平 , 又保证
了市场调节下资源的最 优配置效果。 关键词 : 排污权交易 ; 中国; 环境保护 ; 经济发展
于 16 9 8年 首次提 出排 污权交易 这一概念 , 是科斯 正
2 1 有关排 污权 交易 的法律 法规 滞后 .
我 国现 阶段 涉及 排 污权 交 易 的立法 相对 缺失 , 直接 规定 排 污 权 交易 行 为 的法 律 规 范 还 是 处 于 空 白; 虽有相 应 的排 污许 可证制度 法规 , 但没有完 善 的 规定 加 以配 套实施 ; 有 一 些省 市 相 继 出 台了地 方 虽 性 的排污权 交 易法规 , 是 在 国家 层 面上 还 没 有针 但 对性 的立法 ; 污权交 易 从 审批 到 交 易都 没 有 统一 排 的标 准 , 是凭各 地 的探 索 , 各 类 组织 、 理 机 构 仅 使 管
我 国 的市场 经 济 尚未 规范 , 期 内还难 以为 市 短

基于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经验的启示

基于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经验的启示

基于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经验的启示迄今为止,可交易许可证手段最成熟的案例当属美国为解决酸雨问题而实施的SO2排污交易政策。

科学研究表明,电力行业排放的SO2是造成美国区域性酸雨问题的根源,“SO2交易计划”就是为了通过削减燃煤电厂的SO2排放解决酸雨问题。

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第4条提出了“酸雨计划”,确定了到2010年美国SO2年排放量在1980年水平上削减1000万吨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建立了SO2排污交易政策体系,由参加单位的确定、初始分配许可、许可证交易、审核调整许可四个部分构成。

SO2许可交易是整个计划的核心。

许可的总量是有限的,并将逐渐削减以达到1000万吨的削减量。

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许可被分配给规定参加计划的电厂。

许可可以自由交易,电厂也可以自由选择达到排放上限的办法,包括通过购买许可证或通过自行减排来达到要求;超量减排形成的富余许可,既可以出售,也可以存储以备将来之用。

我国的排污交易政策实践已走过近20 年的路程,不断深化发展,但适应国情的排污交易市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仍面临着方方面面的许多问题。

要使排污权交易理论与中国国情相融合,发挥该政策机制的积极效果,不仅仍需较长的磨合时期,更与我国改革进程中各种社会要素的发展方向与进程高度紧密关联。

从排污交易政策的发展来看,未来一段时期排污交易会向制度化、规模化和多样化转变,其发展趋势有以下特点:(1)相关法律法规开始指定并实施;(2)部分的地区完成了初始排污权的分配,且价格体现了地区差异、新老企业差异和行业差异;(3)很多地方由环保部门牵头组建了交易平台和交易管理系统如嘉兴2007年成立的排污指标储备交易中心;(4)排污权交易开始与总量控制挂钩,总量一般采用的是目标总量;(5)交易市场初步形成,成交量和交易金额都有了很大改善,二级市场的成交价格开始由市场所决定;(6)交易标的物范围被推广到其他环境权益产品,不再局限于主要污染物SO2、COD,还涉及到二氧化碳等其他环境权益产品。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排污问题成为了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推行了排污权交易制度,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减少排放,并最终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排污权交易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析,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意见。

我国在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时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虽然已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在排污权交易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和不足。

排污权的确定、转让和使用等制度尚不健全,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标准,导致了排污权市场的不规范和混乱。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排污权交易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标准,势在必行。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上,由于监管不严格,导致了一些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取排污权,或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市场价格,严重扰乱了排污权市场的秩序。

加强对排污权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打击违法行为,对于保障排污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非常重要。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公众参与度较低,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排污权交易的决策和实施主要由政府和企业来掌控,而公众对于排污权交易的了解和参与度较低。

这既降低了排污权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削弱了公众对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参与热情。

建立健全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排污权交易的认知和参与度,对于推动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着技术标准不一、数据不透明等问题。

在排污权交易中,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着标准不一的情况,导致了排污权交易的标准化不足,影响了排污权交易的公平和效率。

排污权交易所需的相关数据不够透明和真实,导致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交易成本。

加强对排污权交易技术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建立健全的数据共享和公开机制,提高排污权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势在必行。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讨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讨

ECONOMICPRACTICE・经济工作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一大重要研究课题。

各国纷纷采取政策和手段,对保护和治理环境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和探索。

其中,排污权交易当前受到各国关注。

它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用于大气污染及河流污染管理。

而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继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其中又以美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比较成熟。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美国的排污权交易特别是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实践表明,该制度具有显著的经济—环境效益。

然而由于我国对排污权交易认识的局限和不足,阻碍了排污权在我国的发展和推广,本文针对我国排污权交易优点和存在问题展开分析。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一)排污权交易的主要内容排污权交易是基于市场的环境管理手段,其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从而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将此排放量分割成若干等份的排放量,每一份即排污权。

(二)排污权交易的特点1.成本最小化。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污染控制的经济手段,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治理成本,实现了在总环境没有恶化的前提下而使治理成本最小的目标,满足帕累托最优。

实际上,就是让污染治理成本低的企业来承担治理工作,这样可以降低整体的污染治理费用。

治理污染成本低的工厂通过治理,大幅度减少排污量,然后通过卖出多余部分排污权而获益;对于那些安装治理设施比购买排污权成本高的工厂,通过购买排污权节约了成本而获益,整体上实现了成本的最小化。

2.具有政策的灵活性。

排污权交易并不是将污染物削减均等地分配给排污者,而是在一定排放量的范围内让那些削减费用低的企业通过转卖排污权而承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讨文/龚丽肖2008・13经济论坛125经济工作・ECONOMICPRACTICE担更多的削减负荷,同时允许那些削减费用高的企业通过购买更多的排污权而在一定的排污水平上依然维持或提高产量。

排污许可证交易的理论与实践

排污许可证交易的理论与实践

排污许可证交易的理论与实践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全球,排污许可证交易作为一种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将简要概括排污许可证交易的相关理论,分析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并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提供有效支持。

排污许可证交易是一种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环境污染的政策工具。

在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下,政府机构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并限定每个许可证允许的排放量。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减少排放量或购买额外的许可证。

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政府可以在保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进而降低减排成本。

同时,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还能激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实施减排措施,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成功实施了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

例如,美国东北部二氧化硫排放交易体系通过排污许可证交易,成功减少了二氧化硫排放量,改善了当地空气质量。

欧盟也实施了碳排放交易体系,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

而在我国,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已在多个城市得到试点,并在控制大气污染、水污染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国内外成功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经验教训:政府需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和规划,以保障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的顺利实施;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确保排污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政府需采取措施来防范市场风险,如设立储备池、提供财税支持等,以保障市场的稳定运行。

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在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广这一制度,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需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政策,明确排污许可证交易的范围、程序和标准,为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环境监管体系,加大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减排和排污许可证的交易。

培育市场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提高企业对排污许可证交易的认识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思考

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思考

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思考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 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1968年最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

面对二氧化硫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美国联邦环保局为解决通过新建企业发展经济与环保之间的矛盾,在实现《清洁空气法》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这一概念,并围绕排放减少信用从1977年开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允许不同工厂之间转让和交换排污削减量,这也为企业针对如何进行费用最小的污染削减提供了新的选择。

而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这样,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可以说排污权交易制度不失为实行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其具体做法是:⑴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⑵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

⑶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

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论文: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排污权交易论文: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排污权交易论文: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摘要:随着我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加强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延续,作为排污权国际交易的重要参与方,排污权交易对我国及其国内企业影响不容忽视。

本文对国际上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研究为基础,深入探讨其对中国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影响与启示。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国际经验;中国的影响与启示随着环境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环境资源的配置,在对环境资源最低消耗的同时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排污权交易就是这种思想催生出的一种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起源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最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

面对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巨大压力,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epa)为了解决通过新建企业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在实现《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这一概念,并围绕“排放减少信用”从1977年开始先后制定了包括补偿政策 (offsets)、泡泡政策(bubbles)、节余政策(netting)、银行政策(banking)在内的排污权交易计划。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引进给环境管理程序注入了更大的灵活性。

(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含义及其特点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由政府环保部门评估某地区的环境容量所容许的最大排污量,然后根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将其分解为若干规定的排放份额,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其他商品一样被自由买卖,以此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实现环境容量的优化配置。

它作为一项环境经济政策,是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以不恶化环境为前提,将排污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纳入市场体系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一是有利于合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二是有利于加强企业自觉保护环境;三是有利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四是有利于改变现行的环保收费体制的弊病。

其主要特点是:1.成本较小。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排污权交易问题的思考陈玉荣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引进。

环境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繁衍的栖息地,为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的原材料,而且对人类活动所排放的污染物同时具有扩散、贮存、净化等作用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急剧增加,环境作为一种资源,也变得越来越稀缺。

排放污染物使用了环境资源,而环境资源又是稀缺的,因此,必须对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加以限制和约束,从而达到保护环境资源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排污权概念的提出正是基于此目的,通过排污权来约束污染物的排放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从经济学来讲,一样东西,只有成为商品,有了具体的价格,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于某个人或某个机构,人们才会珍惜,才有可能节约集约利用;否则,它就是"公共牧场"上的牧草,大家都来放牧,直至消耗殆尽。

因此,当排污权成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时候,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应运而生。

排污权交易制度起源于美国。

1960年,英裔美国经济学家科斯首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理论概论,随后1968年,美国人戴尔斯在《污染、财富和价格》中对排污权交易进行了详细阐述,继而被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并在实现《清洁空气法》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其后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排污权交易为美国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美国总会计师事务所估计,从1990年被用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以来,美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到明显控制,促进了环境的改善,并节约了约20亿美元治理污染的费用。

而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这项制度在保护环境、解决环境问题方面所独有的制度价值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我国也不例外。

早在这项制度在美国方兴未艾之时,我国环保部门就对其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很快,排污权交易制度漂洋过海来到了我国。

论排污权交易

论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手段。

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dales)于1968年提出后,先后被不同的国家所采纳。

近年来,中国在该领域也有不少实践案例,在理论界也不乏探索。

在法学界,对排污权交易的认识还不统一,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排污权交易是违反法律精神的。

但是,总的来说,大多数学者对排污权交易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并且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

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对排污权交易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认识,以从中获得启示。

一、捧污权交易概述(一)含义排污权交易是什么?这是我们需要弄清的第一个问题。

对这个问题,理论界主要存在以下几个观点。

1.污染权交易观这种观点认为,排污权交易的内涵是政府作为社会的代表及环境资源的拥有者,把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利像股票一样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者。

污染者可以从政府或者拥有排污权的污染者手中购买这种权利,权利拥有者之间可以出售或相互转让污染权。

排污权交易有助于形成污染水平低、生产效率高的合理经济格局,降低成本,使环境质量伴随着经济增长而改善。

这种观点指出了交易的意义,设计了交易方式,提出了交易主体,指出了政府主体身份的特殊性,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但是,这种观点的“污染权交易”、“污染者”、“污染权”的提法有欠妥当。

2.经济手段观这种观点认为,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刺激手段,排污权卖方把自己减少排污而剩余的排污权出售给买方而获得经济回报。

其中,卖方获得的回报是市场对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

这种观点指出了排污权交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刺激性,阐述了排污权交易的基本特点,认为排污权交易是市场对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这些都是值得借鉴的。

但是,该观点忽视了排污权交易作为环境保护手段的本质特征及其环境容量资源的物权属性。

3.市场机制控制观这种观点认为,排污权交易是指管制当局制定总排污量上限,按此上限发放排污许可,排污许可可以在市场上买卖。

该手段的实质是运用市场机制对污染物进行控制、管理。

国内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经验及政策启示

国内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经验及政策启示

们生活中,要使用防治结合方式在根本上控制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并对污染源的治理进行加强,从而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整体效率。

3.3对治理汽车尾气进行加强想要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有效治理,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对汽车尾气从源头开始治理,也就是检查汽车所使用的天然气和汽柴油是否符合环保的要求;②对汽车本身进行严格的检查,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要进行及时处理,比如对汽车尾气排放途径进行改造等;③在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方面应进行加强,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汽车尾气危害的同时建议人们尽量环保出行,从而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保护城市大气环境。

3.4对生活污染进行合理治理想要对生活中的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就要先从城市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入手,也就是对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进行有效处理,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就会有腐烂现象出现,从而导致恶臭或者有毒气体散发出来,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带来严重污染,对人们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4]。

还有对城市生活垃圾基本都是进行燃烧处理,会排放一些有毒有害气体,因此要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类项目的科学管控和深度治理,减少生活垃圾处置过程对城市大气环境的污染。

另外,想要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也要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进行严格控制,并改变和引导清明节等相关节日的祭祀方式,从而减少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因日常生活所带来的影响。

还有在对生活污染进行治理时,因为要确保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质量,并且还要征得城市居民的支持和认可,才能顺利实施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工作,所以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工作中对生活污染的治理是比较难的一点。

因此,生活污染在进行治理的过程中,要做好人们的思想工作同时鼓励人们参与到大气环境的保护工作中去,从而使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能进一步得到提高。

4结束语综合得知,我国目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保护,而生态环境部门在对保护策略积极进行改变的同时也要对治理方法进行不断的创新,从而使防治结合的保护措施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都能得以实现,进一步使人们的生活和健康以及社会的经济发展受到大气环境的保障。

研究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模式并对我国的启示

研究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模式并对我国的启示

研究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模式并对我国的启示污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普遍存在并直接威胁到人们健康的问题。

而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模式是目前国际上得到广泛采纳的一种减少污染的方式。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并对我国未来治理污染问题的提出启示。

一、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是什么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指的就是政府通过设定污染物排放限额和一定数量的排放权,向企业和机构出售污染物排放权,企业和机构根据需要自己购买污染物排放权,或将多余的排放权转让给其他企业和机构。

企业和机构在排放时若未超出排放权就可以自由排放,若超出,就需要支付高昂的超额排放费用。

这种交易模式能够让政府掌控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双赢。

二、现在有哪些国家采用了这种交易模式?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模式已经在美国、欧洲、新西兰、日本、韩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采用。

比如,欧洲就设立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实现了跨国排放权交易,而美国也在10个州的非法排放的问题上采用了类似的模式进行治理。

三、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优点?1、降低治理成本政府掌握了总量管制权利,通过逐步减少污染排放权的总量,从而达到降低污染整体治理成本的目的。

同时,企业在降低排污的同时也会降低成本,促进了企业在能源和环保两个领域中协同发展。

2、促进产业升级由于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被认为是一种市场化机制,相应的一些新型技术和更为清洁、低污染的生产方式得到鼓励和应用,从而促进了生产方式上的转型升级。

尤其是在科技领域中,新科技的应用能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进而导致生产效率和环保效果的双重提高。

3、更好地鼓励企业投入环保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体系能够降低企业治理污染成本,具有巨大的激励作用,将污染减排看做一种经济成本,而企业也会更主动地投入这一领域,从而实现了激励环保行为的过程。

四、针对我国现状,如何实现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模式?尽管早在2005年,中国就对个别地区、领域的污染物排放开展了排放交易试点工作,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的经验与启示

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的经验与启示

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的经验与启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制度。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探讨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的经验与启示。

一、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的理论依据1.市场化手段: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借鉴了市场经济学的理念和手段,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引导企业减少排污,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和环境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2.经济激励机制: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制度鼓励企业进行污染减排,减轻了政府的监管压力,提高了企业的环境管理积极性。

二、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的实践经验1.制定清晰的法规政策: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制度需要建立在明确的法规政策基础上,明确参与主体、权益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为市场交易提供稳定可靠的环境。

2.市场化定价机制: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将排放量与市场价格挂钩,通过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激励企业减排。

这一机制需要建立在市场的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基础上,确保交易价格的合理性。

3.科学的排污指标评估体系: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需要建立科学的排污指标评估体系,准确计量企业的排污能力和减排潜力,为企业提供明确的减排目标和指导。

4.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需要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市场交易的公正进行。

同时,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于不遵守规定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5.加强社会的共治力量: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培育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境责任,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的启示1.转变观念: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将企业的污染排放权视为一项资源,并通过市场手段进行交易,使得环境治理向市场化方向转变。

政府和企业都要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到市场交易中来。

2.强化政府角色:城市污染排放权交易需要政府发挥好引导和监管作用。

政府应制定清晰的政策,引导市场交易的秩序和稳定发展;同时,强化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排污权交易问题研究

排污权交易问题研究

排污权交易问题研究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排污权交易问题逐渐成为人们的焦点。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市场化的环境保护机制,其基本思想是在一定的区域内,通过市场手段来配置环境资源,以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本文将就排污权交易问题的现状、原因、影响及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目前,排污权交易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和实践。

据统计,全球已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涵盖了大气、水体、土壤等多个领域。

例如,美国的酸雨计划、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等,都是排污权交易的成功案例。

然而,尽管排污权交易具有显著的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排污权交易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技术、经济和环境等方面。

技术方面,排污权交易的顺利实施需要精确的污染物排放量测量技术,以及成熟的污染物排放权分配和交易机制。

经济方面,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设计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市场运作的效率也受限于市场规模和流动性。

环境方面,虽然排污权交易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但也可能导致企业通过非法手段降低排放量以获取更多的排放权。

针对排污权交易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污染物排放量的测量精度,推动排放权分配和交易机制的完善。

其次,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增加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资金投入,提高市场规模和流动性。

最后,加强环境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降低排放量的行为。

在实施排污权交易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例如,排放权的分配可以采取拍卖、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方式,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此外,排放权的交易应充分利用电子平台和金融工具,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流动性。

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稳定运行。

总之,排污权交易是一种有效的环境保护和市场机制,对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技术、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加强技术研发、政策支持和环境监管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效果。

浅议污染排放权交易的实质及启示

浅议污染排放权交易的实质及启示

际情况进行造假最终将会影响到污染物排污交易效率 由此 可见排污监管对污染物排放交易效率高低具有影响作用
' 四( 交易对象还过于单一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在我国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然 而在污染物交易对象的制定上依然采用原有的方法进而引 发了污染物交易对象单一情况发生 一些本应被纳入到交易 中的交易对象并未被归为污染物交易范围内这将直接影响到 当前污染物排放交易效率 三提升污染物排放交易效率的几点建议 ' 一( 实现政策的统一性!分级别进行管理 针对当前污染物排放交易区域不均衡情况相关部门可采 取政策统一进行管理分级完成的方法 在这一制度下各部 门的工作协调性被有效强化可有效的解决区域发展不均衡对 污染物排放交易效率的影响为污染物排放的管理环境的保 护等多方面奠定下了有利的基础 ' 二( 完善相应政策 而为了进一步的促进企业主动加入到污染物排放产权交 易中来规避污染物交易价格被垄断情况的发生 相关部门应 通过行政手段来进行政策干预 对新进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 补贴政策在鼓励新企业加入的同时还可有效的遏制市场势 力的发生 ' 三( 强化对污染物排放权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做好当前污染物排放交易有关部门必须 强化对污染物排放权利的管理 具体到实际中我们可从两方 面进行 一是要做到信息的公开化 因为信息的公开对于制 度体制的运行具有积极的作用可将舆论问责管理的作用充分 的发挥出来一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效率 信息化管理为自动 化高效污染物排放交易管理奠定下了良好的基础让污染物的 管理开始变的更为精细化 ' 四( 加大对污染排放监管范围 强化做好污染物排放交易的监督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政 府可通过政策的制定等多方来强化监督管理工作 可利用市 场机制来强化做好污染物排放交易监管工作从而合理的来对 资源进行效率配置 另外有关部门应结合时代发展的特点 扩大污染物监管范围以全面的来做好当前污染物排放交易的 管理为环境的保护经济的发展奠定下更为有利的基础 四结语 作为时代发展下的一项新的环境经济政策利用好污染物 排放权这一政策对于环境的保护经济的可持续化发展具有积 极的意义 不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利影响因素 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 相关人员需强化认知有的放矢的 来解决问题排除不利因素进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有 效化保护奠定下一个更为有利的基础 参考文献 %$& 靳晓春&污染排放权交易的实质及启示% A& &经济纵横! )%$3'%B( & %)& 周妍&重庆排污权交易实践面 临 的 主 要 问 题 及 对 策 % A& &三峡环境与生态!)%$('%$( & %(& 冯颖!张雅莉!刘欣!洪佩怀!于淑梅!赵民&关于+ 排污 权交易, 的思考% A& &天津科技!)%%''%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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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 编号 ]1 0 . 1 4 1 8 o / j . c n k i . 1 0 0 4 - 0 5 4 4 . 2 0 1 5 . 0 7 . 0 2 3
[中图分 类号 ]F 2 0 5
[ 文献 标识 码 ] A
[ 文章 编号 ]1 0 0 4 — 0 5 4 4 ( 2 0 1 5 ) 0 7 — 0 1 2 5 — 0 0 4
国内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经验及政策启示
口 李 创
( 河南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河南 焦作 4 5 4 0 0 0 )
[ 摘
要 】排 污权 交 易是基 于市 场化手 段 实现环 境 资源 的配置 和保 护的环 境 经济政 策 之一 ,因其 具有 高效 率
低 成 本 的特 点 . 在世 界 各 地被 广 泛采 用并 收到 良好 的 效果 , 但 我 国排 污权 交 易 尚处 于积极 探 索 阶段 , 还 缺乏 全
面 系统 的 管理政 策 在 此背景 下 , 本 文选 取 了一 些典型 省 市 , 对其排 污权 交 易的试 点 工作进 行 了全 面细 致的 回
顾 和 总结 . 最后 , 着重就 排 污权 的初 始分 配模 式的 选择 、 初始 定价 、 有 效期 限 、 初 始 总量 的核 定 、 交 易机 构 及 配套 政 策 等 六大方 面提 出 了相 关政 策 建议 . 以期 为完善 我 国排 污权 交 易制度 的顶 层设 计提供 一 些 决策参 考。 [ 关键 词 ]排 污权 ; 交 易实践 ; 政 策 设计
排放 量不 同 , 造 成 了交 易对象 的差异性 , 此外 , 各地 区
基金项 目: 国 家社 科 基 金 青 年 项 目( 1 3 C J Y0 4 5) ; 河 南省 教 育 厅 科 学技 术 研 究 重 点 项 目 ( 1 4 A7 9 0 01 0) ;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人 文
1 . 1 . 2 . 江苏省排 污权交易的实践经验 。 ( 1 ) 排污权 的核算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太湖流域排 污权 交易
方案 中分配方法 的制定是 以经济最优和水质最优 为 目
权 交易的全面推进提供经验指导 。
标的 , 并 以总量控制 、 浓度控制以及公平性 为约束 条件 进行排污权核算 。( 2 ) 排 污权 的使用期 限采取弹性制 。 针对这 一 问题 . 江苏 省实行 的是“ 3 + 2 ” 政策 , 即首先 给 企业三年初始权 ,根据企业在这三年期 间的总量 控制 完成情 况和实 际减 排效果 发放下 一步 的使 用年 限 . 如 果企业实现 了总量控制下 的减排任务 ,那么就会 赋予
的积极性 。
环境 质量 。排污权交易对排污总看到 了新 的曙光 。 围绕排 污 权交易 的具体实施 开展 了积极探索 , 现就 各地在实 践 中的有效 做法进行 总结 , 并就 排污权 交易 制度存在
的一些共性 问题提 出政策建议 . 希望 能对下一 步排污
随着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有 限的环境容量与 经 济社 会快速发展之间 的矛盾越来越突显 。减排成本
的增加 , 急需 寻找新的对策来控制污染物 的排放 。 改善
的价格制定方式也不 同, 就杭州 、 诸暨 以及绍兴 三个地
区而言 , 他 们的定价方法分别是综合定价法 、 成 本定价
法和政府定价法 。 值得一提 的是 , 浙江省在排污权定价 上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大大提升 了企业参 与交 易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重 点 项 目( 2 01 4 一 ZD一 0 6 7 ) ; 河 南 省 高 等 学 校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1 5 A7 9 0 0 3 2) 。
作者 简介 : 李创 ( 1 9 7 5 一) , 男, 辽 宁辽 阳人 , 河 南 理 工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副教 授 、 硕 士生 导师。
的交 易。山东省对一级市场排污指标的分配遵循两个 原则 : 一是严格控制总量 , 二是保证公平性 。新 老企业 在 一级市场上要采 取多模式结 合的混合 分配形式 , 目 前实行差别待遇 。 二 级市场交易采用两种交易模式 : 即 基准一信用和总量一交易模式。 ( 3 )  ̄ I E 污权初始价格 的 制定 。 这是排污权交 易顺利实施 的前提条件 , 很多试点 省市对此都进行 了研究。山东省对于这 一问题采取 的 做法是直接市场法 . 与假象市场法 和替代市场 法相 比. 此种定价方法争议最小。 ( 4 ) 交易 中心的建立和政策保
Ⅱ国 内 排 污 权 交 易 的 实 践 经 验
1 . 1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 的实践经验 _ l _ 2 ]
1 . 1 . 1 排 污权 总量 指标 在企 业 之 间的分 配依 据核
定原则 、 比例原则 以及从 小原则 , 其 中后两种分配原则 分别在杭 州市 、 绍 兴市排污权交易方案 中有所体现 。 限
1 2 5/
201 5. 0 7
是执 行成本较低 , 且操作性较强 , 它的缺点是不能准确 地 了解 到环境质量 的污染程度 ,目标总量实际上带有
较强 的主观色彩 。 ( 2 ) 一级市场 的配额分配和二级市场
数进行 了研究 ,并依此建立 了排污权交易市场评价机
制, 以进一步完善湖北省排污权 交易体 系
交 易范 围进 行 了限定 . 提出如果 交易超 过 了所 管辖范
围, 那 么该 笔交 易就应该 是两个辖 区共 同协调 与管 理。 而 且 由于各 地 区发展 状况不一 . 所产 生的主要 污染物
用方 向、 存 储以及 回收都做 了详细 的规定 。
1 . 1 . 3山东省排污权交易 的实践经验 。[ 5 3 ( 1 ) 排污总 量的核定 。 考虑到环境容量核算 的实施 困难 , 山东省采 用了 目标排污总量法来核定排污总量 ,该方法 的优 点
企业延续使用两年排污指标 的权利 , 否则就 收回指标 。
( 3 ) 排污指标实行配额管 理。 江苏省对排污指标实行配 额管理 制度 , 并对 配额 的发 放程序 、 使用期 限 、 具 体使
定 交易范围 , 实行 差别定价 。 由于污染物 的范 围难 以界
定, 特别是 大气污染 和水 污染 , 因此 , 浙江省对 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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