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倡导行动的利器

合集下载

注重“三力”建设 全力打造高效课堂

注重“三力”建设 全力打造高效课堂

关注学生的“三力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力、自主管理力、自主生活力;着眼“全人”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学生一生的发展、成功奠基。

万善初中注重“三力”建设全力打造高效课堂2010-12-22 浏览 49 次本网讯武胜县万善初级中学立足于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拟更准确把握高效课堂的价值定位,让课堂真正成为师生学习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关注学生的“三力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力、自主管理力、自主生活力;着眼“全人”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学生一生的发展、成功奠基。

学生小组自主、合作学习一是关注如何满足每个学生个体发展的选择性需求,关注如何增加学生学习的实践成分,改变学生单一的学习方式。

充分利用“三段八步”课堂教学模式、3+n活动阵地、阳光大课间展示,实现学生快乐学习、全面素质提高、终端考试成绩优秀、健全人格形成融为一体。

二是引导师生准确把握高效课堂的价值定位,充分发挥其全面、高效的育人功能,坚决避免其成为某些应试者的又一“利器”。

尤其是要改变对于学生的“三不一没有”待遇,即“不放心、不放手、不放权”和“没有自主学习”,但这绝不是要放任自流,而是要结合该校具体教学实际,将“三段八步”课堂教学模式操作化和现场化,从而将“互动型教学”从理念转化为实施形态。

三是课堂的生命感、生活感、生态感建设,让课堂真正成为师生学习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发展共同体。

教师走进课堂就把微笑带进课堂,把激励带进课堂,把趣味带进课堂,把现代化技术带进课堂。

在课堂上允许学生想,哪怕是异想天开;允许学生说,哪怕是不着边际;允许学生做,哪怕是做得不对。

四是课程和课堂中的主体、主导关系——通过转变师生角色,调整教学关系,让学生更加主动、深入地参与到教学中:学生在“教”中学,教师在“学”中教。

课堂关注“四个度”:目标精准度、精力流失度、时间利用度、效用达成度。

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设法让学生的问题、困惑、思考、见解、兴趣、经验、感受、智慧等要素真实地进入教学过程,成为师生对话的主体力量。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正性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正性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正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正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时代已经来临。

各行各业都在积极适应信息化的趋势,而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信息公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政府公信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可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还可以帮助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行为,从而推动良好的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政府决策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福祉,因此,决策的透明度是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通过信息公开,政府可以向社会公开决策的依据、过程、结果等相关信息,使公众了解政策制定的原因和目的,以及相应的权责。

这样一来,公众会对政府决策过程有更全面的认知,也能更好地理解政策背后的考虑因素,从而建立起对政府的信任感。

此外,决策的透明度还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政府滥用权力的可能性,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决策的公正性。

决策的公正性是权力行使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使决策的过程和依据遵循公正的原则,防止利益集团阻挠公共利益的实现。

政府向公众公开决策相关的信息,不仅可以让公众了解决策的正当性,还可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以防止决策侵犯公众权益或利益的倾向。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还可以提供法制的检验和约束,使决策过程更加规范和透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决策的公正性得以保证,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支持。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促进公众参与政府决策。

民众作为政府的管理对象,应该拥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和机会。

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可以为公众提供了解政府决策的渠道和途径,使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政府可以通过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决策信息,接受公众的意见、批评和监督,形成民主决策和多元参与的机制。

公众的参与可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可行性,避免决策的片面性和不合理性,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供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对新闻活动的影响和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对新闻活动的影响和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对新闻活动的影响和意义2008年4月2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根据规定,《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这意味着报刊、广播、电视的政府报道与信息披露将有法可依。

从此,中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步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条例》发布后,新闻媒体纷纷予以重点报道与评述,可是,出发点都是从百姓的知情权角度出发,而很少有认识到这个规定其实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新闻传播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

大众传媒的核心是内容,而内容的重中之重是政府信息,因此,这一条例的受益者首先是新闻传播行业。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知道国家权利是如何运作的。

国家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操作透明的“阳光政府”。

卢梭说过,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人民知情权的保护也是对政府实行监督的重要条件。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之前,学术界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沸沸扬扬,学者们结合中国发展的实际和发达国家的民主实践,从中国的实际提出问题,这就加速了条例的起草和颁布,条例出台后,各级政府也加快了政务信息化的步伐,各地建立了各种信息公开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各种政府信息并畅所欲言,各级政府及时倾听人民心声,由是政府和人民的距离近了。

这是一个权利的时代,人们的民主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尤其是在关乎公共利益的信息公开方面,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步觉醒;在关乎个人利益的信息方面,公民更是通过信访等方式努力争取。

公民的知情权不再是一个只出现在课本和文件中的词汇。

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及其对治理效能的提升

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及其对治理效能的提升

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及其对治理效能的提升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信息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信息公开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健全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能够促进政府的透明度,提高治理效能,推动公民参与,增强社会的信任度,为实现和谐稳定社会做出重要贡献。

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一个重要的制度,它的实施已经成为了现代政治民主的基础。

信息公开的实施对于政府来说,能够确保政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使政府在行政工作中更加公正,让人民对政府更加信任。

同时,信息公开对于公民和企业来说,也能够提供公平的信息平台,让公民和企业在有限的范围内自由地获取政府公开的信息,提高公民和企业的参与度和互动性。

信息公开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涉及很多方面,比如公共财政、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等,这些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政府的透明度和协调性的提升,让政府更加专业和高效地解决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二、信息公开的现状虽然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但是,在中国的信息公开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信息公开体系不够完善。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有不少公文无法修改或更新,所以需要制定一些具体的规章来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维护国家的利益。

其次,政府在推行信息公开制度中,缺乏科学的内容和管理模式。

政府目前致力于推行网上政务和电子政务服务,没有十分理智的考虑群体的平等性。

而一些民间组织在实行公共服务时,可能由于政策不够科学,其推行的公共服务模式是不合理的,难以为人们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信息公开的提升之策为了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政府需要采取明确的措施和行动。

首先,我们需要强化监督管理。

单一信用体系下,政府需要规范公文,确立有信性可靠的部门。

此外,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也需要负有更多的责任。

其次,我们需要完善法律和制度体系。

国家可以制定出更加具体化、科学化的公开制度,并且制定出更加严格的验收流程,从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监管,使其更加具有可行性和可效性。

辩论辩题的信息公开

辩论辩题的信息公开

辩论辩题的信息公开正方,信息公开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它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信息公开可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只有政府公开透明,才能让人民监督政府的行为,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的发生。

同时,信息公开也可以增加公民的知情权,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和政策内容,有利于公民参与政治,增强政治参与感和认同感。

另外,信息公开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让社会各界更加平等地获取信息,避免信息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的发生。

名人名句,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政府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政府应该向公民公开信息,让公民参与政治。

经典案例,在中国,信息公开法的实施,让公民有权利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度,防止了腐败的发生,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反方,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的隐私和安全风险。

虽然信息公开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信息公开也存在一定的隐私和安全风险。

首先,政府信息的公开可能会泄露国家的机密信息,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其次,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开可能会导致个人受到侵犯,造成不良后果。

再者,信息公开也可能会导致信息的滥用和不当利用,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名人名句,前美国总统尼克松曾说过,“政府的工作就是保守秘密”,这句话说明政府有时候需要保守一些秘密信息,以维护国家安全。

经典案例,美国曾经因为斯诺登事件而遭受到严重的信息泄露和安全危机,这充分说明了信息公开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综上所述,信息公开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复杂的,既有利也有弊。

因此,在推进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需要权衡各方利益,综合考虑,做出合理的决策。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旨在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通过公开政府信息,公众可以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政策决策过程以及资源利用情况,从而实现民主监督和有效治理。

本文将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现状和挑战以及可能的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促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政府透明化的重要途径。

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对政府的信任度。

通过公开政府信息,可以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计划、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从而增加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实现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公众通过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和决策过程,可以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来,通过意见反馈和建议提出对政府行动的质疑和监督,推动政策更加符合公众利益。

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促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增加公众对政府的参与度和对政策的认同感。

最后,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推动公共利益的实现。

政府信息公开可以让公众了解政府的资源利用情况,避免政府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同时,公众通过对政府信息的获取和利用,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问题和公共需求,推动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共服务的改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和挑战尽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认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些重要的政府信息仍然没有得到充分公开,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流程不够统一和规范,导致公众难以依法获取信息。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亟待拓展和创新。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大多是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发布和政务大数据平台等途径进行,但这些渠道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滞后等问题。

政府可以利用新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公众的获取效率和体验度。

法治政府与信息公开的机制

法治政府与信息公开的机制

法治政府与信息公开的机制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信息公开逐渐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

信息公开的机制不仅是一种法治政府的体现,更是一种增强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法治政府的内涵、信息公开的意义以及信息公开的机制等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什么是法治政府?简而言之,法治政府是指政府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人民服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治理方式。

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倡导公众参与,维护人民利益。

在这个过程中,信息公开被视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机制。

那么,信息公开为何如此重要?首先,信息公开是实现政府透明度的关键途径。

一个开放透明的政府能够使公民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政策执行情况,促进政府行为的合法合理。

其次,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手段。

公民有权了解政府的工作、服务、决策,以便能够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

再次,信息公开有助于监督政府行为。

通过信息公开,公众能够参与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加强对政府的约束。

然而,信息公开的机制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倡导与实践。

首先,政府应当设立信息公开的规范与标准,建立信息公开的法律与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内容。

其次,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公开的开放与透明度,积极主动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渠道,提供信息公开的便利条件。

此外,政府还要加强信息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最后,政府要鼓励公民参与信息公开,在政府决策与政策执行中发挥积极作用,增加公民对信息公开的需求与参与。

信息公开的机制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媒体作为信息的传播者和监督者,应当积极参与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的公开与透明。

公民作为信息的接受者与利用者,应当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服务自己的权益,并通过信息公开参与社会治理。

而企业和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成员,也应当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提供信息支持,为社会治理提供协助。

政府工作中的公开透明与信息公开

政府工作中的公开透明与信息公开

政府工作中的公开透明与信息公开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工作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保证政府行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许多国家纷纷开展了公开透明和信息公开的工作。

本文将探讨政府工作中的公开透明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实施。

一、公开透明的意义公开透明是指政府对于政策制定、决策和执行过程向公众公开信息,并且提供这些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公开透明的实施有助于确保政府的权力合法行使,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动和信任。

其次,公开透明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决策科学性和公正性。

通过公开信息,政府能够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全面地了解社会需求和民意,从而作出更准确、科学和公正的决策。

最后,公开透明也有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透明的政府工作对于监督和制衡政府的权力行使具有重要作用,可以减少腐败的发生,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信息公开是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的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向公众提供和发布政府工作相关信息的行为。

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信息公开有助于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政府通过主动公开信息,使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能够更好地评估政府的绩效,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政府也可以通过信息公开来了解和满足公众的需求,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效力。

其次,信息公开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参与和治理的民主化。

政府通过公开信息,使公众了解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有助于公众更好地参与社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实现民主决策。

最后,信息公开还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

公开的信息使得政府的权力行使更加透明和公正,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的发生,提高政府的廉洁度。

三、公开透明与信息公开的实施政府工作中的公开透明和信息公开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首先,政府需要制定公开透明和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政府的信息公开范围、程序和方式,并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注重信息公开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注重信息公开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注重信息公开正方辩手:作为正方辩手,我认为信息公开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信息公开可以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政府部门和官员如果知道他们的决策和行为将会被公开,他们就会更加谨慎和诚实地履行职责,避免滥用职权或者进行腐败行为。

正如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政府是人民、由人民、为人民所制定的。

”政府的行为和决策应该对人民负责,而信息公开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其次,信息公开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权力和资源往往会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普通民众很难获得对自己利益有利的信息。

通过信息公开,每个人都有机会了解真相,发现问题,提出质疑,并且获得公平的对待。

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知识就是力量。

”信息公开可以赋予人们更多的知识和力量,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最后,信息公开可以促进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在信息共享和交流的环境中,人们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取新知识,发现新思路,从而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正如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乔布斯曾经说过,“创新就是区别。

”只有在信息公开的环境中,人们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实现个人的梦想,推动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信息公开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真实、全面的信息,从而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反方辩手:作为反方辩手,我认为信息公开并不是绝对重要的。

首先,信息公开可能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不稳定。

在某些情况下,一些敏感的信息如果公开可能会引发社会的恐慌和动荡,甚至可能会危害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曾经说过,“有时候,真相并不总是美好的。

”信息公开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应该被公开,有时候保持一定的信息保密也是为了社会的利益。

其次,信息公开可能会损害个人的隐私权和商业利益。

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个人的隐私可能会受到侵犯,商业机密可能会被泄露,从而损害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正如美国作家海明威曾经说过,“隐私是一切。

公共管理中的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政策

公共管理中的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政策

公共管理中的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政策公共管理是一个涉及广泛的领域,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政策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务公开指政府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的相关信息,而信息公开政策则是指政府对一些特定信息进行公开。

这两者在公共管理中都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也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参与度。

首先,政务公开在公共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政务公开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实现公共权力的合理合法行使。

通过政务公开,政府能够让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决策过程,增强公众对政府的监督能力。

同时,政务公开还能够促进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享,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例如,在制定一项重要政策时,政府可以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的民意调查和专家讨论等形式,更好地了解公众需求,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信息公开政策也不可忽视。

信息公开政策主要针对那些对公众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进行公开,倡导社会公众有权获得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

通过信息公开政策,政府可以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和非理性对策的产生。

公众得以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进展、政策制定的原则和依据,从而形成理性的判断与评价。

信息公开政策还可以帮助监督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对政府及其工作进行评价,增强对政府的监督与把关能力。

更重要的是,信息公开政策能够提高公众参与度。

当公众获得更多的政府信息时,他们能够更有能力参与公众讨论和决策,提供更为准确的信息和建议,从而形成民众的智慧和共识,促进民主建设。

然而,要实现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政策的目标,仅仅出台政策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与机制。

首先,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和整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汇集和整理。

其次,政府应该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渠道,包括官方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此外,政府还应当加强信息公开教育与培训,提高公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与能力,确保信息公开政策得以落地生根。

政务信息公开系统

政务信息公开系统

政务信息公开系统——促进政务公开的利器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政务信息公开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就是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

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是公民参与政府治理、监督政府工作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侧重探讨在中国的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历程政务信息公开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成为国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该条例自实施之日起,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后,逐步建立完善,从最开始的网站公布到如今的门户网站和手机App,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越来越广。

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主要有两方面的动力。

一方面,来自政府法律制度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市场化运作的推动。

政府法律制度的要求是政府必须公开透明,市场化运作的推动是相关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从而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不断升级。

二、现状是指政府为广大民众公开政府数据和行政管理信息的平台。

慢慢成熟后,民众逐渐适应了政府公开信息的方式,信息公开渠道也更加丰富和便捷。

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细分为很多种类,最初的方式是通过政府网站的公示栏,但很多民众并不知道如何进入这些网站,这就促使政府开发出更加便捷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手机APP已成为目前最普遍的人口信息搜索方式,所以,很多政府开发了自己的手机APP,用来公开信息和服务。

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主要特点是从门户网站到手机App,从文字信息到多媒体信息,从基础信息公开到主动公开,从单向传递到互动沟通。

这些特点使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更广,便捷程度更高,对于公众的贡献也更大。

三、问题与挑战尽管已经逐渐成熟,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与挑战。

首先是信息量过大,公众难以胜任信息获取和分析的工作。

这就需要政府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内容

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内容

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内容《说说信息公开法那些事儿》大家知道吗,信息公开法可是很重要的呢!信息公开法,说简单点,就是让一些原本神秘的事情变得透明,让我们这些老百姓能清楚地知道该知道的事儿。

我想起之前我家小区附近要建一个垃圾处理站。

这消息一传出,大家都可紧张了。

为啥呀?担心对生活有影响呗。

这时候信息公开法就起作用了。

政府把建垃圾处理站的各种细节都公布了出来,从它的建设目的、处理工艺,到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都讲得清清楚楚。

我们老百姓看了这些信息后,心里就有底了呀。

比如说,我们知道了这个处理站会采用先进的技术,能最大程度减少异味和污染排放。

而且还会有一系列的监测措施来确保环境不被破坏。

这样一来,我们的担忧就少了很多。

通过这个事情,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信息公开法的重要性。

它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们了解事情真相的大门。

有了信息公开法,我们不用担心被蒙在鼓里。

政府部门得老老实实地把各种信息摆出来让大家看。

这不仅让我们能更好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还能增强我们对政府的信任。

就像我家小区的这件事,如果没有信息公开,那估计大家都得人心惶惶,还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呢。

其实信息公开法涉及的内容很多呢,不管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还是各种项目的实施,都需要遵循它。

这可以保障我们每个人的知情权,让我们在这个社会中更加有底气,更能放心地生活。

我们要支持信息公开法,让它更好地为我们服务呀!总之呢,信息公开法真的是很重要,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它呢。

怎么样,现在对信息公开法的主要内容是不是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啦?哈哈,我相信只要有它在,我们的生活肯定会越来越美好的!。

如何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公平正义

如何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公平正义

如何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公平正义在当今社会,公平正义是人们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而信息公开则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信息公开不仅能够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还能够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那么,如何通过信息公开来促进公平正义呢?首先,信息公开有助于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在许多情况下,不公平和不正义的产生往往源于信息的不透明和不对称。

例如,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往往因为对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了解不足,而容易受到商家的欺诈或误导;在公共事务中,公众由于缺乏对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的了解,可能会对政府的决策产生误解和不满。

通过信息公开,将相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能够让各方在信息获取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从而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不公平和不正义现象。

其次,信息公开能够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

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当政府、企业等主体的行为和决策过程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展示给公众时,公众就能够更好地了解其运作机制和实际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

同时,信息公开也为公众监督提供了条件,使得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公正的现象能够及时被发现和纠正。

比如,政府部门的预算公开,可以让公众监督政府的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浪费和腐败现象;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可以让公众监督企业是否履行了环保责任,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再者,信息公开有利于推动制度的完善和改革。

通过公开相关信息,可以暴露出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为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提供依据。

例如,在司法领域,公开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可以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在社会保障领域,公开资金的筹集和发放情况,可以发现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的缺陷,推动制度的改革和优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要实现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公平正义的目标,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度还不够。

信息公开与咨询回复

信息公开与咨询回复

信息公开与咨询回复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的传播与获取越来越方便快捷。

信息公开与咨询回复作为信息流通的两个重要环节,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从信息公开和咨询回复两个方面,探讨其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和作用。

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其作用信息公开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主动或被动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行为。

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透明治理。

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透明度,让公民了解和监督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决策和行动。

透明治理有助于减少腐败现象,提高社会公信力。

2. 增加公共参与。

通过信息公开,公民可以了解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促使公众集体行动。

公众参与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推动社会发展。

3.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信息公开可以让公民了解到自己的权利,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例如,公民可以通过了解相关信息来维权,提起诉讼等。

4. 加强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可以激发社会公众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推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社会监督有助于促使政府、企事业单位改善工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咨询回复的意义及其应用咨询回复是指群众向政府或专业机构提出咨询问题,获得解答和回复的过程。

咨询回复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专业指导。

公民在面对一些法律、行政、医疗等问题时,往往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和解答。

通过咨询回复,公民可以获取专业的指导,减少错误决策的发生。

2. 增强服务意识。

政府或专业机构通过提供咨询回复服务,体现了对公民的关怀和服务意识。

咨询回复有助于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关系。

3. 解决疑问困惑。

公民在面对一些专业问题时,往往会有各种疑问和困惑。

通过咨询回复,公民可以及时获得解答,消除困惑,更好地理解和应对问题。

4. 加强沟通互动。

咨询回复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一种互动方式,可以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共享。

通过咨询回复,政府可以了解公民的需求和关切,及时调整政策和服务。

卫生局信息公开的意义与价值

卫生局信息公开的意义与价值

卫生局信息公开的意义与价值2032年了,与10年前相比,信息的公开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尤其是卫生局的信息公开对于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本文将从公开信息的作用、意义和价值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卫生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一、公开信息的作用第一,公开信息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作为卫生局,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是其第一要务。

公开卫生局的信息,特别是某些实时重要信息,不仅可以让人们及时掌握实际情况,更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保障自身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信息,以免受到不可逆转的伤害。

第二,公开信息可以促进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治理。

通过公开卫生局的信息,人们能够及时了解某些细节信息和实时数据,从而理解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性以及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如果相关信息被隐瞒或者不及时公开,就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甚至恐慌,影响事件的有效治理。

第三,公开信息可以促进卫生系统的提升和改进。

公布卫生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情况,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卫生局在公共卫生安全、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成效。

全面、透明地公开卫生局的工作成效和质量状况,可有效推动卫生系统的不断提升和改进,进而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系统的信心和信任。

二、意义信息公开力求将处于卫生局内部的资讯传递给社会公众,从源头上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这对于医疗卫生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互相信任、理解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选择及时、透明公开信息的方式,有利于消除民间对卫生部门的不信任感和怀疑感,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公开信息对于健康中国建设的积极推进作用。

三、价值卫生局信息公开的价值显而易见。

首先,对于卫生局的工作效率和效果的进一步提高有着积极的意义。

若卫生局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就容易忽视实际情况,从而无法了解到具体的工作进展,这样一来,卫生局的工作效率和效果也会受到影响。

其次,对于促进卫生文化的传播有着重要作用。

卫生文化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必要条件,而信息公开则是卫生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卫生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关注和维护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信息公开总结

信息公开总结

信息公开总结在现代社会中,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愈发重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信息公开不仅有助于建立透明和公正的社会环境,还能够提高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程度。

然而,信息公开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简要总结信息公开的意义、影响和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信息公开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公开能够加强政府的透明度,提高决策的效率和质量。

公众可以及时获取到政府的决策依据和过程,从而更好地参与到政府决策中来。

此外,信息公开还能够促使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诚信和责任。

一旦信息公开,任何不当行为都会被曝光,从而遏制不法行为的发生,提高整体社会的诚信水平。

其次,信息公开对公众参与和监督起到重要作用。

公众通过获取到的信息可以更好地了解政府、企业等机构的运作情况,从而在需要时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公开还可以帮助公众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益,并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此外,信息公开也有助于媒体的发展和舆论的引导,促进社会舆论的多样性和健康发展。

然而,信息公开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范围尚不明确,导致不同机构和个人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存在差异。

有些机构可能过于保守,不愿意主动公开信息;而有些机构可能滥用信息公开权利,泄露他人的隐私。

其次,信息公开存在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问题。

有些机构可能故意误导公众,发布虚假信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此外,信息公开还可能引发舆论的过度炒作和传播,对个人和机构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管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范围。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和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普及。

其次,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到信息公开中来,关注和监督信息公开的效果和质量。

此外,媒体也应该积极发挥监督的作用,加强对信息真实性的核查和报道。

信息公开报告

信息公开报告

信息公开报告信息公开是一种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政府和组织向公众提供信息的一种重要途径。

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下面将从信息公开的意义、目的和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报告。

首先,信息公开的意义在于增强政府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从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同时,信息公开也有利于监督政府的行为,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的发生,促进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此外,信息公开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让公众更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其次,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信息公开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让公众更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信息公开还有利于监督政府的行为,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的发生,促进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在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方面,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了政府和组织应当如何进行信息公开。

同时,各级政府和组织也建立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和标准,确保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政府和组织也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务人员和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

总之,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监督方式,有利于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在信息公开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和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

同时,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信息公开的工作,监督政府和组织的行为,促进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

希望通过信息公开的不断完善和深化,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的廉洁和公正,增强社会的公平公正。

工作报告信息公开与传播

工作报告信息公开与传播

工作报告信息公开与传播在现代社会中,工作报告的信息公开与传播变得越来越重要。

对于一个组织或机构来说,及时公开工作报告的信息可以有效地增强透明度、提升公信力和推动发展。

同时,通过合适的传播方式,工作报告的信息也能更好地传递给广大群众,起到宣传、教育和引导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工作报告信息公开与传播的重要性和方法。

一、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信息公开对于组织或机构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信息公开能够增加透明度,让公众、员工或利益相关者了解组织的运作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消除猜疑和怀疑,建立起信任和合作的基础。

其次,信息公开有助于提升组织的公信力,通过及时公开工作报告的信息,展示组织的成果和努力,增加社会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最后,信息公开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组织应该向公众、员工和利益相关者负责,向他们公开有关工作报告的信息,以便他们了解和参与组织的决策和发展。

二、信息传播的方式信息传播的方式多种多样,选择合适的传播方式对于工作报告的信息公开和传递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利用互联网平台是目前最常见和高效的方式之一。

通过建立官方网站、社交媒体账号或专业媒体平台,组织可以及时发布工作报告的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

其次,举办新闻发布会或召开媒体见面会,可以吸引更多的媒体关注,并利用媒体的力量传播工作报告的信息。

此外,还可以通过撰写新闻稿、发布新闻报道或制作宣传视频等方式,将工作报告的信息传递给更多的受众。

三、提升信息传播的效果为了提升工作报告信息的传播效果,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要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不真实的信息往往会破坏组织的公信力和形象,导致信息传播的效果适得其反。

其次,要注重信息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工作报告的信息通常比较专业和技术性,为了让更多人理解和接受,可以简化专业术语、采用通俗语言、使用图表和案例等方式。

最后,要注重信息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要及时发布更新的工作报告信息,确保信息的权威来源和准确度,以增强传播效果。

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益处

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益处

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益处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越来越能够做到公开公正,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一种公开公正的表现,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既体现了政府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也表现出欢迎人民来监督的权利。

这种信息公开更能促进双方工作的和谐,做到我的义务与权利明了,更能促进社会的和谐。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越来越能够做到公开公正,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一种公开公正的表现,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既体现了政府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也表现出欢迎人民来监督的权利。

这种信息公开更能促进双方工作的和谐,做到我的义务与权利明了,更能促进社会的和谐。

为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公布时限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本级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公布我局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同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

二、报告的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内容:(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3.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4.部门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主动为公众提供信息的一种制度。

它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制度,旨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追究能力。

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国家治理能力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信息公开制度的出现是与现代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社会的多元化和信息的快速流动,人们的知情权日益凸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公开制度应运而生。

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是政府或相关机构应主动为公众提供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策、法规、社会事务等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

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通过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提供信息,使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和运行情况,有效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并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

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避免信息的滞后和不对称,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各国在信息公开方面有着不同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措施。

其中,信息公开法是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保障。

信息公开法明确了政府和其他相关机构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

同时,信息公开法还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对象和途径进行了界定。

此外,还有一些衍生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主动作为。

政府需要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政府还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机制和平台,提供便利的渠道和方式供公众获取信息。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也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

公众应发挥监督的作用,及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和建议,并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众还可以利用信息公开的渠道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社会的发展和改善贡献智慧和力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公开——倡导行动的利器杨仁良核心提示: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形式上看只是填一张申请表并发出去,却可以成为倡导行动中一件难得的利器。

总体来说,有以下四大作用:建立证据基础,作为披露依据当我们想披露一个现象的时候,我们要考虑尽可能真实可靠的依据和证据。

信息公开申请及其回复的书面性及其可保存性,可作为实物证据的同时,回复的情况及内容也可作为披露问题或提出建议的依据。

持续媒体热度,引导舆论关注一个制度的改变,往往需要经历社会的讨论,而讨论的基础,则往往是一些新的数据或事件。

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作为一种行动的方式,将一个议题呈现出来,同时收到的回复,也可以形成新的结论,从而成为新闻信息,进入舆论空间。

推导新的信息,推进议题发展一个议题的发展,往往走到某个阶段就很难推进,这就需要依据一定的信息,推导和研究新的突破点。

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从多个相对单一的信息,挖掘和呈现可能的突破点,同时通过媒体的报道,引起社会的持续关注,推动议题发展。

作为对话渠道,引导政府善治当我们想和政府对话的时候,写信或打电话,都可能没效果。

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法定义务,保障公民在一定的期限内收到回复。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种有效对话渠道的同时,也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方式。

本节将从案件解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何应用到倡导行动中以及具体发挥怎样的作用。

信息公开申请推动政府招录残障人做公务员摘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以来,残障人就业得到了越来越全面而深入的发展。

然而,在残障人进入公务部门就业的渠道依然非常有限,除了因为公务员体检标准的限制外,还存在着报名资格及面试印象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情况与国家按比例招录残疾人的政策相违背。

从2010年开始,民间开始出现一系列持续而多样的推动政府招录残障人的倡导行动,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不同的阶段,也发挥了不同作用。

最后,相关的法律政策逐步出台。

主要事件及其成果:2010年2011年2011年5月15日“全国助残日”,1084名残障人士在“助残日”前后致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建议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法定义务,招录不少于1.5%的残疾人。

2011年8月,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行政机关带头招残疾人”、“公务员优先招残疾人”的政策。

2011年8月,河南省出台《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逐步“建立岗位预留制度”的新政策,引起残疾人热议和赞扬。

2011年8月25日,由于福建、河南两声出台政策,表示公务员招录要优先招录残疾人。

杨仁良等残障人士再次致信国家公务员局,表扬并建议推广福建、河南公务员优先招录残疾人的政策。

2011年9月20日,安徽省出台《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要求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教育录用。

2011年11月1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全省每年统一招收工作人员时,原则上要将招收总人数的1.5%以上专门用于招录残疾人。

”2011年11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录工作人员时应当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

2012年2012年3月两会,益仁平撰写关于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按1.5%的比例招录残疾人及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涉嫌就业歧视的条款予以修改的建议,并游说两会代表递交。

2012年3月22日,北京市出台了以上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十二五”内,北京市所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录用残疾人数字必须脱零。

2012年5月20日“全国助残日”,杨仁良等残障人士发起“微笑总动员”活动,征集到724张微笑照片,连同一封关于招录残障人做公务员的建议信一起寄往国务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

2012年6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活动。

在8月的工作汇报中,执法检查组建议,招考公务员应拿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招收残疾人。

2012年7月,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其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录、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录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也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2012年8月,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残疾人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51号),要求全国各地统计行政机关残疾人工作人员情况。

2012年9月3日《检察日报》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统计,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五年仅招录92名残疾人公务员,其中大多数为各级残联录用。

2013年2013年5月,来自河南、湖北、山东等地的21名律师联合向国家相关部门建议,呼吁国家机关落实按比例招录残障人士的政策,消除残疾歧视,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

2013年8月29日,中残联下发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对政府部门招录残障人就业做出了若干重要提示。

2014年信息公开申请的作用:在一个长期的倡导行动中,可能会经历以下的阶段:发现和分析问题——呈现问题的严重性——引发多方关注——提出解决方案——引起决策者关注——推动制度变化。

在上述案例中,信息公开申请在各个阶段发挥了不同的作用。

首先,可以发挥“建立证据基础,作为披露依据”的作用在推动政府招录残障人做公务员之初,民间倡导领域几乎空白。

要让政府招录残障人,除了有“按比例招录残障人”政策外,还要知道政府目前是不是招了残障人,以及是否根据法律要求足额招录。

即,需要找到证据和依据。

于是,益仁平2010年向全国30个城市申请政府招录残障人就业情况的信息公开,以及2011年12月南京天下公向华东41市申请2008年以来新招公务员数量及新招残障公务员数量的信息公开,都是为了收集一手的资料,作为后续撰写有关招录残障人做公务员的研究报告,提出“政府带头招录残障人”的建议建立了证据基础,也形成了有力的披露依据。

在上述案例中,中央和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后,并不说明政府招录残障人做公务员已经没有问题了。

这不仅在于政策是否被落实,还在于政策是否经得起现实的考验。

为了进一步研究和倡导,就需要更多的信息作为证据和依据,于是2014年1月底,杨仁良又向全国31省市申请了关于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的具体情况,等收到回复后,会做进一步的计划。

其次,可以发挥“持续媒体热度,引导舆论关注”的作用通过一年多的时间,根据信息公开申请收到的回复发现,政府部门普遍没有按政策要求足额招录残障人,并且距离甚远,有的地方甚至是0%,即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

2011年和2012年的全国助残日,残障人士都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政府招录残障人的建议信,并于两会时期游说代表提交。

于是,福建、河南、北京等地开始出台相关的政策,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要求全国各地统计行政机关残疾人工作人员情况。

此后,进展就相对缓慢。

在问题似乎没有进展的时候,根据人社部2011年统计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五年仅招录92名残疾人公务员的信息,2012年12月3日残障人黄锐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再次要求公开全国政府机关招录残疾人公务员总数及其分布情况,引发大量媒体报道和转载,将政府未落实按比例招录残障人政策议题重新引入舆论,从而引发社会关注和讨论。

再次,可以发挥“推导新的信息,推进议题发展”的作用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可以利用的,不仅仅回复内容本身,还有内容之间可推导出的新信息。

如上述案例中,杨仁良向全国31省2013年年度的省级政府部门的公务数量和残障公务员数据,以及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申请的信息全部得到公开的话,该政府的残障公务员比例就可以计算了,同时还可以根据“应缴纳残保金数量=(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或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或80%)”的公式,计算出本地区(或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了。

如果一份申请同时向不同的部门申请,则回复的情况,即是否回复、回复时间、回复的有效性、有效回复的部门的地域分布等,都可以成为有用的信息。

通过横向对比的方式,可以推导出不同部门对于该问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态度及效率等。

在上述案例中,各地政府不同的回复情况可呈现出各地政府对于招录残障人做公务员的信息公开工作的不同态度及效率。

这样,就可以让不重视或正视该问题的部门向做得好的部门学习,公开有关信息,从而推动议题的发展。

最后,可以发挥“作为对话渠道,引导政府善治”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打电话或写信给我们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有关依据,要么不易收到回复,要么收到的内容不明确,还无从证明。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是打电话或写信去问北京市残联关于招录残障人情况的信息而没有收到回复,很可能只能不了了之了。

而该当事人采取了行政复议,最后北京市残联做出了答复。

同时,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义务性,并且申请人从发出申请(最好是邮寄)到收到回复都可以查证,这样,在没有收到回复,或者对回复不满意的时候,都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救济。

在上述案例中,北京残障人士向北京市残联而未依法收到回复而采取行政复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此召开听证会,会后北京市残联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这不仅说明信息公开申请是一种有效的对话渠道,也优化了政府的工作方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