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身份:从主体到客体再到主体

合集下载

主体 个体 载体 方法 路径

主体 个体 载体 方法 路径

主体个体载体方法路径第一章写作主体、客体、载体、受体的概念及关系如果把文章的写作和阅读看作一个完整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就是由写作主体、写作客体、写作载体和写作受体四个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的。

主体、客体、载体、受体都是哲学概念,非常抽象。

其实说白了,主体是,客体是客观事物,载体是文章,接受者是读者。

写作和接受一篇文章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文章的写作,第二阶段是文章的阅读。

写作阶段主要涉及主体、客体、载体三个因素。

对主体和客体的感知、思想认识、文字表达经过酝酿成熟,创造出载体(文章)。

阅读阶段还涉及载体、受体、主体三个因素。

一方面,载体作用于受体,受体接收载体,主体通过载体对受体施加影响;另一方面,接受者对载体的选择也会反作用于主体,影响主体的写作。

第一节写作主体与写作客体所谓写作主体,就是进入写作思维和写作行为的人。

也就是进入书写状态的人。

其实说白了。

写作主体是写作的主导因素,在写作活动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处于写作活动的中心地位。

他既是客体的感知者,又是运思和行文活动的实施者。

提高写作能力的根本途径是加强主体的素质。

写作主体的素质主要包括生活素养、学识修养、人格品位和审美理想四个方面(详细阐述见教材21页“写作主体的素质”)。

写作主体的写作能力也包括四个方面:观察能力、感受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详细阐述见教材26页“写作主体的能力”)。

客体是同主体相对应的概念。

凡是进入主体认识视野中的一切认识对象都是客体。

就写作活动而言,凡是面对的一切写作对象,都可以看作是写作客体。

写作客体也就是我们过去所说的“生活”、“客观事物”。

客体是写作的基础和本源。

写作客体包括四个方面:对象化的自然景观、群体化的社会生活、个体化的人生状态、外在化的精神产品。

说白了就是自然景物、人类的社会生活、的精神世界和生活经历、书刊文献(详细阐述见教材33页“写作客体的构成”)。

写作主体与写作客体的关系:客体是主体的认识对象和写作对象,主体是客体的反映者(详细阐述见教材37页“写作主客体的关系”)。

浅谈编辑五体论对我的启示

浅谈编辑五体论对我的启示

浅谈编辑五体论对我的启示编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几乎每个人都离不开编辑活动。

在以往的编辑学研究中,主要研究对象为编辑两体:即编辑主体和编辑客体。

读了编辑五体研究后明白靳老师在传统两体基础上进行补充,形成编辑五体,即编辑主体:一般指编者;编辑客体:稿件;编辑源体:作者;编辑用体:使用编辑产品的人;编辑辅体:制作和传播作品的人。

这五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并形成编辑活动最基本的规律:“推拉创变律”:编辑源体推进律,编辑用体拉动律,编辑主体创新律,编辑客体变革律。

编辑主体在整个编辑活动中起主持、主控、主导和主营的主角作用,在编辑活动中居重要地位,所以被称为“编辑主体”。

“主体”可以在三个维度上进行理解和阐述:语义学上,认为其指向“事物”,一般具有自己的内部结构;哲学上,认为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地存在于同一事物中的一对矛盾,“主体”是认识者和实践者,“客体”是主体认识和实际的对象;法学上,其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

因而我们应当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出发更加科学地去研究主体。

我们可以得知编辑主体产生于远古人类的符号创造时期。

那时候的人们开始时只是利用某些自然符号后来开始创造自己的符号。

但是由于创造出来的符号既不规范也不统一,无法被大家共同使用。

于是就有人出来对这些符号进行优选、优化、规范和统一,使其成为大家都能认识和接受,并在一定范围内能进行交流和使用并具有体系化的符号。

这些人就可成为编辑主体,而他们所做的工作就是原始意义上的编辑活动。

这个时间大致是在新石器时代早期。

这个时期编辑主体及其编辑活动的突出特点是编辑与职任统一,编辑工作与各种行政职能机关工作统一,并融入各种职任工作。

如“仓颉作书”,指出了仓颉的编辑主体身份。

古之大国唯有商朝拥有在当世最为完善的文字体系,可以从研究的殷商甲骨文献当中查实其编辑主体的身份。

周初的礼制编辑活动,开启了中国编辑史上官方大规模编辑活动的先河,产生了一个数量庞大的编辑主体群体。

法学类专业课复习资料-知识产权法重点总结

法学类专业课复习资料-知识产权法重点总结

知识产权法(曹)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种差:A.创造性智力成果 B.创造性智力成果+工商业标记 C.智力活动相关信息知识产权的特点:一、客体:有形无体二、享有:专有性三、取得与行使:地域性四、权利存续: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性质 1.知识产权是私权 2.知识产权主要是财产权 3.知识产权是对世权、绝对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权能 1.控制权:依靠法律赋予的垄断性权利2.使用权:自己行使或他人行使3.处分权:限制或消灭权利4.收益权:获得财产利益知识产权法概念:调整因确认、利用、保护知识产权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对象:1.确认与归属关系: A.审批授权 B.自动取得2.利用关系:A知识产权的行使关系:自己行使与他人行使B知识产权的交换关系:转让与许可使用3.知识产权保护关系:A主要指知识产权的私法保护B行政与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关系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1.私法、财产法:保护民事主体的私权利 2.国内法:只具有域内法律效力 3.强行法: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社会)利益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一、充分保护原则:1.创造性成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2.识别性标记:鼓励经营者不断提高质量。

二、反不正当竞争原则1.充分保护即保证了竞争秩序2.限制权利也维护了公平竞争三、促进社会发展原则 1.充分保护:鼓励以达到发展社会的目的 2.限制过分垄断:保证整个社会的水平提高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指参加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的国家,以公法行为(如立法)履行其义务。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与发展:1.《巴黎公约》与《伯尔尼公约》的确立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国际贸易的联系日益紧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方式: 1.单方保护 2.互惠保护3.双边协定 4.缔结国际条约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规则:一、国民待遇原则。

二、最低保护标准(共同规则)三、独立性原则。

第二章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二章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作者身份的确定 ——从实质和形式两方面
进行把握 。 实质方面,从事了具体的创作实践活动的 人是作者。 1、判断自然人作者—有直接产生文学、艺 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 视为创作。
2、判断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1)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创作;
第二章 著作权的


一、著作权人的概念 著作权主体,又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就作品享 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 从著作权主体的自然属性来划分,可分为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 从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来划分,可分为原始著作权 人和继受著作权人。 从著作权人的国籍来划分,可分为本国著作权人 和外国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了九类作品,其
中与出版业甚至整个传媒业联系密切的主 要有五类: 1、文字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文 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 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代替语言的符号而表现出来的作品,也应 属于文字作品之列。
2、口述作品 也称口头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
(2)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
(3)作品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法人或其
他组织承担。 形式方面,“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 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继受著作权人 指作者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
可以直接依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 约定而成为著作权人。 作者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 著作权人,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对部分职务作品行使著作权(署名权除 外),成为著作权人。

第一章写作主体与客体

第一章写作主体与客体
大千世界 无所不察 (六)观察的层次:
感觉——感受——感悟
二、感受能力
(一)感受的含义: 感受是因受外界事 物的影响而引发 的主观世界的千 变万化。
(二)感受的种类
1、按感受的器官分: 视觉感受、嗅觉感受 味觉感受、触觉感受
2、按感受的方式分: 直接感受、间接感受
3、按感受的性质分: 科学感受、艺术感受
(三)感受的特点
1、客观性 2、形象性 3、情感性
(四)感受的要求
1、真实新鲜 2、独特深刻 3、敏锐细腻
Hale Waihona Puke (五)感受力的培养1、敏锐感觉磨砺思 想
2、丰富感情造就情 绪
3、训练思辩加深感 悟
三、联想和想象能力
(一)联想和想象的意义: 1、丰富充实写作材料 2、将分散的材料连成一体 例:脚印:探索者谱写的生命音符
(扩散思维)
们提供不同于他人、优 (2)辐辏思维
于他人的新思路、新方 法、新认识、新成果的
(聚合思维)
思维方式。
第四节 写作客体的构成与作用
一、写作客体的构成因素: (一)对象化的自然景物 (二)群体化的社会生活 (三)个体化的人生状态 (四)外在化的精神产品
二、写作客体的作用
(一)客体是写作的触发 物: “双手推开窗前月 一石击破水中天” “人从宋后羞名桧 我来坟前愧姓秦” “千年老树为衣架 万里长江作浴盆”
(二)客体是写作的检验 物:
“叶攒千口剑 茎耸万条枪”
第五节 写作客体与写作主体的关系
一、滋养与反映:写作客体滋养写作主体,写作主体 反映写作客体。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参 与写作活动的全过程,缺一就不会有写作活动的发 生。
(一)邂逅滋养与寻求滋养 前者是无意的、受动的,有天赐的偶然性 后者是有意的、主动的,有人为的必然性 (二)科学反映与艺术反映 前者是科学地真实地反映;后者是艺术地真实地反映

主体间性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

主体间性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

浅析主体间性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摘要:主体间性这四个字的含义是把个人主体性作为基础,深刻突出了主体间交流、平等、对话以及理解的一些和谐关系,而主体间性这一理论它更是在主体和主体性以后慢慢发展过来的十分重要的哲学上的一种思维方式,它把思想政治上的教育当作受教育者和教育者之间的一种交往活动,也是科学化、人性化、合理化的一种思想政治教育。

主体间性理论在各个高校的大学生们思想政治教育中,更是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它让学生们不再闭塞,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不一样而且崭新的视觉盛宴,让学生们摆脱了以往传统的单向的理论灌输模式,让各个高校的学生有一个新的受教育环境和受教育方式。

关键词:主体间性理论;思想政治;运用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2-0371-02关于主体间性理论的渊源是在20世纪的哲学之中出现并且被使用的,当时被用作以建构交往这一理论模式的核心以及范畴,而在那之后,以非常快的速度进入了教育界以及很多其他的领域。

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教学领域也正在慢慢地用主体间性的理论来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用这样的视角来分析和考察问题,各个高校使用主体间性理论来对政治教育进行指导,可以让高校学生也作为主体,是一种创新的思想政治界的教育模式,以下是关于它的应用方面的各个纽带关系以及各方面的影响及含义。

一、在各个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间性形成需要的条件思想政治的教育工作是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展起来的,而且也在哲学的指导之下把哲学作为背景,与之相协调而成的主体间性理论。

主体性的思想政治教学虽然确立了教育者这个主体,可是却也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及问题。

(一)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学之中,主体间性的解释和意义主体间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是在20世纪的后现代哲学里面产生的,它在于把主体问题深化主体间性理论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说是人类的思维方式上的又一次转变或者是创新,把以往的认识论思维转变成为关于人类学的思维形式,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以人为核心”,从根本上改变了主体和客体的绝对性关系。

受众研究理念的转变

受众研究理念的转变

大众传播 并不像 传说中的那样 具有强大的效果 , 反 相
大众传播 的效果 很有 限。14 9 0年拉扎斯 费 尔德在伊 里 县调查 美国总统 大选时 发现 大众传播 在 整个大选 期 间并 没有改变大部分人的投 票意向 , 改变 的人 只有 8 , % 大众传播更 多 的是加 强 了受 众 的既有 态度 。随 后, 霍夫 兰的 “ 陆军研 究项 目” 也显 示 影片 在传 递 信 息上虽然有效 , 但却 未能 改变人 们 已有 的态 度 ; 此后 又有一些 经验学派 的学者 研究发 现大众 传播 的效果
关 。每一座古希 腊或古 罗马城 邦都会 拥有剧 院或 竞 技场 。毫无疑 问 , 他们都是 由此前人们非正式地 聚集
在一起 , 观看类似演 出或 比赛 、 参加宗教仪式 、 国家典 礼 等场合 演化 而来。 …进入大众 传播 时期 , 大众 受 ” “ 众 ” 随着 大众 媒介 的产 生而 出现 , 伴 第一 批 “ 大众 受 众 ” 近代 印刷物 的产物 , 是 他们是 书籍 、 纸 、 志的 报 杂
象而 已。只要他 的普遍性身份未受质疑 , 还得 忍受下 去 。 自我 的特殊性是一件 由社会决定 的专卖 品 , 被 但 错认为是理所 当然 的” 。马尔库塞 也论述道 : ‘ “ 文 化工业 ’ , 下 受众的生活方式 、 消费习惯和内在需求 全
大众传播研究的强效 果时期 。“ 弹论 ” 枪 的受众 观是
会心理学“ 大众( as ” “ m s) 、群体 ( r d ” c w ) 两个词 的概 o
念 。芝 加哥 学派 的早 期 成员 赫伯 特 ・ 鲁 默认 为 : 布 “ 大众 ( as 是 现代 工业 化 和城 市化这 一 新环 境 的 m s)
产物 , 大众 ( as 具 有规模 大 、 m s) 匿名 、 无根性 、 无组织 性的特点 , 大众 ( as缺乏 为实现 自身 的 目的而行动 m s)

第七章 著作权知识

第七章 著作权知识

第七章著作权知识(一)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亦称版权,指文献、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权权利范围:包括人身权(与作者人身不可分割)和财产权(带来经济利益)。

邻接权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指作品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二享有的权利。

离开作品无法存在。

(二)著作权特征:1.无形,2.专有性,3.时间性,4.地域性,5.可复制性。

二、著作权法(一)立法依据和立法原则1.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立法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总则”第一条,保护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是两项根本原则;2)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如《伯尔尼公约》。

(二)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9.7颁布,1991.6.1起实施;2001.10.27修订,当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8.2颁布,2002.9.15起施行;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6.4颁布,1991.10.1起施行;2001.12.20修订,2002.1.1起施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12.28颁布,2005.3.1起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5.18颁布,2006.7.1起施行。

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住宅区民事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等。

(三)国际著作权条约1.《伯尔尼公约》,产生于1886年,曾经过5次修订,最近一次1971巴黎文本。

我国于1992加入。

基本原则4条:1)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保护原则。

2.《世界版权公约》,产生于1952年,曾于1971年修订过一次,我国于1992加入,但加入时未签署“附加声明”和两项议定书。

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25年。

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三色笔记

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三色笔记

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三色笔记一、出版与出版工作。

1. 出版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 出版是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

- 构成要素包括编辑、复制、发行。

编辑是策划、组织、审读、选择和加工作品的活动,它是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复制是以各种方式根据作品内容制成一份或多份与其内容信息相同的物件的工作;发行是出版单位通过商品交换将出版物传送给消费者的活动。

2. 出版工作的主要任务。

- 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传播和积累科学文化知识。

-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 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 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3. 出版工作的方针原则。

-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 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 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二、中国古代出版历史知识。

1. 文字与文献载体的演变。

- 文字的产生:从甲骨文开始,历经金文、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字体的演变。

- 文献载体:从早期的甲骨、金石,到简牍、缣帛,再到纸张的发明和广泛使用。

2. 古代的出版活动。

- 雕版印刷术:唐代发明,宋代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泥活字),元代王祯改进活字印刷术(木活字)并发明了转轮排字架。

- 古代的出版机构:如官刻机构(国子监等)、私刻(家塾刻本等)、坊刻(书坊)。

三、出版业及出版行政管理。

1. 出版业的构成。

- 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等。

- 制作单位:从事出版物物质生产过程的单位。

- 印刷复制单位:承担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

- 发行单位:包括总发行单位、批发单位、零售单位等。

- 出版专业教育单位和科研单位:为出版业培养人才和进行相关研究的单位。

2. 出版行政管理。

- 主管部门: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马琳·杜马斯作品中的“身份”解读

马琳·杜马斯作品中的“身份”解读

马琳·杜马斯作品中的“身份”解读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摘要本文主题的选择缘起作者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绘画的转变与发展,以及对所谓的“绘画灭亡"与“新绘画的回归”产生的困惑,并且对于在当下这个日益复杂的语境下,架上绘画的深层表达何在产生了疑问。

通过分析马琳??杜马斯的相关作品、信件及她的散文等资料探寻现今艺术中“身份"这一主题,初步了解其作品中深沉的观念表达。

本文首先以“身份”的个体、群体到社会的三个层次为线索,将马琳??杜马斯的作品大致概括为个体身份、群体身份及社会身份的表达三个层次并对这三个层次中的自我探寻、女性视角、“劝世"主题进行分析。

本文第一、二、三章分别以“作为个体身份的‘自我’探寻”、“作为群体身份的‘女性’视角”、“作为社会身份的‘劝世’主题”,三个切入点来谈杜马斯作品中的“身份”主题诠释。

基予以上三个层次对杜马斯作品中“身份”的分析,第四章归纳总结杜马斯作品中“身份"主题背后的语境解读,其中分为二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多元文化背景下“身份’’的演变,寻找对其作品风格及观念形成产生影响的因素,其次是杜马斯作品中“身份"主题的当代意义。

通过对其作品中“身份”主题的抽丝剥茧来解读其背后广阔而带有冲击性的意义的集合,感受其画面中情绪的流露与精神上的震撼以及所揭露出的深刻的时代性。

关键词:身份马琳??杜马斯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目录Modemistintothe ofmodenlismpainting ori酉n tothechoiceofthe subjectmatteraIld wellasmecon如sion thedeVelopment,as generatedby s0一called”paintingretumofmenew to aIlp甜sh”and”the painting,锄dpresentincreasin91ycompleXf 锄ethe ontlleConteXt,the ofwhatpaintingde印expressionquestions.MarleneBy of D啪as,related her andotheranalysis works,letters,a11dessaysinfo肌ationto theth锄e meexplore modenlof”identity”in art,apreliminaryoftheworksinme of articlefirstunderstandingth.eeconc印tdeepeXpression.TIlisleVelsof to Dumas’sworkissoCietythe”statlls”indiViduals,grollpsclue,Marleflesummarizedas indiVidual andsocialbroadly identity’groupidentity identityinthethreeleVelsa11dtllreeleVels thef.emaleeXpression self.eXplore perSpective,”t0theWo订dIIthemefor andthird thepersuade a11alysis.T le丘rst,secondchaptcrS”asindiVidualofthe’self’to ididentity explorethe’’groupe:ntity’fIe釉ale’perspective”,”social totalkaboutideIltity’exhortato巧’theme,thethree∞缸.rpoints MarleneDumasworksinme”identity”themeinterpretation.ofDumas ontheabovethree founhAnalysis works”i dentity”based 1evels,thesummarizestheDumasworksbehindthethemethecontextofchapter of¨identity¨inwhichisdividedint0twolevelsofcontent:The6rst theint叩retation, isthecontextof forfactorsthatafrectmulti-cultural”identity”ineVolution,lookingtheirwork mestyle觚 dofconc印tfo册ation,followedbythetheme theworksof the broadandof”ide ntity”in Dumas.Int叩retund刚如ngwithacollectionofthe ofthe ofthe thesignific锄ce emotionalimpactfeelingspictureshockandreVealtheera ofoutpouring锄dspiritual profoundthrou曲theunravelingthe”id intheirworks.e1]Itity”t11啪eKeywords:identity,M砌eIle阢lIIl硒III目录~¨~~~~¨~.~~~~『:~~~~~~~.~~~¨~~~~~¨~.~~~¨~~¨.~~~~~~~¨~~~~~¨~.~一~¨~~~~~¨~¨~一¨~~~~~~¨~.~~¨~~~~~¨~¨~川一2.2“白色非洲一与“黑色问题"……………………………………………112.2.1关于黑与白的下一代》………………………………………….112.2.2杜马斯作品中的“黑色一问题 (12)第三章作为社会身份的“劝世”主题 (14)3.1荷兰艺术中的劝世静物画………………………………………………..143.2西方绘画中“劝世一主题的演变………………………………………..143.3杜马斯对“劝世力主题的诠释 (15)第四章杜马斯作品中“身份”背后的语境解读 (19)4.1多元文化背景下“身份”的演化………………………………………一194.1.1贯穿始终的黑色脉络 (19)4.2.2来自西欧的艺术养分 (20)4.2杜马斯作品中“身份"的当代意义……………………………………..214.2.1主体与客体的互换…………………………………………………2l4.2.2从立足自我表达到关注人类的共性问题 (22)结束语 (24)致谢……………………………………………………………………………………………………………………………..25参考文献 (26)附录一:影像资料的借鉴 (29)附录二:大师作品资料………………………………………………………………………3l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33背后的人性的问题。

写作主体的定义写作主体

写作主体的定义写作主体

写作主体的定义写作主体:所谓写作主体,就是进入写作思维和写作行为中的人, 真正的写作主体,应该具备这样的条件:有明确的写作主体意识;能够自主的驾驭写作行为写作行为系统的构成要素写作主体写作客体写作载体写作受体辨析:“作者”与“写作主体”作者——一直存在;写作主体——只存在于写作行为过程中作者——范围,可能是机关、法人、组织;写作主体——只能是实际写作人员写作主体的动力系统人的写作行为,是由动力系统和操作系统构成的。

动力系统是个体有效进行、顺利完成写作活动的推动力。

动力系统的构成:动机:既指某一具体的写作动机,也指主体从事写作活动的整体动机。

前者常常表现为写作冲动,后者表现为写作主体对写作活动的兴趣、信念、理想、意向及定势等。

意志:进入活动的心理保障。

如独立性、果断性、自制力、大胆无畏、勇敢等等,保证或制约着主体的写作行为。

写作意识——文章图式文章图式:人在对文章的接触中(如阅读、写作、分析等),在心理上所产生的关于文章的外在结构、内在结构和审美规范等种种特征的印象、感觉、知觉的表象的总和。

文章图式,是对文章最终本质、本体的感性把握、心理经验,是文章特征知识的不断建构。

写作中主体的思维过程:触发思维继发思维完型思维写作客体:当写作行为发生时,人类以主体的身份观照世界,在主体观照下,与主体发生某种作用的那部分“世界”。

写作客体特征♦客观性♦对象性♦动态性♦历史性写作材料: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客体进行选择,有的客体可以成为材料,有的不能。

认识客体在前,获得材料在后。

写作客体中那些可能、可以或者已经派上用场的,称为“写作材料”写作题材:从材料中提取题材(从物质转化为观念),前面的世界、客体、对象、材料,都是认知事物。

而“写作题材”,思维指向是“写什么”。

写作题材,就是主体经过分析研究、加工提炼筛选出来的使用在文章中的写作受体的定义照传播学的说法,信息传播的过程,有三个要素,信息源——信息——信息接收器,三者构成一个反馈系统。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直接复制、发行、表演、展示、播放或改编其作品。
直接侵权
虽未直接侵犯著作权,但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如提供盗版设备或存储侵权内容的服务器等。
间接侵权
违反与著作权人签订的合同规定,如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或超出许可范围使用作品。
违约侵权
06
CHAPTER
完善我国著作权保护制度建议提出
创作即享有原则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署名推定原则
著作权人可以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
权利行使自由原则
国际条约优先原则
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中有关著作权的规定,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国民待遇原则
加大打击力度
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专门的著作权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加强监管和巡查
加强对著作权市场的监管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从原始著作权人或其他继受著作权人处获得著作权的方式。继受取得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如签订转让合同、办理继承手续等。
02
CHAPTER
著作权客体概述
作品定义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分类
根据表现形式不同,作品可分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

写作主体的定义写作主体

写作主体的定义写作主体

写作主体的定义写作主体:所谓写作主体,就是进入写作思维和写作行为中的人, 真正的写作主体,应该具备这样的条件:有明确的写作主体意识;能够自主的驾驭写作行为写作行为系统的构成要素写作主体写作客体写作载体写作受体辨析:“作者”与“写作主体”作者——一直存在;写作主体——只存在于写作行为过程中作者——范围,可能是机关、法人、组织;写作主体——只能是实际写作人员写作主体的动力系统人的写作行为,是由动力系统和操作系统构成的。

动力系统是个体有效进行、顺利完成写作活动的推动力。

动力系统的构成:动机:既指某一具体的写作动机,也指主体从事写作活动的整体动机。

前者常常表现为写作冲动,后者表现为写作主体对写作活动的兴趣、信念、理想、意向及定势等。

意志:进入活动的心理保障。

如独立性、果断性、自制力、大胆无畏、勇敢等等,保证或制约着主体的写作行为。

写作意识——文章图式文章图式:人在对文章的接触中(如阅读、写作、分析等),在心理上所产生的关于文章的外在结构、内在结构和审美规范等种种特征的印象、感觉、知觉的表象的总和。

文章图式,是对文章最终本质、本体的感性把握、心理经验,是文章特征知识的不断建构。

写作中主体的思维过程:触发思维继发思维完型思维写作客体:当写作行为发生时,人类以主体的身份观照世界,在主体观照下,与主体发生某种作用的那部分“世界”。

写作客体特征♦客观性♦对象性♦动态性♦历史性写作材料: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客体进行选择,有的客体可以成为材料,有的不能。

认识客体在前,获得材料在后。

写作客体中那些可能、可以或者已经派上用场的,称为“写作材料”写作题材:从材料中提取题材(从物质转化为观念),前面的世界、客体、对象、材料,都是认知事物。

而“写作题材”,思维指向是“写什么”。

写作题材,就是主体经过分析研究、加工提炼筛选出来的使用在文章中的写作受体的定义照传播学的说法,信息传播的过程,有三个要素,信息源——信息——信息接收器,三者构成一个反馈系统。

身份认同与历史叙述:努鲁丁·法拉赫的索马里书写

身份认同与历史叙述:努鲁丁·法拉赫的索马里书写

身份认同与历史叙述:努鲁丁·法拉赫的索马里书写摘要:努鲁丁·法拉赫被誉为当代非洲最具影响力的作家,在非洲文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他虽辗转生活于欧洲各地,但却始终关注着非洲特别是索马里的传统文化与历史命运。

他在《来自弯曲的肋骨》中将女性放置在传统社会文化的大背景中,去拷问传统社会女性的选择与出路。

法拉赫对非洲传统的书写贯穿于他作品的始终,特别是在“非洲独裁变奏曲”等三部曲中以复杂的、多视角、多形式的方法,融会了虚构与真实,探求了非洲的民族记忆与民族身份认同。

关键词:努鲁丁·法拉赫;身份认同;历史叙事;非洲文学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438(2021)03-0055-04(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张紫怡黄晖∗∗∗第41卷第3期绥化学院学报2021年3月Vol.41No.3Journal of Suihua UniversityMar .2021收稿日期:2020-08-26作者简介:张紫怡(1998-),女,山西忻州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黄晖(1971-),男,江苏徐州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文艺批评。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非洲文学史”(17FWW001)。

一、传统与现代交杂的创作之路努鲁丁·法拉赫(Nuruddin Farah ,1945-),被誉为索马里的第一个小说家,是非洲大陆难得的具有多语种特色、多文化特质的流散作家,也是当代非洲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1954年法拉赫出生在索马里城市拜多阿,他的父亲是信仰穆斯林的农民,但曾经在英国殖民政府中做过斯瓦西里语—索马里语的翻译员。

他的母亲阿丽莉•法都玛虽然没有很高的文化程度,但却是位小有名气的民间诗人,母亲的口头诗歌创作对法拉赫的童年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培养了他对文学的热爱。

1976年,他的小说《裸针》因冒犯了巴雷统治,而被迫滞留国外。

法律规定自然人为作者(3篇)

法律规定自然人为作者(3篇)

第1篇一、引言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作者作为著作权人的代表,其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本文将重点探讨《著作权法》中关于自然人为作者的相关规定,旨在为我国著作权保护提供理论支持。

二、自然人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在我国,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在著作权法中,作者作为自然人的代表,享有著作权。

三、自然人为作者的认定1. 作品的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所谓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的,具有原创性。

在认定自然人为作者时,首先要判断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

2. 作品的完成作品完成是指作品在形式上已经具备了完整的表现,能够独立表达作者的思想和情感。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品完成是指作品在形式上已经具备了完整的表现,能够独立表达作者的思想和情感。

在认定自然人为作者时,要判断作品是否已经完成。

3. 作者的身份确认在认定自然人为作者时,需要确认作者的身份。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品上的署名视为作者。

如果作品上没有署名,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认作者的身份:(1)根据作品的性质、内容、风格等特点,判断作者的身份;(2)根据作品创作的时间、地点、背景等条件,推断作者的身份;(3)通过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方式,确认作者的身份。

四、自然人为作者的权益保护1. 著作权人享有的人身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2. 著作权人享有的财产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财产权:(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

五、自然人为作者的维权途径1. 自行维权作者在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时,可以自行与侵权方协商解决。

情境化作文写作应具备五种意识

情境化作文写作应具备五种意识

情境化作文写作应具备五种意识作者:谢涛刘祖义来源:《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2020年第09期综观恢复高考之后的语文写作考查,作文命题形式经历了一个从命题作文到材料作文、再到话题作文,然后是2006年出现的新材料作文的变化过程。

2015年,为解决新材料作文角度过多导致的宿构和套作问题,教育部考试中心又尝试着在试题中增加任务指令和特定情境,增强写作的针对性,以解决材料型作文的泛角度与阐释型作文收缩性之间的矛盾。

2015年的高考作文,被教育部考试中心张开称为“任务驱动型材料作文”,这种变化与其说是命题设计本身的进步,不如说是对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关于“考试内容改革”这一要求的呼应和落实。

2017年颁布实施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要求,考试测评题目“应以具体的情境为载体,以典型任务为主要内容”,所以,2017年高考语文作文试题设计,不再像2016年那样走回头路,而是有了更加明晰的任务和情境,巩固了2015年出现的任务驱动型材料作文情境化的鲜明特征。

可以说,是在2017年,情境化作文才取得合法地位。

而2019年教育部考试中心颁行的《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及《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说明》更是用大量文字强调情境在高考试题命制方面的重要性。

可以确定,情境化作为高考作文命题的趋势,会稳定一段较长的时间,这既是与世界接轨的要求,也是素质教育的要求。

以情境为载体的高考作文命题通过近乎真实写作情境的创设,给出了明确的写作任务,有利于激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写作思维,有利于纠正考场作文的“假大空”现象,有利于写出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有用之文。

因此,情境化试题命题时一方面强调应用性,让考生在一个拟真的交际场域下进行表达交流活动;另一方面,在任务驱动时,明确提出“切合身份,贴合背景,符合文体”的“三合”要求。

这“三合”要求,实际上就是场域交际时特别需要注意的五种意识。

1.主体意识——“我”是谁核心素养通过真实的生活场景来体现,但就目前的高考考查方式,只能通过文字与符号描述的方式进行建构,因此,这种建构起来的情境就具有了某种虚拟性。

论西方近代美学主体作者化历程

论西方近代美学主体作者化历程

论西方近代美学的主体作者化历程摘要近代以来,西方美学不断地探究和确立主体获得审美意味的基础条件,并在保证审美意味的稳定来源的基础上,使审美意味在主体作者化的意义上具有了“合式”的向度。

因此,近代西方美学的基本走向,就是将作者逐步地确立为超逾审美活动的形而上学的意义主体。

关键词:美学主体作者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从文艺复兴开始的西方美学认为,虽然人在审美活动中以一定的情感和意志观照客体,并总是处于主导地位,是有意志力、有自由的且能够经验到美感的一方;但是人也要不断地调整和提升自身的审美能力,使审美活动朝着作者主体所确立了的方向发展。

所谓主体作者化就是把人理解为具有主观意愿、独立自由地思维着、感觉着的审美主体,并推向主体论的前台;同时又使用形而上学方法,明确、自觉、不断地转换主体的身份,将作者确立为审美意味的来源,要求主体以特定的知识素养为介入审美的能力条件向作者寻求意义。

文艺复兴时期,理性扮演了这种作者的身份,它将世界万物都刻画为一种秩序化布局、结构化分配中的书写对象。

在审美活动中,人以理性的尺度将自我设定为自由主体的角色,复归于自然而观照它物,显现自身的主观意愿和情感态度。

这样,理性化的作者就高居于审美活动之外的主体位置,对中世纪神性作者的至上地位进行了身份置换。

真正企图以作者化的理性主体置换神性主体,以人代替神、确立作者主体者的是笛卡尔。

他用“精神”本身的自由,怀疑“我思”之外的一切非理智性的事物,假定它们都不在;企图以此厘清“我思”与外在客观的界限,确立人的主体地位。

笛卡尔认为,我思绝不能因为是人类中的“我”“思”就认为我思自己不在。

因为,我思的理智“是由一个比我更完满的本性把这个观念放进我的心里来的,而且这个本性具有我所能想象的一切完满性,就是说,简单一句话,它是上帝”,我思之可靠而合法的意义源于上帝。

上帝一定可以保证理性书写有一个可靠而稳定的意义来源。

这样,在笛卡尔的观念中,主体必须外位于审美活动并严格地把自身限制在上帝理性的认识尺度之内,上帝身份的作者才能保证审美主体之“我”获得圆满的、完善的审美意味。

[从“作者主体”到“作者之死”] 下列主体可以成为作者的

[从“作者主体”到“作者之死”] 下列主体可以成为作者的

[从“作者主体”到“作者之死”] 下列主体可以成为作者的文学自产生之日起就承载着一定的社会功能。

作者在创作中的作用不断得到强化,直至占据了20世纪前西方文论的主体地位。

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曾提出文学活动的“四个世界”说,认为文学活动就处在世界-作者-读者这样一个闭合系统中。

这为后来文论的分派打下了基础。

尽管各派关注的重点有差异,但未脱出这一闭合系统也未发生根本性变革。

作者作为创作活动的主体仍或隐或显地存在和发生作用。

传统文论认为作品是作者的创作成果,是基于对世界的观察、表达思想并写给读者看的。

在创作活动中,作者的原意就是作品的意图,由此要理解作品,只要弄清作者的意图,批评活动就可结束。

批评家的任务就是想方设法地挖出作者的“原意”。

精神分析、原型批评等更是重视作者的意图。

甚至英美新批评和接受美学、读者反映批评等强调对作品的“细读”和读者接受的理论也是对作者创作主体地位的先验承认。

读者反映批评强调的“读者中心”可以说是对作者主体地位的初步松动。

它是与结构主义几乎同时产生,但不及其影响的派别。

一切都在变化,结构主义由此反“作者主体”而提出“作者之死”更是下述各种因素发展的必然。

一、“上帝之死”与“作者之死”任何理论的沿革都与自身的需求和社会背景的转变不无关系。

19世纪以前人们一直处在因循的思想状态,尊奉权威,敬畏上帝,虔信宗教同时又颇以自己为宇宙中心而沾沾自喜。

但尼采却在19世纪末《快乐的智慧》中喊出了“上帝死了”的口号,他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一种宣言,而是如哥白尼的科学发现一样的革命性的思想转变。

在此之前,人类一直居于上帝所构筑的安乐世界,以基督教为其精神支柱,一切都可推给至高无上的权威――上帝。

人得上帝恩宠处于中心并优于其他生物,这种认识上的自满蒙蔽了人类智慧的头脑。

尼采的呼告宣布了精神支柱的坍塌,除去了这层障蔽,人类开始深刻地意识到自己作为自然一部分的产物的非中心地位。

加之科学的发展进一步拓宽了人们的视野,世界好像变大了。

文学创作的主体、主体性及其他

文学创作的主体、主体性及其他

文学创作的主体、主体性及其他一、主体性:人、作家作为主体的前提条件在人类活动中人是主体,在文学创作中作家是主体。

这种说法并没什么不对。

但是,有人把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主体是人”这一命题变成了:“人从来和永远是主体”,断然认为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体,并以此否定人作为客体存在的可能,这就颇令人费解了。

人成为主体是有条件的。

这个条件并不仅仅像人们一般所表述的那样:只要人作为活动的施动者和承担者,人就是主体。

不错,人作为主体,必然处于与特定客体的特定关系之中,并成为活动的承担者和对客体的施动者,这是起码的要求。

但是,奴隶在劳动中虽然作为活动的承担者和对客体的施动者,然而,他们是在一种强制性压服之下,戴着脚镣去承担活动的,他们显然不是主体。

我以为,人是否作为主体存在,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是否具有主体性。

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存在的根本条件和前提。

主体性和主体是两个有联系而又不相同的概念。

主体性指的是人作为主体的本质属性,而主体指的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一些文章往往把两个概念等同混用)。

那么,主体性的内涵是什么?有的学者把主体性解释为主观性,这是欠妥的。

主体性和主观性虽然在英文中同出“Subjectivity”一词,但从认识论的角度说,主体性不同于主观性,后者一般指主体看待和处理问题的一种态度,往往是在认识与对象实际不相符合的意义上使用的,而不是作为人的某种本质属性的规定,所以不能把主体性解释为主观性。

主体性也不能笼统地按照德国古典哲学的观点去理解,简单地归结为独立自主、自我决定、自由自决、自我、自我意识或个人特殊性、个体价值等,因为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主体性已被抽象化。

对主体性的内涵作出科学论述的是马克思。

他谈到在一般劳动中“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文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

[1]显然,“支配”客体的属性正是人作为主体的本质属性,因而也就是主体性的本质内涵之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者身份:从主体到客体再到主体
作者:刘燕霞
来源:《中国民族博览》2016年第05期
【摘要】罗兰·巴特“作者已死”的观点把作者直接从权威地位批判到了死亡的身份;弗洛伊德的“无意识论” 把活生生的有意识的作者看作是被本能欲望支配的不满足的个体;福科的“话语功能说”认为作者起着某些话语存在、传播的作用。

作者存在多元化的身份,本文从实-虚拟、意识-机械两个方面回顾了有关作者形象的探讨,完整的作者形象应该从作者、文本、读者三个方面共同建构。

【关键词】作者;作者之死;无意识;功能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逐渐开始关注作者的问题,研究作者身份、地位以及本质问题,“作者”一词不再仅仅被狭隘的理解为创作文学作品的有生命的个体,文论家开始从“作者”地位、形象、功能去阐释什么是作者、什么构建了作者。

一、关于作者形象的讨论
(一)从“权威”到“缺位”
19世纪盛行的浪漫主义文论把作者推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文学作品不再是简单地模仿与再现事物的外在形式,艺术家必须模仿现实世界的内在形式,展现人存在的各种形式、矛盾,展现所谓的“自然精神”,创造出真正人性的东西。

诗人不再是模仿者,而是创造者,“法律的制定者、文明社会的建立者”[1]。

新批评则是文学文本主体的形式主义批评,意义是由文本内部的结构决定的。

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一文中,艾略特提出了“非个人化”理论,这一理论并不是否决诗人流露情感,而是诗歌的创作过程中诗人不应表现自己的“个性”,诗人只是一个“特殊的媒介,把普通的情感提炼成诗”[2],强调诗人主体个性的消解。

作者地位的完全丧失是罗兰·巴特《作者之死》的问世,它的出现使得作者与作品完全分离,“作者死去,语言成为一切”的观点盛极一时。

传统文学诗学中的“作者”再现世界,表达思想,传达上帝的旨意,而现代诗学意义中的“作者”被现代作家埋葬,不再具有情感、热情,拥有的只有那部巨型词典,取代作者存在新出现的手稿作家开始施行排列组合的功能,作者的权威地位完全被瓦解。

(二)从“真实”到“虚拟”
谁是作者?作者是什么形象?这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文论家们,在他们看来,“作者”指代的不再是传统意义中现实、有生命的个体,为了避免词语的混淆,理论家们提出了“隐含作者”“书写者”“作者-功能体”等各类词汇,把真实的作者形象向虚拟形象转变,这一转变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结构主义方法论的影响。

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作者地位的缺失,理论家们关注的焦点从作者主体转向了文本本身,作者不再具有个性,写作也不是个人情感的流露,或是宣扬真理、维持社会秩序,在此过程中是语言在说话不是作者在说话,那么这样的视角下作者占据着什么地位、发挥何种作用呢?
第一个要提的就是“隐含作者”的概念。

“隐含作者”是韦恩·布思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的概念,在他看来,“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隐含作者”是处于特定写作状态的作者,编码和解码的有机结合体,[3]而真实作者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有生命的个体。

区别于真实的作者形象,“隐含作者”的形象只有在文本创作和文本解读过程中出现,隐含作者作为作者的第二自我,不可能仅仅通过研究“他”的传记、访谈、书信等信息来认识他,还要结合文本和读者了解他。

他认为,作品不是真实作者创造出来的,而是隐含作者“选择、评价的产物”[4],读者可以通过阅读文本信息,构建隐含作者的形象,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地理解作品,成为理想的“隐含读者”。

第二个就是作者-功能体。

米歇尔·福科在《什么是作者》一文中指出,作者是话语的一种功能,把有生命的人从话语内部引向了外部,作者的作用是表示一个社会中某些话语的存在、传播和运作的特征[5],所以作者-功能体指的不是某个有生命的人,而是话语活动中的一部分。

这个概念的理论基础就是话语理论。

福科认为“个别话语的形成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规则来界定这个领域的相应对象,从而建构起基本概念,形成理论构架”[6]这些规则构建成了话语的组织系统,这与结构主义中的表层和深层结构相似,福科的进步表现在他把历史因素纳入其中,充分考虑到了历史因素。

作者就是话语建构的一个现代形象,是话语实践的创造者(弗洛伊德、马克思)。

[7]
以上两个概念指出作者的形象从真实世界中的个体形象不断向虚拟形象转变,需要我们从文本、读者、话语等方面重新构建作者形象。

(三)从“意识论”到“机械论”
作者创作的过程到底是什么样子?以什么样的思维在创作?这也是人们建构作者形象时关注的话题。

传统的精神分析批评旨在研究作者的创作过程及心理状态与作品文本的关系,这一种批评深受弗洛伊德理论的影响,如无意识理论、力比多理论。

弗洛伊德把人的心理划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三个部分,意识处于表层、无意识处于深层、前意识处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尽管无意识不被世人所熟知,且毫无理性可言,但是却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起着支配主导的作用。

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引导着批评家们探索艺术创作更深层次的东西,不再仅仅停留在表面意识上。

在他看来,无意识是一种本能,构成本我
(完全无意识)的主要是“性力”,这种“泛性论”应用在文学创作中指的就是作者创作文学是受他自身无意识本能欲望的驱使,自我在现实世界中被压抑,得不到满足,因而依赖创作宣泄感情,升华那种受到压抑的力比多,文学创作的诱因就是“性冲动”。

此外弗洛伊德把文学艺术与梦做类比。

在《释梦》一书中,他提到梦的本质“就是一种(被压抑的、被压制的)愿望的(被伪装起来的)满足”[8],作者利用各种手段把自身被压抑的本能升华成作品,文学批评就是要找到作品里深层的含义。

拉康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角度解释弗洛伊德理论中无意识的概念。

无意识并非一团混沌,而是“是语言的一种特殊作用,是语言对欲望加以组织的结果”[9]。

传统的精神分析批评试图通过研究文本发现作者的底层心理状态,而拉康关注的则是语言,研究文本中的语言所产生的语言效果,文本、语言形式与读者都是其研究对象。

拉康的结构主义精神分析批评促使批评家们从关注作者意识层面转向了关注文本语言形式,而拉康的主体性(主体与他者的关系)又把我们转向了后结构主义的批评方法,语言不再具有稳定性,文本的意义是诸多能指无限嬉戏的产物,作者不再是创作、批评文本的核心,仅仅是机械的搬运工。

正如上文中提到的作者主体地位的缺失,作者不再具有个性意识,他/她只是从巨型词典中提取“一部没有穷尽的作品:生活只不过是模仿这本书,这本书只是一套符号,一种失落的、被无限期地推延下去的模仿”[10]。

二、小结
综上所述,任何以某一主体为中心的研究总是会被另外一种主体研究所取代,这是一种必然,作者形象是作者、文本、读者三者共同建构而成的,而不是某一种因素独立作用的产物。

罗兰·巴特“作者已死”的观点只是某一特定时期理论的产物,反映的是解构主义的核心思想——反传统、反权威,作者主体的消解只是反驳作者在文学创作中的权威核心地位,因为“文学的形象被强制性地以作者、以他的性格、生平、趣味、情感为中心:谈论到凡·高的作品就是谈论他的疯巅、谈到柴可夫斯基的作品就是谈到他的恶习”[11],不能客观全面地进行文学批评。

不论是真实的个体,还是被无意识主宰的虚拟个体;不论是出于权威的主体,还是被迫消解的主体,都说明作者形象的多元化,简单地谈论作者的生平、趣味等并不能完全理解作品。

作者作为文学创作的起点以及意义的直接赋予者,他的地位并没有像巴特说的那样“已死”,反而在文学阅读中以一种全新的形象出现,“隐含作者”的身份更加符合作者、文本、读者三位一体的形象。

隐含作者作为作者的第二个自我,通过选择、评价等手段给读者呈现出最终的作品,读者通过文本内容把握隐含作者的形象,阐释作品的主旨和内涵,这样的阅读或批评方式才是合理有效的,隐含的作者、隐含的读者、隐含的批评家才应该是最理想的状态。

参考文献:
[3][11]周志高.论人文视域下“隐含作者”的效用[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5,28(2):316-321.
[4]Wayne,Booth. The Rhetoric of Fiction[M]. 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1:74-75.
[5][6][8][9]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276-274,48-53.
[7]董树宝.从“人之死”到“作者之死”:福柯作者理论探析[J].江西社会科学,2009(3):210-124.
[1][2][10]拉曼·塞尔登,刘象愚,陈永国等译.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321.
作者简介:刘燕霞(1988-),女,山西阳曲,硕士,山西农业大学文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教学法、文学理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