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钓鱼式执法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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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式”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分析

“钓鱼式”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分析

“钓鱼式”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分析摘要:上海“钓鱼执法”一案,在网络和民意的监督下,一时间成为舆论热点,“钓鱼式”行政执法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引发社会热议。

“钓鱼式”行政执法缺乏合理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合法性法律依据;罚款处理方式不合法;执法程序不合法。

关键词:钓鱼执法;合法性;程序一、“钓鱼式”行政执法事件及过程2009年9月上旬,上海张晖“好心搭载胃疼陌生人”被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据此认定自己非法营运,张晖不服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处罚。

10月14日晚7时30分左右,上海某公司司机孙中界,应一名衣着单薄的男子恳求同意其搭车,行车没几分钟他即被两辆车包围、逼停,被指认涉嫌黑车经营,车辆被有关部门扣留,孙中界怀疑自己被“钓鱼式”行政执法,不懂如何用法律自救的他断指示清白。

按照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工作总结,两年来仅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就多达5000多辆,罚没款高达5000多万元,这种“钓鱼式执法”迅速演变成为公共话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先描述下这种“钓鱼执法”的全过程。

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交通执法大队,通过在社会招募“钓头”和“钓钩”,由其假扮各种处在紧急、可怜状态的普通市民,以骗取同情等方法,在行动范围内“垂钓”私家车,上车后用携带的录音设备以取证,主动表示给钱,到执法大队埋伏区即要求下车。

待车主将车停稳,则突然地拔取车钥匙。

同时,埋伏多时的执法队员汹涌围上,使用暴力将车主制服,并搜去身上所有财物和证件,开出罚单并暂扣车辆。

至此,“钓头”和“钓钩”任务完成,他们成功垂钓一次可分得几百元人民币。

车主若想取回被扣车辆,必须缴纳万元巨额罚款,“承认非法营运”,同时签署“放弃抗议申辩”文书,最后缴纳200元“代驾费”后提车。

此类事件日益引发公众的质疑,“钓鱼式”行政执法是否具有合法性,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本文将从法理角度分析其合法性。

二、“钓鱼式”行政执法的概述所谓“钓鱼式”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特意设计一些能诱发行政违法的情境,或者根据违法活动的倾向性向行政相对人或者其他调查对象提供实施的机会和相关环境条件,以此来收集相关证据和掌握相关信息,待犯罪行为实施时或者结果发生后,当场对其进行拘捕,并对行政违法相对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钓鱼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审视

钓鱼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审视

“钓鱼执法”的合法性审视与法律规制姓名:张鸿勋学号:1120113380 班级23111101摘要:钓鱼执法来源于诱惑侦查,由于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是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下,才从事违法活动,所以其运用应该非常谨慎、认真。

但是在国内的钓鱼执法案例中,出现了钓鱼执法手段滥用的现象,严重违背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对行政主体的公信力和社会道德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因此必须通过完善行政程序立法,斩断执法经济利益链条加以解决。

关键词:钓鱼执法执法经济公信力依法行政一、“钓鱼执法”的法律属性:“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了实现对案件的办理,行政人员及协助执法的有关人员,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饵,暗示或者诱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待违法行为实施之时或者结果出现之后,从而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

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

二、上海交通“钓鱼执法”案例:2009 年 10 月 14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男子孙中界驾车途经某建筑公司时,看到一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便顺道开车将其送到 1.5 公里外的目的地,结果却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 1 万元。

原来那名路人是执法大队的“钩子”,专门诱人入瓮的。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孙中界自断手指。

而起始浦东新区政府称“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

”10月底事件发展发生转机:浦东新区政府认定交通执法大队使用不正当执法手段,已经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该案的执法程序,对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

对钓鱼执法的看法

对钓鱼执法的看法

对钓鱼执法的看法:钓鱼执法,在法理上,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在行政执法上,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

钓鱼执法,在法理上,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在行政执法上,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

钓鱼执法,在法理上,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而在行政执法上,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

钓鱼执法,在法理上,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而在行政执法上,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

然而,这种行为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破坏了社会信任和道德体系。

如果公众相信执法部门会采取钓鱼执法的方式来获取证据,那么他们可能会对法律和执法部门产生不信任感,这可能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道德的沦丧。

其次,钓鱼执法可能会引发更多的违法行为。

当人们意识到某些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违法时,他们可能会更加谨慎或者避免这些行为。

但是,如果他们知道执法部门可能会采取钓鱼执法的手段来获取证据,那么他们可能会更加倾向于采取非法行为来获得利益。

最后,钓鱼执法也可能会引发权力的滥用。

由于这种执法方式通常需要大量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因此它可能会被用于针对特定的个人或组织,这可能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政治迫害。

因此,虽然钓鱼执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它也存在很多问题和风险。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道德体系,以及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采取更加公正、透明和有效的执法方式来打击违法行为。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钓鱼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利用虚假信息或者伪装身份,用诱饵诱使犯罪嫌疑人实施违法行为,从而进行侦查、取证或者逮捕的一种执法手段。

这种执法手段在国外已经被广泛应用,对于打击网络犯罪和打击恐怖主义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由于钓鱼执法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争议,因此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值得深入分析。

一、合理性分析1. 打击网络犯罪的有效手段随着信息化的进展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和难以查处。

而钓鱼执法可以利用伪造身份和诱饵吸引犯罪嫌疑人主动暴露自己的罪行线索,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一种有效手段。

2. 对于保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钓鱼执法可以在保护公共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利用诱饵和虚假的身份等手段,可以获取到一些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和情报,从而有利于提前防范和打击某些潜在的犯罪行为,保护公共安全。

3. 实现“预防为主”的执法理念钓鱼执法可以在侦查和预防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诱饵引诱犯罪嫌疑人自动暴露罪行,可以提前发现和制止潜在的犯罪行为,从而实现“预防为主”的执法理念。

1.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钓鱼执法是否合法应该遵循的是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

这些法律法规授权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特殊的执法手段,其中也包括了特殊用途的虚假身份。

2. 是否符合必要性原则钓鱼执法必须符合必要性原则。

也就是说,在利用钓鱼执法收集证据时,执法机关必须保证该行为必须用于打击某些特定的犯罪,而且必须以最小限度的侵犯隐私权为前提。

在采用钓鱼执法时,必须遵循权利必要原则,即权利和自由的进行权衡和平衡。

尽管钓鱼执法可以通过诱饵和虚假身份获取许多罪犯的证据,但也有可能侵犯个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因此,在执法中应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钓鱼执法,又称抓捕诱骗,是指利用虚假诱骗手段将犯罪嫌疑人或违法行为主动暴露出来,以证明事实,打击犯罪的一种执法方式。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备受关注,因为其涉及到个人隐私权、诱导行为等课题。

本文将对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分析。

首先,钓鱼执法的合理性。

钓鱼执法的本质是以防范为前提,运用预防和侦查聚焦手段,在形势已经明朗的背景下,通过制造一种诱导,引诱违法犯罪行为,增大抓捕成功的概率。

犯罪行为的主动暴露,无疑可以有效增加公安机关破案的难度,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

其次,钓鱼执法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秩序,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对于有些犯罪行为,可能涉及到的损失比较严重,例如财产犯罪、涉恐犯罪、涉毒犯罪等,如果不采取钓鱼执法的手段,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线索,迫使犯罪快速恶性扩大,从而危害社会的安全和平稳。

总之,钓鱼执法在防范犯罪、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了它的合理性。

其次,钓鱼执法的合法性。

虽然钓鱼执法的方式看似越过了人类合法途径的底线,但是钓鱼执法却是合法的。

首先,钓鱼执法是法定的,它是通过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确认的执法方式。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侦查权利规定》等规定中,这种执法方式是得到法律认可和允许的。

其次,钓鱼执法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它也是依托法律规定实施的。

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执法人员对行为的限制是具体而明确的。

再次,钓鱼执法是在法制背景下进行的,执法机关是有立法机关授予的权力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的。

在执行之前要依法申请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执法活动。

最后,钓鱼执法在保护市民和社会的利益方面,有其法律依据和社会效用,因此,它是合法的。

当然,钓鱼执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

首先,钓鱼执法必须有明确的法律基础,并且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在执行时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及权益,同时要确保无辜者不受损害。

最后,在进行钓鱼执法时,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合法的手段,不能具有任意性和不必要的侵犯个人隐私权。

“钓鱼执法”的违法性初探

“钓鱼执法”的违法性初探


“ 强化依法行政 杜绝 ‘ 钓鱼执法 ”专题探讨 ’
党 政 干部 论 坛
程来看 ,钩子” “ 一般会伪装为病人或有 紧急事务处理 做 出 了撤 消 原判 , 回重 审 的裁决 。 上 海 “ 鱼执 发 从 钓 的人 , 要求 搭乘车辆 , 并主动提出付车费 , 到达 目的地 法 ” 的结 果来看 , 违法行 为对 社会所 造成 的危 害性 其 后, 强行抢 夺车钥匙 或运用暴力 控制车 主 , 将其 交与 远远低于行政违法 。 对犯罪行为采用 “ 诱惑侦查 ” 围 范 行政执法人 员处理 。 因此 , 钩子” “ 的行 为在这种 特殊 和程 序都有 着严 格的法律限制 , 更惶论行政执法 中的 的情形下符合行政 行为的特征 , 这种行为的某种公务 “ 诱惑 调查” ( )钓 鱼执法 ” 。3 “ 极易侵犯公民权利 , 冲击 属性又使 “ 钩子” 的身份 发生变化 , 不仅使车主误认 为 社会 道德底 线 ,对 国家机关的公 信力产生消极影响。 他 们就是执法 人员 , 而且 从整个行 为过程分 析 , 他们 设计 圈套诱 惑公 民违法并 对其处 以高额罚款 , 这在社 与行政执法人员形成一个行政执法 主体 , 虽然仅仅是 会道 德层面上 是难 以有说 服力 的 。作为 国家公务人 辅助性 的, 正是这种 主体成分 的变化导致行政 主体 的 员 ,将 社会道德所 不耻 的行 为频 繁运用 于行政执 法
职权范 围是不一致 的。 如果 甲行政 主体行使 乙行政 主 为 , 但正是这种 委托使 得行政主体在某 一具体 的执法 体的职权 , 便构成越权行为 , 是无效 的行 政行为 。 二是 行为 中主体 资格 出现瑕毗 ,从 而导 致行政 主体 不适 不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 的社会 组织或个 人行 使行 政主 格 。 当然 , “ 将 钩子 ” 视为公务 人员要 看他参 与具体 行 体 的职权 。 在实践 中 , 国家行 政机关 基 于 自身力 量 的 政行为的方式和程度 , 如果“ 钩子 ” 仅仅是 向行 政机关 限制 , 会雇佣 一些 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的个人参 与执 提供违 法行为 的信息 , 没有主动 向行政相对人作 出 并 法, 以显示行 政机关 强力之声 势 , 现在普 遍存 在于 某种积极 的行为 , 如 或者这 种行 为并不具有行政行 为的 公 安机关 中的“ 协警 ” 从法律 的角度来 看 , 些 临时 特征 , 么 , 钩子 ” 。 这 那 “ 的行 为与行 政机关 的具体 行政行 聘请 的人员并不是从 事国家公务 的人员 , 因而也 就不 为的关 联性不强 , 这种仅提供 信息的非公务人员 即是 具有执法 的资格 。 我们通 常所说的 “ 线人 ”从上 海“ 。 钓鱼执法” 的个案过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1. 引言1.1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钓鱼执法是指执法部门利用虚假信息和诱饵,以调查犯罪嫌疑人或实施犯罪的行为。

这种执法手段旨在诱使嫌疑人自愿揭露有关其犯罪行为的信息,从而帮助执法机构打击犯罪行为。

钓鱼执法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争议,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钓鱼执法的合法性是指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执法部门在使用钓鱼执法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尊重嫌疑人的权利,确保证据的合法获取。

在一些国家,钓鱼执法可能涉及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因此必须审慎使用,并确保在法律框架下进行。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是指其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即使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执法部门也必须权衡使用钓鱼执法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如果这种手段被滥用或被证明不够有效,那么它可能会损害执法部门的声誉,甚至适得其反。

在分析钓鱼执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道德标准以及实际效果。

只有在确保合法的情况下,钓鱼执法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2. 正文2.1 什么是钓鱼执法钓鱼执法是一种具有欺骗性质的执法手段,通常由执法机关通过设置陷阱或诱饵,以诱使犯罪分子主动暴露犯罪行为,从而进行调查和取证。

钓鱼执法的本质是通过仿冒、欺骗等手段引诱犯罪嫌疑人主动揭露自己的犯罪事实,以达到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安全秩序的目的。

钓鱼执法通常具有针对性强、隐蔽性好的特点,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传统执法手段中的一些难题和限制,提高取证的效率和准确性。

钓鱼执法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风险。

一方面,其手段和方法可能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滥用权力和执法失控的风险。

在实践中,执法机关在使用钓鱼执法时需要审慎权衡利弊,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避免滥用权力和侵犯公民权益。

也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制度,确保钓鱼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得到有效保障。

只有在平衡好安全与自由、效率与保障之间的关系,钓鱼执法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社会治安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从合法性角度来看,钓鱼执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钓鱼执法可以归纳为秘密侦查手段的范畴,而我国刑法对秘密侦查的规定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两部法律。

在《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秘密侦查的规定主要包括第36条和第237条。

第36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刑法规定的罪行依法采取调查措施,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而第237条规定了对刑法规定的罪行可以采取的特殊侦查措施,其中包括使用侦查人员进行秘密侦查,但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符合法定条件。

这些法律规定为钓鱼执法提供了合法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保障了被侦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钓鱼执法在实践中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

钓鱼执法必须建立在充分的证据基础之上。

执法部门在进行钓鱼执法之前,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被钓鱼的对象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这种手段是必要的和合理的。

钓鱼执法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

在我国,钓鱼执法通常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并且必须符合法定的审批程序。

钓鱼执法的范围和手段也必须受到限制,避免对个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侵犯。

从法律规定和实践程序来看,钓鱼执法是具有合法性的。

从合理性角度来看,钓鱼执法是否符合执法的合理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钓鱼执法能否达到预期的执法目的,以及其对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的影响,都是评价其合理性的重要标准。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体现在其能否有效打击犯罪。

钓鱼执法可以有效地引诱违法犯罪分子自动上钩,使得执法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并打击犯罪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还体现在其对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的影响。

钓鱼执法可以在不侵犯大多数人的正当权益的前提下,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也并非绝对的。

在实践运用中,钓鱼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钓鱼执法可能会面临滥用的风险。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摘要】钓鱼执法是一种利用网络诱饵诱使犯罪嫌疑人暴露罪行的执法手段。

本文首先介绍了钓鱼执法的概念、背景和重要性,然后从合理性和合法性两个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

钓鱼执法的优缺点、适用范围和案例分析也得到了展示。

最后通过对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结合、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建议与展望的讨论,总结了钓鱼执法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钓鱼执法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促进网络环境安全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措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钓鱼执法,合理性,合法性,重要性,优缺点,适用范围,案例分析,结合,发展方向,建议,展望。

1. 引言1.1 钓鱼执法的概念钓鱼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利用虚假情报或诱饵,通过设立陷阱、诱使犯罪分子主动行为,进而抓获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分子的一种执法方式。

这种执法方式通常被用来打击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如网络诈骗、走私贩毒等。

钓鱼执法的本质是通过设下陷阱,诱使犯罪分子主动踏入陷阱,从而揭露其犯罪行为并加以打击。

钓鱼执法在执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备受争议。

一方面,钓鱼执法可以有效打击犯罪活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钓鱼执法也可能存在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对法治秩序的挑战等问题。

在具体实践中,如何有效平衡钓鱼执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钓鱼执法的背景钓鱼执法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国际上对网络犯罪的日益关注和打击。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也逐渐增多,其中不乏钓鱼网站的存在。

钓鱼网站是指通过伪装成合法的机构或个人网站,诱骗用户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如银行账号、密码等,以达到非法窃取财产的目的。

这种诈骗手段屡见不鲜,给社会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安全威胁。

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钓鱼犯罪的跨国性和隐蔽性日益突出。

钓鱼执法的出现,为各国加强合作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通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钓鱼执法手段和技术,共同建立起世界范围内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全球网络环境的清朗和安全。

“钓鱼式”执法及其违法性分析——以上海两起“钓鱼事件”为例

“钓鱼式”执法及其违法性分析——以上海两起“钓鱼事件”为例

9月 2 8日, 晖 以该行政 处罚 决定“ 张 没有违 法事 实和 法律依 3月上海 奉贤 区 一位“ 黑车” 司机被 女协 查员 带入“ 执法 区” , 后 恼 据 , 程序 违法 ” 由, 且 为 向闵行 区法 院提起行 政诉 讼 , 要求 撤销 区 羞成 怒当着 执法 人 员的面 在车 内将 女协 查员捅 死 。
而广 受媒 体关注 , 上海 各 区交通执法 大 队的“ 鱼式” 钓 行政 执法 也 将严 肃查处 。
被 曝光 , 随之而 来 的是铺 天盖 地 的声讨 和评论 , 本文将 以钓鱼事
思考和 建议 。

l 0月 2 0日, 浦东新 区执 法部 门发布 对“ 孙中 界事件 ” 的调查 不 当, 不存 在 ‘ 倒钩 ’ 执法 问题 。 ” 就在 l 0月 2 6日同一天 , 上海 的两个 区级政 府公 布 了对 近期
件 为视 点 , 析此种 执法 方式 的违 法性 , 分 力求理 清其脉 络 , 并给 出 报 告, 称案件 “ 事实 清楚 , 据确 凿, 证 适用 法律 正确 , 证手 段并无 取 钓鱼 事件 及其 “ 鱼式” 钓 执法

2 0 年 9月 8曰, 09 上海 白领 张晖 驾驶牌 照为 皖 Q 5 o 的福 两起涉 嫌“ 26 5 钓鱼 式” 法的处 理意 见, 为执法部 门先 前的调 查简 执 认 特 私家 车 由华宁 路 向 ̄ ) 路行驶 , Jl rl 在元 江路 口等 红灯 时, 一名 白
关键词 行政 执 法 钓 鱼式 违法 性
中图分 类号 : 905 D 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909 (000 -8-2 10 .522 1)1020
最近 一 段时 问, 上海 的“ 钓鱼 事件” 因受害人 的断指 自残行 为 的合 法权益 。对于采 用非 正常 执法 取证 手段 的行为 , 一经 查实 ,

关于钓鱼式执法的反思

关于钓鱼式执法的反思

“钓鱼式执法”让我们反思什么?最近成为全国公众关注焦点的,莫过于上海的“钓鱼式执法”了。

所谓“钓鱼式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

这种执法方式实际上生存已久,而且在某些行业已是公开的秘密,是上海市闵行交通执法大队把其推向风口浪尖,受到社会的普遍质疑、谴责和义愤。

在猛烈声讨之余,我们应当反思些什么呢?笔者认为,至少有5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是“钓鱼式执法”亵渎和践踏的是什么——法律执法是对违法行为课之以法律。

也就是说对一些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法律制裁。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法律有明确规定,二是违法行为已经发生。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随便进行法律制裁,行为尚未构成违法,不能以违法制裁。

也就是说,执法过程是事后监督、制裁,而不是事前,更不能诱使别人违法,然后再进行制裁。

因此,在行政执法中,执法者本应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而这种为了“背后利益”而诱使守法者“违法”,并把所设之套作为定性证据的“钓鱼式执法”,是明显的采取非正常取证手段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

它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而且摧毁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与信任,这种既悖于法律也悖于法理的执法方式,是对法律的亵渎和践踏,是法治国家的荒唐之举,实为法治社会之耻。

二是“钓鱼式执法”的背后推手是什么——利益无利不起早。

程序非正义且在道德观念层面也不得人心的“钓鱼式执法”为什么能大行其道,内在的根源和原动力在于利益驱动,是“罚证经济”思维笼罩下的权力自肥。

正是这种思维惯性的驱使,虽有公安部“坚决杜绝给交通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之类的命令,但闵行交通执法大队仍可以变着花样采取“钓鱼执法”,雇用“钩头”,大搞欲擒故纵之类的“养鱼政策”,并且取得“优异成绩”——据网上公布数字,该大队两年内取得“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款达到5000多万元”的好成绩。

由此,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如此的执法衍生于一个庞大的“执法经济”链条上。

论“钓鱼执法”不正当性及其法律规制

论“钓鱼执法”不正当性及其法律规制

论“钓鱼执法”的不正当性及其法律规制摘要:“钓鱼执法”事件已经成为公共话题,它的不正当性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蚕食社会信任,执法手段不合法,不符合程序正当原则,违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因此,必须抓紧对“钓鱼执法”等执法取证行为进行立法及规制,使其走向法制化、明确化、合法化。

关键词:钓鱼执法;不正当性;规制建议行政法活动日益组织化、智能化、秘密化,常规的行政执法手段已无法灵活应对,这就需要我们的执法方式更加多样化,其中诱惑侦查手段越来越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青睐。

一、概述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是行政机关隐瞒身份,通过设计诱发相对人实施违法的情景或者为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提供条件或机会,诱使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从而得以收集证据或者查获违法行为人的一种调查取证方式。

理论上,由于现有立法关于行政调查的规定不仅数量少、零散不成体系,且内容上大多是对行政主体调查权的授予,对行政主体调查时的义务则鲜有提及,被调查人的权利也多被忽略。

实践中,“钓鱼执法”手段获得的陷阱证据被大量运用,它作为一种有效的执法证据手段,具有举足轻重的使用价值。

然而由于这种取证方式的特殊性质,也为其带来种种弊端。

二、“钓鱼执法”的不正当性分析1.“钓鱼执法”蚕食社会信任某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为谋取部门利益,用尽手段引诱守法公民“违法”,并把所设之套作为守法公民违法犯罪的证据。

“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是知法犯法、以权谋私,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它不仅动摇了法律的权威,破坏了民众对法治的信仰,而且降低了道德标准,撕裂了社会成员之间基本的和谐与信任。

2.“钓鱼执法”违反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原则行政执法要符合依法行政原则,合法合理、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不能采取预谋设圈套方式执法。

调查取证方式的合法性,要求在法律优先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那些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和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

“钓鱼执法”是利用国家公权来侵犯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这种可能严重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只能是在常规取证方式无法取证或者取证极为困难的情形下实施,是行政取证中的最后手段,对其适用范围应加以严格控制。

论钓鱼执法背后的法律问题

论钓鱼执法背后的法律问题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论钓鱼执法背后的法律问题姓名王龙专业法学班级0703班学号0790020306指导教师韩斌成绩答辩日期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二○一一年六月论钓鱼执法背后的法律问题内容摘要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作为执法者的人民政府的行为受到了公民的关注与监督,于是公平执法就成了我们口中所热议的话题了。

那在2009年的钓鱼执法事件中,它不仅使得公众对执法机关公正、严明的执法产生了怀疑,对社会道德更加是釜底抽薪般的打击。

更让公民开始怀疑我们的法治背后是代表着到底是善还是恶的利益,我们坚信的法律还能否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本文从钓鱼执法的不合理之处入手,深刻揭示了钓鱼执法的违法性。

从行政法原则出发全面的分析钓鱼执法这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再从法治角度出发提出解决钓鱼执法的建议。

【关键词】钓鱼执法合法性法制建设Concerning the Legal Issues Behind Fishing LawEnforcement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as law enforcers by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the citizens'activities are the attention and supervision, and fair enforcement became our mouth the topic of hot debate.That in2009,the fishing law enforcement event not only make it public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justice,strict law enforcement doubt on social morality",more is the removing burning wood from under the boiler hit.More let citizens began to doubt our rule is representing exactly is behind the interests of good or evil,we firmly believe that laws also can protect ou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This article from fishing enforcement of the shortcomings of profoundly revealed the fishing law enforcement, the illegality.Starting from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the unreasonable fishing social phenomenon,and again from Angle of law enforcement proposal put forward to solve fishing.【Keywords】fishing law enforcement legitimacy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目录一、“钓鱼执法”的概述 (1)二、钓鱼执法的出现的现象及其原因 (1)三、钓鱼执法的合法性讨论 (2)(一)钓鱼执法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 (2)(二)钓鱼执法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 (3)(三)钓鱼执法违背了正当程序原则 (4)(四)钓鱼执法违背了信赖保护原则 (4)四、钓鱼执法对当代社会法治建设的启示 (5)(一)从立法角度出发完善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 (5)(二)对于违法行政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加大追究其责任的力度 (6)(三)加强法院对行政权的审查、监督 (6)(四)加强社会、媒体等公众舆论的监督,让行政机关执法变的公开公平 (7)参考文献 (7)致谢 (8)论钓鱼执法背后的法律问题学生姓名:王龙指导教师:韩斌说到钓鱼,大家都容易联想到的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摘要】钓鱼执法是一种利用虚拟诱饵吸引犯罪分子并获取证据的执法手段。

本文从法律依据、实际操作过程、优缺点分析以及风险和挑战等四个方面对钓鱼执法进行了深入探讨。

钓鱼执法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均有相关规定,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钓鱼执法可以有效地打击网络犯罪活动,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

钓鱼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在面对风险和挑战时,执法机关需要平衡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

综合评价来看,钓鱼执法在合理性和合法性上有其优势和不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慎重考虑和实践。

【关键词】钓鱼执法、合理性、合法性、法律依据、实际操作、优缺点、风险、挑战、综合评价1. 引言1.1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钓鱼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利用网络诱饵,骗取犯罪嫌疑人上钩,从而获取证据和抓获犯罪分子的一种执法手段。

钓鱼执法既有其合理性,也存在一定的合法性问题。

对于其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分析,有助于评估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性和合理性。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表现在其能有效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

在网络时代,犯罪活动日益复杂化,传统的执法手段往往难以对其进行有效打击,而钓鱼执法则能够通过网络诱饵,直接接触到犯罪分子,从而获取证据,有效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秩序。

钓鱼执法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减少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钓鱼执法的合法性问题也不容忽视。

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权、滥用职权等问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理。

在实践中,执法机关需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开展钓鱼执法,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适用性。

2. 正文2.1 钓鱼执法的法律依据钓鱼执法的法律依据是指在对网络犯罪或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和打击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的合法依据。

钓鱼执法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我国法律体系对网络犯罪和违法行为有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网络犯罪的种类和处罚标准。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

钓鱼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分析钓鱼执法是指执法机关通过伪装成网络犯罪分子,制造可疑交易或链接,以获取网络犯罪分子的信息和犯罪证据的一种执法方式。

但这种执法方式是否合理与合法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分析。

一、钓鱼执法是否合理从合理性的角度来看,钓鱼执法是为了拦截和阻止网络犯罪活动。

网络犯罪活动危害巨大,可能引发财产损失、身心伤害甚至是国家安全问题。

执法机关通过钓鱼执法,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获取犯罪证据,以收集证据的方式打击犯罪分子,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预防犯罪宣传,遏制犯罪网络的扩张等。

此外,钓鱼执法对于执法机关而言是一种便捷的方式。

相对传统的调查方式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且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察觉并采取措施躲避。

而通过钓鱼执法,则可以直接钓出网络犯罪分子,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钓鱼执法是一种合理的方式,可以帮助执法机关高效地打击犯罪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合法性是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首先,钓鱼执法必须遵循信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机构需要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犯罪证据。

其次,执法机关需要在明确具体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进行钓鱼执法,不得随意扫描和窃取公民的网络信息。

另一方面,钓鱼执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涉及到公民的隐私问题。

因此,钓鱼执法必须遵守相关的监管和审批规定,以充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在进行钓鱼执法之前,执法部门需要认真审查钓鱼的目的、手段和范围,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和记录。

总之,钓鱼执法是一种合理而又有效的方式,可以有效地打击网络犯罪活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但同时,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程序和审批要求,确保钓鱼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论“钓鱼”执法中的行政证据合法性问题

论“钓鱼”执法中的行政证据合法性问题



问题 的提 出 :钓 鱼 ’ 法 , 反 何 法 ? “ ’ 执 违
20 0 9年 9 8日, 海市 民张 军 ( 月 上 化名 ) 因好 心 帮 载 自称 胃痛 要 去 医 院 的路 人 , 果 却 被城 市交 通 执法 结 大 队认定 为载 客黑 车 , 扣 车与罚 款 1 元 。原来 那名 路人 是 执法 大 队的“ 遭 万 钩子 ” 专 门诱 人人 瓮 的 。 ,
报纸、 电视 和 网络都是 从 道德 方 面对执 法机 构进 行监 督 本无 可厚 非 , 道德 本身 就是 评 价政府 行 为 的重要
标 准 。但政 府行 为 的一个 基本 原 则是依 法行 政 , 法律 才 是判 断政 府行 为 的权威 标 准 。何 况 , 案 中 当事 人 已 本 经 向法 院提 起 了行政 诉讼 , 院必 须用 法律 作 为准 绳作 出判 断 。那末 , 钓 鱼 ” 法 是 否违 法 , 法 “ 执 目前 法 院 尚未 作 出结论 , 是 , 但 一些 权威 法学 家 已经通 过媒 体作 出 了违 法性 的 “ 决 ” 判 :北 京 大学 姜 明安 教 授认 为 , 政 执 行
总 第 1 2期 1 21 0 0年 9月
甘 肃 政 法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ns ns iu e o ltc lS inc n w o r a fGa u I tt t fPo iia c e e a d La
Ge r lNO.1 2 ne a 1
Se ., p 201 0
【‘ 鱼 执 法 ’ 其 学 理 分 析 】 ‘ 钓 ’ 及
【 者按】 编 法律 及 法 治以抑 恶扬善 为最基 本 的品性 精 神 与底 线 伦理 。好 心帮 载 反倒 被 钓 式 的“ 鱼执 法” 因 钓 , 其 非但 没有给 与行 动 者向善 的 正 向激励 , 相反 却 异化 为利 用人 性 中最基 本 的 同情 心 为“ ” “ 饵 , 引诱 ” 良的 守 善 法公 民“ 法” 违 而被 众 多学人 冠 以“ 权敲 诈 ” 公 而嗤 之 以 鼻 。以严 肃 的 法 学思 考 审视 这 一 问题 , 们 应 该 意识 我

钓鱼执法案例涉及的法律(3篇)

钓鱼执法案例涉及的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钓鱼执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执法手段,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钓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本文将从钓鱼执法案例涉及的法律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钓鱼执法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钓鱼执法,是指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导、诱导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进而对其进行处罚的执法行为。

2. 特点(1)诱导性:钓鱼执法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导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

(2)欺骗性:钓鱼执法过程中,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隐瞒真相,使违法行为人误以为自己的行为合法。

(3)隐蔽性:钓鱼执法往往在隐蔽的场合进行,不易被发现。

三、钓鱼执法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 违法性(1)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钓鱼执法可能导致违法行为人被错误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

(2)违反程序正义:钓鱼执法过程中,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可能未遵循法定程序,导致处罚决定缺乏正当性。

(3)滥用职权:钓鱼执法可能涉及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2. 违反法律规定(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钓鱼执法可能违反该原则。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钓鱼执法可能违反该原则。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钓鱼执法过程中,如果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可能构成诈骗罪、滥用职权罪等。

3. 侵犯公民隐私权钓鱼执法过程中,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可能获取违法行为人的个人信息,侵犯其隐私权。

四、案例分析以下为一起钓鱼执法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案例:某地公安机关在查处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时,执法人员通过虚构事实,诱导一家店铺老板实施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处罚。

后经调查,该店铺老板并未实施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被撤销。

钓鱼执法是否合法

钓鱼执法是否合法

钓鱼执法是否合法钓鱼执法是不合法的。

钓鱼执法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

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

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相信大家都听过钓鱼执法这个词语。

钓鱼执法是指当事人原来并没有违法的意图,但经过执法人员的引诱从而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该执法人员的这种执法方式被称为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是否合法呢?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钓鱼执法是否合法2010年6月9日,上海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即将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明文禁止“钓鱼执法”,并将切断“钓鱼执法”的源头。

《规范》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

《意见》规定,保证执法手段的合法、正当,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两份新文件还明文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行政执法单位,作为行政执法经费或者奖励经费使用。

法制专家认为,上述规定截断了“钓鱼”执法的源头。

▲二、钓鱼执法的社会危害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倍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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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象 , 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进一步来说 ,公正 有任何法律依据 的,更是对社会公众 良知意识的 “
鱼 执法 、 文明执法 ” 的先进执法理念受到了破坏 , 宪 打击 。本案中执法局雇佣一些社会人员充当 “
法秩序 的实现在本质上很难得到保障。

饵” 进行执法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 的, 钓鱼式执法” 源于国外 的刑事诉讼 , 本只 原 局认 定 为非 法运 营拉 客 。孙 中界 激愤 之 下 断指 以 适 用 于少 数严 重 的刑事 犯 罪侦 查 领域 ,而 且 在程
证 清 白 。 自此孙 中界 的遭 遇 迅速 引起 了社会 的广 序控制上非常严格 。但在我国这一执法方式却频
要求之一。 钓鱼式执法首先不符合法律的目的, 法 将部门利益、 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对立。 在执法 律是以保障人民的利益为基础的 ,不是危害人 民 的过程 中应 始 终坚 持 “ 以教育 为 主 、 罚 为 辅 ” 惩 的 的利益 , 而孙 中界这样的相对人是合法在先的。 此 基本方针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湖南省 20 年 1 08 O 执法方式亦没有合理的动机 , 具体到本案 , 执法局 月 1日 施行的《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已经对此有 多是 以经济利益或本部门的经济收益为出发点 , 了专 门规定 , 为统一的立法提供 了很好的参考 。 这又何谈具备合理的动机呢? 3违反 了比例原则 、 ( 将行政执法权力和经济利益相分离 二) 之所以“ 钓鱼式执法”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大量
第 2违反了宪法中“ 、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的规 人民法 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5 条规定 , 7 以偷拍 、 偷录 、 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
欺诈 、 胁迫 、 立宪指导思想和精神是贯穿宪法制定过程始 人合法权益 的证据 材料 以及以利诱 、
— —
9 — 7 —
西藏民族 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为我国的人权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 鱼式执法的违 法性表现 钓
( ) 一 钓鱼式执法的违宪性表现
1违 反 了宪法 中“ 法治 国” 、 依 的规定
人权原则作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活动的主导 价值观和理论基础具有法律正当性。按照社会契 约论 的观点 ,全体公 民通过契约 的方式组建 了政 府 ,后者的权力 由人民赋予 ,并通过宪法得 以规
用于行政执法活动中 , 将会导致执法活动违法 , 行 穿于整部宪法之中;9 7 19 年我国提出要依法治国 、
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 障,同样这也违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20 在 04年 , 我国将“ 国家
背 了宪政精神和基本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 ” 正式写入宪法 中, 在更高层次上

观念 , 宪法权威的维护更显重要 , 要在根本上切 法主体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到钓鱼事件
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的统一和尊严。钓鱼式执法 中,像孙中界这样的相对人 以公序 良俗之原则而 却 这是没 则损坏了宪法的权威 ,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政府 行为, 因引诱而作出的行为受到了处罚 ,
的现 象 。
人的一种特殊 的刑事侦查手段。 种方式的共同 【 俩
点在于都有诱使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因素 , 但二
【 收稿 日J]0 1 - 5  ̄ 2 1- 2 1 1
【 者简介】 作 井凯笛( 9 2 , , 18 一)男 蒙古族 , 内蒙古喀旗人 , 现为西藏 民族学院法学院教 师, 主要研 究方 向为宪政法。
现 在依法 治 国的要 求上 :

种违 法扩 张 ,在 此执 法方 式 中公 民 的基本 权 利
钓鱼” 不但人身权受到 首先 , 要严格依法办事。 一切国家机关均应依 受到了侵犯 。孙 中界因被“ 而且其人格尊严也遭到了践踏。 法行使职权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意味着其职权法 侵犯 ,
定, 同样意味着权责的统一 ; 这不但意味着权力行 使要受监督 , 而且违法行政同样要受追究。 权责统
心, 就必 然要 进一 步完 善我 国 的行 政执 法方 式 。 执 在域 外 ,这 种执 法方 式 一般 只 在对 刑事 案 件
法人员只有严格依法行政 ,才能得到群众的尊重 的侦查活动 中才会加 以运用 。在美 国的司法实务 与支持 ,社会形态才会沿着稳定 而有序的轨迹发 中, 有诱惑 侦查 (nor e et和警察 圈套 (n ecua m n) g e—
关键词 : 钓鱼式执 法; 行政执 法; 宪政 ; 违宪审查制度
中 图分 类号 : 921 文 献标识 码 : 文章编 号 :0 3 8 8(0 20 —0 6 0 D 2. A 10 — 3 82 1 )10 9— 4
20 年 1 09 O月 1 晚 ,到上海开车才两天的 41 3 河南小伙儿孙中界 ,本打算做好事让人免费搭便 车, 没想到却陷入执法部 门的“ 钓鱼” 圈套 , 被执法
21 0 2年 1 月
Jn 2 1 a.O2
论 钓鱼式执法 的违 法性
井凯笛 , 王玉青
( 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 陕西成阳 72 8 ) 10 2

要:钓鱼式” “ 行政执法问题 自出现 以来, 引起 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就 权威部 门已经明确表
示将此 问题 作 为违 法行 政 处理, 其违规 执 法结 果无 效。行政执 法的社会 、 治 、 政 经济乃 至文 化环境 已经或 正在发 生一些 重要 变化 , 些 变化 提 示我们 对行政 执 法方 式的研 究仍 意义 重大 。钓 鱼式 ” 法与我 国行 这 “ 执 政 法 的基本 原则 相 背 , 应尽 快建 立起我 国的 违 宪审查机 制 。
泛关注。 钓鱼式执法 ” “ 行动的蛮横霸道 , 不仅让无 频发 生一 些危 害 不大 的行 政违 法 行 为 ,加之 又 缺 辜公 民遭受经济损失, 还受到精神损失 , 而这又挑 乏相应的法律程序规制 ,执法机关的这类执法手 战着社会公众的道德底线 。这种执法方式备受人 段在很大程度上正在考验着社会公众 的容忍度 。 们的关注 , 由此而引起人们对行政法的反思。 钓鱼 “ 钓鱼式执法” 钓的究竟是什么?它又将把中国社 式执法表现出社会公众对政府公信力及法律威信 会公众的道德理念引向何处?这是应该值得我们 等方面信心不足,要重塑民众对政府和法律 的信 思考 的 。
暴力等不正 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不能作为定 案依据 。这也足以说 明了此执法方式严重违反了 行政合法 的原则。 2 违反了行政合理原则 、
三、 完善的路径
( ) 一 健全法律体系 , 细化法律规定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前 提是健全法律
该原则又称合理行政原则 ,是为了将规则与 体系, 立法上也应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 既 裁量等行政要素有机结 合而使行政决定更 加科 要做 到 有法 可依 ,又不能 不顾 行 政 管理 实务 的多 学, 同时要求行政在合法的前提下 , 进一步考虑立 样性及复杂性。在钓鱼执法问题上 , 首先 , 当尽 应 法精神、 目的、 合理动机等要素 。在现代行政法上 快出台相关法律对“ 钓鱼式” 行政主体的执法问题
市相关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却违反 了这一基 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 1违反了行政合法原则 、 本的要求 , 其过于注意权力的行使 , 而忽略了相对
人权 利 的保护 。
行政合法原则( 依法行政 )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
其次 , 要树立和维护宪法 、 法律权威 。宪法权 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 的规定 ,
宪法以平等保护每个公民的尊严 、 权利与 自由 “ 依法治 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 , 中国 制。 是
因此 , 每个人的权利 、 尊严与 自由 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是治 为其终极追求 , 社会公众有充足、 国安邦的总章程。 依法治 国, 归根到底就是依照宪 是政府开展一切活动的出发点。 法治国。全 国各族人 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 正当的理由要求政府及时履行其职责 ,平等地保

政主体又要不断地追求个案公正所决定的。学界 量 与立 法 内容相 对 应 , 目的是对 其 行 为 的定性 要 认为该原则通常体现在下列原则 中:公平公正原 准确 , 避免行为方式定性 的困难 。最后 , 要确保行
则; 平等对待原则 ; 正当裁量原则及后面提到的比 政主体在执法活动中严格依法行政 ,特别是涉及 例原则等 ,同时考虑相关因素也是该原则的具体 相对人人身及金钱重大利益方面更需谨慎 ,不能
展 。行 政 执法 方式 问题 一直 是 行政 法研 究 的一 个 t p et r m n) a 两种主要的方式。 其中, 诱惑侦查是指在
重要议题。在《 行政处罚法》 颁布实施后, 地方各级 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 中,侦查机关在穷尽当前法 政府及其部门力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 律所赋予的一切手段仍不能获得充分的证据或无 效能, 对行政执法方式的探索也 日 趋多样化。而在 法实现对犯罪嫌疑人 的拘捕 ,使用提供犯罪机会 此过程中,不免会有一些与我 国宪政理论相违背 条件来搜集证据或通过其他方式来诱捕犯罪嫌疑
权力的行使等方面均应“ 于 威是宪法秩序实现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及 行政主体职权的取得 、 ( ,相反 , 行政执法人员是否遵守法律 ,对培养整个社会 的 法有据”实体上 的合法和程序上 的合法 ) 如超越权限、 违 依法办事理念具有很大的影响。 维护法律的权威 , 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 的违法责任 , 滥用行政权等违法现象。 一切行政违 不仅需要确立“ 是社会公众一切行为 的准则这 反法律程序、 法”
第3 3卷 第 1 期
V 1 3 N . o. 3 o1
西藏民族 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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