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夏商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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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伦理特性的认识
2.把握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专制特性 3.注意儒家学说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
4.探索法律制度与社会土壤的关系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
一、几种观点
二、“刑”、“法”、“律”
一、几种观点
1.黄帝说 2.尧舜说
3.夏代说 4.兵刑合一说
第三节 商代的法律制度:
一、商代的法律思想 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三、商代的刑名
背景知识
甲骨文的发现与发掘
发现:清末王懿荣、刘铁云 发掘: 1.1928.10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董作宾:《民国十七年 试掘安阳小屯报告书》。 2.1929.3 中央研究院考古所李济: 3.1929.10 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博物馆
二、“禹刑”
《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左传•昭公十四年》:“《夏书》曰:昏、墨、 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刑侯而 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军法:
《甘誓》: “予誓告汝:有扈氏威辱五行,怠弃三 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 女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政,汝不恭命。 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 孥戮汝。”
羑里(牖里) 圉
5.巫风 《汤之官邢》:“其恒舞于宫,是谓巫 风,……”
6.弃灰于公道 《韩非子》:“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 断其手。”
(二)主要刑名
1.甲骨文所见刑名:
墨刑: 劓刑: 刖刑: 宫刑: 死刑:
参考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
2.史籍记载的刑名:
1)炮格:《史记》:“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 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 2)醢:《离骚》:“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 不长。”
意义:
为我们留下了当时很多的关于政治、经济、 军事等方面的材料,使得我们能够很好的 了解商代的状况。
这些卜辞也明显的反映出商代神权法思想 的盛行。
占卜的实质不过是用上帝的意志来体现国 王的意志,以便统治者从精神上奴役和威 慑人民。
《礼记· 典礼》所说:“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 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
2.颠越不恭
《尚书· 盘庚中》:“……,颠越不恭,……我乃劓 殄灭之 。”
如果你们狂妄放肆,不遵守法纪,不恭敬国王,就 要惩罚你们。
3.暂遇奸宄
《尚书· 盘庚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 之,无遗余。”
如果你们欺诈、弄虚作假,干坏事,就要消灭 你们,并灭绝你们全家。
4.不孝 《商书》:“邢三百,罪莫重于不孝。”
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1.《汤刑》
《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而作《汤 刑》。” 太甲--盘庚--祖甲 《竹书纪年》:“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 《吕氏春秋》:“(商)刑三百,罪莫重于不 孝。”
2.单行法规
1)《汤之官刑》 《墨子•非乐上》:“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 之书《汤之官刑》有之。其恒舞于宫,是谓 ‘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 2)“弃灰之法” 《韩非子》:“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 手。”
3)脯:《史记》:“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 之疾,并脯鄂侯。”
4)断手:《韩非子》:“弃灰于公道者, 断其手”
5)罚丝:《墨子》:“其恒舞于宫…,其 邢,君子出丝二卫,……” 6)劓殄:《尚书》:“暂遇奸宄,我乃劓 殄灭之,无遗育。”
四、商代的司法机关
1.商王掌握最高司法权 司法官:御廌
2.监狱
3.王命
《尚书•汤誓》:“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 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 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尚书•盘庚》:“无有远迩,用罪伐厥死。”
三、商代的主要罪名及刑名
(一)主要罪名
1.不吉不迪
《尚书· 盘庚中》:“乃有不吉不迪……我乃劓殄 灭之”。
如果你们的行为不善,不按(盘庚)所说的正道 行事,就将其本人处以死刑,并灭绝其全家。
第二节 夏代的法律制度
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 二、“禹刑”
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
1.夏代的建立: 1)争论
2)二里头遗址的发现
(河南偃师二里头) 1957年发现,1959年开始发掘和研究
《韩非子•五蠹》: “大道之行也 , 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 讲 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使老有所终 , 壮有所用 , 幼有所长 , 鳏寡孤 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二、“刑”、“法”、“律”
1、刑
“ 罚罪也,从刀、从井”——《说文解字》 《易经》:“井,法也。”
2、法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 去之,从去,会意。——许慎《说文解字》 *法、废、伐、罚 *大量使用从战国时期法家学派诞生开始
3、律
“律,均布也。”——《说文解字》 “律,法也。”——《尔雅·释诂》 “师惟律用” (甲骨文)
中国法制史
绪论
1.研究对象 2.特征 3.学习的意义 4.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研究对象
法律制度史 史:
史,记事者也。 ——《说文》 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礼记· 玉藻》
特征
1.氏族血缘 2.家长制
3.伦理(道德、法律不分)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1.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 2. 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 3Fra Baidu bibliotek增强我们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思想
《礼记•礼运篇》: “今大道既隐 , 天下为家 , 各亲其亲 , 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为礼。”
2.夏代的神权法思想:
“受命于天” “王权神授”
《尚书•诏告》:“有夏服天命”
《禹誓》: “济济有群,咸听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称 乱 , 蠢兹有苗 , 用天之罚 , 若予既率尔群
对诸群,以征有苗。”
一、商代的法律思想
1、商代的建立 《诗经》:“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2、商代的法律思想 “代行天伐”
《尚书•汤誓》: “格尔众庶 , 悉听朕言 , 非台小子 , 敢行称乱 !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尔尚辅予一人 ,致天之罚 ,予其大赉汝。尔 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 罔有攸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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