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行为类税[94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所谓当事人,是指对 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 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各类合同的纳税人是立 合同人。各类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 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 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所称具有 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 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二)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 (三)立账簿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所谓立 账簿人,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例如, 企业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设立了营业账簿,该企 业即为纳税人。
我国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是l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 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 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是 一种具有行为税性质的凭证税。凡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 税凭证的行为,就必须依照印花税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 务。
一、印花税的特点
(一)覆盖面广 (二)税率低,税负轻
印花税最高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05‰; 定额税率征税的,每件5元。 (三)纳税人自行完税
二、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 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 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单位和个人,按照书立、使用、 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可以分别确定为立 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 用人五种。
某企业于2007年成立,按税务局要求开设了账簿, 账簿中所载实收资本为500万元,2009年由于业务发 展,新增注册资本,账簿中所载实收资本为800万元, 请分别计算该企业2007年和2009年应纳印花税额。 解析:
2007年企业应按账簿所载金额500万元纳税,而 2009年企业应对新增的注册资本部分纳税。营业账簿 适用税率为0.5‰。
(四)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领受 人,是指领取或接受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例如,某人因其发明创造,经申请依法取得国家专利 机关颁发的专利证书,该人即为纳税人。
(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 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 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第十章 行为类税
【本章要点提示】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和税收优惠
●契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 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2007年应纳印花税额=5 000 000×0.5‰=2500元 2009年应纳印花税额=(8 000 000—5 000 000) ×0.5‰=1500元
第十章 行为类税
【本章内容】 行为税是对特定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只有
发生“特定行为”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也是 一种辅助性税种,在实际划分时界限常常不是 特别明显。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印花税、契税、土地增 值税、车辆购置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税率、征税范围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第一节 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早在1624年,荷兰政府为 了解决当时发生的经济危机,提出要用增加税收的办法来解 决支出的困难,于是开征了印花税。印花税由于税源广,税 率低,对于纳税人来说负担也轻,因此在不长的时间内成为 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
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 种形式。 1、比例税率。在印花税的l3个税目中。各类 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含以电子形式 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 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适用比例税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0.05‰、 0.3‰、0.5‰、l‰。 (1)适用0.05‰税率的为“借款合同”; (2)适用0.3‰税率的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 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3)适用0.5‰税率的是“加工承揽合同”、“建筑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 移书据”、“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4)适用1‰税率的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 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股权转让书据” (包括A股和B股)。
2、定额税率。
在印花税的l3个税目中,“权利、许可证 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适用 定额税率,均为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
【知识链接——政策解读】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 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 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 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 别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 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授让方不再征收。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计税 金额。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应税凭证的件数 为计税依据,按件定额贴花5元。
对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 用不同的税目、税率的,如果分别记载金额,应分别 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贴花;如果未分别记载金额的, 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 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 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即应当由各方就所 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 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 适用税率
【例10—1】
三、税目和税率
(一)税目
印花税共有l3个税目,即:购销合同、加 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 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 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 许可证照,详见表10—1。(教材225页)
(二)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 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